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后的真相(1)

作者:周木野子 更新时间:2023/10/4 22:04:12 字数:5364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红同市的一栋写字楼内,读完稿件的张彬坐在转椅上伸了个懒腰,感觉一阵困意袭来,他便拿起桌上的罐装咖啡喝了一口。

这间办公室是由寓言出版社租下的,而张彬是新上任的责编,他今年23岁,刚从红同学院毕业,戴着眼镜穿着格子衫,皮肤白净,看上去还像个学生。

办公室内除了他以外空无一人,已经是晚上八点,所有人都已经下班回家了,而张彬为了审核这篇临时收到的稿件而加班到现在。

这篇长约七万字的小说是以前大学社团前辈的朋友拜托自己看的,听说那位前辈前几年因为脑炎而去世了,留下的遗愿是希望这篇小说能够出版,于是他加班加点地初步读完了,老实说,虽然寓言出版社是一家小型的出版公司,但在接受稿件的方面还是比较严格的,这篇小说明显就是不成熟的新人作品,读起来味同嚼蜡并且逻辑臃肿,最后的解答也意义不明,老实说,如果不是熟人委托的话张彬连读完的欲望的没有。

他看了看表,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准备下班,一阵踏在大理石地板上的脚步声从门口传来,张彬向玻璃门看去,一个留着及肩发,刘海遮住右眼的女人走了进来,她看上去很年轻,五官精致但没什么生气,就像釉质的塑像一样,个子大概有一米七,穿着垂感很强的黑色长裙,全身散发着君子兰般幽雅的气质。

女人向张彬打了招呼,很不客气地在他身旁一张无人的转椅上坐下。

今天并不冷,她却系着一条格子纹的围巾,就算那条围巾很薄但也会感觉到闷吧,难道是为了装饰?可这个款式和她的衣服并不怎么搭。

“你好,有什么事吗?”张彬从抽屉里拿出一罐咖啡递给了她。

女人接过咖啡,微笑着向他道了谢。

她自我介绍道姓林,这次前来是因为有事情要找寓言出版社的编辑。

得知张彬的身份后,她沉默了一会,突然问了句很奇怪的话,让张彬心里一惊。

“编辑先生,请问您最近是不是有收到过一篇名字叫做《电子厂杀人事件》的小说稿件?”

张彬回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上还没关闭的Word文档界面,谨慎地说:

“不瞒您说,我刚刚就在审核这篇。请问,林小姐您怎么知道这篇稿件会投到我们出版社来?这篇稿件是我一个朋友拜托我看的,听说出自以前大学的前辈,难道你认识他们吗?”张彬说出了那个朋友的名字,但面前这个姓林的女人却摇了摇头。

“抱歉,我不认识您的朋友,不过,写出这篇小说的人我倒是认识,没想到那家伙是您大学的前辈啊,曾经有见过面吗?或者说,您知道这个人的长相,性别吗?”

张彬否定地摆着手,他只是听说过这个前辈的名字,但从来没有见过面,这也是当然的,毕竟当他进入社团时那个前辈早就毕业了。

“虽然我没见过,但如果这篇小说描写的是他的经历的话,那他应该是男性吧,至于长相......,好像也没什么正面描写,您不是认识他吗,为什么还问我这些?”

女人若有所思低着头,伸手捋着右边的头发,张彬这才注意到她头发右侧用丝带扎了一条单独出来的辫子。

“果然,第一眼看到的人大多是这种想法呢,刘育那个家伙做得还真过分。”她轻声地自言自语完,抬头直视张彬的眼睛,那种视线让后者感觉非常不自在。

“编辑先生认为这篇小说的凶手是谁呢?”

“不是写的很清楚吗?是那个叫做黎秋叶的女生。”

“答错了~”她微笑着回答道,“其实凶手根本不是黎秋叶呢,而是另有其人。”

“那还能是谁?”

