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的本质是高维生命的投影,但是在进入世界时与规则联系,变成了一种概念型生物,即可以以规则的形式存在,也可以以实体生命的形式存在。
由于与规则相联系,所以神明的存在的意义之一便是维护规则。
规则受到严重破坏时神明将会受到同等伤害。
同时,神明也拥有规则的大部分使用权(操纵权)
当时,这类情况属于先天神明。
后天神明是基于(极大量)生命的意愿与信仰而成长发展,从无到有构建一些新的(或是已有的)规则。
神明的力量在自于规则之力与信仰之力,在先天神明早期,规则之力几乎占神明力量的全部,但经过长时间的接受信仰后,信仰之力可能会占据更多的权重。
相较于纯粹的规则之力,信仰之力往往是驳杂的,需要神明将其转化为自己的神力才能正常使用,而信仰之力里的杂念将会一定程度上影响神明。
后天神明的力量前期全部来自信仰之力,后面构建出属于自己的规则后才会有规则之力,但规则之力绝不会占据力量的大部分。
神明可以相互吞噬(指在规则上将对方同化,并彻底掌握同化来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