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玥趴在我的背上,她有些湿漉的发丝沾到我的脸上,而我的双手要用来扶住她的双腿而没法将其拨走。
她明显出了很多汗,但却没有传来类似男生那样的恶臭味,而是像香薰一般,越闻越上瘾,越闻越让人着迷,比起她房间的味道更加得剧烈,更加得让人小鹿乱撞。
我把她带到了医务室,小心翼翼地背对床俯下来,让她能安稳地从我的背上下来躺在床上。
校医是个看起来很年轻,很有职业女性韵味的女人。
她告诉我们秦玥的脚并没有大碍,没有伤到韧带,只需休息大概一个礼拜就能好了,我也松了一口气。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会为她这么牵肠挂肚了呢……
校医拿了个冰袋递给我,笑眯眯地对我说:
“拿这个给你女朋友的脚冰敷上吧。”
“啊不是的,她不是我女朋友。”
没想到在她看来我们是这样的关系,我当即拼命地摆手否定。
她那么优秀、性格又好的人,我怎么配的上她呢。
“那你要继续加油喽~。”校医姐姐悄悄地对我说,还对我眨了下眼。
我也不好再继续解释,回应给她一个尴尬的笑容,带着冰袋来到秦玥的床尾,将其小心地放在她的患处。
“啊——好冰好冰!”秦玥突然发出了惨叫。
“忍耐下就习惯了,医生说这样好的快。”
校医姐姐好像默不作声地就离开了,医务室里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
“今天好倒霉啊!本来我肯定是第一名的,气死我了,怎么就给崴到了!”
秦玥仰着面,把头埋进了床上的枕头里,没有压着冰袋的脚不开心地踢踏。
“那你晚上的达人秀怎么办?还能参赛吗?”
“那肯定可以的呀,我的手又没有受伤,都练了一周了不上去多可惜。”
不出我所料,她果然还是会继续参赛。
门外传来喧闹的声音,原来是林书萱带着一些同学来了,看来是探望秦玥来了。
“那我先走了。”
我不太习惯这种人多的环境,和秦玥道个别后就离开了。
走出医务室,广播里传来的高燃电音也变得清晰了起来,操场各处的比赛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此起彼伏的喝彩声充斥在我的双耳。
我原以为这种歌颂青春的活动是一点不适合我的,随便报了两个划水的项目就应付下去了。
接力赛开始前,看到秦玥也在东张西望地寻找能替补的选手,我就不由自主地迈出了我的步伐,想要成为她的力量。
当我参加进去之后才发现,我也不知不觉被这种竞技的氛围所感染了,也在和其他的参赛选手一样奋力地奔跑。
原来作为队伍的一份子赢得胜利,是一件这么令人开心的事。
而今天我坚持让受伤的秦玥跑完剩下的路程,一方面是因为我在和她日积月累的接触中认定了她就是这样一个不服输的人。
另一方面,说来很自私,但其实是最重要的一方面,那就是——
我不想看到秦玥被其他男生背着。
所以本不爱纷争的我当面与陈泽起了冲突。
究竟是哪门子的邻居会有这样的占有欲呢,我不禁自嘲。
说不定陈泽还喜欢秦玥呢,他对别的的女生可不是这样的。
想象了秦玥和他可能因为这件事感情升温,然后互相交往的情境,我的心里就剧烈地疼痛。
我是个多么扭曲的人啊,明明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却想独占她所有的温柔吗……
带着满脑的思绪,回到了大本营,许高发现我后马上过来勾起了我的肩。
“你小子行啊,当场抢美人是吧,现在秦玥怎么样了?”
“她伤的比较轻,医生说一个星期就能好了。”
“哎,你现在和她进展到哪一步了?我看陈泽这小子图谋不轨哦,你可要抓紧了呀。”
“就算你这么说,我感觉我可没什么可能性。”
“你能不能自信点呀?谁不知道你们两个人关系好的不得了?你再努把力肯定就能到手了。”
即便是我,也有站在她身边的资格吗?
但我自己都不确定我对她怀有的感情到底是不是喜欢。
说到底,她是怎么看我的呢?
————
达人秀在体育馆内进行,学生们把体育场的地面还有四周的阶梯座位都坐满了,人山人海,一片欢腾的气氛。
表演的节目精彩纷呈,有美声独唱,有魔术表演,有古风团舞……
终于到了秦玥他们乐队表演节目了,只见秦玥拄着拐杖被林书萱搀扶着上了台,颇有副落魄演奏家的样子。
四人都就位后,随着灯光的一亮,就开始了演奏。
四人的配合和演奏水平都相当的好,作为主唱的林书萱在弹着吉他的同时,也唱出了无可挑剔的歌声。
他们挑选的是一首摇滚风格的曲子,慷慨激昂的演出瞬间就引燃了全场。
“嘿!嘿!嘿!”
一旁的苏宇桓拿着两根荧光光疯狂地打call,看到我没动静随即就塞给了我一把:
“来一起喊!”
“嘿!嘿!嘿!”
我也有样学样地陪他打起call来。
进入间奏时间,林书萱的歌声停止了,手指也不再拨弄吉他,鼓手张绍也停下了打鼓,贝斯手许高也放下了他的双手。
而唯独秦玥在飞速地拨弄着琴键开始了她的solo,旋律抓耳动人,充满了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变化,把全场的气氛推向了新的高点。
虽然我不懂乐器,也不得不被她这段精彩的solo所震撼,她的双手在键盘上飞快地跳跃,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
和摇滚的风格并不搭,脚受伤的她只能坐在准备好的椅子上弹奏,和我印象中的键盘手大相径庭,反而像是在弹钢琴,但双手的跳跃之快和旋律之激昂和优雅的坐姿又形成了强烈反差,甚至让我觉得不输给专业键盘手的表演。
看着她这神采飞扬的表演,我不知不觉看得失了神。
如此优秀的她,却在平日里和我一起回家、和我一起吃饭、和我一起出门、和我一起嬉笑。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好像已经完全被她吸引住了。
她的一颦一笑无时无刻不扣动我的心弦,她的一言一语无时无刻不滋润我的心田。
而现在眼前的她,耀眼得就像是星辰一般,触不可及。
她或许对于别人来说是富家的大小姐,是校内数一数二的美女,是成绩前茅的学霸,是运动全能的骁将。
但对我来说,她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个住在我隔壁的,一个普通的邻家女孩而已。
我对秦玥是什么感情呢?我现在好像有了答案。
她总是没有距离感地与我身体接触,让我小鹿乱撞。因那次摩天轮上的意外,她嘴唇的触感更是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我喜欢和她相处,喜欢看她笑的样子,当她遇到麻烦的时候,我也不能坐视不管。
那不就是喜欢嘛。
我就这么普通地,喜欢上了普通的那个她。
但我又是个胆小鬼,我要何时才能鼓起勇气向她表白呢?
她又是怎样看我的呢?我多么希望,她其实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的,不然也不会对我这么好。
假如我真的向她表白,但其实是我自作多情,那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是不是要从我的手中溜走了?
这种事情,太痛苦了……
再给我点时间吧,我想先成为能和她般配的男人,直到我也确认了她的心意的时候。
到那时发现她喜欢我也好,不喜欢也罢,至少现在我想要先暂时紧拥住,我所仅有的,小小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