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4日——
——
“怎么样,准备好去死了吗?”
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可法尔斯的注意力却大多在脚下。他捏着一支木头手杖,认认真真地划拉着地面上的沙子,让它们与阳光透过树干所留下的阴影相平齐。
“还没有。”
得到的也是一个任性的回答。
秃顶老头靠坐在一旁,弓着腰,无可奈何地摊着一只手,久未打理的浓密胡须间竟找不到嘴唇的位置,他双眼紧盯着身旁的不速之客,仿佛在问,你什么时候才愿意把拐杖还给我。
“那,现在就去做做准备,大概用不了多长时间的。”法尔斯继续把玩着那手杖,仿佛上了瘾,“做做运动,拉泡稀,有兴趣的话,就再写一封遗书,调整好情绪,就像是去迎接星期一的早晨。实在不行,嗯...就再去吃一张披萨。”
“披萨?你看我这牙,早已经咬不动了。”
“哈!很好很好,你现在又多了个去死的理由。”法尔斯满意地点了点头,手中的拐杖不厌其烦地划来划去,“现在大概是,嗯...一千加一?”
“你真的允许我去做准备吗?”秃顶老头盯着法尔斯的脸,也放弃了讨回拐杖的想法,“做你们这行的,应该不喜欢目标留下什么线索的吧?”
法尔斯的手顿了一下,随后敲了敲地面。
“别说的那么冷血,说白了,我们也算是服务业,也会替别人考虑的。因为做我们这行的,也经常要考虑自己会怎么死。”
法尔斯没有在说笑,他早就想好了自己濒死的时候该怎么办。
如果是缓慢地死去,一周?一个月?或者一年的长度,他就会把自己的故事讲述给距离最近的人听,也许吧,也许那人愿意听下去?运气好的话呢,也许他是个愿意动笔的人,更可以帮助记录下自己的一生。对了,如果是“她”的话也不错,履行完这些事后,她也该回归自己的人生了。
如果自己死得迅速,也许只有一分钟,不,半分钟的时间?也许说不了话,也许站不起身,他便会把自己的名片和日记本送给他人。没错,它们是自己唯一的身份证明——非官方版。至少到最后,他想让别人知道这个死掉的倒霉蛋是个什么人,他们才能在自己的墓碑上尽可能多地刻一些字,不至于被别人误以为那是一块装饰用的石头墩子:
一个爱吃披萨的人;
一个爱狗的人;
一个神经质;
欧嚯,还是个杀人犯。
再者,如果自己瞬时死亡,没有时间去讲故事,去判断,下决定,甚至来不及思考,那也没关系。他会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身边这条垂垂老矣的大狗身上。法尔斯希望他能好好地多活哪怕一秒钟,代替自己而活着。
“尽管放心吧,你是大喊大叫,挣扎反抗,或者是撒泼打滚,屙屎拉尿,又或是想方设法留下线索,我都会清理干净的。”法尔斯把那只手杖伸向特鲁乌的嘴边,便被那老狗一爪子按在了地上,“不管你信不信,我在我们现在坐的这个地方至少送走过十位过客,他们中闹腾得最厉害的,用将近三百分贝的动静吵嚷了半个小时,还把头发撕扯得到处都是,但那也无济于事,我用扫帚、火焰喷枪、抹布和胶带就能处理干净,他消失的就像是清晨的露珠。”
“呵,现在这个时代,爱打扫卫生的年轻人可不多见呐。”老头只有笑笑,把眼神移向了低处的特鲁乌,“你这狗,年纪不小了吧?”
“哦?你看得出?”
“是啊,我也养过狗,两只。可...它们都死在我前头了,一个得了重肠胃病,另一个喜欢乱动,没留神被车给碾了,我看到了它吐出来的内脏,都是粉色和鲜红色的,我发誓。”老头叹着气,沟渠般的喉咙抽动了两下,“可惜了,我们家其他人的寿命都又臭又长的,尤其是我。”
“它二十一岁了,换算成人类的年纪,比你还要大,也是又臭又长。”
“不得了啊,二十一岁...能活到这个年纪的狗,一千只里面也挑不出一只哟!可狗还是狗啊...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该多年轻,多健康!如果有人告诉我二十一岁的时候就要去死的话,我会怎么想?那一定太绝望了。但现在嘛...就算自己不去死,也总有人希望我这个老家伙去死,真是一刻也等不下去。”老头的指甲挠着干瘪的皮肤,“所以你能告诉我,想要我死的人是谁吗?”
