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已废弃】
——怎么会这样?!
我惊恐地坐在巨大的公主床上,看着不远的镜子。
那根本不是我的脸。
倒不如说,我长得和刚刚——也可能不是刚刚——通关的异世界题材RPG游戏中的主要角色小时候的样子很像。
可是并不是主角。
而是最终BOSS的恶役千金——
一头在这个世界里会被当做异端但是却十分漂亮的长直白发,有着一双美丽的红瞳,以及姣好的脸蛋。这么一看,恶役千金是真的很可爱,让我都有些嫉妒了。
长得这么可爱,让王子喜欢过一段时间也是正常,毕竟他在和女主角相遇之前可是个喜欢颜的花花公子。但是他毕竟是只有十六岁的王子,也就是说是这个世界除了国王的最高贵族,变成这样也是没有办法。
我还是搞不懂游戏的制作人为什么会让女主角去攻略王子,真是让人头大,但是其他几个可攻略对象槽点也很多就是了……
但是这么说来,我不是在十八岁就要死了吗?!
不行,这可不行,无论如何都要避免死亡。我应该已经被卡车撞死过一次了,再死可能——不,现在我最好是认为已经绝对不能够再重来了,就算要重来,能做到这种事的也只会有女主,毕竟只有她能存档。
无论如何,我需要先熟悉一下现在的时间,我现在的处境,以及人际关系等等,做好万全的准备。
现在的我名字叫做希琳·雷·蒂娜亚尔,是这里的六等伯爵的独生女,父母将我留在这里,长年在王都。
至于他们这么做的原因——
我摸着长直的白发,叹了口气。
应该就是因为这头白发吧。在这里,白色是被当做极为不祥的象征的——嘛,除了婚服这些东西之外——所以拥有白发的人通常会受到大家的恐惧。
我站在镜子前,切实感觉到了自己现在身材的矮小。
现在的希琳(我)才四岁左右,所以身高如此也没有办法。
走到了图书室,我便爬上书架梯,抽了几本写有“魔法”字样的书,又小心翼翼地挪下来,放到和我眼睛一样高的书桌上。
至于为什么选择魔法书,原因是我买这个游戏就是奔着魔法类RPG来的,要让女主用剑也可以,但是剑技槽上升十分缓慢,据说在我通关为止,用剑技女主通关的也只有一个人。
太好了,上面的字基本上都能够读懂,还好我还有希琳这么几年的记忆。应该说真不愧是贵族千金吗,学习还是超乎常人的。
在研究完了两天书房里所有书——这个速度快得我都难以置信——之后,我便准备去试试打怪升级了。
因为对于希琳来说,要保护自己,提升等级与魔法似乎才是最上策。
说服了女仆让她不再跟着我——实际上是我给她安排了其他任务使她忙不过来——我便悄悄跑去刚刚看的地图上魔物出没区了,实际上不看地图我也记得那个地方在哪就是了。毕竟这个游戏要想达成通关+全成就,可是得满地图一遍又一遍地跑,在这期间我早就把地图给背得滚瓜烂熟了。毕竟我可是在星期五回家之后玩这个游戏连通两宵还以为才星期天的宅女。
叹了口气,我听到了“噗叽”的声音。
是史莱姆。
和游戏里一样,是有点蓝青色,但是整体透明的椭球状魔物。这种魔物攻击力几乎为零,而且运动速度也很慢,所以完全不用慌张。
我记得她的魔法是……啊,她的魔法是什么?
大意了,我居然完全想不起来希琳能够用什么魔法。
既然如此,那就一个一个试吧。
但是一个一个试也太麻烦了,干脆一下子把各种种类的魔法一股脑使出来吧,我估计也不能用几种魔法就是了。
这么想着,我便试探了一下原本的我没有,但是几乎这个世界所有的人出生就拥有且能控制的魔力,没想到很简单地就把魔法放出来了。
可是。
欸……
所有种类的魔法一股脑冲向史莱姆,史莱姆的血量本来就不多,这么多魔法肯定是让它一瞬间就消失得只剩下了魔石。
对不起啊,史莱姆。这么看来是我让你受罪了……
拿上魔石,把它放进兜里,我继续向前走。
感觉身体变得更轻盈了,看来是好好升级了。
在击败了不少史莱姆之后,我的兜也差不多装不下了,我便回到了家,将魔石放到房间里,继续去森林刷怪区。
等我能将森林里面会刷新的最高等级怪都能被我一击秒杀的时候,世界也才过去三天。
成长得会不会有点太快了?!
家里面的魔石也堆了不少,我就先去把它们卖了吧。
于是我便偷偷拉着一筐魔石来到市场,找商贩卖掉,虽然他看我的眼神又感觉污秽变得更加凝重,但是还是老老实实换给我还算可观的价格,甚至比我预想的还要多一枚银币,大概是想借钱消灾,将看到我的白发的事当做没有吧。但是很遗憾,在你关门之前我只能到你这里来换取钱币。
至于为什么希琳(我)是个贵族,我却不能回家拿钱来买魔道具——女仆会每天清点家里的财物,并且汇报给希琳父母,她买的所有东西都会记在账本上,我可不敢去碰。毕竟我还是偷偷摸摸去刷怪的。
然后我便来到魔道具店,我数了数自己的钱,买个初级补给类魔道具——类似恢复戒指、恢复手镯之类的东西应该还是勉勉强强。虽然现在是原本我应该作为主角游玩的十几年之前,但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些东西价格应该是变不了多少的吧。
推开门,随着装在门上的铃声响起,我便听到了“欢迎光临”,紧接着便是吸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果然,不管是在路上走着,还是到了某个地方,这头白发都这么显眼。
无视了店员们窸窸窣窣的谈话,我看到一个魔道具。
名字写的是“经验双倍项链”,一看就是贵重品。虽然上面写的只是两倍经验,但是我却有一种它远远不止如此的感觉,看了看价格,我的钱还远远不够。
好想要这个!
