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守护青梅三观,我辈义不容辞

作者:夏日橘光 更新时间:2024/2/7 23:49:17 字数:2514

小孩子这一天天的无聊日子,真是掰着手指头都能数清。

距离被秋幼溪的可爱所暴击破防,已经过去了二十几天。在此期间,白茶清欢无别事,安适如常。

所以无聊到爆的我,也是花了很长时间来思考一个挺没意义的问题——秋幼溪她……那时安慰我而做出的行为,到底是怎么琢磨出来的?

按理说,她一个才一岁多大的宝宝,能有这么丰富的同理心吗?

撇去我对秋幼溪先入为主的那点小情绪,我仔细回忆了下前世遇到的小孩儿。确实,好像是没一个能像她现在这么讨人喜的。

……倒是有个趁我不注意偷走我刚夹上来的娃娃的臭小鬼,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要不是人家在隔壁店买衣服的妈急匆匆带着她家仔和偷去的娃娃来找我道歉,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悲伤女大,大晚上睡觉还真要握紧拳头了呢。

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相比那个没有素质的逆子,那会儿怕我痛还要给我吹吹的秋幼溪,简直就是天使。

当然,那件事儿既然让我妈给看见了,她必不可能独享秋幼溪那份没人能拒绝的可爱。所以,我也得以从慧慧阿姨口中得到了一些头绪。

咱就是说,慧慧阿姨还真和秋幼溪说过类似的话。

当时情况是,秋幼溪无师自通、自告奋勇地要去拿扫把来玩。大概是耳濡目染的缘故吧,在已经能蹒跚走路的笨崽崽眼里,扫地竟也成了件有趣的事。

但毕竟笨崽崽就是笨崽崽,就连抓个扫把都抓不稳。扫把的杆儿直直地倒下来,正中她那亮洁如新的……大脑门。

不出所料,她马上就捂着小脑袋,一脸悲伤地哇哇大哭了起来。是用小饼干都哄不好的那种。

那时,慧慧阿姨就是把幼溪抱在了怀里。一边轻轻地晃着,一边用手拂过小家伙的额头。母亲的轻声呢喃化作了魔法,让吹出的气都变成了治愈百病的万能灵药。

而“痛,吹吹”这么一句话,也就留在了小家伙那一尘不染的记忆里。在那日那时,化作可爱,偷袭了我这么一位心理年龄二十五岁的老同志。

……难怪身为小baby的她当时那么有母性,敢情是依葫芦画瓢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是圣母玛利亚夺舍了我的青梅呢。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原件正确,复印件也就正确”。我觉得这句话用在我的冤种青梅身上,是一点儿也不过分。

至少目前为止还算应验。毕竟有慧慧阿姨这么好的女人作为榜样,孩子能差到哪里去?

嘶,至于,“和好闺蜜抢男人”这种事究竟是她上辈子从哪里偷偷学来的……呵呵,你别说,我倒是也越来越想知道了呢!

是哪本小说,还是哪部电视剧?

既然已经remake了,这辈子我必定严格把关她的兴趣爱好!

一个未来的大学霸,必定是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人……嗯,至少,也绝不能多看那些“三角恋”啦、“抢男人”啦、“捅好姐妹腰子”啦之类的书!

倒不是说我真的对齐宸有多放不下。毕竟,他连我的初恋都算不上。他那时只是普普通通地追求我,我嘛,对他又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好吧,或许是有那么一点的!但也只有一丁点儿!毕竟是人生第一次明确地被人喜欢……

但现在,抛却那些一文不值的遗憾,我已经完全没有那种世俗的心思了!

拜托,再遇到他的时候,满打满算的话我也才又长到13岁吧。对连世界观都还一团混沌的初中男生,我能有什么想法?

身为二十来岁的人来说,找个小自己十几岁的对象,先别提对方幼不幼稚,首先自己就应该被警察叔叔给抓走了吧!

