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熙染的事情,这里面牵扯到了太多,了解了还可能会恶化我现在的处境,还是等实力更加强劲了再去问兰德吧。
接下来几天里,我依旧在锻炼自己,希望能尽早恢复到这副身体的原先状态。部落也并未受到颜熙染离开的影响,每日的狩猎队依旧早出晚归,带回猎物身上那珍贵的不可或缺的肉。
今天一大早,我吃完部落准备的豆子和玉米。正准备去练剑,突然被部落里一个中年男子拉住:“今天我们部落要迁徙了,你最好还是留在部落里吧,还可以帮忙收拾一下东西。”部落成员都在外面,叽叽喳喳的谈论着,似有按耐不住的兴奋。女人小孩扎一堆,男人们在忙活着收拾东西。
是啊,按照地球那时候,游牧民族确实是不定时会迁徙的。
我还是跟随部落迁徙到新地区吧。
“小叔叔,首领找你。”
小男孩笙笙在人群中冒出头来。
“行,我去找他。”
……
部落大殿:
一个年轻男子正在对照手上的羊皮卷。
“嗯,没错了。”他自言自语。正想卷起羊皮卷,回头正好看见傻傻站在那里的我。
“你来的正好,我刚好有事情找你。”首领将羊皮卷塞到我的手里。“这里绘制了我们这的地图,然后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在炎沙。这次我们部落要搬到距离不算太远的谭奚附近。冬天快到了,搬到更北方就会暖和一点,至少部落的这几头骆驼不会冻死”他手指着地图说道。我对这附近的地形更加的熟悉了。
“然后我给你找了件衣服,哪有人小部落的人穿着这么奢侈的衣服的。”
荒野的部分地图〔南方〕:

{唔,中间那几条是我自己加的,算是赤道吧。画的不咋好。起始→终点:三角形位置→圆形位置〕
“你按照地图,带几个我们部落的几个身强力壮的,先把女人小孩带到新的驻扎地,我们随后就到。”
按照地图,炎沙确实以荒原为主,而且地势比一旁的草原低了好多。荒原的唯一优势就是视野开阔,不会受到巨型野兽的偷袭,夜晚明亮可以节省灯火资源。
我向首领表明可以完成这项任务后,就离开了大殿。
我挑选了兰德,脸上有刀疤的中年男子〔刀疤男〕同行。选他们的原因也很简单,兰德是更高级部落来的人,武力肯定不会差,刀疤男是狩猎队的人,我加入部落后,每天都看到他出发捕鱼满载而归。战术自然很高。〔因为荒原临海,四方不是海就是草地,很难遇到陆生兽类。〕
部落总共三十几人,女人小孩占了十几个,还有接近二十个是男子,算是五五分了。
我们部落处在炎沙东南方唯一的大山附近。
我向他们讨论了一下行进路线,最终决定从炎沙东侧向北部贴着大山进入草原,然后贴着谭奚和炎沙的分界走向前部的森林,然后通过森林就可以进入谭奚了。至于为什么不走更近的谭奚那边的山路,可能有山匪吧?。
出发!
现在太阳刚刚挂起,预计队伍会在正午时分绕道进入炎沙的草原地区,然后在第一片森林前歇息。
我和兰德走在队伍最前面,刀疤男留在队伍后方,将中间的人群保护着。
没过多久就来到了那座山边上。我以为草原和荒原之间的高度差不会特别大,结果到了山脚才发现,这高度差属实算是悬崖了。从下方看上面,就感觉这是一面与天折腰的高墙。
如此看来,从荒原登上草原,最佳途径就是翻过这座山。
这座山的西侧山脚并未有太多的植被,与荒原的荒如同一色。山上还有其他部落的人在采枯木,寻草药,遇到我们这行人,还会打招呼……
到了半山腰,地势基本与草原持平了,这时候的山植被茂盛,大多数是花草。从山腰往上方看去,可以清楚看见山上还有数颗大树。这还只是山的西面,环境比东面恶劣了不知道多少倍。
我们登上草原,感受着草原那比荒原清爽的空气,前方的森林已经可以用肉眼看见。但这份舒适只是暂时的。待到冬来之时,这里的寒冷会使人无法居住。
继续前进,路途还可以看见其他部落也在迁徙,有原居住于这片草原的土著,有和凩芙部落一样来自荒原的,还有来自谭奚南部的半游牧部落,只是这已经离了一个山头那么远。
计算无误,正好在正午时分到达森林。
今日的午饭是全靠我们自己了,刚好森林里有果子,还可能遇到猎物,只是生不起火,打到了猎物也是白搭。
我让其他人留在森林外面,我和兰德进入森林找食物。刚好可以了解颜熙染的事情。
她的事情对我的影响太大了,或者说,是对祁天泽的影响太大了。想要了解事实和原因。
森林里树木居多,遮住了大部分阳光,使得内部比较阴暗。幽幽的环境,能清楚的听到每一处动静。
我们深入了森林,途中遇到过几种野果,但我们都没动手采摘。
“你为什么不把那些果子摘下来?”兰德在另一方问道。我们中间隔了一排树。
“那些果子不能吃,有毒。”我想都没想,直接回答过去。
“你是怎么知道有毒的?你以前试过吗?”