“如果你不是个人见人恨的混蛋的话,大概猜得到吧?”
“嗯...当然...”
“你在儿子患病急需用药的时候,把救命钱拿去赌博,转眼间输得一干二净,导致他们不得不欠下外债,至今都没有还清;你二女儿跟你吵完架离开后,你喊了些人把她痛揍了一顿,揍得她腹腔受损,到现在都直不起腰来,还得挂着尿袋才能过下半辈子。你怂恿你十一岁的小孙子去横穿马路,受了重伤,当着全家人的痛哭和遍地的血,你却哈哈大笑。唉哟,这只是他们向我描述的一部分内容,我调查过,全都是事实。”法尔斯翻着手中的几页纸,一边念叨着,“可当我来到你面前的时候,你却显得冷静又理智,根本不像他们描述的那个疯子。”
“还有呢,十多年前,我让我的妻子替自己送了命,那个我在二十七岁的婚礼上发誓要守护一生的,五十多年间我最爱的人,我爱她远远胜于我的子女和我自己,至今也是。”老头语气变得舒缓了些,“要解释我不是个疯子,那可不是什么轻松事儿…咳咳,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一杯酒。”
“咽咽你的口水,老家伙,在你牙缝里发酵的东西比得上任何一桶陈年老酒了。”法尔斯把玩够了那根拐杖,抬起杖尖指向身边的老人,“你现在有机会、有理由、有听众,所以好好讲讲,太阳下山前,我们还有好些时间。”
老头伸手,想要趁机取回拐杖,不料却被法尔斯躲向一边,害他扑了个空。即便坐着,身子也是一趔趄。
“社会的文化、教育就是要告诉你,在别人取回自己东西的时候不要扭向一边。咳咳,我的背啊...”老头叹了口气,用拳头垂着自己的脊骨。
“哈,如果你手中的是一副拐,或是一架轮椅的话,即便你想要用它砸我的脑袋,我也不介意还给你,但是我着实受不了这种单手拐杖。”法尔斯索性将它递给了特鲁乌保管,“这种不对称的东西,会让你的脊椎发育不正。”
“发育?咳咳...我都这年纪了,脊椎早像油炸蜈蚣一样曲里拐弯了。”
“也就是看在年纪的份儿上,我才会这样善待你。”法尔斯冰冷地说道,“要不然,早就是手铐和扎带伺候了。”
“哼,上了年纪的人啊…当我们发现自己时日无多,遥不可及的东西逐渐转为现实的时候,我们就会怕死。”老头子瞧着面前的年轻人,摇了摇头,“可我是另一回事,我是怕自己死不掉啊,年轻人。”
“死不掉?”说着,法尔斯摸出一把手枪到老人面前晃了晃,“你是说,这种东西干不掉你?”
“不是。”
“那我就放心了,我还以为自己遇上了牙齿松动、消化不良、还瘸了一条腿的超人了呢。”
“哈哈哈哈哈,和你聊天真有意思!让我想起了我妻子。我跟她打了四十多年的嘴炮,几乎每天都是这么渡过的!里面儿最能表达情绪的,就是我们用尽各种方式来表示对方会比自己先死,没想到最后却是我赢了,哈哈!”老人盯着远处的太阳,笑容一点点地黯淡下去。
“我早该死了,十多年前,我就该死了。”
“十多年前,那正是你开始不正常的时候。”法尔斯藏起了手枪,“继续说吧。”
“年轻人,你看过话剧么?”
