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禄同意了,不同意也走不了,不如同意,就这样尼禄跟着他们回了山寨,一路上,大哥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应对什么,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是要死的人了。
圣骑士团加上城里的骑士团,不是这些土匪杂兵能应付的,还有三爷好像也不知道,根据二爷说的,他不想让这群人在最后的日子里还要担惊受怕。
死亡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逃跑也是不可能的,契约魔法让他们的位置一览无余,不如让他们最后过上几天安生日子,而且他们都是土匪,杀人或者是突然有一天被杀不都是很正常的事吗。
至于自己?他太老了,早就已经活够了,也没啥遗憾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没能看到更精彩的东西,他这一生就很无聊,少年时被父亲安排这读书学习,年轻的时候从父亲那里继承了领地,按照父亲留下的遗书治理他的领地。
整个前半生波澜无惊,唯一还称得上精彩的时候,就是中年时因为站错了队被剥夺了领地,连带着自己的亲信骑士团都被流放出去,那个时候,本来以为自己勤勤恳恳治理领地,能让这群人不说感恩戴德,至少背地里提到自己的时候能有个笑脸。
结果这群领民,被新来的领主,用两个根本没发生过的事,随便一宣传自己就成了喜欢猥亵小女孩的变态领主,那个时候他就发现,这群愚民都是没长脑子的蠢货,就像是火堆里最劣质的柴火。
他们燃烧与否根本无所谓,从那个时候开始,人命对于他来说就是无所谓的了,愚民死了还是活着对于领主来说都无所谓,只要能保证有足够的充足的劳动力就行了。
所以他杀了城里最有钱的商人,把他的钱抢走了百分之三十,剩下的放在了领主大人的后门口,和他想的一样,没人追过来,而他用着富商的钱彻底变成了土匪。
从领地一路抢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因为每次都只抢一些钱,比如一个人出来拿了十枚银币,他就拿走三枚并承诺,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普通人害怕忍一忍就过去了,一直到了这里。
他抢了一个看似是贵族的管家一样的人,把他的货物查看以后,罕见的杀人了,并拿着这个管家的人头献给了城主,原因就是这个贵族想把城主贪污的上报到王国,自己取而代之。
二爷就把这个管家杀了,还把证据也送给了城主,就这样换来了在这个地区安定的抢劫,只要不杀人,城主也就不会真的为难他们,偶尔替城主除掉政敌人,有时候再配合一下剿匪就行。
就在这个过程中,二爷发现了某些乐趣,他开始喜欢上了观察别人,观察哪些人属于愚民,哪些人属于聪明人,聪明人总是能做出最符合当下条件该做什么的举动。
然后他就在想,那把聪明人扔进各种困境里,他们又会怎么做呢,二爷就开始把他看上的人拉进山寨里,看他们在各种困境下会有怎么样的行动,刚开始的时候他还算年轻,还会把人给扔进森林里让他们荒野求生,也很有意思,后来就不行了,后来老了,走不动了就把人扔寨子里观察。
就像是养仓鼠一样,他非常享受这种掌控别人生命的感觉,也非常喜欢这些聪明人在困境中努力做的各种斗争,或许是对自己波澜不惊无聊透顶的前半生的懊悔,他把这些称之为生命的精彩。
不过精彩总有一天会落幕的,就像自己现在这样…每一天都是生命的倒计时,他无所谓别人的命,同样也无所谓自己的命,毕竟在当土匪哪天,他就想好了有一天会死,哪怕今天当土匪明天就死了都是正常的,自己做的也是伤天害理的事不是?
只是人在困境中的智慧,不甘命运的奋斗,他还没看够啊,但是自己死期将至,只能做下一个决定,那就是把自己的遗产继承给迄今为止自己最满意的一个聪明人,让他继续在名为人生的荆棘路走下去。
所以从哪天开始,二爷就让三爷带着自己的各种书,一趟又一趟的往山里一个山洞木屋里背,那是自己这么多年收集的各种书,知识没有高低之分,也没有无用一说,只是还没用上而已。
还在里面放上了各种的吃食饮用水,足够一个人一星期待在屋里不出来,三爷好像也察觉到了什么,不过他什么也没说,二爷让他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死了也无所谓,毕竟自己向着二爷的领主之剑宣誓过,骑士永不背叛。
“那么就让老夫最后再给你说上几句吧。”
站在山洞木屋的门前,把钥匙放在了尼禄的手里,二爷脸上出奇的平静,骑士团上来也就这两天的事了,但是他一点都不害怕,只是对着尼禄淡淡的说到。
“小子,从现在开始,你进去就别再出来了,里面的东西够你一个半星期用,等一个半星期以后出来,剿匪就结束了,千万千万别回山寨,那里绝对留得还有骑士团的人,同样的,等你再出来的时候,你就彻底的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等到那个时候你想去干什么呢?”
