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婚俗志

作者:12345X6 更新时间:2023/10/4 18:52:01 字数:3294

永安婚俗志

开篇自云,虽是当志永安殊异之俗,然理当陈述些许婚姻中,那么些许业已成型,推及开来的且永安之中亦有沿用的。恐不能全,还倩见谅。

(壹)发展

婚姻邃初,是举于氏族之间的。此时,除行辈,并无其他繁琐。更进,同氏族则不婚,然一群男女,互为彼一群夫妻,断无一夫一妻之说,一妻多夫,一夫多妻,齐存于世。性关系尚且松散,没有夫妻同居的要求。再进,夫妻倒需要同居,有正妻正夫的规矩了。婚姻于此便初具成形。

(贰)婚前

(一)行辈之别

《礼记·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从这一段,就可见古代专行论辈的遗迹,便是为了外出交际的。要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等,;还要论老太爷,太爷,少太爷等。同姓指父系氏族,妻子嫁来,就属于母姓氏族了。郑《注》说“主与妇与母之名耳”,便是说不论谁是谁妻,谁是谁母了。

再述年龄期限。

《周官》媒氏:“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谓不备聘娶之礼,说见下)。

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合独为九惠之政之一。其文云:“取鳏寡而和合之,与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此实男女妃合,不由家族主持,而由部族主持之遗迹。其初盖普遍如此。

结婚的年龄,和每年中结婚的季节,都是有一定的。婚年:儒家的主张,是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礼记·曲礼》《内则》等篇,都是如此。

《大戴礼记·本命篇》说,这是中古之礼。太古五十而室,三十而嫁。《外储说右下》则说男二十而娶,女十五而嫁。结婚的年龄,当然不能斠若画一。王肃说:男十六而精通,女十四而能化,自此以往,便可结婚;所谓三十、二十等,乃系为之极限,使不可过。又所谓男三十,女二十,不过大致如此,并非必定。

(二)血缘之别

《左氏》:“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意为:男女之间若为同一姓氏,子孙则不会繁盛。婚姻的禁例始余年岁,又渐次扩至血亲之人,犯此禁例,俗语“乱伦”,古语谓之“禽兽行”,亦谓“鸟兽行”。后又繁复,便是同姓之人亦不可交媾。《左氏》子产云:“美先尽矣,则相生疾”。意为:近亲不婚,否则会有疾病缠身不退。《礼记·郊特性》又作:“所以附远厚别”,这“附远厚别”就是指遂禁从宗交媾,以免紊乱纲常。足见古代亦将血缘分别,是看的很重的。

(叁)婚时

(一)氏族的婚姻(隆古之事,没有婚前禁例)

氏族的婚姻无繁琐礼节,大约两种。一是群婚,二是对偶婚。群婚则又血缘群婚和亚血缘群婚之别。血缘群婚由同辈互通,同辈属直系血亲。亚血缘则不然,虽亦为同辈互通,然而是排直系血亲之外的。无论亚血缘与否,其时间都是较为长久的。对偶婚殊于群婚也之于此,乃为较短时间在一起,不禁相肏的。

(二)掠夺婚(虽有发展,然亦无甚繁禁例)

其启游猎时代,故引典为证。《礼记·月令》《疏》引《世本》说:“大昊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俪皮在《公羊》注解指成对鹿皮,确是猎人之物。游猎时代动荡不安,女子不掌经济,农务位卑,近于附属品,故争抢致掠夺婚兴。

(二)服务婚(再发展)

女子务农,而农业占生产主要部分,经济逐渐掌握女子手中,氏族中人固不愿女子出嫁,女子亦无愿出嫁。男子除劳力无可作聘礼,只得归入女子氏族,服务婚产生。“倒插门”“赘婿”为其遗迹。

(四)买卖婚(再发展)

后期,两性分工,生产力提升,资源愈盛,经济发展,个人资产兴起。男子此时又掌经济大权,不欲在女子氏族中作苦,遂以财物偿其损失,并娶女而归。由服务婚发展为买卖婚,女子地位又渐渐低落。

(五)嫁娶婚(礼节最繁复的时期)

最著名的,流传至今的聘礼即买卖婚的遗迹,称“纳征”。广为传世的是《仪礼》中的《士昏礼》。节目有六:

(1)纳采(男氏遣使到女氏去求婚)。

(2)问名(女氏许婚之后,再请问许婚的是哪一位姑娘。因为纳采时只申明向女氏的氏族求婚,并未指明哪一个人之故)。

(3)纳吉(女氏说明许婚的系哪一位姑娘之后,男氏归卜之于庙,卜而得吉,再使告女氏)。

(4)纳征(亦谓之纳币。所纳者系玄纁束帛及俪皮)。

(5)请期(定吉日。吉日系男氏所定,三请于女氏,女氏不肯定,然后告之)。

(6)亲迎(新郎亲到女氏。执雁而入,揖让升堂,再拜奠雁。女父带着新娘出来,交结他。新郎带着新娘出门。新娘升车,新郎亲为之御。车轮三转之后,新郎下车,由御者代御。新郎先归,在门首等待。新娘车至,新郎揖之而入。如不亲迎的,则新郎三月后往见舅姑)。