“话剧?只去过一次,那儿不让狗进的。”
“嘿!我也只去过一次,那时候我大概五岁,刚刚够得上入场资格。我穿着父亲给的带有假领带的小衣服,穿着小皮鞋,忍着买爆米花和汽水的欲望,夹在父母的中间坐到了观众席。灯光五彩缤纷,左一下右一下地呼闪着,人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在舞台上走来走去,有时唱几句,有时跳两下,闹腾得很。话剧的内容我早就记不清了,却只记得最后一幕——剧中的反派戴着一只沾了血的面具,手里执着尖刀,刺入了主人公爱人的胸口!周围的观众,包括我的父母,都在为舞台上演出的剧情而惊叹。但只有我看得清,那个饰演主人公的男人就藏在幕布后,他眼睁睁地盯着舞台上发生的事,看着自己的爱人死去,却无动于衷,甚至还频频点头。”
“那一幕结束后,我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在父母和其他观众的惊讶眼神中冲上舞台,冲到了幕布里面,冲到那名扮演主人公的男演员面前。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声嘶力竭地问他为什么没有出来救她,为什么要藏在后面无动于衷?后面发生了什么,你大概猜得到吧?在场的人们都冲着我哈哈大笑,包括那个男演员。他耐心地告诉我,说他当时没有办法出来救她,因为他必须要按照剧本来演出才行,剧本上,她是一定会死的。还告诉我坐回观众席继续看,他下一幕就要报仇雪恨了,这部剧他已经演过上百次了,让我放心去享受。”
“可什么是‘剧本’呢?那时候的我根本就搞不懂‘剧本’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人人要遵守它。我依然流着眼泪,一次又一次地质问他为什么不去救人,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这时候,我父亲也跟上来了,他拉住我,向幕后的演员们一一道歉,然后告诉我说,这就是话剧,他们都是演员,又告诉我‘因为这都是假的’人是假的,剧情是假的!”老头讲着,眼睛闪烁着不可思议的光,像是又回到了年少的那个时候,“因为是假的?我问。那你们为什么又看的那么投入?你们不还是希望这是真的吗?这下子,无论那演员,还是我的父亲都回答不上来了,他们依旧用笑声掩饰着,最终不了了之。”
“小伙子,在我已经老去的这些年,我有大半的时间都在思考这件事,思考我父亲和那个男演员会不会才是对的一方。因为,我总有一种奇妙感觉…觉得我在这个世界上所遇到的事情,全部都是自己已经亲身经历过的…不,不止如此,是自己已经经历过无数遍的‘人生情节’啊!某段时间里,我的每个动作,每个选择都和脑内的某段记忆相重合,可我却讲不清那段记忆的来处。那绝非因为我老糊涂了,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也绝非幻觉,绝非妄想。我只觉得,这一模一样的人生我一定经历过!有时候我会想,难不成是有人按下了时间的按钮,让我一遍遍地重复经历自己的人生,而我,只是恰巧有着上一次的模糊记忆?”
“...
...”
此刻,法尔斯选择了沉默。虽谈不上共鸣,可他近期也确实在为类似的经历而感到困惑。
“第一次异状,发生在千禧年新年夜之后。那天清晨,妻子温柔地唤醒我,当我睁开眼,一切就不一样了。她的表情,她的动作,她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是如此熟悉,就仿佛曾经历过一般。周围的景色,窗外街上的喧闹,屋子里早餐的温暖香气,甚至是自己做出的每一个动作,都像是某种旧事重演。我想要把自己感受到的异样向妻子讲出来,向其他家人讲出来,但讲出口的那一刻我便能意识到,就连‘讲’这个动作本身,也一定曾发生过的。”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事情可能还没有那么糟,我也许会真把它当成一种错觉,毫不在意地让它继续伴随我的生活。可令我没想到的是,这还远远算不上结束。几乎是一年之后,事情就产生了变化:我把手伸向针线,便知道自己一定会被扎破手指;我盯着更衣室的门,便知道我的妻子将要穿着绿色的裙子出现在那里;在女儿的产床前,我也会比别人先松一口气。”老头盯着法尔斯的眼睛,那浑浊的瞳仁中满是无奈,“不论你是否相信…我…开始猜得到一秒钟后会发生的事了,又过了一些时间,便猜得到五秒钟之后的事,甚至最后发展到九分钟之后的事。明明是未来才会发生的事,我却感觉像自己真正经历过一样——简直是一种‘从过去的记忆中提取出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的感觉啊…”
