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有没有尝试去跟你妈说说,告诉她你的真实想法。”
柚世摇摇头,“妈妈绝对不会同意的,她一直跟我说,爸爸是优秀的钢琴家,身为他的女儿我也一定不能给他丢脸。”
“你爸爸是钢琴家?”
聊到这里,新希仔细一想,顿时眼前一亮,“你爸爸是叫上官睿世吧!”
“是啊。”
“那他确实很有名,他原来还到我们学校表演过呢。”
柚世露出了疑惑的神情,“我记得爸爸从来没有到小学进行过表演啊。”
新希感到不妙,连忙转移话题,“那你想学贝斯这件事,你爸爸知道吗?”
“他不知道,爸爸经常外出表演和到大学讲课,所以不经常回家,甚至连我在练钢琴这件事都还不知道,不过今晚他难得回家,妈妈说要我给他个惊喜,展示一下练习成果。”
新希用手指敲着果汁罐,回想起曾经在学校时与睿世先生的交流,以他的性格估计可行,思考过后便微笑的看向柚世。
“我有个办法,说不定可行。”
“什么办法。”
“来,我告诉你。”
新希贴着柚世的耳朵把她的想法说了出来,可柚世感觉有些没底。
“你确定这样可以吗?”
新希竖起大拇指自信道:“安啦,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行。”
当天晚上,柚世家。
柚世的妈妈卓雅今天做了一桌丰富的晚餐,其中就有睿世最喜欢的炖牛肉。
“味道怎么样,亲爱的。”
睿世咀嚼着,一脸享受,随后称赞道:“虽然在外面去了很多高级饭店,但最好吃的牛肉依然是你做的。”
得到夸奖的卓雅别提有多高兴了,她接着神秘秘的说道:“老公,今晚还有一个礼物。”
“礼物?是什么。”
“柚世其实一直都在练钢琴哦,今晚咱们女儿人生中的第一次表演,将送给你哦。”
睿世听完,略有惊讶的看向柚世。
柚世放下筷子,用餐纸擦了擦嘴和手,“爸爸,待会请你指教。”
“哈哈,好啊。”
饭后,对于女儿的首次钢琴表演,睿世显得十分期待,他微笑的坐在女儿身后的椅子上,手里端着红酒,准备好好的欣赏。
柚世坐在钢琴前,转身看向了在身后的父母,站在睿世身旁的卓雅朝她使了眼色,示意她赶快开始。
轻轻叹了口气,柚世开始了演奏,她选择了卡农。
听着柚世所演奏的卡农,睿世的笑容渐渐消失,他瞟了卓雅一眼,微微摇头。
见到老公这个样子,卓雅有些显得不知所措,她不清楚对方哪里不满意了。
之后睿世一直都是面无表情,偶尔轻抿一口红酒,直到柚世的表演结束,他才起身走了过去。
“柚世,你的钢琴演奏,一点感情都没有,只是为了弹而弹。”
这时柚世转身回道:“因为我根本不喜欢钢琴,这都是妈强迫着我练的。”
听到柚世这么讲,卓雅很是生气,她想上去教育女儿,却被睿世拦下。
借着机会,柚世道:“爸爸,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
“你喜欢钢琴吗?你会享受弹奏钢琴的这个过程吗?”
“当然。”
“可我不喜欢钢琴,所以我无法感受到钢琴给我带来的享受,相反我喜欢贝斯,我想学贝斯,可是妈妈不同意!”
“贝斯这种东西,怎么可以跟高雅的钢琴比!”
听到妈妈这样讲,柚世继续反驳道:“每个乐器都是表达传递音乐的媒介,它有着不同的意义,妈妈你怎么可以这样去随意的贬低一个乐器呢?”
睿世听后顿感意外,他连忙制止了卓雅,并表示让她冷静,随后一脸欣赏的看向柚世。
“好,我女儿说的真好,爸爸我支持你,去学贝斯吧。”
“真的吗!”
“因为我可以看的出来,你说到并维护贝斯这个乐器时的眼神,是那么的充满着光亮,这说明你是真的喜欢,就如你刚刚问的那样,好好享受演奏贝斯时的快乐吧。”
“老爸万岁!”