是为六礼。

亲迎之夕,共牢而食,合卺而酳(古人的宴会,猪牛羊等,都是每人一份的。夫妻则两个人合一份,是谓同牢。把一个瓢破而为两,各用其半,以为酒器,是为合卺。这表示“同尊卑”的意思),其明天,“赞妇见于舅姑。”又明天,“舅姑共飨妇。”礼成之后,“舅姑先降自西阶(宾阶)妇降自阼阶”。(东阶,主人所行。古人说地道尊右,故让客人走西阶)表明把家事传给他,自己变做客人的意思。若舅姑不在,则三月而后庙见。《礼记·曾子问》说:“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诸侯嫁女,亦有致女之礼,于三月之后,遣大夫操礼而往,见《公羊》成公九年。何《注》说:“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然则古代的婚礼,是要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真正成立的。若在三月之内分离,婚姻未完全成立,算不得离婚。

(肆)婚后

(一)离婚

婚约的解除,便为觉得不合,可随意解除,。至于尚未同居,则自然更为容易。《礼记·曾子问》说:“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一方等待三年,一方反可随意解约,实属不近情理。迂儒因生种种曲说。

实际不然,离婚条件有七有所谓七出,亦谓之七弃:

(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又有所谓三不去:

(一、尝更三年丧不去,二、贱取贵不去,三、有所受无所归不去)

与五不娶并列

(一、丧妇长女,二、世有恶疾,三、世有刑人,四、乱家女,五、逆家女)

见于《大戴礼记·本命篇》,和《公羊》庄公二十七年何《注》。

(二)守节

“贞妇”二字,昉见于《礼记·丧服四制》。春秋时,鲁君的女儿,有一个嫁给宋国的,称为宋伯姬。一天晚上,宋国失火,伯姬说:“妇人夜出,必待傅姆。”(傅姆是老年的男女侍从。必待傅姆,是不独身夜行,以避嫌疑的意思)傅姆不至,不肯下堂,遂被火烧而死。《春秋》特书之,以示奖励。

(陆)永安殊俗

永安又称“楠竹之乡”,竹可见于婚俗各处。其寓意美好,形同二“个”而彰团圆,坚贞。

(一)婚前

竹签挑发(先于迎亲,女家行上头仪式。上头仪式多于婚当日举,上头表夫妻成人,组织新的家庭,负起开枝散叶之命。上头需择吉时,由父母或“有福”之长为夫妻梳理头,更兼福禄。如“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其语意夫妻同偕白首。故以竹制木梳,竹签进行上头仪式,以取平安吉祥之意)

竹歌哭嫁(妻嫁前数天,有哭嫁。述己何以长,念哺育恩,诉惜别惜乡。嫁女,哭嫁七七四十九夜,严格依着“试哭、联哭、劝哭、分哭、撩哭、叹哭、射哭”等仪程,整个哭嫁过程“无歌不哭嫁,无嫁不哭花”。其中有一支“娘女歌”哭的是竹歌:“竹子花开权权黄,娘生女儿苦心肠,今日难报养育恩,来世变笋娘来尝,变根竹棍扶娘手,变双竹箕帮娘筑田庄,娘啊娘,不枉女儿来到人世“”)

(二)婚时

竹轿迎亲(花轿形异,乃手工竹编。削桂竹片,左右交错,推平压紧,编织出一整面缜密美观的竹编,一面面竹编再连结出传统竹轿。用竹轿迎亲同样也是取竹之吉祥祝福之意。)

竹伞进门(妻下轿后,轿娘引之且为撑竹伞而入门,喻开枝散叶。)

帐篙陪嫁(帐篙就是古事挂蚊帐之时撑篙,多竹篙。所谓帐篙陪嫁就是指女子出嫁时,内弟需与去两竹帐篙,“楠竹楠竹、一年一竹、年年发育”寓意新娘能生会育。夫纳征,示吉。)

吃茶礼(于婚床上放茶和结婚之夜槟相托茶盘祝词撒帐,祝愿夫妻甜蜜长久和早生贵子,传递了古茶的祭神意味,见以茶向生殖神献敬求子的先民意识。定婚茶、启节茶、成婚茶、抬茶闹茶、撒帐茶等皆属婚茶)

沿家敬茶(迎初夜晨曦,妻穿裙,戴花手,捧茶盘,沿各家拜年敬茶,夫提壶添茶,或有小姑子提壶。其目的为“和”,承敬茶而近亲情,利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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