“然后,直到十六年前的一个深夜,发生了那场火灾。我在睡梦中惊醒,提前预见了自己的死亡:我看到家中即将燃起大火,而自己在将陪伴半生的妻子送出窗外后,自己却晕厥倒地、葬身火海。哈,是的,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爱着她的,拥有灵魂的,不是个混蛋的我。可是那个时候,我却鬼使神差地从床上坐起,摸着黑独自下了楼…我仰头望着自己的卧室冒烟、起火,听到妻子的尖叫,听着她呼喊我名字的声音,就像是在浓烟中找我,又像是在向我求救…可我却做不出任何动作,只是纹丝不动地站着。就像小时候看到的那个话剧男演员一样,静静地站在帷幕的后面,看着眼前残酷的事情上演,却无动于衷。”
“直到最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了。”
老头的眼睛朝向上方,像是望向了那扇记忆中的窗子,他那枯瘦的喉咙蠕动了两下子,话匣子也停了半晌。
“所有人都以为那是一场普通的惨剧。妻子受灾离世,而我偶然获救。闻讯赶来的消防员们前赴后继地救火,还为我裹上了温暖的毯子,安抚我的精神,儿女们惊叫着想要冲进火海,却被四下的邻居们拉扯住。只有我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心知肚明,又感到置身事外。”
“她死了,之前的那些异样感也骤然消失。显然,这里是我‘没有经历过的未来’,也就是说,那个时候该死的,的确是我,而不是她。我做了自己本不会去做的事,失去了爱人,摒弃了自己的内心,却得以把自己放逐到了整个人生之外。”老人讲着,那一把白胡须微微地颤抖起来,“那之后的故事,你一定已经知道了。往后的一年年下来,我做尽了坏事,几乎伤害了身边的所有人,说我是恶魔或疯子也毫不为过。我对那些恶行毫无感触,只是想看看那样做会为我自己的人生,为他人的人生带来什么变化。他们先是不解,尔后是愤怒,最后则是憎恨,而直到现在,他们想要我去死。”
法尔斯静静地听完了老头的讲述,期间没有插嘴,也没有提出质疑。讲完那些话之后,老头很满足,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那绝不是佯装出来的,法尔斯看得出。他目睹过上百个人面对死亡时的模样,他们常惺惺作态,谎话连篇,可只有放松时的神态才是他们最接近本心的表现。
“是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吧?你信吗?”
“老头,你能否猜得到,我接下来会怎么做。”
“我不知道,我早就看不到未来了。”老头摇摇头,“但我记得,你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就已经告诉我你的职业了,这至少说明,我这段混蛋人生该走到结局了吧?”
“呵,真扫兴。”法尔斯站起了身,伴随着身边那条老狗的低吼,“我还想听听你怎么聊我的故事呢。”
“对不住了。不过,如果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当那台不知在何处的时间机器再次启动,让时间回到过去,让我的人生又一次重演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老老实实做自己的那条路。不,我希望那样。”
“我看,你这老东西还是自己慢慢等死吧,多活一些,多痛苦一些!既然你想要看看不同的人生,那就好好看下去得了!‘死亡’从来都是下下策,是针对那些恶人的迫不得已的解法;但对于那些心怀愧疚的人来说,继续感受‘生’的折磨才是最优解啊。”法尔斯的语气骤然转冷,他拾起套着特鲁乌的铁链,哗啦哗啦地抖了抖,“还有啊,老头,我从不接受杀死自己的委托,委托网站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吧?多大年纪了还想钻这种空子?想死就自己动手去搞,去站到几百米的高楼上感受狂风和恐惧,才是你应该摆出的态度。”
“什么?等等…你怎么知道是我自己申请的?”
“你们这种老年人总会犯同一个错误,知道是什么错误吗?”法尔斯冷笑着说道,“在这种网站,别用自己的手机号码注册账号,也别用你亡妻的生日做密码。容易被倒查到。”
“不…等等!年轻人!你破坏了约定!”
回过神来时,法尔斯已经牵着那大狗向远处离去,对于老头的话也没再理会。
“等等!我想上厕所…”
“拉裤子里,坐在黏糊糊的排泄物上等待别人帮忙处理,这也是变老的必要体验之一,不是吗?”
