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家下特大暴雨,一个闪电直接打在我脸上,我顿时灵光乍现!
我悟了!
我还没更新!
…
…
“什么!”陈实呆住了,当年火枪的出现,直接把冷兵器时期的骑兵拉下了舞台,冷兵器对热武器,就像一个孙子跟一个爷。
“还不止如此呢。”林枫又拔出了自己的配枪。当着所有人的面朝着天空开了一枪。
“砰…”弹壳落地,很明显是实弹。林枫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怕突陈实然发疯,必须得先起个警示…
一旁的文斌表面镇定,可一旁的陈实却是脸色难看。
“行了斌哥,带上弟兄们先回去吧,剩下的交给我。”
“你是不信任老兄弟吗?”
“那绝对没有,只是处理这种事情,我有更专业的人…”
“行,那弟兄们就不打扰了。”
说完,文斌带领着一众小弟重新回到面包车上,人上齐后,面包车就开走了。
这下,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人数。
“别他妈以为只有你有枪。”陈实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贝雷塔手枪。
“砰砰……”没有对峙时间,林枫选择先下手为强,两枪打在了他的腹部。笑话,如果像电影里那样,两人拿枪对峙,倘若对方先开枪了,自己就得死。
与此同时,在开完枪的那一刻,世界突然亮了起来…头顶上有一束灯光,打在了所有人身上。
所有人抬头,可因为那光实在太刺眼了,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东西…
“这里是黄金中队,所有人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趴下。This is Gold Squadron. Everyone drop your weapons, hands on your heads.”
好吧,这是一架无人机,喊话用的。
紧接着,当地辖区派出所的几位同志立马赶过来,都是配了枪的。
“放下武器,双手抱头。”
“不要动!”
“停下!”
抢过了林枫和陈实的手枪,还把林枫弹夹也没收了。
“你们涉嫌非法持枪,故意伤人,扰乱治安,请你们跟我走一趟。”
就这样,所有人都被压上了警车。
…
派出所审讯室内,隔着铁网面对两位警察同志的询问,林枫是一一对答如流。
“姓名,林枫,厦大学生,现居地址在晨星山景别墅101号,身份证号是……,是否属实。”
“是的。”
“黄金中队的无人机上带有摄像头,已经拍到了你们的全过程,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法律效力,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好的。”
首先抛出这个案子最重大的问题。
“你为什么有枪?”
“我有持枪证。”
“怎么可能?你不是警察,哪来的持枪证?”
“黄金中队给的,现在在我家里。”
…
“第二个问题,你认不认识那群人?”
“认识。”
“跟他们什么关系?”
“同学关系。”
“你们在那里干什么?”
“打架。”
“为什么要打架?”
林枫一五一十的交代了事情的全过程。
“好,大致我们了解了。”
警察同志忽然接到一个电话,暂时就先出门接电话去了。
整件事情已经记录的差不多了,笔录员收起了笔。
等待ing……
出去接电话的那位警察终于回来了。
“我们刚刚调取了无人机上的监控,与你口述一致。另外,有人保你了,你现在可以走了。”说完,对着一个警察做了个送人的手势,林枫就被放出去了。
“对了,警察同志,另一个的情况怎么样?”
“他的口述无论是从无人机的画面来看,还是与你的口供都有很大差别。我们还要留一段时间。”
“好。”
走到派出所门口,就看见黄金中队在门口等了…不只是黄金中队,一家人都到齐了。
“林枫!”秦雨是第一个冲上去的,一下子抱住林枫。
“这么晚了,你们还没睡呀?”林枫倒是很惊讶,七点约架,九点被抓走,出来是十一点,现在刚好12点。
“我们逛街逛到了十点多,本以为你已经睡了,可回家发现空无一人…”
“是我的错,对不起……”(摸摸头,安慰秦雨。)
“不,都怪那个家伙!别人都是菜,就多练;他是又菜又不练。”
“好了,回家吧。”
“你的东西不要了吗?”
是一个陌生的声音,一回头,一个陌生男人从警察局里走了出来。
“你好,我先介绍一下自己,免贵姓蔡,叫蔡宇,厦市公安厅厅长。这些是你的东西。”
“哦,好,谢谢。”收下自己的枪和弹夹,以及自己的随身物品。
“林先生,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以后有需要法律援助的话,可以打我电话。”蔡宇不客气的,递上自己的名片,还是烫金的。
“那就多谢了。”林枫没有谦虚,直接收下。
“行,那你们先聊。失陪了。”说完,蔡宇直接就走了。都不用看韩易,一定就是他干的。有的时候朋友太万能,也是种麻烦事。太不习惯了。
众人回家…
次日,新闻上多了一条消息报道…
“昨日夜晚八点左右,在我市大学的后街附近发生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落网,将于六日后的下午二点开庭审判。同时,经查抄陈某一家,发现其家里存在大量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枪支,炸药。且发现该家所处的企业存在巨大逃税问题。目前,所有与该家有关系的企业均已查封。”
…
六天后,厦市初级人民法院内。
林枫作为原告出场,这场案件被提起公诉,检方与林枫同为原告,被告方陈实,因陈实对于公安局给的判决有疑问,故而提交上诉。
作为原告之一的林枫发表了几句证词之后,剩下的就甩给律师了。
…
“审判长,我方作为检方,针对被告人的控告有一故意杀人罪。二非法持枪罪……”
省略答辩(就只是回答辩论,不是那个意思)内容。
一小时的休庭后,进入了最后环节…
被诉讼方律师实在没招了,对方证据太充足了,只说了一句:“我希望审判长考虑到我方委托人还是学生的关系,酌情判处。”
好了,这下没什么悬念了。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这句话是法警说的)
“本案案由,因被告人陈某于六日前下午七点约林某打架,其中双方都掏出了枪支威胁对方,但因原告有持枪证,故而林某为合法持枪。本院具有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经合议庭研究决定,现判决如下。第一,故意持枪罪和故意杀人罪(杀人未遂也算故意杀人)成立,判处李某13年有期徒刑。第二,针对原告所提出来的赔偿精神损失费一诉讼费用的请求予以同意,被告方需要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诉讼费等合计16496.86元,第三,对于原告申请被告方对其进行予以道歉的请求同意,原告方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网络等媒体发布。针对被告方的诉讼请求予以全部驳回。判决书将于闭庭后十日内送达各方手中,如果对审判有疑惑,可以向检察部门提交再审。闭庭!”。法锤敲响的那一刻,也是胜利的钟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