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难以认同如此教条的冒险准则,但不妨碍规则书里的某些设定成为某些潮流共识。比如冒险团队里的五个人要尽可能差异化,老人、小孩,热血混蛋、冷静鬼才。有穿红披风的,就得有穿蓝色紧身衣的作为陪衬。一时间几乎所有梦想在野外某处荒郊野岗挖坟掘墓,幻想一夜暴富的无名小辈居然也开始打着冒险家幌子,刻意给自己安插许多离谱人设,好像不这样做就没人愿意跟他们分赃似的。
我们这一支南下的猎宝小队来正是时代烙印的最佳案例:一位身手了得的小偷、两位艺高胆大的战士、一名能自由改变形态的施法者,以及我本人——小有名气的元素法师。
我们避开浩浩荡荡冲下龙肠小径,以至堵塞山路的大批亡命之徒,选择从龙脊山脉一处僻静峡谷顺溪流攀山而下离开北地。前往已经人尽皆知、藏满宝藏的龙窟之旅并非一帆风顺。试图让我们掉头折返的重重危险时时来袭,它可能化作油漆未干的旅店,变成坦荡大路中央一堆扎眼的枯叶,还是森林转弯处树脂上拨动铡刀的机关,或是某位相貌慈祥站在荒山土岗前卖水的婆婆。这些艰难险阻里,有些是潜藏在暗处的魍魉精怪,大部分是明着使坏的竞争对手和同行。
越是接近龙穴,竞争者横七竖八的尸体越是让前行之路更加崎岖。他们不全是我们杀的,也有来杀我们或被其他竞争者干掉的,细算起来我们亲手杀掉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身为法师,我没办法像吟游诗人和小说家描绘的那般英勇,可以一手持剑,一手拿杖,骑在马上自高处冲锋。
说来惭愧,几乎所有的战斗中,我都站在队友们身后瞅准时机释放威力强大的法术,以此支援在前面拼杀的同伴。
哦,对了。
伴随记忆一并回想起来的,还有清晰得令我愤怒的琐事,队伍里的其他成员并不像我这般真诚待人。
“这怂货。”小偷一边搜刮竞争对手身上的钱财,一边背对我们讽刺着说:“脸色像死尸般惨白,头发像炭渣般灰暗,皮肤的颜色嫣然就是营养不良,如此这般倒是符合他战斗的做派。”
他说话文绉绉的,虽没有指名道姓,可包括我在内的队友们仍知道他言语间刺出的匕首戳向何人。队伍里谁骨瘦如柴、面容枯槁,我自己还能不知道吗。
同伴们背地里对小偷同样颇有微词,我们不承认他是盗贼公会的一员,因为他偷东西的动作实在过于猥琐,且行事毫无底线。睡觉时我们必须把他用铁链子拴起来,同时将贵重物品抱在怀中才能安然入睡。为此长手矮人可没少用平头锤砸小偷的膝盖骨以示警告。兼任队医的施法者几天来已经可以熟练处理骨折这类小伤痛了,他自豪地说冒险结束后会去逍遥城喝丢自己酒馆隔壁开家接骨诊所。凭他高超的骨科手艺保证赚得比现在多,而且还无性命之忧。
-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