女人双手指尖交叉,眯着眼睛,宣布了让张彬深感震惊的消息。

“这篇小说中的真正凶手,就是作为主人公的刘育本人。”

“不对吧,小说里提到过很多次凶手是女性,可是……”

张彬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蓦地住口了。

她意味深长地看着张彬。

“您也意识到了吧?首先,小说中并没有任何一句话提到过主角的性别,甚至没有用过‘他’这个人称词来形容,而许多的细节分别都暗示了主角的身份是女性的事。”

“比方说,主角刘育才刚与陌生的少女认识,就提出请她和她的所有舍友一起吃饭,而她们不但同意了,甚至还一起去了卡拉OK,如果主角是男性的话有点不可思议吧?再后来,才刚认识不久的少女竟然能同意与主角同住一间宿舍,如果主角是男性的话是不是也很有问题呢?接着来到第一次发现尸体的时候,有一个很让人忽视的点,当时正值员工上班的时间段,A单元唯一的那条楼梯应该有非常多的人经过,如果主角是男性,他是怎么做到陪着黎秋叶一起上楼而不引起注意的?要知道A单元可是女宿舍,并且之后的剧情中也有不少次描写了她进入A单元的桥段,简直就是如入无人之境,这是男性没法办到的。”

她熟练地讲述着小说里的内容,仿佛早已看过无数次。

“接下来,故事进展到主角与少女在地下商业街逛街时,遇见了几个社会青年向她们起哄,这里也暗藏着疑点哦,假设主角为男性,那么他拉着少女的手两人看起来就是一对非常普通的情侣,应该不至于引起那些青年的议论,但若是她是女人呢?我们这个城市还没有多元化到同性情侣随处可见的程度,所以当那些青年看到两个女人亲密地走在一起时才会感兴趣从而起哄,这样解释起来是不是比较合理?并且书中也曾经多次暗示过主角的头发很长,以我对她的印象,的确是个留着长发看起来很知性温柔的女性,真让人想不到,她竟然犯下了那种罪行。”

“小说的作者,也就是刘育,为什么她要用这种手法来隐藏自己的性别呢?编辑先生您要是读过推理小说应该就能明白,这是典型的为了隐藏自己凶手身份而使用的叙述性诡计。这个名词指的是利用读者与故事只能通过作者叙述这唯一的渠道进行联系的点,从而在渠道上做文章,用文字技巧和叙述方法来隐瞒、曲解情节的一种诡计类型。这篇小说中,刘育先是在屡次提到凶手的身份为女性,之后隐瞒自己的性别和行动,伪造出自己不是凶手的假象,至于目的,自然是为了让这本小说能顺利出版,毕竟一个杀人犯的小说可不能堂而皇之地拿来投稿吧。”

听完她的讲述,张彬才发觉自己之前因为困意忽视了这么多的内容,实际上这个作者的叙述性诡计运用并不高明,只要稍微认真阅读就能察觉到,但他当时昏昏沉沉的,竟然真被这种小伎俩给欺骗到了。

“其实从小说的内容来看,也非常清楚凶手究竟是谁吧,毕竟有名有姓的登场人物可不多,除非您真的相信那些什么平行世界的鬼话。”

“我还是不明白。”张彬扶着眼镜说,“如果刘育是凶手,她是怎么犯下第一起案子的?不在场证明根本是无懈可击啊,难道说是那个叫黎秋叶的女生为她做了假证,她们两个其实是坐不会留下记录的摩的或者三轮车回去的吗?而且两起密室又是怎么做到的,我实在想不通。”

