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真相只有一个

作者:间雨星辰 更新时间:2023/8/10 23:43:09 字数:2027

她在刚变成鬼那会也想着自己绝对不会像无惨那样,去食人来维持自己的永生。

可是她发现自己在饿到极致时,会控制不住自己去伤人。

于是她便去寻找那些死尸来果腹,她也发现了自己的血鬼术,可以将自己身体的部分变得像猫科动物一样,拥有更强的敏捷与攻击性。

一个地区的死尸是有限的,更何况还会有其他的鬼。

没有几年,她就在被迫的情况下吃了活人。

因此她的菜单也就多了一项,就是对她有恶意的人。

几十年间,她边躲避鬼杀队,边寻找无惨,即使知道自己绝对不会是他的对手,但她也想在无惨身上咬下一块肉。

直到今天,她被那个黑色长发的猎鬼人砍下来头。对

无惨的怨恨以及对家人的想念转化成了强烈的求生意志,将梦比优斯的光在时空隧道之中引导了出来。

靠着梦比优斯的融合,她知道了当年的真相。

无惨在赐血之后已经离开了,自己的家人是自己吃掉的。

当时饥饿的本能支配了她,瞬间咬断了风见由野的脖子,风见恋也知道了这是什么情况:“幽香,她变成鬼了,别管我,你快走!”风见恋就算知道鬼的存在,到底也没学过呼吸法,没撑多久死在了由野的一旁。

即使在杀害了幽香的父母后,她也没有放过幽香。

如猫捉老鼠一般,将幽香逼入死角后,幽香有些认命了:“我知道的,这不是你的错,这一切都怪那个男人,不,是恶鬼!”

“你的名字我想到了,就叫樱华吧。很好听吧,我想了很久。”幽香用尽力气,抱住了面前的鬼:“最后,我爱你。”

幽香死在了恶鬼的怀里,和樱华“融为一体”了。

梦比优斯已经继承了樱华的所有记忆和灵魂,此时的她就是樱华。

她也明白了樱华不敢活下去的理由,但她还是梦比优斯奥特曼。

她知道了失去家人的痛苦,理解了自己杀了她们的愧疚。

但是,她会往前看,不断前进。

无惨不知道拆散了多少这样的家庭,樱华要为自己,也要为了那些逝去的生命复仇。

光是具有很强的包容性的,鬼的血液早已被同化,此时的樱华已经不算是鬼了。

因为连灵魂也完全融合了,她的血液现在带有光粒子,可以说是恶鬼的克星,比太阳光的杀伤力还高。

光克服了鬼的弱点,净化了血鬼术,此时的樱华依然可以释放且更加强大的血鬼术。

樱华打算去寻找那个斩杀了她的鬼杀队队员,他也是杀鬼的,肯定知道更多关于无惨的线索。

在不知何处的医馆之中,黑发赤瞳的男人突然说:“被鬼杀队的杀死了吗,真是没用。”

在与梦比优斯融合后,在鬼舞辻无惨的眼中,樱华就已经死去。

无惨在自己的基因之中去掉了鬼的特征,然后配合属下的血鬼术制造出了一个人类,她就是樱华。

他原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阴翳:“原本除了身体素质过人以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以为在赐血之后会有什么变化,甚至还给她了一个暗示……”

无惨捏碎了手中的试管:“却没想到会弱到这种程度!除了相貌与人类无异以外,什么价值都没有。和人类时期的身体差距居然这么小,这是在说我不适合当鬼吗!”

“大人,我发现蓝色彼岸花的消息了!”一个样貌丑陋的“人”走了进来。

无惨说:“你确定消息属实吗?”

平常食人无数的恶鬼此时有些颤抖:“十有八九是真的,只要再去寻找一定能找到的!”

不知从哪里冒出的一根骨鞭刺穿了面前的鬼,无惨怒道:“没有核实的消息你也来敢告诉我!?倘若是假的,那我失望的后果你承担的起吗?”

这只鬼想开口求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在无惨读取了他的记忆后,便一脸惊恐地死去了。“不过,去看一下的必要还是有的。”

说到底无惨也是不想让别的鬼得到蓝色彼岸花的消息,他的自私、贪婪、怕死比起他所瞧不起的人类还要过之而犹不及。

另一边樱华那嗅觉超乎常人的鼻子闻出猎杀了她的人早已远去,她不得不使出属于她的血鬼术。“血鬼术猫又!”一时间她被光芒笼罩,发丝瞬间变长,从原本披肩的程度到了长发及腰。

原本乌黑的发丝此时已是雪白一片,头上长出了猫耳,眼睛也变得像猫一般,金色竖瞳此时闪烁着光芒。

身上也早已不是先前那般到处都是补丁,衣服上红色与白色交织的条纹和梦比优斯奥特曼身上的极其相似,两条金边从身后延伸到身前。

可是胸前并没有彩色计时器,意味着这种形态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时间或能量限制,左手腕处的梦比姆气息此时也显现了出来。

下身则是一条红白相间的短裙,偏长的长筒袜与其形成了绝对领域,脚上踩着一双红色的平底皮鞋,与周围遍地是雪的环境格格不入。

樱华此时也发现了不对:“嗯?我的血鬼术怎么成这个样子了?”仔细一看发现身上无论哪里的象征都和她的本体极其相似,并且材料也十分特殊,似乎是由光粒子组成的。

“这种形态下似乎可以使用奥特战士的力量呢,可是我现在过于虚弱,恐怕只能勉强使用梦比姆光剑的样子。”

她看了看自己空荡荡的裙子:“这个样子真的适合战斗吗?不过还好下面有安全裤。”

在没有了后顾之忧后,她后脚跟离地,猛地发力向猎鬼人离开的方向冲刺而去。

(ps:说实话,开始写这本小说的契机属于是灵光乍现,打算先写一下试试手。这本书想写的东西有很多,咱也不知道能不能写好。

作者是个懒狗,每天只愿意码个两千字,目前有个几万字存货,最近快要开学了,上学期间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来。咱知道自己写的很烂,倘若可以收藏一下这本小说,那可真是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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