稚嫩的笔触,扭曲的字迹,就像是某个小学生一笔一画扭出来的字样。
杨修见过类似的字迹,是在下水道里李默写的名单上。
不过不得不说,李默的字还是要比这个字好看一些。
“看来犯人很想我们快点抓到他,今天之内,必须抓获。”
声音像是从牙缝中挤出来一样,龙深面容扭曲,浑身发红。
如果不看龙深的模样,恐怕都会被这怒气影响。
为了尽量保护现场,龙深的宽大的尾巴绕在腰上……就还蛮乖的。
现在是下午4点,距离深夜12点,还有8个小时。
8小时极速破案?有点意思。
杨修打开系统,迅速点了三级笔迹鉴定。
“写这字的人没上过学,是照着什么东西一个笔划一个笔画描的,可能是手机上的字?或者什么书?估计连幼儿园都没上过,最基础的控笔都没学过。所以每个笔画都在颤,歪歪扭扭的,说是字迹还不如是说画。最后的笔画都在上扬,三个字呈现上斜状态,他写这个字的时候非常开心,甚至还透露出几分期待。我会怀疑是未成年或者刚刚成年的孩子,有一定的逻辑思考能力。这案子和精神病人没关系,我怀疑是群体作案。”
杨修分析道,笔迹鉴定在刑侦中具有一定的份额,但算不上石锤的证据,只能作为推理参考。
“卧槽,这都能看出来?”
乌小狗看呆了,他只能从这字条上看出挨揍的意图。
“嗯,注意点你的脑袋,我倒是不担心你磕傻,我担心你破坏棚顶的证据。”
杨修轻笑道。
“棚顶还有证据?”
乌小狗扭着脖子往上看。
果不其然看到天花板上零零散散的划痕,根据灰尘分析,应该都是新划痕。受害人两人都是矮人,按理来说不会碰到天花板。
“犯罪人有角,你们看这个角距,能看出是什么吗?”
杨修拿出工具箱里的尺子比画了一下,划痕中间的距离大概为15cm。
“可能是直的羊角,就像瑟琳娜头上那个,牛角、鹿角、龙角都比这个更宽,也可能是其他少见的异人……”
龙深思索着,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卫生间的督查打断。
“深哥!马桶里的东西掏出来了!我靠,他妈的太恶心了。”
督查一般是不说脏话的,除非忍不住。
杨修几乎是第一时间挪过去,他本来就在卫生间附近,刚把小纸条装进证件袋中。
1.5米的层高,没想到他这个1米85的人在这里先有了优势。
马桶边上的地上铺了一张塑料布,从中掏出来的三样东西摆在上面。
两个半圆形的扭曲物,还有一个萎缩的长条形。
它们已经被尿泡发,发出一股腐臭的味道。
光是闻气味都能感觉到掏马桶的不容易,这得亏没有便便,不然众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掏出东西的督查已经冲去外面吐了,旁边的几个督查面色也不太好看,一个个都强制地转移视线。
“哟,女性上半身的东西和男性下半身的东西。我就说尸体上缺了点东西,在这呢。你们记得把这几样东西也给我带去停尸间哦,不然尸体少东西家属要过问的。”
瑟琳娜一眼认出,优雅地指了指地上的东西,她又回过头看了看尸体,感觉还是少东西啊。
“完了,肯定还少,是不是冲下去了?你们谁去这公寓下水道找一下,把那两个小圆球找到啊。虽然完全看不出来,但是烧了也得还人家一个全尸,总不会让犯人带走了吧?没道理的,犯罪人肯定保留女性的器官,男性的器官也不好看啊?难道他也是魅魔?!那没道理留那个啊,留这个不是更好……”
瑟琳娜费解。
“应该是冲下去了,犯罪人只是残忍,目前还看不出收集癖。”
“这个锁怎么拆?”
杨修晃了晃挂锁,蹭了蹭上面灰黑,上面没有任何的抓痕,死者没有求救动作吗?
被火烧死是十分痛苦的。
死前焚烧还是死后焚烧?
两具尸体的手背后,手部呈斗拳状,肩膀几乎挨在一起。
面部和头发已经完全烧光了。
“鬣敖?”
杨修下意识想叫鬣敖过来用牙咬断。
鬣敖缩在门口的督查堆里,默默摇了摇头,她的耳朵微微下压折着,棕色偏短的尾巴垂直于地面几乎是夹在腿后。
“嗯?鬣敖还没回去休息吗?这边的现场我们处理,你在局里等着,可以查一下受害人的人际关系,不能排除仇杀。”
龙深吩咐道,鬣敖点了点头带着几个督查速速撤退。
以鬣敖的性子,是个现场她就斗志满满,没道理会因为现场惧怕。
“她?”
杨修低声道,难道有什么心理阴影吗?
“嗯。”
龙深轻声应着,算是回应了杨修的猜想。
杨修叹了口气,有些心理阴影是终身的,哪怕经历过多次心理治疗也无法消除。
就像是罗爷手下的那几个孩子,他们看起来是痊愈的,但如果断肢、死亡或者血液喷到脸上,就会再次触发记忆深层的恐惧。
这并非人能完全忘记的,其实也算是一种保护机制。
除非……使用催眠。
看着眼前的锁,杨修犯了难,很早之前他就发现督查准备的工具箱很不全面了。连简单的拆卸工具都没有,扳手之类的东西还要去现找现准备。
“这种程度的火,锁和笼子上肯定是提取不到指纹和线索了。”
龙深无奈道,上前用手直接掰断了锁。
杨修还没来得及惊讶,就见龙深再次用力,直接将笼子掰弯。
“笼子门被烧得卡住了,打不开,想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只能这样了。你们搬尸体的时候轻一点,如果有掉下来的皮肤组织记得粘回去,”
龙深解释道,众人连连点头。
现场的线索不少,光是液体都有好几种,在杨修和龙深的命令下,每个位置的液体都有录入。就连卫生间内的多处血迹都做了多次记录,一大滩血迹不能光记录一次,很有可能有犯罪人的血迹混杂其中。
“尸体烧得脸都看不出来,怎么确定受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