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小狼

作者:加白糖的水 更新时间:2023/10/29 22:13:16 字数:4597

来到小木屋的外边,一片雪白的光景刺得洛可一时半会睁不开眼睛。

艾萨克这时蹲在雪地里,用木棍去逗八只被放在木桶里的小小毛绒狼崽玩。

洛可见了走上前,蹲下脑袋探在木桶上,去瞧着木桶里的小狼崽。

八只狼崽的颜色有灰的、白的、黑的,它们因为寒冷而蜷缩成一个个团子,互相抱在一起取暖。

第一次看见狼的洛可看着桶里的八只毛茸茸,微笑道:“这小狼看起来好像小狗啊!”

艾萨克用木棍轻轻戳着小狼崽的脑袋,回应着洛可:“城外边的狼在很久以前就是狗,根据城里的历史记载,幻想城邦建立时,人们从狼群当中收留了一些因身体原因,或是天生残疾走投无路的草原狼,将它们带进了城里,后来那些狼的子孙后代就被驯化成了狗。至于这些狼崽,估计是被抛弃的野狗和丛林狼杂交出来的。”

洛可听后回忆起她姐姐曾经给她讲过的故事,据说在很久以前狗群和狼群发生了一场战争,最后却不了了之了,两者混合成一族,一直繁衍到现在。

不过这个版本是她小时候听的童话故事,与她长大后与她姐姐闲聊的话语中可以判断出枫叶林乃至与幻想城邦附近的丛林狼早就死绝了。

“城邦附近的丛林狼因为体态娇小,力量也比不过野狗,所以在二十年前就被野狗群赶尽杀绝了。”

洛可说这话时,看着桶里的一只灰不溜秋的小狼崽正用它的小毛绒脑袋顶它的兄弟姐妹,好像是觉得外边有些冷了,想钻进里边取暖。

艾萨克听后也不打算继续掩盖事实,他将他曾经在酒馆里所听过的情报全盘托出。

“二十年前,成内发生了一些变故。人们因为猎枪和弓箭这两种武器而起了争执,最后是猎枪获胜,理由是出门打猎只需带上一到两条狗,或者不需要狗,这为喜欢打猎的猎人们节省了一大笔开支,他们可以把养狗所需的肉骨头全都替换为猎枪的子弹,这也省下了弓箭的箭钱。”

“这导致了城内的狗数量过剩,狗贩子们手里的猎狗们几乎有大半全砸手里卖不出去了。”

“猎狗的胃口大,吃得多,且精,许多狗贩子们无法支撑这个开支,所以那时的城里有许多家狗贩子直接摇身一变成了狗肉贩子,餐馆也开始大批量引进狗肉来做菜,狗肉因此大卖。”

“只是没过多久,或许是一向宠爱生命的太阳女神看不下去了,她赋予了被关押在笼子里等死的狗群们勇气,让那些即将成为盘中餐的狗们在一个夜间突破了铁链与笼子的束缚,行成一个百狗团体冲出了狗肉贩子的基地。”

“就这样,一大群见人就咬的疯狗们遭到了当夜值班守卫的枪击,只有不到二十只运气最好,命最硬,实力最强的狗成功逃去外边。”

“狗群去到城外后,城里的人也不在冒风险去抓捕它们,它们因此获得了自由。”

“在获得了自由后,那些从几百只猎狗里活下来的狗们很快融入了郊外,它们拥有强大的身躯和胆魄,而食量大,且杂这一点让它们很快成为了郊外的入侵物种,原本生活在郊外悠闲自得的丛林狼被狗群袭击,被迫让出了王者的地位。”

“此后不久,幻想城邦里的猎人们包括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丛林狼的踪迹。”

洛可认真听完丈夫所讲的事件后,即刻提问道:“那你是说,这八只狼崽子是那些精英猎狗们的后代?”

艾萨克用手指着那些暴露在外边,被吓到的小狼崽说:“估计是,但是这野化的速度也太快了。你看这些小狼,一见到人就好像天塌了一样,一个个往看不见人的狼堆里爬。我所看见过的小狗崽可从来不会这样,它们一般不怕人,但是狼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怕人,尤其像你我一样持枪持弓的猎人。”

洛可听后在这时非常想摸了摸木桶里的小狼,当她刚一伸手,艾萨克便打断她道:“最好是别用手去碰它们,你看,它们的眼睛睁开了,如果你就这样把手毫无防备的伸过去,那你肯定会被咬。”

“那怎么办?”

洛可听后满头问号,她也记起了大多数动物幼崽只要睁眼就会把第一个看见的东西视作父母亲,可这些小狼崽早都已经睁眼了。

“这个不用担心!我会解决的。”

浑身充斥这狼血腥味的管家爱丽丝从小木屋中走出,面露微笑。

洛克看下爱丽丝,语气冰冷的说:“怎么做?你杀了它们的父母,那它们肯定不会听你的话!”

