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迷,清醒,再昏迷,再清醒。
李时不停的在重复这两个过程,唯一确认的就是自己正在被人拖拽着,姿势是自己瘫坐在地上,那人拽着自己的背包,把自己往后拖着。
由于每次清醒的瞬间就会陷入昏迷,所以李时一直处于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迷迷糊糊的被拖进一个房间里,迷迷糊糊的四肢被什么东西固定住。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样的轮回终于停了下来,即便如此他每次吸气还是会有轻微的眩晕感。
清醒过来的他下意识扭动了一下四肢,果然被固定住了,他此刻整个人摆成大字平躺在一张45度仰角的……床上?
他迅速环顾四周,房间里没有开灯,只能在黑暗中模糊看到自己面前两米正背对自己坐着一个人。
李时又吸了两下鼻子,眩晕感再次袭来,他推测可能是那个迷晕他的人不会掌握药量,在抹布上使用了超过常人所能承受的剂量,也能以此推测这个人是个新手,这是他第一次作案也说不定。
李时还推测,这个房间的位置可能离那条小巷不会太远甚可能至就在巷子里,因为自己昏迷的时间很短,所以这么短的时间里只能把自己拖到巷子附近不远处,就算是无人的凌晨拖着一个大活人招摇过市怎么可能没人管?除非自己无意间进入了哥谭市。
他还有一个最好也是最坏的猜测,就是这个人极大可能是个变态,这是一座陌生的城镇,李时不可能和里面的任何人有利害关系,所以这个人是随机选中了自己,既然是随机,所有人都可能是目标,那么问题来了,所有人都有的东西是什么?
身体以及生命——
想到这他有些头疼,看来这件事是没法善终了,不论是眼前这人被自己的不死之躯吓得投案自首,还是因为发现一个绝佳的“玩具”而把自己终身监禁,都不是什么好结果。
“喂!”李时开口叫道。
那人很明显吓了一跳,猛的转过头口中小声的嘀咕了一句:“怎么那么快?!”
“我们好好聊聊怎么样。”李时尽量用和善的语气说道。
然而那人并没有理会李时,而是低着头开始自言自语:“我看网上说作用时间是五到十分钟啊,怎么这么快。”
“喂……”
“看来下次得加大剂量了,可放那么多要是死了我就玩不了吗?”
“喂!”
“吵死了!”他许久才神经质的低吼了一声,随后又像那样低着头自言自语。
看来这真是个变态,不过李时也不是啥正常人,要知道这个人可是当初为了证明自己不死,用一把美工刀贯穿了自己的喉咙,这说着简单,但是和鼓起勇气去医院打针完全是两码事。
“你是第一次干这种事吧。”
“你怎么知道?”他终于回应了李时。
上钩了——
“因为我以前也遇到过你这样的人,不过那家伙比你老练多了。”
“你是警察?”昏暗的房间里,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不是。”
“那你就是在撒谎。”
“除了警察,还有其他方式可以接触到你这种家伙。”
“什么方式?”
李时扭动身体,身下的床发出响声,他的意思很明显——这样的监禁对我来说不是第一次了。
“又在撒谎,那你怎么可能还活着。”看来他也没想过让李时活着出去。
“你捅我一刀不就知道了。”不论李时的逃脱方案是什么,不死之躯是必须亮出的一个底牌,他可没有那么好的口才能让这种变态把他毫发无损的放出去。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一段重复且单调的音节从他嘴里发出,他原地转了几圈嘴里开始喃喃自语:“这和我想象的不一样为什么你会如此镇静为什么你醒来以后没有面露恐惧的发出振聋发聩的尖叫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李时眯着眼,看着眼前这个陷入癫狂的家伙,他已经放弃谈判的念头了,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看看能不能用自己无尽的体力把固定自己四肢的东西挣开。
只是现在光线昏暗,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把自己固定着,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躺在什么东西上。
“我就明说了,你杀不了我,也无法从我脸上看到想看的表情。”李时也不管他听没听进去,接着说道:“现在我还没看到你的脸,也不知道这里是哪,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把我迷晕随便丢在外面哪个地方。”
“你在自顾自说着什么啊,什么杀不了你,什么让我放了你,你是什么富二代吗?”他边说着边走到李时面前,俯视着李时,语气冷厉说道:“明明都这幅模样了,还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你这种人我光是看着就想吐。”
“你见过富二代背那么破的包吗?话说回来我的背包呢,你可别弄坏了,我里面可是有些东西很重要的。”
他闻言伸出一只手温柔的摩擦着李时的脸,然而语气却死气沉沉,“我说,你不会是在故意装冷静好打乱我的思绪吧,真是天真啊,真是可爱啊,我都舍不得那么快……那么快……”
说着他像睡着一般轻轻趴在李时胸口,最后竟然发出轻微的鼾声。
“嘿!”用尽全力吼了一声,就是要吓他一跳,“你要杀要剐给个准信,我可是很忙的。”
“哈啊~”他不仅没被吓到,还伸了个懒腰打哈欠,“我改变注意了,你这么有趣的家伙我要好好玩会儿,今天就先到这吧,我累了要去睡觉了。”
然后他就这样走出了房间,完全无视身后李时的喊叫。
————
昏暗的房间,在没有任何参照物的情况下,待在里面的人很容易丢失时间感,尤其是李时这种人,估算时间过去多久更是难上加难。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的门再次被打开,在那一瞬间他看到门外也是漆黑一片,顿时将视线移到进来的人身上。
来的不是刚才那么人,虽然看不见这个人的脸,但从走路姿态可以看出来不是一个人。
那人走到李时身边,随着黑暗中发出一声瓷器轻碰的声音,那个人将某样东西举到李时面前。
李时闻了闻,有股食物的香味。
“你们是打算把我养起来吗?”他故意用「你们」这个词来试探眼前这个人。
黑暗中的那个人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把手里的勺子这么举着在李时嘴边。
“这太黑了,我根本看不清,更不提吃东西了。”反正自己死不了,那就怎么作怎么来咯。
这人也是有毅力,大概这么举了十几分钟才收回勺子,走出了房间。
居然还是团伙作案,这地方也太民风淳朴了。
又过了一会儿后,门再次被打开,进来了一个人,与前两次不同的是,进来的人一瘸一拐,相同的则是李时又闻到了刚才一样的食物香味。
那人一瘸一拐再次走到李时身边,再次举起勺子递到他嘴边,很明显可以感觉到那人的手在颤抖。
“唉,我真的吃不了,你最起码点根蜡烛行不行。”
然后那人把碗放在旁边的桌上,开始跪在地上慌乱找着什么东西。
烛火亮起,微光中李时看到了那个人的脸。
是个女的,而且是个长相极其娇媚的女人,双眼狭长,浑身上下魅惑天成,又有灯下看美人这句俗话,女人妖艳得不像话。
不过她的表情就不是那么好看了,似乎刚刚被人打过,发丝散乱着,浑身在颤抖,举着勺子小心翼翼的递到李时嘴边。
看来这个团伙内部有裂痕,可以利用这点,李时一边吃着她递给自己的粥一边如此想到。
最后一勺她怎么也舀不起来,于是想把整个碗递到李时嘴边让他一口喝完,但发现躺着的李时无法这么做。
为难之际,她慌张的看了一眼门外,确定不会有人来之后,立刻举起碗一口把剩下的粥饮尽,然后用衣袖胡乱一擦,算是完成了任务。
她站起身吹灭蜡烛,瘸着腿离开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