“请允许我来简单为您解释一下吧~”她的语气听起来好像期待已久了。

“首先是第一起案件,这是典型的以时间差作为不在场证明的类别,从小说中的内容来看,所有人都是因为在包厢中看到过LED屏的电子钟才注意到时间已经很晚决定离开的,那么如果这个时间对不上号,实际上从包厢离开的时间比22:55要早,那这个不在场证明不就无法成立吗?当然,电子钟的时间并没有被修改过,在那个时候恐怕它确实是正确的显示着时间,我认为当时的真正时间应该是22:05或者21:55这种相似的时间。那么为什么在场的所有人都会认为当时显示的是22:55呢?答案很简单,既不是时间被调快了也不是屏幕被动了手脚,而是因为一个十分罕见且奇特的现象,‘groupdelusion’翻译过来的话叫做‘群体幻觉’,指在没有任何刺激的情形下群体成员感知器官同时产生的错误知觉,简单来说就是当时除了刘育以外的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把电子钟的时间错看成了22:55分。”

张彬难以置信地瞪着眼,这个名词他曾经在科普读物里看到过,不过对于真实性还是保持着相当的怀疑态度。

“这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呢,它的出现实际上与大脑的意识活动是紧密相关的,在所有人类的潜意识中,都藏着由进化和遗传而保留下来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包括远古祖先生命信息的残留,这些内容能在当今社会上所有人类的意识中找到,带有非常的普遍性,也就是所谓的集体无意识。从这一点来看,所以人类的意识深处都有着相同的思维和欲望,他们做的梦也都不尽相同,比如莫名其妙在天空飞翔或者从高处掉落,得到最高的权利或者变成阶下囚,杀人或者被杀,人类的深层想法无外乎这些事情,即使是一群各不相同的人,他们的意识深处其实也没什么区别,这也为群体错觉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试着想象一下当时的场景吧,在昏暗的包厢内,视觉被五颜六色的光线搅乱,听觉被嘈杂的音乐声影响,因为坐的分散的缘故触碰不到让自己有安全感的东西,酒精和潮湿的气味让人难以呼吸,被酒刺痛的口腔,这一切都让意识变得混乱,失去清醒之后,潜意识中的那些不可名状之物就开始影响人类的感官,作为大脑对外认识窗口的双眼无法捕捉的正确信息,可是又受到大脑意识的强烈索求,于是,双眼开始编造虚假的信息来欺骗大脑,这个现象编辑先生您应该也曾经历过吧。比如在独自走在没有灯光的小巷时,看到了一团黑影快速从面前窜过,此时眼睛虽然没有看清楚那东西究竟是什么,但是大脑却得出了结论‘那是一只黑猫’‘那是一只狗’,而实际上这个结论有可能完全错误,那东西或许就是个塑料袋之类的,但我们的眼睛却私自根据潜意识编造了看到猫或者狗这个现实来欺骗大脑,好让坎坷不安的大脑放心,也就是说虽然世界上不存在无法存在之物,但眼睛所看见的东西却未必真实存在,因为大脑会轻易地被感官欺骗,所以幻觉才能得以产生。且编造没办法完全凭空想象,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所有的东西都要凭借原因才能出现,那么当时所有人的眼睛都编造出看到22:55分这个现实的原因是什么呢?即是刘育的语言暗示,虽然小说里没有写到,但她当时不止一次地问过关于宿舍查房时间的问题,以及从这里回宿舍要多久,什么时候走会来不及等等,恐怕就是因为这些重复的心理暗示再加上混乱的灯光和黑暗的环境才导致当晚群体幻觉的产生吧。”