恶魔管家爱丽丝则是看着那个装着八只小狼崽的木桶微笑着,待它在眨眼睛化作黑影汇聚到木桶旁边时,她提起木桶,讲里边的八只毛茸茸一并倒在了冰冷的雪地上。

小狼们一落在雪地里,马上被冻得睁开眼睛嗷嗷直叫,爱丽丝在这时则是朝狼崽们伸出援手,将她那一身暖和,但却充满狼血腥味的野猪皮大衣脱下,放在小狼们的面前。

被冻瑟瑟发抖的小狼崽们见了立刻朝着温暖的野猪皮大衣爬去,可爱丽丝在这时却又伸出了一只杀过狼的手,去尝试抚摸小狼。

狼崽们一个个抗拒得不得了,那强大的气势好像要当场把爱丽丝的手撕碎,但一个也没成,反倒被全部爱丽丝轻轻敲了敲脑袋。

在狼崽们受到惩罚后,它们就开始躲避爱丽丝的手了,不过恶魔终究是恶魔,况且她也是一个成年的大人,对小小的狼崽来说,就是巨人。所以她的速度要比狼快许多,动作也凶狠许多,一下抓着一只小狼,迅速摁倒在地上,用手抚摸着狼的脑袋。

那只被爱丽丝单手摁住的狼崽不敢反抗,只得乖乖束手就擒,被爱丽丝抓进了她的野猪皮大衣包裹了起来。

接着爱丽丝没一秒,就又抓住第二只,但却与之前不同,这一次遭到了狼崽的强烈反抗。只是爱丽丝不在做出惩罚,她松开手去抓另外一只,将这一只拒绝投降的小狼当场抛弃。

猎人洛可见自家的管家把小东西抓回来,但却又要抛弃,于是便连忙上手想要把那狼崽带去树洞自己亲自饲养,但却一不小心被拒绝投降的狼崽抓出几条血淋淋的伤口。

抓住第三只狼崽的爱丽丝看着受伤的主人洛可,语气冰冷的提醒道:“能投降一次的狗,就会投降无数次,但一次都不愿投降的狗,你哪怕就算是打死它,它也不会投降,所以你放弃吧!”

艾萨克目视着爱丽丝所做的一切,但却没有去制止也没有去劝阻,他走到妻子的身边,劝她放弃收养小狼崽的想法。

洛可在这时不想搭理艾萨克和爱丽丝,但面前的小狼却完完全全的厌恶人,恐惧人,憎恨人,至此,她没有任何办法,只得叫她的丈夫艾萨克把小狼重新装进木桶,待会去外界归还给狼群。

很快,没十分钟,所有投降的狼崽被爱丽丝带回了小木屋,而余下三只没有投降的狼崽被艾萨克与洛可两人带去外界,幻想城邦的郊外。

小诺拉一直站在小木屋门口注视着这一切,当她看见大雪天里穿着短袖的爱丽丝抱着一窝五只毛绒绒的小东西向她走来时,她一时高兴得不得了,连忙跑到爱丽丝跟前,踮起脚尖去瞧爱丽丝怀里抱着的五只小狼崽。

“爱丽丝,我现在可以给它们取名字吗?”

小诺拉非常喜欢毛绒绒的东西,她这时已经完全把屈服于爱丽丝的小狼崽子当成了软萌可爱的小狗崽子。

恶魔管家爱丽丝牵着小诺拉走进小木屋,路上微笑着说:“现在还不行,你得忍耐一下,等个一年半载到这五只小家伙下崽后,你就可以看见可爱的狼狗崽了。”

爱丽丝说完,将手里那些被野猪皮大衣包裹着的小狼们倒在了地上,后微笑着说:“狼崽一年差不多就长大成熟了,那时一只母狼可以下一窝崽,不出一年,新生的小狼崽们就可以学会自己捕猎,成为一个还算合格的战斗力。”

“我的目标就是这些小崽子们未来的子子孙孙,在它们未来所诞下的子女当中,大多都会很听人话。而我,则会分出听话老实的一批,赶走不听话不老实的一批,然后再下一代,那就和寻常的狗基本没什么两样了。”

小诺拉听后想起了曾经在孤儿院里所经历过的事情,经济有限的院长为了方便管理,以及节省以后的开支,于是便在后续更改了孤儿院的收留方案。

院长在收留孤儿时,只会找那些听话的,老实的,乖巧懂事的,至于其它喜欢吵闹的,搞破坏的,打架的,院长将其通通拒绝。

到最后,孤儿院里的孩子就都变成了小诺拉这样善于察言观色,或是老实乖巧的小孩子,这持续到老巫婆将小诺拉领养,后续小诺拉就再也没有去过那个救她一命到孤儿院了。

小诺拉不太喜欢爱丽丝的这个做法,于是她在这时也和她的养母一样起了一个注意。

小诺拉将手伸向一只任由爱丽丝抚摸肚皮的小狼崽,可这小狼崽一见诺拉这个陌生人的到来,态度瞬间反转,露出一副穷凶极恶的样子,呲牙咧嘴的朝着小诺拉摆出了攻击架势。

“爱丽丝,它不是不咬人了吗?为什么我一要摸它,它就露出一副要咬我的样子。”

