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妥妥的奸商。”
主位上,长着山羊胡的四旬长者拍案而起,一双贱兮兮的鼠眼在此刻瞪得浑圆,对眼前的年轻人怒目而视。
初有挺立之相的肚子冒出头来,胸腔不断起伏,鼻孔直喷火气,呼呲呼呲,好似下一秒就会怒火红心,喷出一口老血。
而让他如此生气的,正是眼前这才弱冠之年的年轻人。
红木圆桌上满是美味佳肴,但这并非佳肴,年轻人也非主位之人亲属,他们之间的恩怨,更多来自于生意上的纠纷。
年轻人身穿青蓝色锦衣,骨节分明的右手握持茶杯,与目放平。一双如同狐媚的狭长眸子落在手中,似在专心欣赏这件瓷器,又似回味着刚小酌一口的茶水。
总之,没将对面的姿态放在心上。
“杜老板,这可不是多难以接受的数字。我出力,出人,出材料,而您什么都不用出,只用坐着收钱即可,两成,已经够多了。”
年轻人的性格如他衣服的颜色一般淡然恬静,本该是他有求于人,如今场面却是反过来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宁老板…”杜老板眉头紧锁,还要再辩。
“既然杜老板不满意,小辈便忍痛再让利一步,二又五分,这已经够显诚意了。”
宁清沅放下手中茶杯,呵呵笑了两下,却是左手一扇,展开折扇,掩住面容,只闻笑声。
杜老板还有些犹豫,宁清沅便添了把火,意有所指道:
“明日小辈准备去邻县方家做客,素问两家交好,不知杜老板能不能推荐我备个什么礼物好一点呢?”
“呵,方家那老头子愁个上门女婿,宁老板把自己送去就是最好的礼了。”
一提到姓方的,杜老板便换了个脸色,先前的怒气烟消云散,仿佛一场幻梦。
略显肥胖的脸上堆着笑容,却是皮笑肉不笑,虚情假意。
“先说我们自己的,别提那惹人烦的……宁老板,我也清楚,这份生意鄙人算是躺着把钱挣了,但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你看上的不正是杜家在青安县的渠道么?既是等价交换,哪有白赚一说,看不见的成本也是成本啊。”
“那,杜老板觉得这看不见的成本值多少?”宁清沅微眯着眸子,细细看着他。
“三成,至少三成,”杜老板伸出三根指头,“生意人讲究个完整,不如凑个整数,讨个喜庆。”
“成交。”
宁清沅手中折扇一合,收入袖口中,转而拿出三份契书,在桌上依次排开。
亏了…杜老板暗道可惜,若是沉住心,再试探几手,或许能拿到更多利润。
似乎看出他的心思,宁清沅似笑非笑的说道:“着急的可不止杜老板一人,请吧。”
杜老板神色一变,收起情绪,开始仔细查看契书,查找错误缺漏,待确认无误后,从随身的锦囊中取出印信盖上红章。
三份契书,双方各一份,多的那张,以香烛点燃,请神鉴之。
正事过去,便少不了酒桌上的寒暄来拉近感情,几杯清酒下肚,杜老板的话便多了起来。
宁清沅自是一一应下,恰到好处,你来我往的谈笑中,最后还成了杜老板的忘年交。
“你这侍女生的好看,不知从哪里得来,能否转让给我。”
酒足饭饱思淫欲,杜老板赤裸裸的眼神落在宁清沅身后陪侍的少女身上,流连忘返。
“君子不夺人所好,杜老板,”宁清沅淡淡的笑了笑,“再者,让嫂子知道了可不好吧。”
“这样…是我唐突了,宁老板可千万别和秋儿提,哈哈。”他打了个哈哈,心虚的一笑揭过。
……
落日余晖照枫林,红叶送晚秋,戚戚寒风。
冷风灌入脖颈,宁清沅清醒几分,拍打身子,抖落一身酒气,才领着红酥往家里回去。
那杜老板也真是,这么怕老婆的人,连酒都要用茶杯装,来‘以茶代酒’,居然还有偷腥的心思。
宁清沅摇摇头,不做评价。
“红酥,你来驾车。”
他需要休息一下,再者,马车也是车,醉驾总归是不好的,就算这里没有会查他酒驾的人。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三年了,从最开始的迷茫恐慌,到现在已经彻底接受现实,中间辛苦难以言说。
这里也没什么不好,只是偶尔会有几分思乡的孤独落寞飘上心头无处宣泄。
宁清沅手枕着头,眼神偶尔飘向窗外的落叶。
伤春悲秋…都成一郡首富了他还有什么好伤感的呢?
