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塞尔特是一名吟游诗人,和游戏里通过途径获得到的特殊职业不同,这里指的是一份工作。
和大多数吟游诗人一样,葛兰通过卖艺,献唱,和编故事的手段取悦观众过活下去,通常可以在街头,酒馆或者旅馆等地方看见他们的身影。吟游诗人的身边经常聚集不少的人,也称那些人为“看客”。
吟游诗人们以一身破旧的衣服包裹全身,他们不是喜欢穿旧的衣服,而是因为他们为了获得卖艺的灵感常常居无定所,四处漂流,在旅行的途中,衣服难免会损坏,就算是新的也撑不了几天。
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更为吟游诗人们所认同,那就是穿旧的衣服可以显现此人游历广泛,知识渊博。
葛兰为了生计也在四处飘荡着,昨天才到的拉提尔城镇,如果用他的话来说,他对这份工作不怎么喜欢也不怎么讨厌,这不是一份只靠努力就有收获的工作,是一份完全靠运气的工作。
比如说今天起床脑海里突然蹦出了一个非常好的灵感,加以运用之后恰好观众们也非常喜欢,那今天就能赚到钱了。
与之相反,如果今天没能创造出新的点子,一套说辞和杂技也都是运用的昨天的,那么观众肯定会越来越少,甚至连一枚钱币都见不到。
葛兰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他已经有好几个星期没能想出有趣的故事了,无论他怎么拼命的想法子,每天早晨掉下来的始终只有头发,没有点子。
他认为自己陷入了先人们所说的瓶颈之中,丝毫没有办法。
所以这才从一大早开始,就窝在了这间旅馆一楼,靠着酒精麻痹自己,在旁人看来就是个生活失意,自暴自弃的人。
不过这里不缺乏像他这样的人,大家看他一眼只是因为葛兰是一副生面孔,和那些常常要来买醉的常客不同,大家还是第一次看见他。
“我真是没用,不仅故事不会编,就连酒量都这么差,这才喝了几口就醉了啊。”
葛兰醉醺醺的趴倒在桌子上,手里不停的摇晃着木制酒杯,里面的酒液顺势洒在了桌子上,还有一点落在了葛兰通红的脸上,但他却丝毫不在意。
大脑什么都想不起来,也什么都不想去思考,就这样两眼发呆的注视着侧方。
这时,一个身影摇晃着出现在了他的视野里,这个人走路踉踉跄跄,手里拿着酒杯非常不稳,几乎每走一步就要洒下一点酒水,路途中经常撞倒椅子或者撞到其他人,引得被其他人狠狠的骂了一顿。
即使是被骂,这个人依然笑的很开心,倒不如说,他的整张脸都因为酒精的作用松垮了下来,看上去就像是一滩烂泥。
他的方向是朝着这边走来,葛兰的记忆里不认识这个家伙,或许只是路过而已,但直到整张桌子突然颤抖了一下,葛兰才露出烦闷的表情看着这个坐在自己对面的家伙。
“哟,这位朋友,你看起来有什么心事吗。”
说两个字就要打一个“嗝”,而且葛兰从他的身上闻到了好大的酒味,一开口说话感觉酒味瞬间扩大了几倍,这是喝了多少酒才会变成这副样子?就算是把整个人扔进酒缸泡上一整天都不会这样子吧。
葛兰敢肯定,这件旅馆的酒味绝大部分都来自于他的身上,所以他嫌弃的后退了一步,呼吸的步调也减少了。
“你绝对是有什么事情的吧,来这里喝酒的都是这种人,跟我说说看呗?或许我能帮上什么忙。”
“关你什么事情?”
葛兰对眼前的这个男人感到越来越厌恶,在别人特别烦闷,需要借助酒精消愁的时候,突然插进来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
这还不是令葛兰感到窝火的地方,这个男人再说他竟然能帮上我的忙,开什么玩笑,看他那样子又不是吟游诗人,也不像是个会讲故事和耍杂技的人,那能帮上他什么忙?
我一个吟游诗人都想不出来的灵感你这种喝酒喝到吐的人也能想的出来?