小诺拉被这小狼给吓到,爱丽丝则是一个眼神让这敢朝小诺拉呲牙的小狼与其它小狼吓得不敢动弹。

爱丽丝抚摸着狼崽的肚皮,向着她的小主人耐心的解释道:“狼始终是狼,它现在只是暂时屈服实力比它强的生物,而你,哼哼,狼和狗还有大自然里的许多动物,都会看人下碟这一招。它看你的第一眼,就知道你是一个温柔柔软无害的小家伙,正是如此,它才敢朝你呲牙啊!”

“可能是这个小家伙对新环境感到害怕呢!”小诺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它不太认可爱丽丝所说的观点,她觉得小狼只是对她感到陌生,不熟悉和害怕,所以才会朝她呲牙,等她和小狼混熟了,那小狼应该就不会在朝她呲牙了。

爱丽丝把肉乎乎的小狼一只又一只抓进野猪皮大衣里,随后放在火炉附近的一个最温暖,最安全,最适合睡懒觉的地方让狼崽们待在哪里熟悉环境,接着是抱起小诺拉与之一起走到屋外,提起门口的一大蛇皮袋草料去到木棚,给牛羊喂食。

路上,爱丽丝背着诺拉,富有耐心的和诺拉解说道:“你刚才说的那种方法也又可能。不过我觉得最能让这些家伙屈服于你的方法,就是去向它们证明你比它们要强,让它们明白冒犯了你,那就是死路一条,让它们明白只要有你在,那就是绝对安全,让它们明白只要有你在,那就永远不愁没有饭吃,这些都很简单,很容易去实现。至于你那种方式,则是要花费许多时间去和它们建立起信任关系才可以行得通,不过唯一的区别,就是小狼一定会怕我,但一定可以和你成为朋友。”

前魔神爱丽丝回忆起曾经居住在城堡里的生活,她曾经一直搞不明白一点。

她与她的姐姐都是君另一方的强者,但为何手底下的居民们却偏偏不服她,反而是甘情愿的臣服于她的姐姐,她做的比她姐姐要好的多,她的姐姐那么虚伪,血腥,残暴,可这一面只有她自己知道,而她们手下的居民们,完全不了解她姐姐所隐藏的另外一面……

爱丽丝在现在才意识到,必须有皮鞭和蜜糖两者同时存在,才可实行最佳的管理方案,光凭拳头的确是可以短暂的打服小狼们,所以她在刚才决定等五只小狼长大交配生崽后,抛弃这五只小狼。不过她却无法保证被她驱逐的狼以及因她而失去家人的狼是否会报复她。

想到这里,爱丽丝则是停下脚步,询问着年仅八岁的小孩诺拉道:“你觉得我应该对它们软硬皆施,然后从灵魂和精神层面上感化它们吗?”

小诺拉见状高兴的回应:“嗯!差不多,虽然我不敢保证,但你如果这样驯养它们,那它们肯定会和我们成为好朋友!”

爱丽丝继续朝着木棚走着,并朝小诺拉倾吐出她的观点:“你说的有道理,我觉得我也可以这样做,只是小主人,你要清楚,我所驯养的动物可是狼,你难道不知道狼心狗肺,狼子野心,引狼入室这些词的意思吗?

小诺拉回应道:“我知道,不过这些是小狼,用大人的一句话来说,小孩子就是一张白纸,小狼也一样,它和我们一起生活很久,那它一定会融入我们的。”

爱丽丝听后则是语气不悦的挖苦道:“是啊!那当然,只不过要是这些小狼崽子以后长大了,突然发了神经咬了你一口,或是咬了你的父母,那时应该怎么办?哼!我告诉你吧!等到那时,我肯定会一棒子敲碎它们的狼头!”

小诺拉懒得继续搭理爱丽丝了,她知道继续说下去毫无意义,到头来,谁也无法说服谁,只是无畏的浪费时间,这样一来,倒不如干脆直接闭嘴一了百了。

不过小诺拉打定了注意,她以后一定要养一头威风凛凛的大狼,然后等过十年,她成年到十八岁后,她就要带着她妈妈的枪和大狼一起在森林里合作打猎,以及去往各个地方旅行,甚至可以替代她的爸爸艾萨克和妈妈洛可去狩猎世界各地的恶魔和女巫,好让她的父母轻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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