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救世的罪人 学级裁判篇(10)

作者:来自虚空的骑士 更新时间:2023/9/25 16:50:54 字数:2384

风间元兴

不,我的意思是说……这个才能本身真的名副其实吗?

(取出日记本,翻开给所有人看)

所有人给我睁大眼睛看着,这上面书写了一切的真相。


星名羽银

我也不愿意怀疑同伴,但是……

这本日记的可信度能有多高?

寒和斩

确实是这样,比起一本来历不明的日记,似乎希望之峰学园的录取可信度更高。

收买才能主人获得才能这种事实在是太小概率了,几乎不可能发生。

水户文秋

理性来看,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这本日记的可信度,我们之中在入学前也没有人认识羽柴。

没有能对比字迹的物品,那就只能认定这本日记是风间伪造的证据。

当然,如果有人能拿出羽柴所写的字迹与日记的字迹对比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南云美优

那种东西怎么可能会有啊!

天辰羽反论

真相并非如此(真実はそうじゃない)

天辰羽

南云同学,如果我说,我能拿出与其对比的证据呢?

风间元兴

看来在你们这帮智商堪忧的家伙当中,还有一个智商勉强说得过去的小子。

丰川阳斗

你说谁智商堪忧?

(切换至天辰视角)

天辰羽

那不是重点。先看这份证据吧……

(我所收集的证据中有一项带有羽柴同学所写的字迹,这个证据是……)

选择证据 英语书书页空白处写着的id号

是这样(そうか)

这上面的字迹便是羽柴同学的字迹,只要用这个对比……

清水谷月凛

我们也不能确定这一定是羽柴所写的字吧?

毕竟之前也没人见过,如果风间同时伪造了日记和英语书上的字迹,这样两处字迹不就一致了吗?

天辰羽

但这根本不现实。风间君没有伪造英语书上字迹的可能性,因为……

(这么明显的事她都没看出来吗?)

风间君不是犯人,没必要伪造英语书上的字迹

其实风间君压根不会写字

伪造英语书的字迹对他本人不利

选择 伪造英语书的字迹对他本人不利

是这样(そうか)

天辰羽

你难道忘了我们在学级裁判刚开始的时候为什么会怀疑风间君吗?是因为英语书空白处上写着的id号。血字的其中一种解读是风间君的id号,gq121e。

如果风间君在英语书上写下了id号然后伪装成羽柴同学所写,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给自己增加嫌疑,他完全没必要这么做。

(自己伪造了字迹增大了自己的嫌疑……今日份笑话诞生。)

(拿着英语书与风间手拿的日记进行字迹对比)字迹一模一样。

丰川阳斗

即便如此,也依旧不能完全认定这本日记的真实性。如果日记和英语书的字迹均为犯人所写,字迹也能一致。

犯人也有这么做的动机,让我们以为犯人并非黑幕,放大凶手范围。

而犯人恰恰利用了风间通过某种途径获得日记这一点达成目的。

(切换至风间视角)

风间元兴

日记的字迹不可能是犯人所写。因为我这个天才数学家在犯人刚刚阅读日记候没多久就得到了这本日记,那小子根本没有伪造字迹的时间。

天辰羽

但是真凶不可能让这本日记泄露,因为这就相当于泄露自己的作案动机。

不泄露日记的话所有人都会认定黑幕是犯人,真凶可以把一切甩锅给黑幕。

只要引导发言把在案发后采取一系列可疑行动的北峰栽赃成喜欢自相残杀的黑幕,就没人会怀疑到真凶头上,这对犯人相当有利。

泄露日记就会考虑到真凶为了活下去而下手杀人的可能性,真凶自己也会被怀疑。

由此可见,风间君一定是通过非常规手段获得这本日记。

风间元兴

你小子的推理能力还不赖,空想家。的确是这样。但那又如何?对付非常规的人,就应该使用非常规的手段。

偷盗是非常规手段,杀人又何尝不是。我只是利用非常规的手段对付非常规的杀人犯罢了,这并不是一件错事。

炎展茂玄

老实说,我想不明白。像你这种恶劣的小偷究竟是如何成为超高校级的数学家的。

风间元兴

偷盗恶劣,杀人就不恶劣?用恶劣的行为揭发恶劣的行为,何错之有?

炎展茂玄

行行行,你说得对。

寒和斩

说出这样的话,风间君的三观还真是不正。看来本质上,你和炎展君以及犯人君的道德标准是一致的。

风间元兴

是又如何?如果我没使用非常规手段获得这本日记,那么你们这帮智商堪忧的家伙就永远无法知晓犯人真正的杀人动机。

在指认犯人时必定会被真凶误导,你们都会因为投错凶手而被处刑。

多亏了我这个天才数学家,你们才能够活下来,记得要好好感谢我。

不管使用了怎样的手段,最终只要达到活下去这个目的不就行了。只有活下去的人才有资格对所谓的善与恶进行批判。

秋山悦真

恭喜诸位又一次成功地搞错了关注点。现在重点根本不是风间通过何种手段获得这个日记本,重点是风间从谁手上获得这个日记本。

天辰羽

秋山同学说得对。

清水谷月凛

这还用思考吗?明显是犯人……

松下白青

对啊,他为什么没把那个人的名字说出来呢?

风间元兴

……因为完全没必要说出来。即使我把那小子的名字公布出来,他也完全可以狡辩。“你有证据吗?仅凭你的一面之词能证明什么?”

也只能得到这种答复罢了。证物的可信度永远大于证人,证物是不会撒谎的,但证人会。

因此,我这个天才数学家要用决定性的证物以及支撑证物的完美逻辑揭发犯人丑恶的罪行,而不是通过目击证词。

丰川阳斗

还揭发罪行,得了吧,别忘了你自己也是个罪人,小偷先生。

河源上川

先听他说完。

风间是数学家也好,是小偷也罢,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即将要说的话。

风间元兴

(右手作手枪状,瞄准真律新明)子弹已经上膛,做好准备迎接你生命的终章。

药品收藏者,很遗憾,你小子还是被我抓到了把柄。

(戴上手套取出藏在左衣袋内的密码锁)

这是拆弹专家日记本上带有的密码锁。

药品收藏者那小子在这上面留下了清晰证明他破解了密码锁,阅读过日记的证据,具体来讲就是指纹。

当然,普通地触碰密码锁留下的指纹并不足以证明那小子破解了密码锁,因为他完全可以解释成以前与被害人是同班同学,日记本掉到地上帮忙捡无意间留下的指纹,反正死无对证了,说什么谎言都没办法推翻。

但是密码锁上留下的并不是普通状态的指纹。这就要从破解这种滚轮式密码锁的方式开始说起。

(取出密码锁后随机重置打乱密码后现场演示)破解这种密码锁的方式是用手指在锁头施加向外拉的拉力,同时由下至上依次转动滚轮,当转动到某一瞬间感觉到松弛即可得到该位置正确的密码。

(密码锁开了)(取出手电筒照向密码锁锁头)

这里留下了用手指在锁头上施加向外拉的拉力时留下的指纹,基本上只有在破解密码锁时才会留下。

接下来,只要提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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