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无良警察

作者:此方彼方Ⅸ 更新时间:2009/8/8 12:10:03 字数:0

第五章 无良警察

住在201室的南纲,22岁,是个警察来着。

同时也是个小混混。

一边瞒着上头一边走私高价『面粉』之类的事,他常干。

哪个国家的警察界都有这样的家伙存在的吧!

不过,奇怪的是南纲玩无间玩得如此生猛,照理说应该赚了不少银子,可是他看上去还是停留在无产阶级。

要不然也不会住我隔壁。

话说,每次见到南纲,我都有股想往他脸上来那么一拳的冲动。

原因就是南纲的外表已经到了令人发指、人神共愤的程度。

一个字概括。

帅!

但是帅的特别,也就是特别的帅。

加上干警察的,身材就不用说了。

就单单外型,南纲完全可以拿满分。

虽然小弟自认为自己的眼神颇有梁朝伟的几分神韵。

在丐帮混的话,小弟应该是个一支梨花压海棠的人物。

但和南纲一比的话,我瞬间三振OUT!

其实我也不想这么夸他啦,但事实就是这样。

甚至,有的残疾人自从见到南纲,瞬间便甩掉了相伴几十年的拐杖和轮椅,其中一个还连破了几次世界百米纪录!

额,抱歉,我又夸张了。

总、总之,南纲是个拥有人见人爱、车见车爆胎长相的家伙。

由于我强烈的嫉妒心,可能将南纲描述的像个轻浮的小子似的了。

但实际上,他为人还是很不错的,充满活力、口齿伶俐、足智多谋、诡计多端......

我刚搬来这里时,很快就喜欢上了南纲。

我的意思是我很快被南纲的性格所吸引。

并不是那种趣味啦。

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一大早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啊。

应该不是什么好事。

「嗯,你有什么事吗?!」我扣着鼻子,以不耐烦口气问道。

老实说,今天的南纲有点儿怪,感觉扭扭捏捏的,毫无爷们的霸气。

南纲他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似的说:

「额...那个...自从你刚搬来的这段日子以来,有些话想对你说,又、又怕说了连普通朋友都做不成,可我已经忍不住了,今天我一定要说...

呜啊,这、这个...假设的话...

万一啊,我是说万一...

该怎么回答啊?!

「什么啊?!」

我咽了口口水。

「不明白吗?!就是...那个...」

「呜...」

南纲下定决心一般,抬起头,以深邃的眼神看着我,双手不知不觉攀上了我肩肩膀上,渐渐地靠近我...

周围仿佛充盈着泡沫、玫瑰之类的,一切都是那么梦幻!

但,像是音乐盒跑调似的,南纲瞬间收起了他的深情,脸上转而呈现出浓郁的现实感,彻底换了个口气,说出了我意料之外的话:

「借点钱。」

「哎?!」

我张大嘴瞪大眼,意识还没缓过来。

「我说阿桂啊,借盘缠小弟我一些盘缠吧,昨天你不是去赌马了吗?!应该有赚吧,有赚的吧?!」

说着,南纲对我露出了谄媚的笑容。

可恶!可恶!可恶啊!

我有点儿想把他绑到草船上借箭去了。

「不要提了,往事不堪回首。」我甩甩手,示意他打住这个话题。

就在这时,妮可走了过来,脸上挂着『你在搞这么飞机啊』的表情向我命令道:

「桂马,别瞎磨蹭了,快给我去做早餐!!!」

南纲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妮可。

「嗯?!噢噢哦,她她她...是谁啊?!好可爱哦!我佩服你,阿桂,赌马能赢只小萝莉回来,厉害啊!」

喂,南纲,你的眼睛都快成星星了哦,太耀眼了啦!

「这个说来话长...」我刚想说明。

但像是发现宝物了似的南纲,完全无视我,不屑地把我往边上一推,以一个饿虎扑食地架势朝妮可冲过去。

不过,南纲好像意识到了什么,突然停下了,转而绅士般单腿跪地,轻拿起妮可的手,装腔作势地一吻。

「初次见面,在下南纲,桂马的好朋友!」

说完,还配合一口洁白亮齿展现出迷人的笑容...

