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心机之蛙一直摸你肚子

作者:猫月子 更新时间:2024/1/13 12:00:01 字数:2168

沿着渐行渐窄的甬道前行,黑暗似乎并不能阻挡什么,包括大道辰巳的女神也是如此,仿佛夜视已经是人类标配技能一般,一步不落的在回响中……落地,敲出清脆的声音。

几个人的节奏越来越整齐划一,遥遥听上去,就像是只有一个蹑手蹑脚又不失胆气的男人,在昏暗路灯照耀下,快步迈着大长腿。

“如果说,之前的甬道是超能力塑造出的沙土,那咱们现在走的这个,更像长沙土夫子开的盗洞。”

哈莉胳膊肘把身体的重量压在墙上,她总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对于一个对大部分事情都一笑而过的疯子,不详这种东西,要不是全身长红毛,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

但现在,心里直犯嘀咕。

手指一顿,冰凉的沙土变成了水泥,冰凉又湿润,只是触碰,手心就划过大片的水滴,仿佛一个结界刚刚被通过,扑面而来的是死寒的湿冷。

“…………”

哈莉停下脚步,神色凝重。

“哈莉?”

艾薇用植物感应了下水泥的外面,然后不自觉的看了眼顶部,瞳孔微微收缩。

“要是前面没有一个下墓必起尸的天真,或者纹着麒麟纹身的不良少年,就证明我们不在海底墓,而这个方向和位置,哥谭只有一个地方会有这么大的水汽。”

哈莉沉思了一下。

隔壁漫画那个百大漫画性感女人排名第三,名为琴的鸟人就是被砸在这下面挂了条命的。

当然,哈莉一点都不嫉妒,琴又不在这个世界,再说,漫画第三有啥用,玛格特·罗比还是世界性感美女第四名呢。

“我们在特拉华湾,这帮家伙把臭蝙蝠和红裤衩当透明人吗?在特拉华湾水坝下打盗洞,漏一点水,哥谭之门倒塌,地铁桥也会毁于一旦吧。”

哈莉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

她越发熟悉,这种无所顾忌的作风。

心机之蛙已经开始摸肚子了。

啪踏……

一滴水从雾化成干净又寒冷的冰,哈莉低头看向自己脚下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碰到的诡异绊线,一声妈卖批还没从嘴里喷出,前方突兀的从墙里破碎着怼出来一柄雷明顿。

砰!

轰鸣之音在这密闭空间,就像是被扩音了几十倍,哈莉觉得自己的耳膜已经炸丢了。

聆听万物之声的一激灵,让哈莉随着本能快速的将金属棒球棍斜立在胸前。

子弹的曳光闪烁一瞬。

下一刻,棒球棍迎着她自己来了一下,强力的冲击将哈莉凌空震退十几厘米,女孩闷哼一声扭转身体强制把飘荡如气球的轻盈身躯拉回地面,重重的踩在狗屎的疼痛中。

“WTF!”

还未哈莉骂出声来,一句苍老的声音从拐角的墙壁里传来,咔哧咔哧的闷响中,本应是整体的墙壁被拉扯出一道黑色的洞口。

“你们的眼睛是长在屁股上吗?这么明显的绊线都看不见。”

须发皆白,老者一身松垮的警服,手持另一柄喷子,绑在胳膊上的手电筒晃得适应了黑暗的眼球有些刺痛。

“尼玛!条子。”

艾薇慌乱了一下,随后呼吸一窒,那扇门洞后面扑面而来的恐怖火药气息让她的植物种子都在颤抖。

“条子?呵,除了戴警徽喊口号,GCPD和黑帮没什么区别。”

老头冷哼一声完全无视了手电筒光线边缘不断涌动的植被,低眉看向半蹲着的哈莉。

“鼎鼎大名的哈莉·奎茵,我终于知道他们想要的是什么了。”

“胡德先生是真的喜欢自己这身皮啊,真不晓得你是怎么又从那个狂躁戈登局长手里拿到的,我记得在我没彻底疯的时候,您就已经“退休”了吧。”

哈莉咬着嘴唇,眼神里蕴含的全然是疯狂。

她认识他,第一次阿卡姆旅游,就是这老头押送的她,不得不说,老头很绅士,他不打不反抗的犯人。

但阿卡姆有不反抗的?

“不用打什么哑谜。”胡德放下手里的枪,直勾勾的看着女孩:“那只蝙蝠通报了警局,他说你不对劲,但我万万没想到疯子再疯下去居然是可以负负得正的。”

没等哈莉搭话,老家伙摆了摆手继续唠叨。

“罗马人掌控哥谭的时代,警局里有个规矩,新警员要由老警员带着进行毕业。”

“他们会逼迫新警员杀害一个无辜的人并留下证据,以确保他会同流合污,巧了不是,我入局赶上好时候,戈登那不怕死的玩革命,所以,我家墙上挂满了老警员的皮。”

“那只蝙蝠让你守在这里?”

哈莉觉得嘴里有一股腥甜。

“是我让那只无知老鸟别多管闲事。”

胡德深邃的眼窝陷入阴影之中,他扬了扬手臂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几位,愿意听我这个前条子讲个不那么长,却关乎你们性命的故事吗?”

“巧了不是,我们最喜欢听故事了。”

哈莉瞄着胡德警服裤带处的微型脉冲起爆器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老头很会享受,不知道他挖这个安全屋用了多久,至少有电,有床,有红茶证明了这家伙绝对花了大功夫。

“连人家的神女都拐出来了,不亏是哥谭王后。”

随口点破大道辰巳女神的身份。胡德笑着解开背带,将霰弹枪随手放在桌子上,完全没有请客人坐下的打算,如同一个刚刚经过回光返照的病人一样,废力的瘫软在椅子上。

艾薇的藤蔓缠绕上他的手臂,轻轻刺破,前条子没有阻止,他知道她在做什么。

“你时日无多了,癌细胞已经遍布全身,真亏你还能站起来。”

艾薇收回藤蔓,语气中有些敬佩,癌症晚期的痛楚没有多少人可以扛得住。

“30年前,我因为一桩钻石偷窃案逃亡到哥谭,30年前,企鹅人还是一个撑伞小弟,戈登的毕业典礼就是他,他赌戈登不会杀掉他。他还真踏马慧眼识英雄啊,哈哈,哥谭警局的老规矩……但我杀了那个要杀我的新人,他叫胡德,就在企鹅从水里爬上来的地方,我看着那个老警员,他说我必须死,我说我可以是胡德。”

前条子浑浊的眼睛里越发暗淡:“那天,比现在可痛多了。”

老头叹了口气,从回忆回到现实:“你们走到这里,大概也了解了来生社。那么我就趁着还能喘气,给你们讲讲这个故事。”

大道辰巳握紧千惠的手。

一切的一切,都如同迷雾笼罩在眼前,他惊恐着,害怕迷雾包裹住一切,亦害怕着迷雾悄然散去,露出不愿接受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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