三年时间就做到这种程度几乎是不可能的事,而且宁清沅在来到这个世界前也不是什么经商天才。
唯一与众不同的便是他有一张狐皮书。
巴掌大小,一面是狐狸皮毛,一面经过特殊的炮制像是纸张一样光滑干净。
上面偶尔会有汉字出现,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板书,而那些字合起来的意思,基本上会是一个任务。
很简单的任务,没有要求,没有说明,亦没有惩罚。
但宁清沅的成功离不开狐书的帮助。
比如这次谈生意的杜老板,便是在‘某日辰时去某餐馆点一份牛肉面,并且不要牛肉’的任务中认识的。
过了这么久,宁清沅大约也明白了狐书的用途,那就是结缘。
一个事件,与杜老板结缘,商缘。
那么有没有一个事件可以让他结下仙缘呢?
这个世界是有神仙鬼怪的,虽未亲眼见过,只是耳闻,但那些传闻似乎都有迹可循。
宁清沅追逐过所谓的仙迹——那是一处山峰,被削平的山峰,断面平整光滑,仿佛一柄巨剑横斩,直砍掉半截高山。
他试图骗自己那是自然伟力,但还是忍不住去想如果是真的怎么样。
御剑行空,掐诀施法,如此意气,哪个少年人不曾幻想过。
从仙迹离开后,宁清沅的目标就发生了变化,原本‘回家’的念想也变成了可能,寻仙的火苗在心中越燃越盛。
再富贵也只是身外物,一郡首富已经足够了,宁清沅并不贪心钱财,他贪恋的是其他。
而下一个缘分,就在今晚。
狐书上正写着‘子时,过梦县郊外’几个字。
宁清沅不由多看了几眼,许久才将狐书收进胸口处贴身放好。
“红酥,停一下。”
心中盘算着路程,估摸着快要到了,宁清沅便叫红酥停下。
“公子又有事?可这已经天黑了,荒郊野岭的,豺狼虎豹出没,不安全。”红酥一边驱停马车,一边向车厢里提醒道。
红酥见多了她家公子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也专门问过,但每次都被宁清沅打了个哈哈给糊弄过去。
久而久之,红酥便只照做,不再过问。
“嗯,没关系,你先回去吧。”宁清沅从车上一跃而下,他今日酒饮多了,连下马车都有些踉跄。
“这怎么行,您喝醉了,我留下来正好照顾您,如果遇到野兽,也能打退,就算没事,我离开了之后您要怎么回去,还是打算再在外面休息一宿?”红酥一脸忧色,在宁清沅身边护着,防止他摔倒。
“放心吧红酥,我没喝醉,有个朋友在这附近定居,我前去拜访,他不喜与外人接触,所以你明日一早来接我便是。”
这借口属实拙劣,用来骗单纯的红酥却是够用。
红衣女孩真信了,点点头,说道些注意安全的叮嘱,便按他的吩咐驾着车离开了。
宁清沅望着远去的马车,思绪飘远,回到与红酥初遇的那天。
这小丫头是深山猎户的孩子,一身男装打扮,看不出她真实的性别,当时他只觉得这孩子眸子生得好看,淳朴透亮黑白分明,便停下脚步,观察起她身边的那块牌子。
卖身葬父。
宁清沅本以为这是电视里常有的剧情,却没想到在这世界真实存在,还被他给遇上了。
红酥的‘生意’不好,几乎无人问津,别人以为她是个男子,但她身体瘦弱,蓬头垢面,看上去没一点力气。
没人会好心到买这么个小孩回去多添一碗粮食,却换不来多少劳力。
宁清沅在一边看着,直等到天黑,太阳落山,市集里的行人商贩都回了家,那坚强的孩子终于止不住情绪,抬手抹去眼泪。
他走到近前,洒落几文铜钱,招呼道:“走吧,先把你父亲埋了再说。”
宁清沅帮她处理好父亲的后事,现买的棺材,加班加点制好的石碑,挑选了个好地方,第二天就下了土——那草席裹的尸体实在不能再拖了,当时正夏日,人死后腐烂发臭要不了几天。
宁清沅在林子里乱逛,狐书的任务只有个大方向,也不需要具体到哪条路哪棵树,缘分到了,自然会撞上。
他想起当时宽慰红酥说的话,不由噗笑一声,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就算今后只有一人也要坚强活下去之类的…
而红酥,那个呆呆的孩子,从她爹的墓碑前起身,擦擦眼泪鼻涕,一脸茫然的说道:“可,恩人,我是女童啊。”
他当真是捡了个宝,像开盲盒似的,把人洗干净,最后出来的是一个瓜子脸,红杏眼,灵气满满的小女孩。
不止生的好看,本事也是足的,从她父亲那里学来的打猎本领一点没漏,一把长弓百步穿杨,一身力气可搬起千斤巨石。
谁能想到,这细胳膊细腿居然是天生神力呢?这银子花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