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在和银发小萝莉交代一些事情后,就离开了,部分还没有离开的路人就这样看着一只银发小萝莉接替了大叔的位置。
白墨没想到这件事情进展会这么顺利。
其实在刚刚的交谈中,她使用了话术和一些心理学上的小技巧。
她估计大叔已经在这唱很久了,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许尿意,只是大叔唱得正起劲可能自己也没注意到罢了
在她这么一提醒,果然不出她所料,大叔顿时就觉得尿意涌了上来。
然后自己再顺势提出帮大叔看着摊子,这位大叔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不然的话,要是直接向大叔提出想借吉他弹,这样一个陌生人突如其来的请求,一般人都会认为是别有用心的,虽然她也的确是别有用心。
但大叔就算是同意了这样的请求估计心里也不会很乐意,毕竟你跟人家抢饭碗,用的还是人家吃饭的家伙,人家当然不会很高兴就是了。
而像这样一番操作这件事情就简单多了。
果然,她白墨就是一个天才。
在支走大叔后,白墨拿起大叔的吉他,开始调试起来,拨弄了几下弦,听了一下音色,这吉他似乎还挺不错的。
旁边的一众路人在看到银发小萝莉的这番专业的操作后,不免有些疑惑,看样子这只小萝莉是准备来一曲?
不愧是一对父女啊!
围观的群众都把白墨当做是刚刚那位大叔的女儿,本来准备离开的人不免停下了脚步,开始期待起白墨的表演。
要知道他们在这个年纪大多都还是在地里玩泥巴呢,哪里会弹什么吉他。
白墨将大叔的盆摆到一边,她并没有去动里面的钱,毕竟这位大叔也挺不容易的。
她从背包里掏出手机,幸好还有一点电,她打开了绿泡泡,把手机绿泡泡收款码摆在了面前,又掏出了一个陶瓷饭碗,也摆在了面前。
这个碗是她临走时带上的,她怕自己说不定那一天没饭吃了,到时候带个碗也方便要饭。
你看,现在这不就派上用场了。
围观的群众看着这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顿时都无语了,这个银发小萝莉的动作看着都这么的熟练,看来是没少干过这行啊。
没错,曾经的白墨的确干过这一行,赚钱嘛,不磕碜。
银发小萝莉深吸了一口气,干街头卖唱这一行必须得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要去在意他人的眼光,将自己的状态调整到最好。
说实话自从开始吃软饭后,她就已经很久没有干过这一行了,不知道现在的她能发挥到什么程度。
该唱些什么呢?要不就选择那一首歌吧,那首让她难以忘怀的歌。
“我们哭了…我们笑着,我们抬头望天空,星星还亮着几颗……”
伴随着吉他富有旋律的节奏,一声空灵稚嫩的声音夹带着些许忧伤的感情响起了。
“卧槽,这唱得太好了,简直开口跪啊!”
“兄弟们,还不快开始录像,我要把这只银发小萝莉唱歌的视频给收藏起来作为传家之宝。”
“哥们,我们都已经在录了……”
“草。”
看着众人都纷纷掏出手机在录像,人群中的一名少年忍不住爆了一句粗口,急忙也掏出手机开始录像。
毕竟这么可爱的小萝莉,唱歌还唱得这么好,这一幕得好好保留下来,可以作为自己的传家宝,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们看看。
“我们唱着…时间的歌,才懂得相互拥抱,到底是为了什么?”
白墨的歌声还在继续响起,听得所有人全都入了迷,仿佛置身于歌里的意境之中,这样的效果,没有一定人生阅历的人是绝对唱不出来的。
这首歌其实是她唱得最好的一首歌。
身为渣男的白墨在和学校里众多女生交往后,钱也借到了不少,不过渐渐的她也玩腻了,她开始不在满足于和一般的女生交往,于是她盯上了学校里的高岭之花‘沐雪’。
这是一位混血儿,全校公认的校花,全名为雪莉儿·沐,中文名为沐雪,据说真实身份是国外一个财阀的千金大小姐,相貌非常的漂亮,但性格十分的高傲,对待陌生人很是冷漠。
学校里有很多男生都追求过她,也给她递过情书告过白,但都被她拒绝了。
白墨还记得自己在追求她之前,据说她没有与任何一个男生交往过,渐渐的就被男生们称之为高岭之花,可望而不可及。
有的男生甚至都开始怀疑起沐雪的性取向。
但即便是女生的表白,沐雪也没有接受过。
在这个时候,渣男白墨站了出来,她开始疯狂的追求沐雪。
要说她脸皮厚,她那可是真的脸皮厚,天天给沐雪送早餐,可别人一次都没有收过,都是扔进了垃圾桶,可她还是乐此不疲的送。
每天晚上她就跑到沐雪的寝室楼下,搭上一个小台子,摆上玫瑰花和蜡烛,弹着吉他独自唱着情歌开始表白。
就这样她足足坚持了三个多月。
一众男同胞看了,都开始戏称她白墨为沐雪的头号舔狗。
因为人家沐雪长得漂亮舔狗自然也不少,而想她这样坚持不懈的,简直堪称舔狗中的战斗机。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到了第四个月,白墨手里头借的钱也差不多花光了,也没钱再给沐雪买早餐了,浪漫的玫瑰花和蜡烛她也买不起了。
但她还是坚持每天晚上去弹唱,她显然是已经把这当成了自己的每日饭后娱乐活动。
她打算等这个月结束她就自己放弃了,毕竟她也要是要靠吃软饭生活的。
在满第一百天的时候,她照常拿上吉他跑去弹唱,唱的就是这首歌。
因为某些原因,沐雪的舔狗们对白墨有些不满,似乎是因为头号舔狗这个名号抢了他们的风头,他们并不愿承认白墨是最强的舔狗。
“呦呵,兄弟们,小丑今天又来了。”
“快去告诉蝙蝠侠,小丑已经找到了。”
“哈哈哈,笑死我了。”
……
一般在这个时候,沐雪的其他舔狗都会跟随白墨来到这里,用戏谑的眼光来看着她,用言语来嘲讽着她,显然是已经把她当做了一个小丑。
她并没有去理会这群无聊的人,继续的自顾自的唱着歌。
可今天这一天,似乎有点不一样,一名金发双马尾少女下了楼,来到了白墨的面前,这人正是沐雪,她用有些蹩脚的中文对着白墨说:
“朋友,你唱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名字吗?叫刚好遇见你。”
“你唱得很好,成功打动了我,或许我们可以尝试着交往一下。”
在说完这句话,金发少女开始微笑了起来,在这个笑容面前,一切似乎黯然失色,白墨不由得看呆了。
一旁的舔狗们在听明白这番话后,顿时觉得难以置信,什么,他们的校花居然同意了这个小丑的告白?
md,这简直就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啊!
但问题是这就是事实。
早知道沐雪喜欢音乐,他们直接组一个乐队,天天在楼下唱好吧。
现在的他们就宛如戴上了痛苦面具,瞬间觉得自己才是真正的小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