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玫兰莎
默克林斯家大小姐
家族地位在帝国中,仅次于四大家族。
自幼丧母,弟弟达斯厌恶父亲,离家下海经商了,一去不归。小时候,父亲对我非常宠溺,只要他能做到,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因为我喜欢看书,父亲就要求设计师,在家里建了一个微型的图书馆。
各种类型的书,包括画册,我都看过。各种知识都懂一点。例如,女女也是可以生孩子,运用的是试管婴儿技术,只不过孩子的性别只能为女性。
16岁的某天,父亲突然从孤儿院带回来一位黑发少女,她名叫丽莉。
父亲说,她是我的未婚夫,以后她也要睡我房间。
我当时非常反对,但他用扣零花钱威胁我。
第一次对父亲产生了一分困惑、九分失望。
当然只允许丽莉打地铺,并威胁她,敢上我床,我就剁了她的手。
可是每到半夜,趁我睡着,丽莉总是爬到我床上,对我动手动脚的,似乎根本不考虑我会不会醒来。考虑到自己的房间,我只能对她进行贴身近战,成功的把她踢了下去。见她抽搐一阵后,昏睡过去。我才安心睡下。
过了一个月,我向父亲诉苦,他却一笑而过。
彻底失望的我,决定要好好报复他、她。
随便找一个乞丐,怀个孕气死他们。顺便也想体验一下。
我把乞丐拦到无人角落里,吃完几瓶春 药,准备对他图谋不轨。谁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丽莉突然冒得出并且把乞丐杀了。
耐不住本能的欲望,开启了隔音屏障,我便和丽莉野 战了,和画册里一样,疼是疼了点,没过一会儿她就累得躺在我身上。
但我没打算放过丽莉,把她压在身下,没想到她也是处,看着她挣扎,直到浑身抽搐,双目无神,浑身瘫软的样子,优越感,兴奋,令我欲罢不能。
看到丽莉被玩坏的样子,内心不屑,切,没劲,我很快便搜索脑海中的海量CG画面,开始一个个实操了起来,夜还很长。
直到我精疲力竭,但只是得到了些许的满足,
或许有这样一个老公,哦不,是老婆,也不是不行。
也不对,她不配,玩一会儿就烂了,怎么可以和我站在同一个位置上,就让丽莉成为我的专属暖床女仆吧。父亲应该也会同意,她不同意也得同意。
瞄了一眼画册,我可是很专业的。
“大小姐!该起床了——”
我突然惊坐起,朦胧间,一股软软的、暖暖的感觉贴在嘴唇上,紧接而来的是一双手紧紧抱着我的细腰。
似乎和平时一样。
一股极具侵占性的热热的感觉,涌入口腔,贴靠在我的舌尖上。我也不甘示弱地摆动还击。
几息之后,微微缺氧,我便恋恋不舍地松开嘴,睁开眼睛,喘着粗气,脸颊上热热的。
她也松开流汗双手。
眼见黑发蓝瞳的女仆,鸭子坐在我的腿上,羞涩的红脸,指尖贴在嘴边,妩媚地看着我,一副意犹未尽的感觉。
“大小姐,还以为你要先发起床气,再要早安吻的。”
看着女仆挑逗我的样子,微微感觉不爽。
突然抽出被压着的双腿,如饿虎扑食一般,身子直接贴了上去,把女仆头压在身下,手紧紧的抓住她的手腕,嘴巴凑到她的耳边。
“一大早就把我的衣服给弄的黏哒哒的,坏孩子可是要惩罚的呢。”
我可是很记仇的,丽莉成为我的暖床女仆后,
搞得夜不能寐,晚睡晚起,别以为我不知道,
她早上趁机占我便宜好多次。
虽本来回家,想好好休息,但丽莉真可人。
丽莉微微发颤,歪着头,露出白皙的脖子,缓缓的靠了过来。
正当我想要下一步行动时,“哒哒哒——”
清脆响亮的敲门声,令我脑子宕机了几秒。
“丽莉,我亲爱的女儿玫兰莎,还没醒吗?”
带着些许宠溺的口闻,门把手缓缓转动。
我瞳孔骤缩,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地起身,同时把女仆给踹了下床。
“啊~~”女仆轻声叫着。
“爸.....爸爸!我正在醒!衣服还穿着呢!.....衣服有点乱!”突然语无伦次起来。
看着门渐渐的开了一道缝,我的左瞳孔放大,右瞳孔收缩。
刹那间,跳起,高高抬起脚,往房门猛然踹了下去。
“轰轰——”房门来了一个物理整容,门外的人似乎跌了一下。
“咳咳”父亲轻咳几声,无法描述此时的表情,沉默片刻。
“让丽莉快点给你穿好,吃完早饭之后,还要清点下午返校的行李呢。”说完,楼道里只剩下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呼——”我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随即龇牙咧嘴,黑着眼睛,犀利地盯着在地上红着脸发颤的女仆,她的嘴还留下了口水。
或许是刚刚踢的力气太大,把她给踢坏了。
我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从柜子上,拿起专属这种情况的随笔日记《假日暖床女仆的早上挤油日记》,翻开到第30页,提起笔,画了一个皮鞭,写下“丽莉欠”。
光着嫩嫩的脚,走到女仆身旁,蹲下身子,瞳孔中闪烁着诡异的黑光,看着女仆发白的眼睛,一字一顿的低声说道
“今天就放过你吧~”
缓缓在站身,交叉着白嫩双臂,居高临下地望着她。
女仆瞳孔突然回神,硬生生地挤出几滴眼泪,
双手紧抱着我的大腿,头还顺便蹭了蹭。
“大小姐!我错了!”
她知道,当大小姐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晚上自己一定会欲仙欲死,筋疲力竭,只能嗷嗷求饶,会坏掉的。
现在求饶,说不定,还能趁其不备,偷偷地拿到日记,改掉内容。
毕竟,大小姐天生记忆不好,多忘事。
女仆时不时地撇了几眼大小姐手上的日记。
虽然说大小姐生怕忘记了事情,才日记。
但是我们人不是经常忘记事情吗?昨天想的事,今天就不一定记得。
可能一开始是这样吧,或许是为珍藏美好的时刻,谁知道呢?
“快给我更衣”我股着嘴巴娇气地说
女仆一边帮我穿衣服,一边好奇地问
“大小姐,你为什么还一直在写日记呀?”
我仰望屋梁,发愣般沉思,微微一笑。
“说实话,因为我想把它记下,所以就写了日记。”
很多时候,我们会无理由地做的事,有迹可循的是这源自于我们捉摸不透的内心。如果你摸透了你的内心想要什么,那恭喜你,你成功了一半。
“总不可能天天都有想写的事吧?”
“不,不,每天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无论酸甜苦辣,都值得记下来,哪天回顾起来,或许会比现在还开心吧。”
我摇了摇头,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女仆愣神片刻,突然紧紧抱着我,流下两行热泪,说
“我一定会拯救你的!大小姐!我最爱你了!”
我浑身一麻,像是触电了一样,脸上又浮现一股羞红。
本来想,用书里的土味情话撩一撩她,没想到被反杀了。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