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蝶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
她没有朋友。
一直伴随她的,只有脸上被火焰舔舐过的痕迹。
每一个路过的人都会看她,但会马上移开视线。
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倒霉星,多看两眼就会招致厄运。
曾经,她也有过朋友,那是小学的时候,但朋友很快就不再和她走一起了,似乎任何接近她的人都会和她一样被孤立。
她的妈妈听见她在房间里哭了一晚上,从那以后,然后再也没听见她哭过。
后来她上了初中,家很远,住校。
如她所料,宿舍里的同学们几乎都不会搭理她,她的话越来越少。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的床上被扔满了不知是谁的臭袜子,床垫被褥都是湿的,她就知道,自己在这宿舍里是住不下去了。
她默默地把被子晾起来,把袜子都扔掉,在冰凉的木板上睡了整整一周,她发烧了。
发烧好啊,可以回家住了。
她在家躺了五天,病好了也不去学校,被妈妈狠狠骂了一顿。
她看着妈妈的脸,皱纹比同学的妈妈都多,就像自己脸上的皱纹一样,最后,她还是去了学校。
终于熬到了毕业,妈妈为她多缴了好几万的学费,让她得以读高中。
她只感觉自己是妈妈的累赘。
她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第一次产生了可怕的想法。
当手腕上的血液流在池子里时,她没有感觉到痛,只觉得这血液的红色触目惊心。
她慌张地为自己止血,喷上酒精,一股剧痛传来!
幸好割的不深,幸好妈妈不在家。
伤口愈合了,但她身上能够露出来的部分又少了。
穿着长袖度过了一年的时光,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她下定了决心。
她拿出手机,在网上发布了自己割腕的照片,想要有人能听见她微不足道的呐喊。
仿佛有了听众,她就能好好地与全世界道别。
她斜背着最爱的小熊包,包里面装着水果刀。
然后,她坐上了公交车。
然后,她来到了废弃的叶华中学。
再然后,她第一次知道了,眼前少年的名字——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