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二:《罐中之物》

作者:象牙塔中的自律人 更新时间:2023/10/31 16:54:24 字数:6010

塞尔芙兰达号海盗船在一声声炮火的轰鸣声中黑烟滚滚,木质的船身碎裂,汹涌的海水灌入船室,骷髅旗飘摇的桅杆嘎吱断裂,砸在一团慌乱逃窜的海盗身上,散着劣质葡萄酒味的空木箱随船体剧烈的晃动不断撞击着墙壁。

在数十米传来阵阵欢呼声的另一艘海盗船上,水手们高举着刺刀,甩动长胡须,等待船长下令后的放肆劫掠。

塞尔芙兰达号的海盗们不甘示弱,拔出刺刀,决心拼死一战,同样也在等待船长的指令,不过与另一支海盗船不同的是,他们等不到船长的下令了——一艘小木船正在一个壮硕男人的船桨飞速滑动中不断逃离这个是非之地——那些海盗就在不断下沉中望见了这个身影,这正是塞尔芙兰达号的船长,在无数的就酒馆被当做话题的传奇人物,他们曾经引以为傲的存在,他的名字是凯恩·赛夫!但在这一刻他不再是那个光荣无限的海盗了,而是彻彻底底的,让人嗤笑又胆小的软蛋!

于是,一场毫无悬念与斗志的厮杀开始了,塞尔芙兰达号这艘十年来征服海洋的传奇之舰就此沉入了深海之中,一段酒桌前畅聊的往事被掩埋,同时一段新的故事的序章,又在福尔卡尼亚边界岛屿的海滩,伴随着一次次起伏的浪花;海鸥自木筏的碎片飞起的振翅声;落荒而逃的凯斯·赛夫从浅水中惊醒的喘息中,开始了。

凯斯赛夫缓缓从海水坐起,他壮硕如牛、双臂如锤,身穿贴着肌肤单薄的湿背心,腹肌的线条被勾勒出来,胸肌膨胀,他的皮肤粗糙的像是蜥蜴皮,两腿健壮有河马那么粗,全力一蹬可将四五个水手踢入水中。

他一头蓬乱的发丝拧在一起,两条浓密的眉毛成一个“八”字,左眼有一道凶神恶煞的刀疤,眼球显然被刺破了,眼皮长在了一起,不过右眼倒是透着股暗淡的忧郁,坚挺的鼻梁下一道断断续续的黑胡须,曾是他的标志,敌人用来说笑,手下用来骄傲,如今却再也没法挤在一起——开花大笑了。

忽然,他感到身后有东西轻轻碰在腰椎,那是一个陶瓷罐,和他的脑袋一样大,瓶口被木塞堵住,里面还有空气,敲敲打打还能发出咚咚的声响,他一把拔出木塞,只闻“啵”的一声,他愣在了原地。

眼角泛了红,一滴滴老泪划过皱纹形成的水坝,他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他比任何都知道这是什么,他也是唯一知道的人。

“我回家了……”凯斯拾起险些被冲进海里的木塞,颤颤巍巍地站起身,踉跄地跑上沙滩,那双卡尔斯王国知名鞋匠为他量身打造的皮靴,在几次陷进沙堆后被他甩掉,其中一只就砸在木筏前,而凯斯的身影越来越远,直到消失在那一片繁荣的海岸集市。

集市上热闹非凡,除了贩卖各种食品的小贩,还有福尔卡尼亚王国的服装,这些服装单薄凉爽,如这个国家人民的性格一样,热情似火,追求热烈与激情。

奇装异服的外国商人在中央集市的大道上敲锣打鼓,吸引了一众福尔卡尼亚人的主意,在那由两个人高马大的大汉牵着的马车上,有这一系列新奇的玩意,其中的几样格外新颖:会唱曲的小木盒、镶嵌不知名闪亮石头的王冠、转动齿轮就能向前跑跳的小人、一副波澜壮阔的《征服者》最为亮眼,这幅油画描绘的是一艘海盗船在乌云与雷鸣聚集的天空下,乘着海啸般的风浪破浪前行!船的最前端是一个高举刺刀的男人,显然有其他层面的含义,各路的鉴赏家会提出不同的解读,不过在凯斯·赛夫的眼中,这是及其愚蠢的行为,他一路迈着大步,走到了那群外国商人与表演者的中间,两眼盯着看,抿着嘴角。

为首的外国商贩走来,从他脖颈毫不避讳的宝石项链,以及举手投足的自信,与肥胖臃肿的体型来看,绝对是商队的大户,他满脸嬉笑,搓着每一根指头都带着宝石戒指的双手,大声赞叹道:

“好品味,这是我们的故乡吉利亚斯里一位有名的画家所著,据说她在绘画前,在一个船队当了整整三年的水手,才有所领悟,画出了这么一副传世巨作。”