我怔在原地,这些知识都是祁天泽的记忆里的,我也不知道原因。要真的细说起来,连祁天泽也是翻阅书本才知道的。
高级的部落有更低级的部落的进贡,而且部落成员更多,身份越是高贵,越衣食无忧。
他们已经将首领这一身份的利益做的和地球上的古代帝王无异,却承担不了古代帝王的保卫子民的职责。这就是资本的压榨。
我紧紧盯着他,兰德看我回答不上来,也没有过多追问。
“你原本也是上等部落的人吧。”他看着我,似乎要把我看穿。“从小姐让凩芙部落首领牧良宵留下你的那时候起,我就感觉你你来头不小。何况最初你身上穿着的,是中等部落及以上才有资格穿的丝绸衣,还是战衣。”
我微微点头,承认了这一事实。
兰德现在是属于凩芙部落的一员,我也是。按照牧良宵的意思,他和我的情况是一样的,一旦被那些坐在高高的“皇位”上的人以及耳目发现,必然会受到无止境的追杀。
“讲讲你自己吧。”我看着他,眼神放松了许多。
“我只是一个犯了错的野人罢了。”
“你是野人?怎么看都不像啊!”
“在部落国度待了那么久,那还有什么野人样,早就已经被同化了。”他慢慢的说着。
“在我大概四岁的时候,我还是一个自由的野蛮人,父母整天为食物担忧,他们不知道哪些可以吃,哪些不能吃,全靠自己尝试,每过一段时间还要去挑衅那些很强壮的巨兽。后来他们受了严重的伤,我无法帮助他们,从此就变成了我一个人。”
兰德顿了顿,吞下一口口水,接着说。
“无路可去的我,最终被一个青年男子救了,他是中等部落的首领,他给了我一切,我帮助他的部落晋升成了上等部落。我将他看成我守护的对象。只是,他开始变得有野心,四处征战。后来,他诞下了一对儿女。为了一家的安全,他收手了,施舍于有困难的部落无数资源,并通过和其他上等部落的合作,他们部落愈发强壮。由于受到其他部落的认同,他的部落成了部落国度的督察院。迫于其他上等部落的压力,他的部落并未真实做到公正。他的女儿成了权利挑选出的牺牲品,我不甘看到他就如此下去,带他的女儿逃离了部落。”
“所以,你是塔木部落的人,你口中的小姐,应该就是颜熙染了吧。”
“没错。”
“你不怕他们找上门吗?”
“不怕。”他回答道,
“也不后悔!”。
……
走出森林,我们总共采摘了几十个果子。这片森林虽然很大,却没有什么可以食用的东西,,何况这么多个部落都暂时驻扎在森林周围,可以食用的果子只会被瓜分的越来越少。
同样的,这片森林也看不到兔子松鼠什么的。
主粮都在后方的迁徙队中,我们将果子分给每个人,待了一会,继续前进。
贴着森林边缘穿过去,就到了谭奚。继续往前,当队伍处在两片森林之间时,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随后不久,牧良宵带着剩下的成员以及资源+骆驼赶来。
“行啊,你们这速度。我还以为带着小孩,你们会走的很慢,结果还快了我们这么久。”
天还亮着,太阳斜挂在空中,散发着金色的光辉。这里的地势比荒原高,所以白天比荒原短。迁徙并未消耗太多的时间,剩下来的时间刚好用来重新建立帐篷这些。
我帮忙着建好了一个帐篷,刀疤男突然找来:“我们去森林里捕捉些猎物吧。”
确实,凛冬将至,部落需要充足的肉类供给。我接受了他的提议。
捕猎的人就我们两个。
他提议到我和他一起行动,理由是我没有捕过猎。刀疤男以长矛作为武器,长矛大概有两米长。尖头是一片锋利的石片,用藤蔓绑在木棍上。近可强攻,远可投掷。
“看好了,这里有野兔出没。”走在森林里,刀疤男突然对我说。我巡视四周,有几个被咬过的野果掉在地上。
“就凭借这几个野果就可以判定有兔子出没?”我向他发出了质疑。
“你看四周的植被。”
这一片森林,杂草都比较高,但是都比不上我们现在所在的这一片地区。而且树木庞大,枝叶遮天,让这一片地区变得异常的阴暗。
“野兔都怕未知的危险,他们一般会出没在有比较适合藏身地点的位置寻找食物。这一片杂草就是他们的宜居场所。”
这一点,生物学上似乎讲到过。只是我并未熟记,只当这是科普类的知识了。
“这几个果子都是刚从树上摘下来的,你看这树的尖角果蒂,这就是野兔用锋利的爪子跳起来砍下果子时所留下的印记。”
我对他的捕猎知识渊博甚是敬佩。
“这个野兔就交给你来找,然后抓回来。”
“嗯!…嗯?”一个不留神,我就接下了一个任务?刀疤男到附近的果树上采摘了一些果子,让我自己和野兔折腾。
“找野兔,找野兔。这么高的草,怎么才能去找到那几十厘米高的野兔,真的很服气。”我看着长到我大腿部的杂草,晕~
废了好大劲,才将野兔抓到手。
我也不知道,这只是牧良宵在测试我罢了……
为了看看我的反应能力。
.呃呃。
顺带补充一下,男主开篇被追杀的地点〔用文字描述过的〕

看到那白白的一笔了吗,山的中间是空的,上宽下窄。〔真的不是在勉强补救失误。〕
.
我原本想写一下捕猎的动作描写这些细节的,但是绞尽脑汁没想出来怎么写才好。写出来也是一团糟〔虽然已经够糟了。〕先放一放吧,以后会回头看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