——
——目标383号,委托已关闭——
——
法尔斯深吸一口气,贪婪地把披萨的香味裹入肺中。
了不得,久违的感觉。
因为近期的几起委托,他已经足足有两个月没有来温彻尔家庭餐厅了,就连餐厅服务生柯里娅都会有一句没一句地念叨起那名许久未露面的古怪客人,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但此刻,他的鼻子依旧像是在半夜闭着眼睛找厕所一般准确地分辨出了最爱的味道。之所以今天法尔斯抽空来到这里,一方面是为了以自己最钟爱的食品,一方面是来庆祝自己在工作方面终于收获了新的进展。
虽说一开始,法尔斯因为餐厅推出了培根披萨的新款式而纠结不已,但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完美的。无论是“浓厚芝士”版本,还是“薄饼”版本,都是既美味又赏心悦目,浓厚芝士版吃起来奶香十足,绵软弹牙,培根和蔬菜的味道被包裹在醇厚的芝士里,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突破性的享受;而薄饼披萨则更接近之前的版本,酥脆中带着一点点的焦香,一口咬下去,番茄喷涌出的酸甜汁水填满了口腔,清香四溢,那是一种怀旧与温馨的感受。
是的,纠结不已的法尔斯最终选择各点一张。
下单的时候法尔斯曾想,自己真是个多情又随便的食客,但在尝过之后他明白了,自己只是对简单美味的食物爱得热烈。
什么时候…也带她来试试看吧。
虽说无论自己吹嘘过多少次这里的美妙,她却总是对这种高热量食品嗤之以鼻。也许她最多只会装模作样地喝两口茶,就吵着闹着要离开了吧?到时候可别吓坏了附近的客人和服务员啊…你说对不对,特鲁乌…
心满意足的法尔斯自言自语,不经意间发现特鲁乌又想爬到自己对面的座位上,只得把洋溢在脸上的享受神态收了起来,佯作生气地呵斥特鲁乌趴回地板,然后赶紧把已经切好的牛肉粒堵到它的面前。
趁着老态龙钟的特鲁乌“呼噜呼噜”地啄着牛肉,法尔斯用很小的力度轻轻拍在它微秃的脑袋上,一半是在斥责,一半是在宠爱,“咱兄弟俩都多久没有好好吃顿饭了,多吃点吧…你都要21岁了,也活不久咯,至少别死在那拉稀的老头前头哟。”
事实上,虽说法尔斯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但那老头的故事中依然有许多无法让他信服的地方。
例如,既然他在再那场火灾中活下来了,改变了自己“未曾经历的人生”,那他又为何会选择再去祸害身边人?而且,那显然这令他十分痛苦,以至于想要委托法尔斯结束自己的性命。他给出的理由是“想要做出不同于自己性格的事,以经历另一种命运”。但细想之下,他做出的那些事残酷而邪恶,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头子能做得出来的。
难不成,是有什么迫使他那样做吗?
想不通。
真该跟他再多聊两句来着。
安顿好不守规矩的特鲁乌后,法尔斯起身回到了自己的用餐流程中,他从薄底和芝士的两张披萨间交替取食,这样才能保证两边保持一模一样的扇形图。可坏处就是,只容得下一张披萨的胃开始抱怨起来了。
于是法尔斯抖了抖手腕,喫一口红茶,继续抬笔写了下去:
“目标384号——民间委托。”
目标384号,是一起既简单又无脑的委托。
法尔斯在读完384号的委托描述之后,几乎把它当做一次放松的机会,就像有些学生经常会把最容易的一道题放在最后,有些食客会把最好入口的东西留在最后一样。它算不成什么麻烦,反而像是一种奖励。
事实上这事本身也没什么难度,法尔斯曾经乔装打扮,三次出现在目标的身边,只需略施手段便可使其一命呜呼。但那不符合法尔斯的习惯,他喜欢按照顺序来,诱拐、电击、拷问,那是缺一不可。
不过,对方是个几乎没有独处时间的富家公子哥,身边跟着的不是小弟就是情人,起居室的大床上躺着的人从来就没有少于两个,这让法尔斯很难找到单独下手的机会。可跟踪这群愚蠢的年轻人时间长了,听着他们的污言秽语,看着他们的肮脏做派,法尔斯便越来越感到烦躁不安,屡次产生一锅端掉的想法:反正都是些渣滓,早晚都该清扫。
但这一天,公子哥却只带了两个心腹小弟跑去赌博,直到深夜才踏月归来,这给了埋伏在外的法尔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本来他以为这个嚣张跋扈,满口腌臜的富家子弟会极力抵抗,但没想到的是,公子哥在遇到自己这么个丝毫不讲道理的杀人犯的时候,态度突然老实了不少,说话也利索了很多。法尔斯明白,坐过牢的人都是这模样。
“伤人、聚众斗殴、伤人、抢劫、伤人、行贿、伤人…妈的怎么尽是伤人…呃,不对不对,你不是一年前因为交通事故入狱了么,怎么现在就溜出来了?”法尔斯站在一旁,一页一页地翻查着目标的入狱记录,活像一个正在考核将他带到哪一层地狱的小鬼儿,“怎么回事,是我抓错人了?特鲁乌,撕开他的屁股让我看看里面有没有一颗痣。”
“不用不用!是我是我,我上个月才刚刚出狱…”
对方尖叫着答道。
“一年…哦…判决只有一年时间…原来问题出在这儿啊,四项罪名数罪并罚才关了你一年…哼,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人类还不足以被称为‘文明’,即便拥有了语言,拥有了科技,可这个世界依然相当于蛮荒的原始社会,也正因如此,才我这种职业的一席之地啊,我可真爱他们。可这又害得我每天得浏览成百上千的委托,各种各样的遭遇看得我经常失眠,这时候我又恨他们!”
