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启程

作者:空思卿 更新时间:2023/12/7 23:21:06 字数:2258

天高气清,秋意正浓。摆脱了夏日的酷暑难耐,多丽斯的街道似乎比往日更加喧嚷,蔬果成熟的甜味与凉丝丝的晨风混杂在一起,完美得不由让人疑心是个梦境。

城门大开着,每个除庆典之外的清晨六点都是如此,那时,总会有满载着新鲜蔬果的马车恰从城外驶来,车夫扬一扬马鞭算是同城墙上的士兵打过招呼。马蹄嗒嗒,总会有八驾马车是直朝国都圣得堡驶去的,载着城堡上下贵族仆从一天的蔬果。当然,这和多丽斯特殊的地理位置有关,若多丽斯再向北移一百公里,国王王子们绝不可能像如今这般,天天都能享受到新鲜采摘的刺芒。

街道旁的百姓纷纷停下手中的活,面对着我们,目光半是感激半是崇敬。他们只当我们是去葛米拉接运粮草的军马,一个城,无论大小,总是要囤积到充足的粮食才能令百姓安心。

我骑在悠米背上,昂首挺立,以轻快的步伐从人们的视野中行向远方。葛米拉并不是我们此行的目的地,不管国王对外是何说法,我们要去的地方比那远的多,那里,没有葛米拉的富庶繁华,光是想想,我的脑海里就浮现出莽苍丛林。

已经出了城门一段距离了,我骑着悠米登上缓坡,向东眺望。王城主建筑的尖顶直没入天宇,一色的蓝,仿佛通往天堂的天梯。一旁的小白塔顶部,印有奥斯汀王国标识的旗帜舒展开,风车花的图案无比清晰,奥斯汀的国花,虽不开在此时,却在以无声的方式为我们送行。

是个征战的好天气!

我脱下特殊材料打制的轻质头盔,左手按在右侧胸口,向国旗传达我的敬意。微风阵阵,没有被盘起的发丝摩挲过我的耳廓,痒痒的,有点儿奇妙的感觉。

这个姿势维持了三秒,我重新穿戴好头盔,掉转马头,高举右臂,大声呼喊:“向西!”如风翻过的麦浪,千军万马缓缓向前。前方,不再是熟悉的景致,而是未知的征程。

作为王国最年轻的女骑士,我骄傲。

我在16岁便以全A的成绩通过了骑士考核,这在当时,王国上下都传为美谈。可是人的记忆会变淡。两年以后,再谈起那件往事,人们仅会微笑着答道:“是,是啊,考核格斗术时我还在场呢!”这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我已经实现了自己的价值,至于别人是怎么看的,那是别人的事。

悠米踏着轻快的步伐朝城外驰去。它是一匹混血魔能马,既继承了洛尔德魔能马高大健壮的体魄,又继承了阿塞克魔能马灵巧的身姿和疾风般的速度。我从十岁就开始饲养它,它强烈的好奇心可给我惹过不少麻烦,像吃光邻居家菜园里的胡萝卜绝对只算是小事。所幸八年之中,它变得愈发稳健,作战时判断力无比精准,在去年与蒙卡王国的战斗中还救了我一命。

不需回头,我便知道王都已淡出了视野,只能看见云端若隐若现的蓝色尖顶。她会站在城墙之上为我送行吗?

诺拉·斯瓦卡是我的妹妹。尽管我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我们是双生子,我只比她早几秒钟来到人世。虽然我并未见过所有的双生子,但据我了解,如王都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她们一起上学,一起去王都魔能武器博物馆做讲解员,最后嫁给了莫里农场的一对兄弟,应该说各方面都何其相似。而我和诺拉,除了长的像一点以外,没有任何共同点。

我们16岁时,王国军来学校选骑士团人选,搬来了偌大的魔力储蓄测试仪。

我始终记得诺拉拽住我衣袖时如被逼上崖顶的山羊的那种胆怯目光。当上骑士是我的梦想,并未顾及她,我甩开手臂挣开她的同时,大步流星朝测试仪走去。这是一个封闭式的圆柱形空间,能对个体的周身魔力进行感知,进而推算出其魔力储蓄。魔力储蓄划分为黑红橙黄绿青蓝紫白九个等级,逐级递减。我看着指示灯上的颜色从白紫蓝渐渐变深,最后定格在红上。实际上魔力储蓄只要能达到黄就能入围骑士团的下一步筛选。我有些飘飘然,这天的剩下时间里都没再见到诺拉,也没太在意。

后来听别人说起,诺拉是最后一个去测试的,成绩也是最差的之一,只勉强达到蓝灯。我知道诺拉不是名强者,却不曾料想她会是吊车尾。她的理论成绩很好,可实战不行有什么用呢?大家给她起了个绰号—“长发的乔治克”。

乔治克是奥斯汀王国国书上都有记载的呆子。他是著名骑士科龙的独子。一天,国王召见他,道:“乔治克,他们都说你很博学,我们的军队在悬崖谷被斯万王国的军队围困了,你有什么办法吗?”

“这很简单,”乔治克镇定地答道,“苏伊火山离那不远,给我三十个火属性伞兵,我能制造一次假的火山爆发。斯万王国军撤退后,我们的军队便可安全撤离。”

“好极了,我封你为大骑士。我现在便拨给你三十个伞兵,以便你去救出我们的军队。”

结果却令众人大跌眼镜,乔治克只在书上读到过这种战术,却对魔法的使用一窍不通,不仅没救出军队,还赔了三十个火属性伞兵,自己身死战场。奥斯汀王国只得向斯万王国求和,为历史添上一记污点。

诺拉也不呆,只是和乔治克一样是个魔法白痴。别人这么叫她时,她温和地笑笑,显得毫不在意。

我们的双生是祖上的一个诅咒。既双生,则双死,生生相克,争夺养分。

这样看来,我似乎是赢家。但我不屑于说这个词。是的,不屑。

一路向西南方向前行,周身是绿茵茵的原野。之后还要穿越一片森林。森林在奥斯汀和斯万王国的交界处,需小心提防,不要中了埋伏。

“科索娜,前方是一片沼泽,我们要怎么过去?”整支军队中,敢这样直呼我名字的只有塞尔斯·伏历克斯了。他有一头红棕色的短发,微卷,硬朗的脸部轮廓,笑起来时微眯着眼,眼底有狡黠的光。上学时,除了我和诺拉,似乎全校的女生都为他疯狂。他偏偏喜欢像牛皮糖一样黏在我身边。与我一起通过骑士团的考核,他的能力并非在我之下,却申请做我的副将,与我同赴战场。我们都是骑士,为国家出生入死。我给不了他什么,因此选择一次次的漠视与回绝。我的心中,只留有一个人的位置。那人离我太远,我静静地看着他便好。选择做骑士,除了对骑士本身的憧憬外,也是为了离他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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