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盘炒面,铺满整个盘子,散发出阵阵香气。
这是林夜幕家今天的晚餐,因为明天林夜音和李琴婷出门旅游的原因,需要多休息,就简单做了一份炒面吃。
林夜音拿了一副碗筷,给外星人小姐夹了一碗香喷喷的炒面,放到了她的面前。
“老姐,这个叫炒面,是我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那就是说老妈做别的菜,就不喜欢咯?”
林夜音狠狠地瞪了一眼林夜幕,然后转过头看着李琴婷。
“老哥,拱火有一手啊,老妈你千万不要相信他说的话,都是假的。”她补充道,“老妈做的菜都很好吃!”
“那给你炒一份加了香菜的炒面,你还觉得好吃吗?”
“那......那不觉得好吃。”
林夜音是属于不喜欢吃香菜的人,林夜幕听说过一句话,世界上只有喜欢吃香菜和不喜欢吃香菜的人。
一些人不喜欢吃香菜是因为它具有一种特殊的芳香和味道,这种味道会被个人口味所排斥。
另外,有些人对香菜敏感,会觉得它有一种奇怪的味道,一吃香菜还会出现呕吐现象。
李夜音小时候第一次吃香菜就吐了,在那之后她就再也没吃过香菜,所以林夜幕家里就没出现过香菜这类食物了。
“寒心,真正的寒心。”他假装叹了口气,“就算老妈加了香菜,我也会吃这一份炒面。”
“世界上哪有老哥这样的人,吃不吃香菜都可以。”她夹了一口炒面放进嘴里,“我听别人说,世界上只有喜欢吃香菜跟不喜欢香菜的人。”
“老哥,简直就是异端!”
外星人小姐手握筷子,笨拙地夹着碗里的一块牛肉,牛肉一不小心就滑落了,她重复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她试图模仿他们的样子,但是动作笨拙,有时候筷子都快抓不住了。
她原本以为筷子是用来打鸡蛋液专属工具,没想到筷子也可以用来夹食物吃。
“筷子......怎么使用?”
饭桌上的三人,这时才反应过来,外星人小姐并不会使用筷子。
李琴婷坐在林雨虹的旁边,耐心地教导着,她给外星人小姐示范如何握筷子,手指的力度和动作的协调。
外星人小姐聚精会神地观看,然后试着模仿她的动作,但还是没有成功,牛肉掉回碗中。
“没关系。”李琴婷摸了摸少女的头,宽容地笑着鼓励她,“我们以前也像你这样第一次使用筷子,也夹不起食物吃,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会用筷子。”
李琴婷想起她的两个孩子,小时候也像外星人小姐一样,为了夹一块肉吃,花了好几天的时间才学会使用筷子。
“以前我妹妹可是花了一周的时间才会使用筷子,你肯定比她掌握的快的。”
“瞎说,明明才花了三天时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外星人小姐渐渐掌握了技巧,能够成功地夹住食物,露出满意的笑容。
还是会时不时夹不住面条吃,动作不够熟练,但满脸笑容和努力的样子,林夜幕一家人都看在眼里。
“老姐,厉害的。”林夜音给她一个大拇指,“再熟悉一下就可以像我们这样用筷子夹东西吃了。”
外星人小姐害羞地点了点头,继续摸索着用筷子夹面条吃。
林夜幕觉得肚子消化的差不多了,其实他早就吃完了,一直坐在饭桌上玩手机,一边看着外星人小姐学习用筷子。
小说来源于生活,难得有机会遇到一些平常时没见过的事情,万一以后写小说用的上呢?
