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但总感觉这里的环境有一丝的熟悉。
[运气真好,傍晚时分,看见远处炊烟袅袅,看来今晚住所有了。]
“请给我一间有窗户靠近街道的房间”我压了压斗篷的帽檐,有意的压低了声音对着店家说道。
“好勒,客官。请问客官准备住几天?”
“七天左右”我思考了一下,一周的时间应该足够我熟悉周边,好好收集下魔族那边宴会和师傅的消息了。
“七天,一共是7玫拉”,店家搓着手,一脸奸笑的看着我,似乎见我是个生面孔,以为遇到了一个大怨种可以狠狠的宰上一顿了。
现在这种特殊时期,还是尽快查到师傅的消息为上,在此之前还是不要再起纠纷、暴露身份了,心里这样想着,从挎包里搜罗出七个玫拉,丢在了柜台上。
“二楼南厢房一间,小二引路。”店家高昂的喊着说辞,一只手招呼着正在擦桌子的小个子。
“好~”他小声的回答着,也可能是店家的声音太多高昂,才显得他的声音很微弱无力。他放下手下的抹布,迎面像我走来,这时我才注意到,他似乎是精灵族的,蓬乱的满是灰尘的灰发,隐约间还是能看见独属于精灵族的长耳,尖尖的耳根向上翘。眼睛被蓬乱的头发挡住,不过还是能看见那满是污渍的脸庞,穿着简易的布料,仅仅只是起到了遮羞的作用。
“请跟我来,客官”在走过我面前时,他抬头看了看我,眼神里满是疲惫,说完就朝着楼梯走去。我曾在魔族那边见过精灵族的,他们不管男女都是长长的金发,如果是结了婚的也会将长发盘起或是将长发剪短。虽然我之前曾了解到精灵族因为除了射箭和长寿以外没有任何战斗力,所以经常被人族侵犯领地,被抓走充当奴隶,因为长寿,所以至少能够人族两代人使唤。自从跟随了师傅,我就再也没去过人族的地界,虽然会经常有人会慕名前来,想要师傅使用治愈魔法,救治他们带来的人,但随从中从未见过作为奴隶的精灵族。
“客官,就是这间房”同样微弱的声音传来,我断开思绪,看向眼前纤细的精灵族,精灵族长寿,一般能活到几百岁,看他样子现在应该还是少年。他伸手将门打开,纤细的手臂上满是皮鞭抽打的痕迹。
我从包里拿了一瓶红色的药水递给了他,“这是恢复药水,喝了它,会让你身上的疼痛减少很多”,然后又从包里搜罗出一枚银拉递给他,“买点吃的吧”。似乎是被我的举动所吓到了,他猛地后退了一步,然后抬头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很久,眼神亮了一下,但又立刻恢复了暗淡,恭敬的鞠了一躬后,撤步,扭头朝楼下走去,独留我端着药水和银拉,杵在原地。
"奥对了,忘记问他一些当地的情况了。" 我自言自语地踏入房间,打开窗户。果然,窗外是熙熙攘攘的街道,夜晚的城市生机勃勃。马车疾驰,剑客谈笑,摊点前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关上窗户,我走到床前,毫不犹豫地倒了上去。躺在床上,我不禁回忆起师傅的声音。"又这样不脱衣服将往床上钻。" 每次训练结束,我筋疲力尽,只想在床上放松时,师傅总是那样的淡定,一边说着这句调侃的话语,一边帮我脱下外套,挂在衣架上。
以前和师傅出去历练讨伐暴走魔物的时候,会将所得报酬换成一种魔石,这种魔石只会从古拉姆山中采的,极其稀有、精细,所以他是最保值的货币,不管在人族或是在魔族又或是其他种族地区都能抵换货币。
目前,挎包里还有五个魔石,大概价值500玫拉,应该可以支撑我在人族中生活一段时间。
还是得尽快获得目前所在的位置信息,和师傅的信息,如果在魔族,只需要走进任意一家酒馆,点上一壶酒,坐在那慢慢听就行,那些魔族的人,似乎一天24小时都在那喝酒聊天,举着满满一碗的酒,大声的谈论着小道消息和八卦。
在人族,应该是要去一个叫冒险者公会那,那里一般会有情报贩子,为一些接了冒险任务的冒险家提供有偿情报。之前和师傅接过一个讨伐暴走元龙任务时,师傅就曾像一个情报贩子购买过暴走元龙的具体位置的情报。明天上午就去公会那看看吧,想到这,一阵困意袭来,今天就到这吧。
