“我就知道你小子会偷偷摸这把剑。”
看着面前倒在血泊中的曾淼,杨修的脸上没有挂上胜利的喜悦,而是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我只是好奇,然后偷偷摸出来玩了两下,真就摸两下就放回去了!”
“赶紧起来,我又没说我会怪你。”
“真的啊!谢谢叔!”
“反正这把剑马上就是你的了。”
两人协力将曾淼的尸体抬到村子外面草草埋了。
当下正逢乱世,当今皇上昏庸无能,只顾享乐,甚至还不知天下早已大乱,四方皆有人揭竿起义。地方官贵也不顾百姓死活,贪婪的搜刮民脂民膏,趁着还未改朝换代享受着最后的狂欢。
所以刚刚两人战斗时,周围的人家也只是门窗紧闭,哪怕出了人命也装作看不见。当地的青天大老爷更不可能知晓此事,死一个两个人根本没人在乎。
一切收拾好,林邱便带着杨修回到家中,此时太阳已经落下好一会儿了,家中人也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
见到父亲和杨修平安无事,林雪儿高兴的立马跳下床,一下子扑到了林邱身上。一旁的林母却十分淡定,坐在床上数落着女儿。
“我就和你说没事的吧,你爹从小习武,当年啊,别说在村子里,就连方圆几十里都没人是他对手,你说你担心个什么劲?”
林雪儿才不听母亲说的话,好一会儿才松开林邱。
“趁着大家都还没睡,我想说个事儿。”
林邱突然开口,随后又和几人讲了好一会儿。
依着现在的情况,这个朝代十年之内必然会被颠覆,这是毋庸置疑的。虽然许多年前修订了不少来限制百姓思想的书,不停的给百姓灌输着利于维护统治的思想,还把早已被人淡忘的一些圣贤搬出来让百姓学习,但都无济于事。
当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甚至于每天都要有人饿死的时候,天下必然会大乱。
“前几日,我地一个北方友人给我寄过一封信,他们那边有一支起义军,仅仅数日就打下了大片地区,速度实在惊人。”
“莫非——他们其中有人手持这种剑?”
“杨修就是机灵啊。”
“这是坏事吗?反正早晚都要改朝换代,不是越快越好吗?”
“事情都有两面性,虽说起义军四处打击当地豪绅,颁布惠民政策,短时间看来是好事,但长远看来,这群人日后也会变心。如果让他们收集了所有的神剑,然后再来统治百姓,那么百姓就再也没有反抗之力了。”
“好像是这么一回事,话说回来朝廷那边肯定也在收集神剑吧?”
“那是当然,所以这几年怕是不会再有太平了。”
一讲到这儿,几人都同时沉默了起来。
林家生活还算过得去,有几亩田地每年收成还行,去掉交上去的赋税,勉强还够一家四口过活。好在林邱平日里还打造一些工具啥的,卖掉换的钱可以让家里偶尔吃顿好的。
但近来这些日子,打造的农具根本卖不出去。少了这样一个收入,家里生活明显拮据多了。
似乎过了两分钟,也可能更久,林邱突然把手搭在了杨修身上,把杨修的思绪从不知什么地方拉了回来。
“你想成为剑之勇者吗?”
“剑之勇者?”
“持有这种剑的人就是剑之勇者。”
“那肯定想要啊。”
“不,拥有这把剑不意味着你掌握了更强大的力量,而是意味着你背负了更巨大的责任,你真的懂吗?”
没等杨修回答,林邱便继续说道
“日后必定会有很多人相互争夺这股力量,而剑之勇者的责任就是回收,让这代表力量与责任的神剑再次化作一滩铁水。”
“…”
“我身上还背负着整个家庭的命运,除我之外能挑起这份责任的人,就只有你了。”
杨修盯着在微风中不停摇曳的烛火,陷入了沉思。
“你先考虑一下吧。”
杨修默默的起身,轻轻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虽然林邱没有点破,但是杨修心里很清楚,现在这种情况要想养活四口人实在是有些困难。况且自己也不小了,许多像他一样大的人基本上都结过婚了。
成为剑之勇者的话,自己就要离开这里,四处搜寻其余的神剑。这样一来,生存的问题就完全需要自己来解决了。别说到处和拥有神剑的人战斗了,就连怎么挣钱养活自己,杨修都一点把握都没有。
怎么办?杨修不停的自己问自己。
......