他离开饭桌,推着自行车出家门口,像往常一样说了一句:“我出门骑车了。”
“好。”
“注意安全。”
“他要......去哪里?”外星人小姐问道。
看着外面的已经变暗,现在应该是夜晚时间,爷爷跟她说过。
【晚上不要出门,要好好待在家里。】
“他这是出去骑车,每天晚上吃完饭消化一会儿后,就会出门骑车。”林夜音想了想用词,“骑车是一种运动,可以锻炼身体。”
林夜音似乎想起了什么。
“老姐,你不觉得冷的吗?”她能感受到夜晚温度的降低,中午和下午还能用天气稍微暖和些的理由。
但现在温度很明显降低了,外星人小姐还是很单薄的长袖白衬衫,外套已经还给了她。
“没有......觉得很冷。”
林夜音和李琴婷又发现了一个外星人小姐的神奇之处,她并不会像他们地球上的人类一样,冬季会感受到冷,可能还没有达到她觉得冷的地步。
但还是要给外星人小姐买一些外套,这样在外面才不会显得很突出,这么冷的天气只是穿着一件很薄的衣服,怎么也会成为别人的关注对象。
“夜音,晚点你帮雨虹量一下身高和三围,然后帮她买一些衣服。”她想了想,“你还有没用过的内衣吗?”
“有的,今晚我让老姐先用着我的,晚点我就给老姐买一些衣服。”林夜音看着还在吃着炒面的外星人小姐,“等老姐吃完炒面,我教你洗澡和一些生活用品的使用。”
“好......谢谢。”
......
......
黑夜笼罩着小镇,在这样的夜晚,人们大多选择留在家中取暖。
但还是有一部分人在街道上,有些是刚下班的人群,有些是饭后出来散步的人群,或是往晚餐的餐厅的人群,他们时不时吐着白色的热气。
有两只猫咪悠闲地在街角游荡,留下清晰的脚印。
街边的糖果摊上摆放出各式各样诱人的糖果,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时传来欢笑声和问候声,一派热闹欢快的气氛。
行人们穿着冬装,有说有笑,温暖的气息弥漫在小镇的每一个角落。
林夜幕骑着自行车来到街道上,他每天骑车的范围基本是固定的,从家出发来到离家不远的商业街,一路往上,来到尽头的交叉处。
往左边开是码头,因为小镇靠海的原因,林夜幕从小就见到了别人难得一见的大海和电视上才能看到的大型渔船,这个小镇的发展离不开大海。
往上边开是跨海大桥,这桥是七年前建造好的桥,桥的另一端是另一个小镇,自从连同两个小镇后,两个小镇的人们就有了很多的交流。
在这个桥没有出现之前,想要前往隔壁的小镇,需要十几公里才可以到达,现在只需要开电动车十来分钟就可以去到隔壁小镇,比起以前方便不少。
往右边开是三年前建好的公路,这条公路连接着市区,以前去市区也需要绕路,现在公路一直往上开就可以达到市区,以前小镇上没有红绿灯,自从这条公路建好后,才有了红绿灯。
林夜幕来了个右转,沿着公路边缘一路往上开,往右开才是他骑车的路径。
码头那边因为路比较抖,除非想看一下晚上的大海,他才会往左边开。
桥的那边风景会更好,站在桥上面,可以眺望着远处的大海和隔壁小镇,不是林夜幕不想往桥上那边开,他只骑过一次桥那条路。
桥这边的上下坡很多,骑了一个上坡后,接下来的上坡他都是推着自行车到最上方,然后顺着惯性一路飞奔,对锻炼一点都没有帮助!
公路那边因为是刚修建的,路很平滑,公路两旁还有石头铺垫的宽阔步行道,不少行人来这边散步或者慢跑。
当然在这条公路上,还有一些人跟林夜幕一样是晚上来骑自行车的,一辆自行车从他的后方超过,以他快接近两倍速度前进的。
这些人到底是多少钱的自行车啊,速度能比我快这么多的,林夜幕每次给别人超车都会这么想。
还记得第一次给别人这样超车,他提速想超越别人的自行车,但结果就是,别人轻轻松松骑车的速度还是比他全力以赴的车速快,在那之后他就彻彻底底地见识到一辆好的自行车的重要性。
转念一想,自己只是想锻炼下身体,骑这么快也没有用,就打消了换自行车的念头。
但如果要是自行车坏了,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换好一点的自行车了。
你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