我看了看其他的魔道具,又看了看这个项链,咽了咽口水,便回头了。
我当然不是回家,而是走向了森林刷怪区深处的地下城,也就是地牢。那里面会出现许多比森林里面的怪物强大不少的怪物,如果足够强大的话,能在短期拿到很多魔石,可是受伤的概率也很高。这就是我想来买恢复类魔道具的原因。
但是计划有变,我要买经验双倍项链,只有这个我绝对不能拱手让人。
至于受伤嘛,没事,只是断手断腿的话还是能快速用治愈魔法修复的。
至于攻击魔法,我就主要用用暗魔法吧,这个魔法看起来很强,简直就是速通玩家的标配。
等我在地牢拼命刷怪,攒够了钱之后,时间过去了半个月。
再次推门进店,还是熟悉的“欢迎光临”以及吸气声和窸窸窣窣的私语声迎接了我。
我拿上项链,便走到收银台店员处,将一袋钱砸在了比我脑袋还要高上一点的桌上。
在店员数完总共1枚金币37枚银币99枚铜币(用五万多魔石换的),有点哆嗦地说出“谢谢惠顾”之后,我便戴上项链走人。
在走了不远之后,我突然听到后面有个小孩子的喊声。
“喂!前面白色头发的!你等一下!”
看来是在叫我,难道现在我都要沦落到被小孩子欺负了吗?
为了避免不小心伤到小孩子的事情发生,我选择无视了那个声音,向前继续走去。
可是接着,就有哒哒哒的脚步声朝我这边来了,一把摁住了我的右肩。
“我让你等一下啊!”
随便应付一下好了。
我转过头去,发现这个小孩戴着兜帽,明显是想躲谁,但是他戴了和没戴一样,因为他帽子根本没戴好。于是我便看见了他的金发蓝瞳。
要说金发蓝瞳,在这个国家只有一种人才会有这种特征,那就是王族。再仔细打量了一下他,和现在的希琳年龄差不多,还有左耳的痣,嗯,好巧不巧,估计眼前这位就是主角的攻略对象之一——王子。
他现在显得很没礼貌,敬语也没有使用,行为也不符合贵族,估计是在伪装平民吧,但是既然我都发现了,那就在不远处来回巡逻的卫兵不可能没发现,他们估计只是在陪他玩罢了。
其实说在陪他玩也不太对,毕竟满足王子的想法是很重要的,万一这些卫兵的其中一个将王子身份揭露,万一王子又恼羞成怒给国王说点自己的坏话,再万一国王也发怒了,那么连累到的可能不只有自己。谁都不敢拿在场人的命运来赌他们的心情好不好。这就是人情世故啊。
想归想,我还是很敷衍地转过头说:“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我不记得我见过您。”
毕竟他现在“并不是王子”,我也没必要那么郑重,真是帮大忙了。
“……”
他愣住了,是因为被白发吓到了?不对,要是因为这个,他肯定也不会叫停我了。
他的脸立刻变红,连着耳根子也变得通红了,然后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
这家伙,好像有喜欢过希琳来着,好像岁数也和现在差不多——不过后来又很快喜欢上别的女生,把希琳忘得一干二净,而希琳却一直喜欢着王子。
但是对于我来说,他喜欢上别的女生对我来说才算好事,我可不想因为和他牵扯上关系而让女主不高兴从而想来干掉我,我可想好好活着。
“哈、哈!这个项链就送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这是我自己买的项链,王子大人。
而且你要这个项链,也不是自己用吧?是送给其他什么女生的对吧?就算你自己用,按照贵族们的特性,估计用一会儿也就扔了吧?这样的话还不如给我呢,物尽其用。
“请容我拒绝您的提问,我现在需要快点回家。”
“哦。你叫什么名字?”
“失礼了。”
反正他现在的立场也不是王子而是平民,我就这么敷衍他也没有错,毕竟从我的衣着还是能看出我是个贵族,就是周围没有管家或者说女仆就是了。
而且我需要快点回家也不假,现在已经快傍晚了,我告诉女仆要在图书馆安心学习,所以绝对不要来打扰我,但是要是在晚饭之前没能回到家,女仆也会发现不对的。
于是我便在他张嘴之前飞速离开了。
自从那天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到过王子,一个人闷头刷地牢,将地牢通关了无数遍,又跑到其他的地牢去刷怪然后通关无数次。并且这个项链果然和我预想的一样,是有特殊的增幅能力,但是我记得王子最开始的等级也只有十级,所以他应该是没用吧。
于是,在我十五岁生日过后,入学魔法学院的时候到了。
我到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了,只不过是开学前一天的下午四点。
“哐当。”
门慢慢打开了。
站在门口的同学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我猜的),对我宣布:“门禁是六点。”
“感谢您的提醒。”我敷衍地回了一句,便拖着拉箱向前走。
魔法学院很大,而且每个人都有个单独的房间。隔音也很好,我猜是用了魔法。
在解决完所有的杂事之后,我便躺在床上。
“累死了……”
这个当然不是身体上的累,而是精神上的累,在这里我得时刻注意,为了不让游戏里的恶役千金结局在我身上重演。
得好好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