“诶呀,真是失礼了,我叫崔斯特。”
崔斯特伸出手来在自己的胸前摸索着什么,但因为实在是喝太多了,就连找个已经挂在脖子上的东西都要找个半天,等好不容易把东西从衣服里面拿出来之后,崔斯特晃着手中的金属牌子说道。
“我好歹也是个白银冒险者啊。”
“诶,才白银啊。”
葛兰叹了一口气,看上去十分失落。
他之所以会来到这座偏僻的城镇,就是因为靠着人际关系打听到了刚玉级冒险者小队“晨曦之露”也来到了这个小镇,他想靠着刚玉级冒险者那丰富的冒险经历来打造一个故事,可是自己就根本没有机会见到人家。
白银冒险者的冒险经历不要也罢,反正也是采集草药和下水道清理老鼠了,他要的是那种更加精彩,更加刺激的冒险,这样才能打动观众们的内心。
“如果想要故事的话我这里刚好有一个,可是非常精彩的哦。”
“诶?你是怎么知道的?”
葛兰从未说过自己的身份,也没有说过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那眼前这个已经醉到仿佛下一秒就要晕倒的男人是怎么知道的?
或许看衣服就能猜出葛兰的身份,但是至于是怎么猜到他的目的,葛兰就想不通了。
“这个你就不用知道了,我只想问你,你想不想要精彩的故事,想要的话……”
崔斯特竖起了一根手指,看了一眼正在柜台忙碌的诺克老板,然后接着说道。
“只要一杯酒,我就把这精彩的故事分享给你。”
葛兰摸了摸口袋里剩余的钱币,刚好够一杯酒的价值,他要想清楚,这个男人所说的精彩故事到底值不值得他用光最后的钱去换。
这个男人是个白银冒险者,自身肯定没有什么冒险经历,那么他所说的故事一定是按照别人的经历来编的,那么会是谁的呢?
葛兰正在犹豫的时候,旅馆内突然爆发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在一楼喝酒的酒客全部起立,视线看向通往二楼的楼梯,高声欢呼英雄的到来。
“英雄!英雄!英雄!英雄!”
努力的在人群中踮起脚尖,葛兰也想看看这位被大家称呼为英雄的人物,从二楼下来了一个年轻男子,看上去也只有二十岁左右,他就是被称为英雄的人吗?是什么来头?
年轻男子穿过躁动的人群,在葛兰稍显惊讶的目光之下来到了崔斯特的旁边。
“你的剑忘记还给你了。”
“哦!我的宝剑。喂!这剑怎么都卷刃了!还有缺口!怎么回事?不是叫你要好好爱护它的吗?”
“抱歉,看来是因为在和岩石土龙战斗的时候坏掉了吧。”
“啊,我的宝剑,你振作一点。”
“放心好了,这一枚金币就当作是赔给你的吧。”
阿尔斯随手掏出一枚金币放在了崔斯特的面前,崔斯特二话没说直接抓了起来塞进了口袋里。
“诶呀,其实没事的,这种剑迟早会坏,倒不如让它坏的有点价值。我记得阿尔斯你还没有武器吧,要不我这另外一把剑你在拿去?”
崔斯特脸上的狡黠笑容没有被葛兰看到,他只是觉得两人交谈如熟友,一个被称作英雄的人,一个酒鬼,两个毫不相关的人怎么会?
葛兰对两人的关系感到有点惊讶,同时他也看到了阿尔斯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金属牌子,那是一个十分透明,看上去非常漂亮的金属,是水晶。
但令葛兰感到惊讶的不仅仅于此,他刚才好像还听到了什么,听到这个年轻男人再说他和岩石土龙战斗,那可是传说级别的魔兽啊!只有刚玉级才能驾驭住它,一个水晶级别的冒险者能做到与之抗衡吗?
不,既然他还完好无损的站在这里,那么也就意味着他获得了胜利,被其他人称为英雄也是理所当然。
忽然,葛兰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之前一直塞进口袋里的手猛的拔了出来,将他最后的钱币打在了崔斯特的面前。
“那个故事!能分享给我吗?”
那一晚,葛兰重获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