也不用提醒我。我知道,自己的生理年龄也和那群小屁孩一样。但心理这道坎儿,怎么想也不可能过得去啊?

谁想找个初中找了个对象,结果就听他吹嘘自己斥巨资买了把火麒麟这种事啊?!

咳咳,话题跑远了。总之,我想表达的是,即便剔除那个我完全不感兴趣的齐宸,也绝不能让秋幼溪再度成为那种“会朝着已经向闺蜜告白过的男生表白”的坏女人!

那是要吞一千根针的!

所以为了青梅的身心健康……守护青梅三观,我辈义不容辞!!

不然,哪怕这一次我不care她去找齐宸表白的行径,她也大有可能日后再去抢别人的对象。像“清桦大学高材生竟是恋爱中的第三者”……这种新闻听起来就很不妙好吗!

嗯嗯!那就一定要想想办法,把她培养成一个专情的小baby!

可当我思来想去,才发现目前也没什么能够传授给她的东西。

我有心推荐几本纯爱巨著,诸如我前世最爱不释手的《傲慢与偏见》。我期待让她领悟要做个纯爱战神,要正视自己真正想厮守一生的是什么样的人。

可她不过是精致的小洋娃娃。除了漂亮以外,既不识字,也不懂人间的爱。

虽说好的习惯要从娃娃抓起,但这种早教未免也早过头了。大字不识两个,高深的世界名著就更别提了吧。

不过,我也自有我的办法。

“溪溪,你以后,一定一定,只能爱一个人。也不能,去抢别人的……爱。”

趁着大人一如既往在客厅唠嗑的时候,我在两人独处的宝宝房里板着一张脸,十分认真地对着秋幼溪告诫道。

本来是想说不能抢“别人的对象”的,但她应该完全领会不了“对象”是什么意思吧……

虽说不知道她能不能体会到我的严肃,但这句话只要我经常说经常说,总有一天印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子里。

哪怕长大后她还残留有一点点的潜意识,我都觉得自己是积了大德的了。

她颇为好奇地望着我,歪了歪头:“爱……什么,爱?”

哦。我差点忘了,她是洋娃娃,她还不懂爱。

爱本是就是抽象的东西,要变得让小孩都懂就更加困难。我挠了挠头,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恰当的比方,于是只能硬着头皮,很狭隘地将其解释下去。

“爱,就是,呃……最好吃的,要TA吃。溪溪,你听我说,一生就只能,爱,一个人。”

我用双手连比带划,试图朝她脑袋里灌输知识。而秋幼溪呢,似乎也是有在很认真地听的。看她那乌黑的大眼珠,连转都不带乱转。

只是相比起她的认真,她给出的反应就有点……太过平淡了。

打个比方,倘若是在一台计算机中,她当下的状态应当就是“秋幼溪.exe无响应”。

就,一动不动有点像王八。

是我说太多话了,她听不懂?

不应该啊。慧慧阿姨说的话比我这还长嘞,感觉她也能听个一知半解呢……总不能,是被我突然会说这么多话给吓着了吧?

那看来,还是因为我说的太深奥了吗……哎,也是。

我低头哀叹。

毕竟爱这种东西,除却父母给的,直到25岁,我都再没遇到过其他人奉上的。更遑论,还要解释清楚它呢。

我顿时觉得一阵扫兴。虽说我早该意识到我的一时兴起,本就是一场毫无疑问的对牛弹琴。但我又疑心,或许我的这些话,也终有一日能被她记在潜意识里。

于是抬起头,想再对着这小牛儿弹上一阵子琴。却发现,她不知何时已离我那么近、那么近。

“好吃的,要给,桐桐。”

那孩子粉红的嘴角弯弯,鼻上的月儿也弯弯。从那总被我吐槽是小猪爪的手里伸出了食指,还险些就戳在了我的鼻子上。

“溪溪……爱,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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