“嗯。”
尼禄思索了一下便回答到。
“我可能还是会打工吧,学的药草跟铁匠的技能感觉并不能养活我,我也不喜欢进地下城,只能选择去打工学一门新技术了。”
“嗯,是个好主意…我看你的行李里面有一个传单,是魔法器具零件制造对吧,那个确实可以,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没有魔力的人,但是魔法又很便捷,所以便有了这种利用魔法阵制造魔法的行业,而且据我所知这个城市里面有一位矮人大师是这一行的宗师级人物,不知道你能不能遇见。”
二爷点了点头,笑了笑便转身准备离开,不过走了几步还是转身对着尼禄说到。
“小子,我知道你觉得我这个老东西死不足惜,但是我还是要劝你几句,别想着有恩于圣女就觉得自己能享这个福,小心有命进到王城没命花,多看书,遇到不会的就多问,你的性格不错,很圆滑继续保持,还有就是,以后如果有机会接触到大人物,千万要远离,别被卷进政治漩涡,这个国家要比你想的烂的多得多,烂的让你恶心,还有就是你太善良了,人还是要自私一点好,最后就是这是我个人的小小请求。”
二爷递给了尼禄一枚金币说到。
“我这些书,都是我一本一本收集的,所以无论你去哪都请你保管好,连带着这个箱子,这个是我专门定制的箱子,一定要带着,里面的宝贝都是我这么长时间一点一点的攒下来的,就看你能不能继承了。”
说完二爷笑了笑,这次真的走了,尼禄把门关上,从外面看,好像只是普普通通,不贴近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这里会有一个门,而里面则是各种吃的,喝的,还有干净的衣服,甚至还有一些泉水能洗澡,尼禄就这样在这个山洞里呆了整整一个星期半,醒了就看书,饿了就吃东西,困了就睡觉,虽然有些无聊但是有书看就没问题。
后来尼禄就离开了,吃的没有了,把干净的衣服还有床铺被褥打包带走,书是真的带不走,太多了,那就先放在这里,这个箱子是定制的专门用来放书,防腐防潮还防虫,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来带走。
出去了以后,尼禄并没有会寨子,哪怕他真的好奇是不是真被灭了,也没有回去,而是直接进了城里,城门上挂着土匪的尸体,吊死在上面。
在城里,尼禄先是租了个房子,他要在这里住上两天,他想找到小赫,把行李放好以后,尼禄去当时藏小赫的地方看了看,发现已经离开,后两天尼禄就一直在大街上问,有没有见到一个脸上全是烧伤的孩子。
可惜没有一个人看到,他想带小赫回家,可惜找不到,一直到第三天,尼禄才问到一个大妈,大妈说她看到了,那个烧伤的小孩长的很丑所以她多看了两眼,不过也就是多看了几眼而已,第一次是哪小孩出城了她看到了有点印象,第二次是她日常去教堂祷告,发现那小孩被圣骑士大人抱在怀里冲进教会,急急忙忙求修女大人给她治疗,好像后来就被圣骑士大人带走了,因为圣骑士团走的那一天民众是要去大街上欢送的,大妈看到了小赫坐在那个女圣骑的马上,应该是跟着进王城了吧。
“是吗…”
圣骑士吗…听着大妈的描述,尼禄的心算是放心了一些,圣骑士在民众里面风评很好,被圣骑士带走了也还行,而且听大妈的描述,小赫被带走那天穿的干干净净的,身上也没伤,那大概就是被骑士收养了,因为圣骑士后面就是教会,基本上所有孤儿院都是教会开的,像是小赫这样的被收养也不奇怪。
而且还是被圣骑士收养进了王城…行,比跟着自己强,反正跟着自己也是打工的命,不如就让小赫在王城吧!那小赫的事已经解决…决定了!明天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