如果人类文明有尽头的话,一定会是个坏结局吧。法尔斯心想。
他一边絮叨着,一边踩着满是血痕的格子地板靠近对方,每一个脚步都整好踏在一个地板格子里,所以动作显得有些滑稽,但法尔斯却乐在其中。特鲁乌早早地守在那人身边,躲在视野难及的角落里,咧着嘴,用漆黑的舌头舔舐其手腕间的塑胶扎带,胶状的口水黏满了他的双手,提醒着他,任何的轻举妄动都可能会迎来一阵胡乱撕咬。
“是我爸...是他把我搞出来的。”
“怎么搞的?”
“当然是…花钱啊…”
“吼,你父亲,他可真疼你…”法尔斯笑了笑,转身靠到了一旁的柜子上,“可你知道不?现在有另一伙人只花了不到那个价格十分之一的钱,就来买你的命。你看啊,监狱呆的好好的,可当他们知道你花钱就能出得来的时候,只好想办法让我把你送去一个花钱也回不来的地方。”
“我明白!我一样可以给你钱…”对方的语气越发地急促,显然是想要促成这场谈判,“你知道的,我爸他…”
“不,朋友,我这行的若是违背原则,放过任何一个到手的目标,那就会变成个生意人,就不能再在这个行当混啦。我在这里已经深耕多年,再改行做生意只会像个任人宰割的雏鸡!”
“这不是生意...只是一些钱而已。”
法尔斯顿了一下子,随后扯来椅子,一屁股坐了上去。
“唉,你小时候没看过那些童话故事?没看过那些卡通动画吗?它们都没有教育你说,所谓的钱根本没法摆平所有事吗?哦不,我忽略了你的生长环境啊,也许在你接受的教育中,钱就是可以解决一切的钥匙,是吧?”法尔斯说道,“你能用它换来打扫不过来的大房子,换来用不了五个钟头就会变成大粪的珍馐美味,又或者换来一堆闪闪发亮的‘奢侈品’,哦!你们好爱它们啊,可那却是我见过的最没用的东西了。
“那么,你的钱,能让那个死去的姑娘从一捧白灰变回人模样吗?”
“你的钱,可以让那个家庭再坐到一起,让那对夫妻相互依偎,让两个孩子坐在他们的腿边,开开心心地再拍一张全家福吗?”
“你的钱,可以让那个被你们烧得像半熟的孩子恢复原状吗?让他身上那一颗颗焦黑的肉瘤变回柔软的肌肤,让他的哀嚎不会再牵动满脸的肌肉组织一同抽动?让汤粥不会令他咳嗽,不会再从他皮肤不知道哪个缝隙伴着血渗出来?让他的眼窝不再像缩成一团的肚脐,而是冒出一颗健康的眼球吗?”看到法尔斯的态度越发恶劣,特鲁乌也跟着亢奋了起来,它呜着喉咙,更加卖力地舔舐着公子哥的手指尖。
“如果连这些都做不到的话,那就说明,你的钱也不是个多么好用的东西,自然也就换不来你活命啊,希望你能理解。”
男人听着,牙齿嘎达嘎达地颤抖起来,他垂下脑袋,大汗淋漓。
“求求你,至少让这条狗离我远些!”
