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府府衙对整个永安路的管辖逐渐稳固,征收赋税之事也逐渐提上了日程。
这个时代的赋税征收通常情况下都是按年认缴的,尤其是北方地区更是如此,毕竟正常情况下,地里的粮食都是一年一熟,粮税的征收自然也就要在秋收之后进行。
对于征税这件事情,我是这样想的,考虑到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实在是有些落后,土地的亩产很难提得起来,而且粮食产量还会受到年景得影响,运气不好的话,一年的收成都不够养活一家人的。
如果按照炎朝的律法,完全依照人口数量缴纳定额的粮税,实在是对劳苦大众不太友好,让农民缴税不是要他们的命,肯定得先保证他们能活得下去,才能考虑征收税务的事情。
因此,我认为在征收粮食税这个方面,肯定不能照搬炎朝的律法,而是要根据百姓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以稍显现代一些的征税方式,实行较为亲和的纳税制度。
按照我的想法,向普通百姓征收的粮食税费,完全可以参考前世个税征收的标准,设定一个标准起征点,这个起征点就是一个保证百姓可以进行正常生产生活的红线,先让农户们留足用以生产生活的粮食,再从他们富裕的粮食中征收一定比例的税粮。
虽然以这样的方式征税,最后从百姓手中征到的税粮肯定会比按照炎朝律令标准征税所征得的粮食数量少得多。
不过,考虑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这部分粮食在我的手中最终绝大部分也就只会被用作在荒年的救济粮,因此收这点税也是有点走形式的意思,能收上来一部分作为衙门官员的俸禄,让我不用自己垫资,府衙每年征税的目的其实也就达到了。
真得大规模屯粮供给军队,还是得看我今年新开垦的那近万亩粮田,现在又不是常年战争的时期,沈家军的战士每年都有富余的时间下地耕种,以军田供给军粮其实也完全足够了。
当然了,这里必须要提一句,我之所以会决定以这样的标准征收粮食,说到底还是因为我自己手上的数万亩耕地本身产量足够富余,就算不依赖从百姓手中征收的粮食税,也足以养活沈家军以及沈家麾下的边军。
若是换做前两年,那种粮食年产量和消耗量基本齐平时候,让我去制定地方粮税的征税标准,那我必然会以一个较高额度的标准来征税,以此保证我手中的粮食足以养活沈家麾下的全部军队。
相较于较为宽松的粮食税,商业税相对来说就要高出不少了,当然了这个所谓的“高”对标的是我制定的粮食税标准,如果对标关内的炎朝商税,那依旧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准。
有关商业类税收标准的制定,我依旧参考了前世的营业税,让商家在获利的情况下按照纯利润的比例,向衙门缴纳一定的商税。
只不过,这部分的商税的比例要比粮食税的比例高出好几个点,如果粮食税的税率是一成,那么商税的税率可能就在两成以上了,当然了,还是那句话,衙门是在征税,而不是在要人命,如果商家的利润都不足以让他们活下去,那这份税收自然就没有征取的必要了。
除了粮食税和商税,这两个大类之外,我还特别设定了针对地主阶级的土地税,不过这个土地税和一般意义上的土地税并不一样,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将其称为土地开垦税。
各大家族目前已有的土地我当然不会对他们征土地税,这个道理很简单,我已经向他们征收一部分粮食税了,如果我再向他们原有的土地征收土地税,他们对手下佣农的剥削就会更严重,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我想看到的。
可土地开垦的税费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只有他们试图开垦荒地的时候,衙门才会向他们征收这部分税款,虽然只会在开垦的第一年征税,但是税费的额度会随着土地总保有量的增加而上浮,也就是说,新开的土地越多,要缴纳的税费就更高。
之所以要设置这个土地开垦的税费,主要还是因为我并不特别希望这些老地主开垦更多的耕地,只有他们开荒的频率降低了,普通的农户才有更多的机会开荒。
按理来说,由我主导的衙门向他们征收土地开垦的税费,必然会影响到他们自身的利益,但是在我制定这项税收制度的时候,他们居然没有一个人表示不满。
这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大面子,想制定政策从他们手上征税,他们就必须表示支持,而是因为有了这项税费之后,地主们在开垦土地的时候就需要更多的考量。
对于地主这个阶级来说,他们手中掌控土地越多,自身的话语权越强,地位也就会显得越高,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部分大地主宁愿自己的土地产量降低,也不希望小地主的土地保有量增加。
一旦永安路的土地开垦需要额外缴纳税费,小地主们大面积开垦耕地的积极性必然会受到打击,就算他们真的去开垦了新的地块,也会由于产生高额的税费,导致开垦的成本升高,这样一来,他们的掌握的土地数量将会更难超过大地主。
这样的政策虽然会影响到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但却是在变相的维护他们的相对地位,因此他们不仅没有提出反对,甚至还纷纷表示了赞同,摆出了一副我吃不到肉,你也别想喝汤的架势。
在我制定整体的赋税征收律令时,包括李绶和各大家族的代表在内,不少人都觉得我定下的税率实在是有些太低了,尤其是粮食税,不仅没有确定一个直接的数额,而且还是在去掉了大头之后取小额,万一某年的收成不好,百姓手上的粮食只够留着自己吃,那岂不是意味着连税粮都征不到了么?