"嘶嘶~" 一声马的鸣叫声在晨曦中响起,将我从梦境中唤醒。我拉开窗帘,耀眼的阳光灌进房间。这里的房屋并不高大,远处可见城墙高耸入云。楼下的街道上,马车穿梭而过,昨晚摆摊的商贩们早早就出现在街头。
我走到桌前,小心翼翼地拿出小魔杖。按照师傅的教导,每天都要对魔杖进行护理。我用一小块布沾取瓶中的三头鸟的血,轻柔地擦拭在魔杖上。这种护理可以防止魔杖表面的牦牛皮干裂,确保施法时的稳定性。
这个世界的魔法被分为四种:远古魔法、禁忌魔法、深渊魔法、初级魔法。远古魔法和禁忌魔法早已失传,小规模的攻击和治愈魔法属于初级魔法。目前,魔族的魔法师们主要掌握初级魔法。而更高级的深渊魔法,目前只有师傅和我掌握。深渊魔法需要足够的魔力和领悟力,达到深渊魔法阶段后,就能够在无念语的情况下施放初级魔法,但通常需要借助魔杖来提高施法的准确性。
“这边的公会在哪边?”我整理好行装,来到一楼的大厅。那个精灵族服务生端来了我的早餐,我一边吃着面包,一边向他询问。
“这里出了门之后,走三里,然后右转就到了。” 他的声音轻柔细微,似乎刚刚学会说人族语,人族语与精灵族语交杂着说。
“你叫什么名字?” 我试着用精灵族语问他。多年来,我与师傅在各地游历,学会了精灵族语、魔族语、地精族语,甚至还学了一点古龙语。虽然古龙语只能读一点点,但也足够了解基本含义。
他明显被我会精灵族语言吓了一跳。在人族看来,精灵族是低等生物,通常被视为奴隶。这些被抓来做奴隶的精灵会在售卖前,商贩通过鞭打教育,教给他们基础的语言,同时灌输奴役的思想。
“伊斯卡布·特普西斯·札尔。” 他低声回答,声音更加压低了。他瞄了一眼周围,显然是不愿被其他人听见。
“梅尔,你以后可以这样叫我。” 我同样小声回应,他重复了一遍,点了点头,擦了擦桌子,然后离开了。我迅速吃完早餐,准备前往公会。
“小兄弟,我看你器宇不凡、骨骼惊奇,我们队刚好缺一个像你这样的斥候,要不要考虑考虑来我们队”。还没走进公会,就见一个长得像蜥蜴的人拦住了我。
“你都吓到别人了,赶紧把你的蜥蜴头套摘下来”他身后一位穿着神官服饰、面容娇弱的少女走到他面前,略带尴尬的和我解释,“我们是刚组了一个月的小队,之前在讨伐哥布林时,损失了一个队友,所以我们现在想找一个伙伴,填补斥候位置的空缺”。在她说完以后我看了看她的队友,一个全身穿着银白色铠甲,带着银白色头盔,只能看见空洞的眼神中似乎冒出红光,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握着短剑;他旁边是一个矮人族的,满脸的胡子,长长的胡须绑成串,垂在胸前,腰间别着一个酒壶;他的身后站着一个身材苗条矮小的人,披着绿色的斗篷遮着头发和耳朵,手里拿着一把弓,箭袋则别在腰间。
“啊,不好意思。我不会剑术,也没学过斥候知识,我来这里只是想打听一些事情,不好意思了”我赶紧谢绝了他们的提议,如果是以前,我可能很乐意与他们组个临时队,和他们一起探索迷宫、清除哥布林。哥布林虽然种族很小,且个体都很矮小,但是都很狡猾奸诈,他们一般群居在洞穴、迷宫里面,睡到夜间再出去觅食,会去一些村庄偷走鸡鸭等家禽,但是哥布林没有女性,所以他们经常会砍伤走夜路的村民,掳走少女作为他们繁殖后代的工具。也是由于人族一直将重心放在和魔族的对抗上,军队从来不会过问哥布林的事,所以一般的讨伐任务都是交给冒险家去做,之前和师傅游历的时候就曾帮路过的村庄解决过。
“不好意思,打扰你了”带着盔甲的人说话了,然后见他握紧了手中的短剑,小声的说着“我会一个不留的杀光所有的哥布林”,虽然说的很轻,但是这个距离我刚好可以听见,可能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至亲之人可能死于了哥布林之手。我退后一步,抱歉的鞠了一躬离开了,推开公会的大门,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