“总之,汪彩函实际在很早的时候就返回宿舍了,有一个细节可以反映这一点,如果当时她是22:55才从骑车回去,最早也要23:20分才能到达宿舍,而她的遇害时间是在30分以前,从尸体状况来看她已经洗完澡换好了睡衣,那么这十分钟的时间她需要完成换下外出时的衣服,洗完澡,再穿上睡衣,之后才遭到袭击,这从时间上来说是办不到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她回宿舍很早,才能有充足的时间完成这些行动。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我利用小说里的内容来还原一下案发当晚的过程吧,现在已知的是所有人从包厢离开的时间大概为22:00分左右,从包厢到宿舍步行需要大约45分钟,也就是说刘育回到宿舍时还不到23:00,我猜测当时应该是她主动要求黎秋叶到自己的宿舍过夜,因为后者已经完全处于醉醺醺的状态,所以她很轻易就将其说服了,反在小说里写成黎秋叶主动要求留宿,恐怕也是为了摆脱自己嫌疑吧。她们回到D单元之后,黎秋叶很快就睡着了,此刻的时间大概是刚过23:00,刘育拿出自己早已准备好的衣服手套和匕首之类的物品用帆布袋之类的容器装着,从黎秋叶外套的口袋里偷走钥匙后来到506门口(没错,当时有机会使用到钥匙的人还有一个,那就是和黎秋叶待在一起的刘育),此时她敲响了门,但却没有反应,那是因为汪彩函此时正在浴室中没有听见,于是她用钥匙开了门,进去后将门反锁。此时大概是15~20分,舍管才刚刚开始查房,没有看见过她。在宿舍内刘育戴上了手套,将双手插进口袋,把帆布袋随意丢在地上,等待着汪彩函从浴室里出来。大概27或28分时,汪彩函从浴室内走出,她发现刘育之后虽然也很惊讶,但不至于到要呼救的程度(虽然才第一天认识,但是刘育也符合进入宿舍不会引起死者过于警惕的条件),刘育撒谎说想拿帮黎秋叶拿一件更换用的内衣,于是汪彩函才转身走向阳台准备取下晾晒在那儿的内衣,这也就是为什么上面会留下指纹的缘故。刘育趁着这个时机从包里取出匕首,用超乎想象的速度冲到阳台,捂住她的嘴以后一刀切断了动脉与气管,她挣扎了不到一分钟便死亡了,此时正好是30分,刘育刚站起来想要去拿几张纸擦脸上和手臂的血迹,门口突然响起舍管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她先是喊了句里面有人,之后拿了把椅子来到阳台爬上围栏,但并不是为了翻到隔壁宿舍逃跑,因为此时她身上满是血迹如果被发现的话反而是自投罗网,她爬上围栏的目的是躲进两个阳台中间的夹缝,那里有块不为人知的落脚点,大概是这个样子。”她从桌上的笔筒里拿出一支铅笔,在打印纸上画起了示意图。“就像这样,那两个阳台突出部的中间,有个大概长30厘米的小平台,在上面站一个人简直是绰绰有余了,我想刘育恐怕是刚进厂门口时就发现了这个吧,就是她盯着宿舍楼阳台驻足观看的那个时候。她在平台上藏了大概五分钟,确认了没有人进来,才又通过围栏爬回宿舍,从帆布袋拿出外套披在身上挡住血迹,从桌上随便拿了把美工刀丢在地上,打开门后脱了手套和鞋收进袋中,防止留下脚印,之后她在门外用黎秋叶的那串钥匙将门反锁时,却因为不知道门锁的故障而导致门被彻底锁死,第二天才会发生打不开门的情况。之后她返回自己宿舍后立刻被衣物丢进洗衣机里洗掉,为了彻底清洗自己的身体还冲了澡,所以第二天早上才会头疼,并且穿了其他的衣服。”

“对了还有一点可以证明刘育曾经使用过黎秋叶的钥匙,小说里曾描述过那串钥匙上的招财猫挂件是陶瓷材料,但实际上那个挂件的质感非常差,如果不是亲手触碰到的话一定会把它误认成塑料品,那么刘育又怎么会清楚它的材质呢?明明她连手链是水晶还是玻璃都分不清楚。”

张彬抓着手里的咖啡欲言又止,虽然对这个女人说的话不得不信服,但他想知道的是为什么她对这篇小说的内容能了解到这个程度,这份稿件是朋友发给自己的,难道他曾经把这个稿件给其他人看过,或者说发布到网络上过吗。他用食指扶了一下眼镜:“为什么你对小说里的内容这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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