“啊,对,不好意思,它已经两天两夜没吃东西了,饿得不行。”法尔斯点点头道,“回去!特鲁乌!一会儿再来吃饭!”
听到法尔斯的指令,那大黑狗只得起身,依旧恋恋不舍地在那人的手指边儿上来来回回地兜转了三两圈,才愿意离开。
“现在嘛,我倒没什么好聊的,关于你一年前撞伤那一家四口,关于你在这一年里花了多少钱打点关系,关于你那对愿意花钱解决一切的父母…”
“不…这不关他们的事…他们是很好的父母…他们是无辜的…”
“是啊是啊,他们是无辜的,因为我自己没跟父母相处太久,所以我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发言权。”法尔斯两手一摊,“我总会在超市看到为了买零食玩具而哭闹耍赖的孩子…每当这个时候,特鲁乌就会绷直身子,龇起它的牙齿,把那些孩子吓得溜回他们父母的裤裆后头。然后我想,说不定特乌鲁它可以当一个合格的家长。”
“不…你在讲什么?”
“说起父母了…呼…”法尔斯长吁一口气,“你还记得那个被你撞伤的那一家四口的妈妈么?”
“当…当然记得…”
“她现在需要你的道歉,你愿意道歉吗?”
“我…我当然…我当然愿意!”
听罢,法尔斯点了点头,从身后掏出一台古旧的摄像机,摆在了公子哥儿面前的桌面上,法尔斯小心地调试了半天,将镜头准确地对准了他的脸。
“说吧。”
法尔斯比划了个“请”的手势。
“我…我对不起你们…”
公子哥一边说着,眼珠子在法尔斯和镜头间快速地来回运动。
“对不起什么?不用我提醒你吧?”
“我…我在一年前的超速事故中撞伤了你们一家四口…然后…为了让事情一了百了,不生后患,我就叫来了他人。”公子哥垂下了脑袋,“让他们准备了汽油和一辆旧车…想要伪造成汽车自燃的事故…我们把他们塞进车里,点了火就逃…”
“结果呢?”
“结果…一个当场烧死,两个严重烧伤…只有那个妈妈安全地逃了出来。”
被绑在椅子上的公子哥冲着摄像机镜头声泪俱下,供述完罪行之后,便是忏悔和乞求,每词每句都分析到位,眼圈肿成一片,喉咙也哭喊地难以发声,裤子和地上滴答的满是汗水和泪水。那忏悔足足做了有十分钟时间,少说也有大几千字了,直到感情完全饱满之后,法尔斯喊了停。
“说的挺好的嘛,我想她大概会原谅你吧,可你为什么不在正儿八经的法庭上这么说呢?”
说罢,法尔斯冷不丁从腰间摸出一把枪,正正瞄准那只摄像机,一枪击穿了镜头,整个相机连同残渣碎片在枪声中飞向了房间的黑暗角落。
“这摄像机啊,是个老牌子,”法尔斯一边擦拭着枪身,一边念叨着,“这一款大概已经有十四年的历史了,黑色和银色外装,皮质外壳,摸上去一副古典质感,都存放这么长时间了,装上电池依然能正常运作,兼顾耐用与美观…但可惜啊,它挡不了子弹。”
“…你在干什么!”
眼看自己的一番“心血”付之东流,公子哥的眼中又一次恢复了不解与恐惧。
“在学校的时候,你们老师一定不喜欢你的,对吧。”
“什么…?”
“你这个年纪的人啊,最懂得什么叫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了。在老师的面前装得人五人六,却在晚餐的餐桌上,在厕所的尿池边儿、在周末的游戏厅里头把老师当成笨蛋…呵,我看,刚才那段所谓的录像,也是这么回事儿吧。我可不能让她看到这录像,这会让她产生罪恶感的。”
“不…不是的…”
“没关系,你没错,错的是我。我骗了你,那妈妈根本不需要什么道歉,她要你的心,要你的血,要你的眼珠子,要你的心肝脾肺,要你浑身的骨头。唉,那可难倒我了,我既不是外科医生,也不是屠户,哪能摘得那么干净!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我只有答应说,把你的脑袋给她带去,这样,既能保证你死翘翘,还可以让她确认你的身份,嘿,一举两得。”
“不…”
法尔斯一只脚踩着椅子,将把枪口顶到了对方的脑袋上:“你应该开心点儿,
幸好你今天自个儿到处乱跑,才不会害太多人跟你陪葬。本来按你们这种情况,我应该给客人做个套餐来着。”
“呜呜呜…啊啊啊…”失去了伙伴和金钱的外衣,失去了父母的保护,他哭得就像个被欺负的孩子,“他妈的…我就不该听那个什么破占卜师的去赌什么钱…结果倒了这么个大霉!”