听闻此言,凯斯粗犷大笑,笑声之大,盖过了喧天的锣鼓,遮住了集市的喧嚣,与那海风传到了这个临海国家的每一处,众人的注视下,他的笑声不停,一根手指抵在画中那位持剑直向海浪的船长,摇头说:“那个画家是骗你的,没人能在这样恶劣的天气站在这,这不是一个好船长,真正的好……”他话说到一半,停顿下来,心中一阵羞愧又继续低声说下去,“真正的好船长,不会抛弃船员,不会畏惧困难,不会逃脱,不会将全船的性命抛之不顾,更不能像这样,对着大自然犯蠢,我们应该敬畏大自然,而不是把它当做敌人,当做用来征服的对象所以要我说,这就是一副烂作,烂到不能再烂。”

商贩嘴角一笑,缓缓走了过来,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拍在凯斯面前,又挥挥手示意身后两名牵马大汉走过来,此时三个人同时盯着凯斯,被夹在中间受到保护的商贩静静的说:

“先生,我认为你说得对,人就是得敬畏大自然,没有大自然就没有人类,没有人类就没有了金钱,你瞧瞧这个。”他举起一个布袋,扯开口子然后哗啦啦的把里面的金钱洒在地上,一堆人拼了命的挤过来抢。

“我喜欢钱,他们也是,所以我们都对大自然满怀敬意,可反观你,我看不出你对海洋的敬畏,你居然将我们的画作理解成了征服大海,这个画家表达的意思是我们与大海相互帮助,大海为我们撑船,我们为大海抵挡雷鸣。”

“你才是那个不尊重海洋的人,并且还污蔑我们国家的著名画家,瞧瞧你的手指,弄脏了我们的名著,这本应该放在全世界最好的画展,等待人们的观赏,现在却被你用肮脏的手指,给碰到了,为了表达你诚意,请你用匕首,切下手指吧。”

凯斯不语,在众人眼中他已经成为了罪人,那些捡了钱的人纷纷高举正义之旗,为外国友人声讨这一行为,短短一分钟就聚集在一起,声势浩大,喊的口号十分整齐响亮:

“不要辜负外国有人的善意,做错了事情就认罚吧!”

这一遍遍的口号毫无新意,但却张口大喊的人越来越多,那个商贩在地上洒下的钱币也就越来越多。

不过凯斯无动于衷,双眼依旧紧盯着商贩那精明眼珠。

不一会,警卫被惊动了,他们个个穿着警服,满脸严肃地提着警棍赶来,其中官职最大的队长最为愤怒,可一见到这位外来商人就立马换了一副嘴脸,低声下气的用谄媚的口吻询问起因。

商贩唉声叹气,点起一根烟草,哭兮兮地说:“我们本来想在这集市上卖些自己国家的东西,想要宣传我们的文化,可是这位先生突然闯过来,不仅大骂我国名家的画作,还试图毁掉它,请您一定给我做主啊。”说着,他用眼神示意一旁的壮汉,那壮汉拿出一个小布袋,丢给警卫。

警卫喉咙蠕动,但终是忍下看看钱币的金额,一脸认真的举起警棍,用正气凛然的声音当着全部人的面,大声职责:“你的行为十分恶劣,对此我们决定采取强硬手段,给我去牢里待着吧!”

一旁的商贩、表演者、路人、摊主、保镖、警卫、都纷纷鼓起了掌,大口称赞,转而又对凯斯破口大骂,比福尔卡尼亚重刑犯公开处刑时的骂声更甚。

警卫队长吩咐两位警员率先出手,那两人有些胆怯,握着警棍的手掌僵硬,但不妨碍他们听见队长手里哗啦作响的钱,这声音清晰,就越不胆怯,在那民众支持的呼声与钱币碰撞的摩擦声中,他们一拥而上,一个攻左,一个挡右,一个负责进攻,一个负责防守,一个高举警棍直捣后脑,一个狠狠砸向后腰。

两人配合紧密,身材壮硕,任谁成了被攻击的对象都会感到恐惧,而凯斯却冷静似冰,他转身举起坚硬的双臂挡在一起,在铁棍的交错下护住后脑,又用粗壮的右腿攻击,准备袭击后腰部的另一人的腹部。

