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岳没走一会,小芸就从后面走了出来,眼角泛红,看到成峰打理后的模样,也没有理会,生着闷气,拿着一本书坐在椅子上,自顾自地看起了书。
老爷子推了把还在愣神的成峰,说:“自己干的坏事自己解决。”
成峰被推了个踉跄,来到小芸面前,稳住身形后,大脑飞速运转,想着如何道歉;只好在她的侧边想要搭话,结果话还没说出口,小芸就转过身子背对他,成峰只好跑到另一侧准备搭话,小芸又转过身子,明显是在生气,并不想理他。
小芸将书都贴在脸上;本来都不想生气的,老哥真是笨死了,本来在他怀里哭就够羞人了,还说我胖,一点都不会说话,气死我了。
成峰看着完全不理自己的小芸,无奈从包中掏出一袋牛奶味的酥糖,这是小芸信上提到最近喜欢吃的一种糖果,本来买回来是他准备当礼物送给小芸的,现在只好当歉礼了,他将酥糖放在小芸脸和书本中间,说:“小芸,我带了一包牛奶味的酥糖,送你了,别生我气了嘛。”
小芸看着眼前的酥糖,没想到自己之前在信上提到的喜欢吃的东西,自己老哥给买回来了,虽然是挺高兴的,但是又想到他刚才说自己胖,就恼火,鼓着腮帮子生气道:“哼!酥糖这东西吃了容易长胖,我才不吃。”
成峰看小芸似乎有些动摇,觉得还是有补救的机会,准备趁热打铁,回道:“那我去买些菜回来,做份大餐,你大哥我保证好吃,美白养颜!”;成峰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保证。
小芸听到这话,小耳朵动了动,听到这,她的气已经消了大半,还是有些赌气,她将酥糖收下,只是有些质疑地说:“老哥,你会做菜吗?不会把我们都毒死吧。”
成峰笑嘻嘻地用他那满是手茧的大手,揉了揉小芸地脑袋,说:“你老哥我在那边,除了工作就剩做饭这个小兴趣了,我等会就去市场买些菜回来,我可存了不少钱,今天晚上好好庆祝一番!买些酒和下酒菜回来,和老爹喝一杯。”
小芸甩开成峰的手,表示自己不是小时候了,已经长大,不要用手摸她的头。
“那再去买些零食怎么样,今天可以放肆买些贵重的零食了,我想去‘苹福’那里买些甜点吃,以前可是想吃都吃不到的。”
小芸听见自己老哥要去“苹福”那家超豪华的点心店,那里点心虽然很好吃,但是价格让自己只能透过玻璃看去,省不得买,自己老哥要去那买甜点,自己也要跟着去,听朋友们说,那里最近有个新品,蓝莓夹心蛋糕,她一直想去尝尝,今天必须宰老哥一顿,说:“那里我熟,我也要去。”
“好啊,老爹,你想喝什么?我去买回来。”成峰看向自己的老爹问道;
老爹摇头表示:“你们买自己喝的就行,我去拿自己收藏起来的酒出来喝,你们看着买就行了。”
成峰心想,老爹有收藏的酒,应该也只有那装在坛子里的烈酒了,自己可不喝那个烈酒,喝完可能就不省人事了,还是买扎啤回来喝吧。
下午,气温降低一些,闹市上各种商贩开始吆喝着,招待各自的客人,人流也多了起来,都是前来购买做晚餐食材的人。
成峰和小芸步行在闹市中,成峰怕二人走散,将手随意搭在小芸的香肩上,宛如一副好兄弟一起走的感觉。
小芸看着自己老哥这姿势,也是十分无语,自己老哥的脑子真是进驴棚里昏睡了一夜,自己也不小,还用照顾她小时候的想法来照顾,自己就算走散了,也知道回家的路啊,看在他这么久才回来,又请自己吃甜点的份上,随他高兴吧。
兄妹二人很是享受这样的时光,四年不见的原因,让二人比以往更加宠溺对方,也给了对方更多的包容心。
成峰看到一家卖蔬菜的小摊,摊上的土豆、胡萝卜和洋葱很是新鲜,他向摊主询问价格,成峰觉得价格实惠,决定多采购一些,这些东西都比较耐放,打算放在家中备着。
就在他准备继续采购时,他似乎在人群中看见了一个面熟的人,似乎是个女子,女子穿着艳丽,大片的肌肤清晰可见,银白如雪的长发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夺目,双眸被一块黑色布条遮住,不得见其全貌,尖尖的耳朵暴露了她精灵的身份。
精灵在一家小吃摊停留,摊主面对这位美丽的精灵十分紧张,尽可能的让自己显得礼貌,说:“您好客人,想要吃些什么吗?”
“老板,你这个是什么小吃?”精灵看着摊上摆着各色、散发冷气的圆球小吃,轻语道;
“是霜糕,一种用糯米做的解暑小吃,里面还有果酱作为夹心。”
“给我那两个,我先尝尝味道。”
“好的,您稍等。”摊主将两个霜糕装进袋子中,递给精灵。
精灵接过后,从袋中拿出一个,拿在手中,霜糕传来丝丝凉意,她将霜糕送进嘴中,咬下去,软糯冰凉的口感,香甜的果酱流淌出来,十分美味。
“老板,你这味道真好吃,配方能卖给我吗?我出一百枚金币。”精灵不知从哪掏出一个钱袋,连忙问道;
一旁的成峰看傻眼了,一百枚金币!?自己干了四年也才存了快三十多枚金币,一百枚金币自己工具干冒烟了,都要干七八年吧,这精灵可真是个豪横的富婆!
精灵吃着袋中的“霜糕”,嗅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她看到不远处的成峰,一眼就认出他来,高兴地向他招手:“小家伙,我们又见面了。”
成峰看到精灵向自己打招呼,还在疑惑自己样子大变,她是怎么认出自己的,脊背发凉,不知为何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