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客厅里,少女已经等凡恩很久了。
少女约莫十六七岁,身高比凡恩高很多,约高七八厘米,生的也很漂亮,一双红色眼睛,面容秀丽,唇如朱砂,鼻若琼瑶,一头金色长发更显华贵。
凡恩每次看到他的青梅竹马都会感叹,长的这么好看,却是个傻子,为什么说她是傻子,因为凡恩真没见过十二岁连读完一篇文章都不行的人。
这傻子很喜欢他,因为在凡恩五岁的时候,这傻子陪同她的亲王母亲来到公爵宅邸时,在她母亲与公爵夫人交谈公务时,她偷偷跑到凡恩长待的后花园玩耍时被一只毛毛虫吓哭了,凡恩过去安慰了几句,由此开始了一段孽缘。
自那以后,这傻子就经常来公爵宅邸找凡恩。
但凡恩挺讨厌这傻子的,因为这傻子总是做些刁难下人的事,充分的显示了贵族到底有多恶心。
凡恩懒得搭理她,她就开始刁难凡恩,凡恩能受得了这委屈吗,所以就经常把她弄哭,但每次把她弄哭后,她就会去公爵夫人那儿告凡恩的状,搞得那段时间凡恩经常被唠叨。
直到现在,她依然做些恶心凡恩的事,比如把凡恩最喜欢的书丢到厕所,以及在凡恩的蛋糕和茶里撒点灰。
因为身份的原因,凡恩不好动她,而且有时候凡恩想要获取外界信息她也能给点有用的,况且今天她不就有用了,毕竟凡恩的据点还得靠这个傻子。
“凡恩,你真是一点礼仪都没有,竟然让一个淑女等了你半个小时。”
那金发少女看到凡恩来了,不满的说道。
“斯蒂芬妮,迟到是我的不对,但我没看到淑女,倒是见到了只猴子。”
“凡恩·斯达洛,你个混蛋,竟敢侮辱本小姐,说本小姐是猴子。”
斯蒂芬妮生气的说道。
“我可没说您是猴子,是您自己承认的。”
凡恩阴阳怪气的说道,但斯蒂芬妮并没有发火,反而是有些平静的说道:
“混蛋凡恩,本小姐宽宏大量,不想跟你计较,知道我为什么来吗?”
“找我去参加你那十八岁宴会是吧?”
“诶?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没你蠢,想要我去可以,但帮我件事。”
“说吧,本小姐绝对会帮你的。”
“你家在凡尔思山上,有一座宅邸是吧,我想买下来。”
“这个应该可以,不过你要那座破宅邸有什么用?”
“不用你管,只要你帮我这件事,我就答应你参加宴会,我还可以当你的舞伴。”
听到这话的斯蒂芬妮瞬间就没了打探凡恩想要干什么的心思,她只注意着凡恩要做自己的舞伴这件事了,于是欣然同意了凡恩的请求。
“好,抱在本小姐身上,一个月后的宴会要记得哦。”
“当然。”
送走了斯蒂芬妮,凡恩还得去本地的教堂,他还有事要找狗种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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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换封面了,最近没多少收藏,是不是封面的原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