太做作,太做作了啦。

我快吐了...

而且,哼哼,南纲,你失策啦,这招也许对别的女生可谓一招通杀。

但这是金钱模式的妮可呀。

在这个模式下,她喜欢的只是钱罢了。

才不会吃这一套呢!

「哦呵呵呵,本大人妮可,桂马的主人!」

喂...

好吧,我承认,我做过很多愚蠢的判断,但是我毫不在乎,过一会儿就会忘得一干二净,我管这叫做『自信』...

「妮可大人真是,小家碧玉、花颜月貌呐,让在下不禁小鹿乱撞啊!」

「哼哼...南纲君,嘴挺甜的嘛,仔细一看长得还挺帅的呀。」妮可乐得悠然,一副神气的样子,之后突然看向我轻蔑地说道:「论长相,桂马

你就差太多了,你该不会是个混血儿吧。爸爸是来自乌比利斯星球的吗?!」

可恶,可恶啊,这算是人身攻击了吧。

不调侃我要死啊!

而且,长的帅有什么用?!买东西能用脸刷卡吗?!哼!

「咳哼,你就没觉得我有点儿像反町隆史吗?!」我抗议道。

「哦,对哎,你这么一说,我才发觉唉...把脸档上确实有点儿像呐!」

「可、可恶,别瞧不起人啊...」

「是你瞧不起反町吧...好吧,我就直说了,你背影还比较像反町!」

「是眼神啦,看!像不像!」

「你的眼神怎么啦,偷看女生上厕所长针眼了吗?!」

啊啊啊...整天被一个小孩子欺负,我想哭了。

「好啦,都别较劲啦,先坐下吧!」南纲打了个圆场。

「哼,算了算了。你快做早餐去!要我说几遍啊!」

妮可甩了甩手,示意我快去做早餐,自己却和南纲一起坐在矮桌旁看电视。

怎么说呢,虽然金钱模式的妮可一点也不可爱,但毕竟我欠了她100万零2元。

由她任性下吧,我忍了!

我在厨房不知道妮可和南纲在谈什么,其实我也不是在意啦。

只不过要是妮可闹起来我怕南纲镇不住。

因此我快速煎了几个鸡蛋就端过去了。

「嗯...挺快的嘛!我很欣慰。」

你又欣慰什么啊?!

原本以为妮可会因食物太过普通而发些牢骚,可没想到她只是说了句『酱油放太少了啦』便吃了起来。

摆着一副贵族似的架子,对事物的要求还是很低的嘛!

干脆买几包醋海带喂她一个月好了,我也省钱。

「我说,阿桂啊,妮可是你失散多年的妹妹吗?!你们怎么认识的?!」

「这个说来话长...」

之后我就把所有的事全部告诉了南纲,包括100万啊、双重人格啦...统统告诉了南纲。

哪知道南纲第一句就是:

「好棒啊!阿桂,你真是失败界的冠军啊。」说完,南纲对我竖起一根大拇指。

「把你那该死的大拇指收起来吧,拜托你了。」

「嗯~...妮可真的这么有趣吗?!真的是个赌徒吗?!」

「哼哼,没错!只要是赌搏,不管什么项目我都非常拿手的哦。」

「噢噢,好厉害呢...不过话说回来,以后碰到怪叔叔可要小心了。因为妮可大人长的非常可爱,而现在社会风气不好,有很多怪叔叔的啊。在

下是一名警察,在此把防怪叔叔的经验拿出来和妮可大人分享下...」

「嗯,说吧。」

「对待怪叔叔一定不能手软,如果怪叔叔拿着刀,你就用脚把他的刀踢掉,踢不掉就跑。」

「嗯嗯,接着说。」

「跑不掉就喊,记住,一定要反抗,这样怪叔叔才会害怕!」

「那要是他手上拿着枪呢?!」我插了这么一句。

......