马庄村距离镇上有不少距离,步行的话最快也得走个半天。加上路又崎岖不平,来往更加不易。本来林邱打算让杨修骑着曾淼留下的那匹马远行的,但杨修左思右想还是让林邱把马拉到镇上卖掉,这样能换不少钱来补贴家用。
两人骑着马从清晨出发,不到两个时辰便已抵达镇上。两人牵着马沿着街道慢慢走着,一路上林邱不停的给杨修讲着往事,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不知不觉便到了马市。
几十年前中原还极度缺马,经常一匹马能卖到上万元。但近些年来随着杂交技术的发展,中原也培养出来不少繁殖快,体力好的优质马,完美解决了缺马的窘境。好在曾淼骑得是匹好马,最后卖了三千元,至少可以让林家不愁吃饭了,继续省吃俭用的话,搞不好连过几年林雪儿的嫁妆钱都不用担心了。
“这么早就想着嫁妆了?!雪儿不才十二岁吗?”
“不就再过两三年的事吗?”
“呃,也是。我啊,才发现自己一直还把雪儿当作一个小妹妹看了,没想到已经这么大了。”
“装什么大人,你不也是小孩?”
杨修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林邱把手搭在杨修肩上,最后一次和杨修讲了那句重复好多遍的话。
“记住了,奇迹的力量和你的精神力量紧密相关。”
“再说我耳朵都要长茧啦。”
两人在一个路口告别,临别时林邱还给了杨修三百元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其实最令杨修在意的,不是奇迹也不是精神力,而是引力。神剑和神剑之间是有引力的,因为他们同为天外之物打造而成。这是否意味着持剑人之间也会相互吸引?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岂不是真的要一直战斗了?
“还是先隐藏好自己吧。”
杨修找了家酒馆坐下,点了一杯茶和一盘小点心坐了下来。因为早上起的太早,杨修甚至没吃早饭,只好花两元钱整一点吃的,就当是早饭和午饭一块吃了。
没有战乱的地方真的好啊,杨修不由自己的感慨起来。至少还能有个安稳地方吃着点心喝着茶,倘若起义军来到了这边,指不定要大闹一场,先不说最后结果如何,多多少少都会影响到当地的正常生产生活。
杨修端起茶小小的抿了一口,只听身后桌上的两人边喝酒边聊着比剑的事。杨修登时来了兴趣,轻轻放下茶杯,竖起耳朵偷听了起来。
“兰大官人是真的有钱啊,都这种时候了还能花大钱置办一场比武大会。”
“可不是呢,据说只是因为想给他儿子找个老师。”
“是兰大公子吗?”
“不是不是。”
那人直摆手。
“是二公子。”
“你们说的那个兰家在哪儿啊?”
杨修突然转身问到。
桌上两人愣了一下,齐声问道:
“你不是镇上的人吧?”
“我村子里来的。”
“怪不得。”
“那个,你去街上找告示牌,上面贴了这件事呢。”
“多谢!”
杨修转过头来,继续吃着点心喝着茶,但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万万没想到自己竟然刚到镇上就能遇到这种好机会,让自己来试试自己的实力。
来到街上,杨修找了好久才找到告示,刚看两行就兴奋的差点叫出声来。
“赢了竟然还有赏赐!有钱人都这么会玩吗?”
杨修二话不说就来到了兰府门前。
话说这镇上有三家有钱人,其中当数兰家最富有,光是宅邸就占了几百平米,内部装潢更是奢侈之极,据说光院子中央的一座花坛,就价值上万。
不过这兰家老爷却整日提不起劲,一打听才知道是兰家大公子离家已有一年之久。要说是去参军或是经商就算了,结果竟是离家出走。
关于此事,基本上都是普通百姓在酒馆里闲聊时偶尔扯扯。这兰大公子似乎并非男儿身,而是女儿身。只不过蓝老爷求子心切,年近四十才有第一个孩子,怎料还是个女儿。这蓝老爷也不知以后是否还能有子,干脆就把女儿当成儿子来养。外人也并不知情,只当是兰家有一个大公子,生性桀骜不驯,放荡不羁。
后来大公子五岁时,蓝老爷喜得一子。不过大公子早已改不成女人的性格了,索性继续当作儿子养。不过谁都没想到,十五岁那年大公子竟夜里离家出走,再也没有任何消息,去今已有一年多了。
“女扮男装真的能让外人分不清吗?”
杨修好奇的问向一边的路人,那路人恰好也和他一样在听别人讲兰家的事。
“胸平一点,再穿一身男人的衣服,看不出来很正常啊。”
杨修还是有点半信半疑,印象里只有小说里才会出现女扮男装的桥段,自己还一直纳闷怎么会分不清呢?
“你能看出来其实我是个女人吗?”
“卧槽!”
“哈哈哈。”
那路人一边大笑一边摘下帽子,披散着头发,这才有一点女人味。
“扮成男人会方便很多啊。”
说罢那人便扬长而去,只有杨修一人站在路边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