虽然站在为官的角度,他们说的这些话都没有错,但我依旧表示这就是我治下的税收政策,从今往后,无论我能征到多少税款,都要先保证百姓能够安安稳稳的活下去,如果因为我征收了一部分税粮税金,导致农民忍饥挨饿,商人资金断裂,那我就不是在征收赋税,而是草菅人命了!
由于今年闰正月,如今虽然只是七月下旬,但秋分节气已经过去,秋收已经接近了尾声。
我在这段时间起草了一份税务征收的清单草案,把之前提到的所有需要认缴的税费一项一项的写在纸上,并准备将其张贴在府衙门前的公告板上。
这份税务征收的清单其实还不是最终的征税详情,上面的项目都只是类似于征求意见稿一样的要略,具体要征多少,怎么征,目前其实还尚未得出最终的决断,我写出这份清单主要还是想看看百姓的反应。
如果他们和府衙中的官吏们一样,认为这样征税的税率已经低于他们的心理预期,处在了他们可以接受的范畴之内,那我打算就照着如今这个草案稍作修改,然后就以这个比例征收税费,但如果百姓依旧认为这个税率偏高,那我或许就不得不再想想办法了。
寒露节气这一天,我在一阵阵锣鼓声中,捧着这份誊写好的税务征收清单,从府衙之中走了出来。
当我走出府衙的时候,衙门前已经聚集了数百位永安路的百姓,其中不乏一些熟悉的面孔,看到我,他们都不由得发出了一阵欢呼声,随后兴高采烈的鼓起了掌。
“二爷!上回您来了我家,如今隔壁那汉子已经将欠款尽数归还与我!真是太感谢您了,如若没有您的帮助,这棺材本我怕不是收不回来了!”一个拄着拐的老者站在人群的最前头,向着我笑道。
“沈二爷!感谢您和沈家军的弟兄,若是没有您的帮助,今年秋收只靠我一个哪能把庄稼全给收回来呢!”一个怀抱婴儿的妇女也向着我答谢道。
“二爷!二爷!”甚至一个小男孩也拉着一个中年男人冲到了人群之前,向着我挥了挥手,然后继续喊道:“谢谢您,我爹已经好了!”
老者将自己的棺材本给借了出去,是我去帮他给讨回来的;妇女的丈夫在秋收之前突然卧病不起,而她又刚刚生产,身体虚弱,一时间家里的庄稼都无法收获,我让沈家军的兄弟们顺手帮了个忙,还给了她二两银子,让她给丈夫看病;男孩的父亲深入山林中打猎,失踪了三天,我带着沈家军和独孤裴进入林中随寻了一天一夜,最终将男孩的父亲救了出来……
虽然我在任上也就坐了不到一个月,但是办的事,帮的忙,救的人可一点也不少。
我向这些主动和我打招呼的人致意,随后便向着在场的百姓们宣读这份税务征收清单的草案。
这份草案的主要内容不算复杂,为了让他们更好的理解其中的内容,我刻意将其中的内容写得非常口语化,就算他们不识字,听我读这么一遍,也能大概理解其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