刚才还煞有介事,讲得头头是道的南纲一下子没了声音,过了许久才挤出几个字:

「呃...有些事情忍忍很快就过去了...!!!」

「喂,你这算是什么啊,别教她奇怪的东西啦!而且,什么叫忍忍很快就过去了?!忍什么啊?!」

「嗯,我会记住的。」

「不用记!」

唉...

「对了,南纲!我有些东西我想卖给你。你过来!」

「什么啊?!超过10块我可不干哦。」

我带着南纲进了我的卧室,而妮可似乎是没什么兴趣,依旧留在矮桌看着电视。

正好,省的再被她数落!

我把床底所有的库存全部拿了出来。

还没开口,南纲就拍着我的肩膀,斩钉截铁地说道:

「没收!!!」

「哎?!这...这个...」

「这些色情**物品,一律收缴,由我保管!」

「喂,不要这样了,我很幸苦收集的哎,现在半价卖给你!」

「开什么玩笑,还半价呢!我可是个警察,正义的化身呐,怎么能买这种东西...2块钱卖不卖,不卖就算了?!」

「2块钱??!!你这个无良警察,别太欺负人啊----!!!」

「那就算了,时间差不多了,我要上班去了!不过,我可不保证我同事可能会来取缔你这个色情窝点啦,请你做好准备!!!」

说完,南纲一个帅气的转身,正准备要走。

可恶,这家伙明明很想看的...

都说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我算是七手八脚的裸奔了23年了!

居然看点黄书都不行!

不过,我也真笨,哪有人卖黄书卖给警察的?!

「好了算了啦,2块钱成交!一共50本,外加一本法兰西文库6月号,全部给你好了!」

「呀哟,早说嘛!」

南纲脸上挂着谄媚的笑容,怎么看怎么**!

接着又戳戳我的胸膛,低声耳语道:

「呵呵,你小子,有了个小妮子就不用这些玩意儿啊?!啊,难不成你已经...」

「拜托,怎么可能!你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我有那么禽兽吗?!回答我!」

「有!」

「什么-----!!!」

我狠狠地掐住南纲的脖子泄愤。

「呜...好啦好啦,我开玩笑的啊。」

「哼!」我砸了咂舌,松开了手。

「不过,好奇怪哦,为什么都是巨乳啊?!」

「啊啊啊啊,拜托你别说了,不要这样了,跳过这一段吧!」

「哦哦,好好好,我不问了,你别激动嘛。你最近怪怪的耶,更年期了吗?!」

「是了是了,你再不走要迟到了哦。」

我挥了挥打发南纲走...

送走了无良警察后,我才擦了擦汗,松了口气。

回到矮桌旁坐下向妮可报告:

「我全部处理掉啦!」

「只是扔给隔壁而已吧,想看可以再去拿呢!」

「我不会去拿的啦,拜托你相信我吧!」

「哼!算了,反正我对你的鄙视那可不是一句两句可以唠叨完的...」

妮可说话时完全不看我,只是无神的盯着电视!

不行,不行,这样太不爽了!

下午她不是说要我陪她买衣服去吗?!

我要好好利用这个固定事件提升下妮可对我的好感度。

要不然就算我再怎么有城府也受不了。

没有不透风的墙,没有不能上吊的梁。

南纲能做到与妮可和平相处,我也可以。

我要好好努力!

「好,我们出发吧!」

午后时分,意气风发的我驾驶着我的私家车上路了。

上面有提到过,我不但有车,还是自行的咧!

也就是自行车!

女式的。

本来根本用不到它出场,坐电车去就行了,不过妮可一听我有自行车,立刻兴致盎然,吵着要坐。

哎,这家伙连自行车都没坐过吗?!

妮可坐在后面抱住我,平常她都不让我碰她的,不过这回因为要保持平衡,所以没办法,就紧紧抱住我啦!

其实若是不抱住我的话,我根本无法确定她是否还在,可能一个颠簸就把她震下去了我都不知道。

因为她实在是太轻了,简直跟没带人似的。

本来我觉得把她放车篮里更好,可妮可死活不同意!

无可奈何,就只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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