一人飞出数米,倒地不起,另一人也未能坚持更久,他在凯斯稳住平衡后的一刹,被熊掌般的钢铁拳头轰然砸在脑门上,他的双眼被震的失明,两耳失聪,鼻血喷溅,死状更为惨烈。

那些原本吵嚷起哄的人都平息下来,笑容僵持在脸上,手里攥着的钱都下意识踹进兜里,生怕商贩反悔,过来追究他们,可见到商贩吓得不敢吱声后,都摆出一副看戏的模样。

警卫队长莫林肯·雷恩几年来一直在这一带巡视,见过无数野蛮粗暴的场景,比如为了一个丢失的钱包,比如为了一个女人,比如为了一块阳关舒适的沙地,只不过为这些事情大打出手的人,再见到警服的一瞬,心里那股蛮横的气劲就不见了,恭敬又低声下气的承认错误,还不时摸黑另一个动手的人,在这些经历中,警卫队长一职就如上帝般公正、权威,是远超与平民的存在,也是他认识自己,感受到高贵地位的时候,脱下警服,回到家中,他就只是一个有点力气,不孝顺父母,不顾及妻子孩子的不合格的儿子、丈夫、父亲。或者说,他一天存活的动力全部源自于这身警服,这身上帝的妆容,容不得任何人的挑衅,因此他愤怒了,商贩递给他的一袋子金钱成了导火索,凯斯不顾他颜面就打到他的手下则是划火柴的动作,现在,而他那高傲自负的性格,比普通人要肥八倍的自尊心就是火药,熊熊燃烧,即将爆发的火药!

林肯身高八尺,警服遮不住他强壮有力的臂膀,他就这么一步步伫立在凯斯面前,双眼发了红,豺狼对猎物的眼神也是如此。

而凯斯也底下头颅,与那道视线对上,两人一言不发,在激动的人群、疼得嗷嗷大叫的警卫、笑眯眯的表演艺人、慌乱的商贩,这所有人的注视下,使人忍不住吞咽口水,剑拔弩张的气氛就此蔓延。

凯斯海上生活多年,遇见过很多想治他于死地的亡命徒,与各路海盗博弈,在无数的海难中如一块被狂风席卷的高山,纹丝不动,对于像林肯这类见钱眼开的贪官污吏,他从没放在眼里,他就只是这么望着他,用那种耍猴的心态。

林肯心底的怒意忽然消退了,他一看到凯斯身上钢铁般的肌肉顿时胆怯起来,他感觉手里这个钢管即便是砸在脑袋上,也会被震得四分五裂,但他已经被气氛,被商贩的期望,被路人看戏的心态捧上了顶端,这一仗,打赢了皆大欢喜,可如果是打输了,那么居民对警卫的信任与膜拜就此下跌,不仅如此,还会失去外国商贩的好处。他看到了前面两个手下的下场,他也意识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现在,他不在以“如何击败对手”为目的,而是以“如何在不动手的情况下,保住颜面、威严、信任”。

他一旦陷入了对败局之后的预测,就彻底丧失了勇气,他开始直冒冷汗,心脏砰砰乱跳,口腔里含了一口吐沫又恐于下咽暴露自身恐惧的事实,他眼神之中流露出的忌惮无法隐藏,不自觉的躲闪目光早已被凯斯看到。

而下面凯斯的举动令他惊愕。那双常年来饱经搏斗与厮杀的双手,就在商贩与警卫队长的眼皮底下,将《征服者》这幅绚丽的画作给一撕两半,听闻此声,那些凡事知道其价格的人心里都咯噔一下,然而凯斯并未因他们心痛的表情就停下来,反倒两半撕成四半,四半成八半,最后竟被一阵从海岸赶来的风给吹散,粉末被刮起,轻轻拂过商贩的脸颊,还有些微小颗粒被吸入鼻腔,使他咳嗽连连。

“你不要欺人太甚,我在这里做我的生意,一没偷,二没抢,发扬我国的文化,我不记得和你有仇,你到底为什么要毁了这幅画?”商贩大怒之下,指着凯斯,质问道。

凯斯沉思半刻,他的嗓音贯彻着无与伦比的冷静,头脑清晰理性,一双睿智的眼睛令商贩心底发虚,他平静的说着,用那种哀叹的口吻,一时间让周围所有人闭住呼吸去倾听:

“你来自吉利亚斯这个国家,我想每一个福尔卡尼亚人都不会陌生的,大约在二十五年前,我的家乡,福尔卡尼亚最美丽的城镇——加尼尔。那是一个夏天,一个十分炎热、就连在太阳底下走都会晒破皮的夏天,我竟然感受到了寒冷,你猜猜为什么寒冷?你绝对猜不到,因为你们吉利亚斯人那个夏日的傍晚,还穿着睡衣躺在床上扇风,看着报纸。而我们呢,我们一家挨了枪子,我的母亲,我的父亲,我的妹妹,都死在你们国家军队的枪下!而我这只眼睛,就是被他们用军刀,像是解刨一只青蛙、一只老鼠那样,一下下,一点点,用那冰凉而锋利,不知道沾着谁的血的刀尖,划开我的眼皮,把我的一颗眼珠给扣了出来。我疼的不停打滚,什么也看不见,就能听见旁边穿着吉利亚斯军人碰酒瓶,哈哈大笑的声音,一边欣赏我痛不欲生的模样,一边饮酒作乐。那令人作呕,丑陋,恶心的笑声,我永远也忘不了。后来他们玩够了,我就被丢进了海里,不过我很幸运,我不仅会游泳,我还被海浪冲刷到了靠近海岸的地方,被一个曾经关系不错的大夫救下了,他给我包扎消毒,安慰我,让我在那躲着,可我又偷偷摸摸的回来了。不过那时候,军队已经向下一个城市进军了,而我呢,在散落空酒瓶的沙滩上,找到了那一枚眼珠,上面沾满了沙粒,血已经干了,我就把上面的沙子用海水清理干净,找了一个海里漂来的罐子,把眼珠装了进去,用一个大木塞塞住,埋在了沙滩里。”