柚世激动的抱住睿世开心的大声笑着。
卓雅叹了口气,不过看睿世已经同意了,她便顺着老公的意思,不继续反对了。
翌日,在同样的位置,柚世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新希。
“那太好了,这样你就可以去学贝斯了。”
柚世激动的点头道:“爸爸说先让我掌握贝斯的基础,随后会通过关系帮我联系好的贝斯老师进行指导。”
新希看着高兴的柚世,也跟着她一起笑了起来,这时她突然想到可以邀请对方啊。
“柚世。”
“嗯?怎么了。”
“等以后,要不要跟我一起组乐队呢?”
面对新希的邀请,柚世几乎没有丝毫犹豫。
“好啊,当然可以,跟新希一起组乐队,我当贝斯手。”
“那你可不要食言哦。”
“我保证,只要你以后组乐队,贝斯手就一定是我!”
柚世自此以后,成为了新希的好朋友,两人虽不在同一小学,但每天放学时都会聚在一起进行练习,直到初中时才得以同校,两人还被分在了一个班中。
每天早上,柚世上学时都会顺路先到新希家楼下等她,然后两人一同上学。
上了初中后,新希也变化不少,与小学相比最明显的就是她的眼型变成了吊眼,显得她有些冷淡,不太好接近的样子,不过熟的人都知道,新希只有外表看上去有种高冷的感觉,她本质特别温柔与成熟,当然成熟有一大部分原因是她曾经是一个成年人。
小学时短发的柚世也留起了长直发,外观气质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文雅宁静,但只有新希清楚,她其实有点小腹黑,尤其是说话方面爱损人,不过一般情况下柚世不会这样。
“哈~~”
上学路上,新希打了一个打哈欠。
柚世见新希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便关心道:“昨晚没有休息好吗?”
“哦,因为我在试着学习如何作曲,昨晚学的有点上头,所以睡得晚了点。”
“今晚可不要这样了,不过虽说要组乐队,但其他适合的成员到现在都没有找到。”
“对啊,毕竟同龄人中玩乐器的本就是少数。”
柚世撩了下头发,看向新希道:“不要着急,哪怕这个乐队只有我们两人,我都会一直陪着你的。”
新希一愣,她突然感觉这句话好像有点沉重,不过可能是多想了。
就在两人走过斑马线到了马路对面之后,之前的路口就有一个背着吉他包的女生,从另一侧走了过来。
这个女生所穿的校服与新希、柚世不同,她是另一所初中的学生,名叫洛心爱,她的校服上有用水彩笔画的彩色图案,吉他包上也别着卡通徽章作为装饰。
不过说起吉他,心爱其实根本不会,就连这个吉他也是表姐搬家时不要了送给她的。
之所以不会还要背出门,是因为心爱觉得这样很酷,可以吸引到他人的目光,以此来获得满足。
来到学校门口,心爱背上的吉他果然是吸引到了其他同学的注意,当然还有老师,不过她的学校管理并不严,乐器什么的不在违禁品范围内,所以老师也只是看看,并没有说什么。
走进教室,心爱将吉他包放在位置旁边,她感觉无比拉风。
这时有几个同班女生过来搭话。
“心爱,没想到你还弹吉他啊。”
“对啊,我最喜欢的乐器就是吉他了。”
“可以给我们看看吗?”
“当然。”
心爱拉开背包,拿出了一把琴体为橙红配色的电吉他。
“好酷哦,这好像还是电吉他呢!”
“没想到心爱深藏不露,还是个玩摇滚的呢!”
如果此时心爱的鼻子能伸长,估计都能捅破天花板了。
“要不你给我们弹一段吧。”
突然这句话,把心爱刚刚的得意打回原形,她连忙解释道:“那个电吉他的话,是需要插电才能演奏的,现在不行。”
“诶?我以为你特意背吉他到学校,是想给我们表演一下呢。”
“不是,因为今天晚上我跟组乐队的朋友有约,放学打算直接去练习,为了方便才带的。”
“心爱还在玩乐队?”
“可以哟~”
“有没有什么表演,到时候我们会去给你捧场的。”
在满足于瞩目之时,不知不觉间心爱给自己挖了个大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