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牙村一户偏僻院落中。
一名衣着朴素的少年,正将成捆木柴归置到角落里晾晒。
以备将来卖到集市上,换取铜板补贴家用。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此为每一处穷乡僻壤必然依赖的生存法则。
少年无名无姓,只有一个有关年龄的代称,十二。
意指少年被月牙村民捡回来那年,乃是十二岁,距今已经过去了两年。
因为被捡到时重伤昏死,醒过来后又完全失忆,所以就只好用十二这个数字代称。
而他所居住的这处院落,也只是被人遗弃许久的荒院,养好伤以后也不知该做什么,该去哪里,就只好在月牙村的这户荒院中,安顿了下来。
将山上捡来的木柴摆放好后,十二便握拳跨步,练起了一套很怪异的动作。
并不像是拿来对敌的拳法,因为动作很慢,看起来一点也不行云流水,用两个字来形用就是拧巴,仿佛自己在跟自己的身体较劲,倒行逆施。
这套动作,自然不是十二自己领悟,而是为他熬药治伤的余伯伯教授与他,说是对他身体恢复有好处,如今虽然早已痊愈,可十二有空时,还是会习惯性的耍上一耍。
余伯伯名余青山,女儿余荫,正是上山采药时发现他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半死不活的伤者背回来,顶着烈日走了半天的山路,回来就直接中暑晕倒,在床上躺了三天才下地。
后来余青山就经常拿这件事调侃,说他女儿这么大一桩恩德,要不十二你就以身相许得了,和他女儿余荫凑一对,他也好混个老丈人当当,省的将来再为女儿的婚事发愁。
不过往往不等十二做出表率,余荫就会先人一步,毫不犹豫的拒绝这件事,而且态度也是极其坚定,尽管十二自己也没这意思,可他还是会感觉很受伤。
被自己的救命恩人嫌弃什么的,没有比这更悲催的了。
在院子里练了一会之后,少年额头上已经渗出了不少汗,身体酸软像是要散架了一样,感觉力气都使不上,就只好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呼哧呼哧的歇息。
就在这时,院外有人的喊声由远及近。
“十二……十二!”
一名愣头愣脑的家伙,砰的一声撞开了两扇院门,使得本就残破的木门越发显得摇摇欲坠。
那人是一名与十二差不多大的少年,脸上被太阳晒的黑黝黝的,一双眼睛倒是锃明瓦亮,显得精神气十足。
一来到十二身边,就急不可耐笑哈哈的说:“十二我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我听说最近村里有个傻子,逢人就问有没有丢过一块玉佩,你说这傻子有没有意思,他自己捡了块玉不好好藏起来留着换钱,还傻不拉几的到处问人,这天底下可真是无奇不有哈哈哈……”
十二看着那少年嬉笑,也没有答话,而是逐渐阴沉下脸。
于是黝黑少年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脸色逐渐僵硬。
“别跟我说那傻子是你?”
十二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脸色却是依旧难看。
“不是我。”
黝黑少年又不眼瞎,自然看得到他的表情,直接朝他伸出了手。
“拿出来我看看,长长见识。”
这次十二倒是没再否认,直接回答道:“又不是你王欢水丢的,看什么?”
被称作王欢水的少年却依旧没有收回手,还理直气壮。
“防小人防骗子连好兄弟也防是吧,快点让我看看!”
十二却只是摇了摇头:“我早藏起来了,而且让你看了那块玉的模样到处说,到时候有人说玉是他的,还精准说出玉佩形制,我又该怎么辨别真假?”
听到十二这番话,肤色黝黑的少年挠了挠头仔细想了下,半晌后恍然:“好像是这个理!”
不过很快王欢水又反驳:“可我还是觉得你傻,你看你穷的跟鬼一样,整天苦哈哈的上山砍柴,捡了块玉卖掉起码也能有个十几两银子,有了银子又能做很多事,难道你不想走出村子,找出自己的身世?”
十二却一脸兴趣缺缺的模样。
“我穷又怎么了,我自给自足能吃饱穿暖不就够了,是我的跑不掉,不是我的我不稀罕,至于身世什么的,一点印象也没有,不知道龙肝凤髓的滋味,自然不会对这些有任何念想。”
这话听的王欢水一愣,一脸认真的询问:“十二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根本没失忆,你其实就是想隐瞒自己的身世对不对?不然你一个失忆的人,怎么懂这些,你不是应该大脑一片空白,连走路说话都不会么?”
十二听后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我只是失忆了,不是年龄倒退了,而且正因为失忆,所以才想的比较多,你以为都跟你王欢水一样愣头青?”
这话把黝黑少年气得不轻,翻白眼道:“这兄弟没法当了,牧野那小子歧视我也就算了,就连你也不念我的好,果然我王欢水的魅力,就只有柳荷姑娘才能欣赏了啊……”
说这话时,少年还一脸无何奈何的样子,仿佛深深陶醉在自己的魅力之中。
“王欢水你又在放什么屁!”
墙头那边忽然露出个脑袋,没好气的朝院子里骂了一句。
原来正是和十二住在同一条街巷的少女,柳荷。
同时也是王欢水的心仪对象,可惜到现在为止,仍是少年一个人的单相思。
看到心仪女子踮着脚尖越过墙头,向着自己这边看来,王欢水立刻两眼放光。
下意识忽略了少女的怒骂,搓着手笑嘻嘻道:“哎呦,这不是柳荷姑娘吗,难道是心有灵犀知道我在这,特意过来找我的?受宠若惊,实在是受宠若惊……”
“滚你娘的蛋!”
眉眼伶俐,模样颇为好看的少女,骂起人来可谓百无禁忌,当然也因为长久受到一地风俗的熏陶,所以才会显得如此得心应手,骂完了之后,少女也不再理会王欢水,转而看向坐在矮凳上的少年,脸上多了几分笑意。
“十二你捡了块玉佩,能让我看看不?”
少年摇了摇头,言简意赅的回了两个字。
“不能。”
墙那边的少女眯起了眼睛。
王欢水捂着肚子哈哈直笑,“柳荷姑娘你可别白费心思了,我这兄弟那简直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连我都不给面子,更何况是其他人。”
柳荷却没理会王欢水,而是依旧看着那坐在板凳上的少年,询问了一句。
“你真想就这么把玉佩还回去?”
十二却一脸淡然的反问:“这不是理所应当?”
少女目光挪动,看了看十二又看了看王欢水,然后撇了撇嘴离开墙头,临了丢下一句话。
“俩傻子!”
一只体型壮硕的青牛,不紧不慢的挪动着四蹄,缓缓穿过街巷。
青牛背上躺着一名少年,身穿黑色粗麻衣,脚上一双草鞋,看起来略显贫寒。
少年就那样两条腿耷拉在牛背上,任由青牛穿街过巷,一直面无表情的张望着天空。
街边坐着一群晒太阳的老人,看到了这行为怪异的少年以后,便对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仿佛看到了一个怪胎。
然而那少年却一动也不动,对于其他人的眼光和议论,浑不介意。
青牛像是与少年心意相通似的,七拐八拐,拐入了其中一条巷子,最终在十二家门前停住。
少年熟练的翻身滚下青牛背,稳稳站地,推门进入,恰巧就看到了王欢水也在。
于是今时今日,月牙村三傻齐聚。
十二,王欢水,牧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