而现在——凯斯·赛夫,这位英勇无畏,凭借坚韧的毅力练就一身强悍体魄,仰仗过人的智慧从一次次海难中幸存,依靠鲨鱼般复仇的欲望一路披荆斩棘的海盗船长,高举手里的陶罐,向众人展示:

“这是我的左眼!我从没离开我的家乡,你们的软弱我都看在了眼里,二十年前,吉利亚斯军队大肆虐杀时,你们全都装聋作哑,现在,二十年后,又被吉利亚斯的商人给欺压!他丢给你们的钱,有你们的土地,你们的安全重要吗?”

福尔卡尼亚民众们的沉默不语,他们回忆起了漫天落下的炮弹,回忆起了血流成河的街道,回忆起了某些长久失联的亲人。一张张灰白报纸上报道的新闻冰冷又残酷,无一不诉说这个国家的绝望与灾难。

商贩见状心生愤怒,他看到四周的民众全都阴沉着脸,忽然,有坚硬的物体狠狠砸在他的后脑上,还未等他反应,如雨般的钱币就从空中落下,那些都是他发出去的钱!

商贩大吼一声“混账!”,在众目睽睽之下,掏出一把银灰左轮,枪口反射这刺眼的光,他举起手枪,掰动枪栓,瞄准凯斯的额头中央,带着嘲讽又带着警告的说:“你最不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把他们拖进水深火热中,你们国家,已经找不到枪了。”

凯斯无动于衷,他一步步靠近商贩。而商贩一步步后退,他不敢开枪,弹夹里仅剩下四颗弹药,而周围人太多了。他怨恨昨晚不该用枪杀死那个娘们,他就该用刀,或者用桌角,说到底,都是他酩酊大醉时,一时兴起做的事情,现在后悔也来不及。

他大喊:“警卫,快做你该做的事情,别让他过来,否则,你一分钱也得不到。”

警卫队长心里动摇,不知该作何表现,他就一动不动的站在那。

他狂叫:“你们这群庸民!真以为单靠蛮力就能答应枪炮吗?你们已经输了,就该做输家的事情!”

福尔卡尼亚人冷眼旁观,此时整个小镇的人都聚集在一块,他们不再感到恐惧。

他做出了最终警告:“在靠近一步,我就开抢了。”

凯斯·赛夫停顿下来,商贩心中一喜。

远处的海岸线上一艘艘乘风破浪、骷髅旗飘摇的船只向这里驶来,为首的船只,正是塞尔芙兰达号!凯斯引以为傲的船员也都在上头,海风逐渐变大。

包括商贩在内的众人脸色变幻,陷入了一种恐慌。

“海盗来了!海盗来了!”

“快跑吧,他们要来掠夺我们的物资!”

“这些福尔卡尼亚的败类!他们只会对同胞动手!”

凯斯面容严肃,右手握拳放在胸口的位置,像是庄严的宣誓,又像是温文尔雅的诗人随口来上一句简短有力的诗歌:

“他们虽乘着海盗的船,有着海盗的性格,但他们的血液里始终流淌着福尔卡尼亚人的血,现在,福尔卡尼亚的海盗与福尔卡尼亚的人民,要来夺回他们的国家了!”

这正是凯斯一直以来所做的事情。

福尔卡尼亚国附近海域所有的海盗,都停止了无意义的战争,他们在凯斯的提议下联合起来,不论成败,不惧死亡,准备搞一番大事业,比任何一箱金银财宝都珍贵,又比任何的名号响亮百倍,是这一生中唯一值得去做的事情——夺回属于他们的国家!

就在此时,一阵暖风袭来,一只鲜红的帽子被吹上了湛蓝的天空,与海鸥并肩齐飞,透过白云,飘过海洋,经受太阳的炙烤,遭遇月亮的寒冷,风吹雨打,最终来到了一片金灿的麦田,落在了熟睡的孩童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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