“哦,占卜师啊,等等,什么占卜师?”法尔斯听到这个词的瞬间松开了手指,他凑近到已经尿了一裤裆的公子哥面前,“先说说看,你…有遇到过什么占卜师么?”
“啊…”感觉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公子哥那本已经滚向头顶的黑眼珠又翻了回来,“就…就在昨天…我也是听朋友说的,说…最近城里来了个很灵验的占卜师…所以我和朋友们就去找他了。是他让我今天去赌场的!说是一定能赚大钱…结果钱是赚到了,却没想到…呜呜…”
“好了好了别哭了,给我好好说。”有些急躁的法尔斯听到稀里哗啦的哭声,脑子都快裂开了,顺手来了一个耳光,“给我说说,那占卜师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没有?”
“特点…特点就是准啊!”
“给我说模样!”
“呜呜…那占卜师从来没有抬过头,也不太愿意跟我们说话,所以我就没看到过他的脸…就记得他带着个红色的帽子…下巴上都是胡茬…”
“你们占了什么?”
“今天的赌运!”
“中了吗?”
“中了中了!中了好多!”
“滚你妈的,家里那么多钱还要中中中,有病吧你!”接着又是一个耳光,打得公子哥的脑袋晃得像朋克乐队现场摇头晃脑的观众,“还有什么,他们的特征,给我继续说。”
“还有还有!还有就是,他身边还有个同行的男孩儿,长得白白净净的,和占卜师本人的装扮完全相反,看上去像是个做正经工作的人…听他们聊天,两人好像是一路旅行过来的,昨天才刚到这里,可能过不了一周就要启程去别处了…这些天,俩人都在城边的白鹅酒馆那儿呆着…”公子哥的脸颤抖着,拼命掩盖着自己的啜泣声,“他们…他们俩好像也在打听什么事儿…好像是一个叫…什么狼的女人…”
“在打听一个…女人…?”法尔斯听到这里,撇了撇嘴,“什么女人!”
“因为我从来没听说过那么个女人…他们…也就不再搭理我了。”
“是吗…”法尔斯点了点头,把枪口又指了回来,“谢谢你…这都是非常有价值的线索,呵呵。”
“别别别…”
“别客气。”法尔斯为了表示他的谢意,用一只手缓缓地盖上了公子哥的眼睛。
“目标384号,委托已完成。”
——
尔斯望着眼前两个半张的披萨,停下了笔尖。
一方面是实在吃不下了,另一方面是思路又一次遭遇了堵塞。
着笔的时候,他又察觉到了那莫名的“既视感”。在他子弹出膛的那一刻,法尔斯的脑子里又冒出了“我早就已经杀死过他了”的感觉,枪身上流动的金属光泽,那脑门上沾满了汗水的汗毛,特鲁乌的嚎叫,自己直挺挺的手臂肌肉...以及他濒死前的惨叫声,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难道就像那个拉稀老头说的,自己所目睹的,感到熟悉的场景和事件,真的是曾经发生过的?
难不成,自己也将会看得到未来会发生的事?
那岂不是说,自己也成为了某种“占卜师”了么。
此外,自己唯独对“亲手为对方盖上双眼”这个动作感到陌生。这是自己为感谢那公子哥提供的001号信息,而给予的特殊照顾。
顺利完成了两件委托,而企盼多年的目标001号似乎也近在眼前,这本应是件让人开心的事,但法尔斯此时却有些心烦意乱了起来。这次的“既视感”很特殊,给了他一种不好的预感。
但不论怎样,任务依然要继续。
法尔斯稳了稳神,写下了日记的最后一行——
“目标001号,已追踪到疑似关键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