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以为,又将在吵闹中虚度一个平淡下午,坐等等太阳落山冒险者们偃旗息鼓。
虽然偶尔有缺乏职业道德与人性良知,企图深夜摸进山洞的无耻小人。但那已与我们无关,等待他们的是山洞里上夜班的龙牙卫兵。期待留个全尸只是虚幻的美好愿望,肉酱和烂泥会是次日我们清理龙穴时的沉重负担。纵然我在墙上用多种语言写下不要夜袭否则后果自负的真诚建议,然而仍有人置若罔闻,丝毫不为清理战场的劳动者考虑考虑。
一个小个子骷髅骑着马驱散了笼罩在我们头顶的这片祥和安逸。他是队里唯一的矮人,作为特别优待老大允许他骑乘一只矮脚骷髅马外出巡逻,与山下的前哨沟通联络。
“头儿!头儿!”矮脚马仿佛生了两个脑袋,四四方方骷髅头颤巍巍向我们奔来,边缘锐利的方下巴上挂着一团好似胡须的枯黄毛发。他兴奋的一面从马上滚下来,一面迫不及待叫嚷道:“人,是人!有人来了,我没有看错!四个人,一个使匕首的、一个法师、俩战士!”
“他说的对,我刚才就瞅见了。这帮孙子不讲武德,在山下的迷宫侧面挖了个洞直奔龙穴。看手法是老手,肯定来过不少次。”
大个儿遥望远方,山脚下的迷宫里仍旧烟雾弥漫,不知是魔法还是烟雾弹。他目光锐利,刺破迷雾看见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像岩羊般贴着陡峭石壁努力攀爬。
“这感情好。”骷髅老大抖抖下巴,身上的酒精顺骨缝挥发殆尽。他一跃而起,兴奋的把我们组织起来说:“终于能碰到活人了,准备战斗!”
战斗。
如今听到这个词,我已不再热血沸腾。理由很简单,少了分泌某种奇特元素的器官,让身为骷髅的我如何沸腾?况且我也没有能沸腾的热和血,冰冷的白骨对所谓“热血沸腾”表达出的最高敬意,无非是把下颌骨张得开一些,尽可能让人觉得是发自肺腑的满心欢喜呢。
我出土时间不长,除了用陷阱和机关射杀几名宵小外,这支号称精锐的小队还从未碰到过需要正面交锋的强敌。
我试图唤醒略显生疏的生前技艺之时,骷髅老大怪叫一声把一坨东西塞进我手里。
他说:“这个应该用得上,你站在大个儿藏的树前面就行……大个儿,扯一嗓子,让我们知道你在哪!”
老大递给我的是一柄镶有昂贵宝石的拐杖。凭生前的丰富经验,我一眼认出这是根极品拐杖,看看这工艺,瞧瞧这花纹,瞅瞅这些大宝石和浑圆纯金的杖头。它价值不菲,而且一无是处。
总之,它只能是个拐杖,宝石跟金子都很值钱。
-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