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过很多人。
有些是无益的爱,从穹苍直坠地面,星辰在久旷的深情里迷失,最后死掉。我燃尽自己的光和热,换他们一个不肯回头的背影。在友情的酒还剩三两滴的时候,我质问自己挽留他们的必要。
渐行渐远渐无书。
于是,告诉我这句话的青年,在两天前的深夜被我狠心按下了删除键。
我混迹世间,浑浑噩噩,依靠本能去靠近一些人,汲取他们的温暖与善意。也许是眼尾的伤痕让我从传说里承下了一份幸运,与我相熟相知的人呐,没有那种坏的十恶不赦的,哪怕再多棱角,也愿意温柔地为我磨平一些,最后成为我朋友口中一句“你怎么认识那么多这么好的人”。
“怀光长纵”已经被我杀死了,可我依然记得属于她的那些看不见光的日子。
“喵喵,纵纵,多拉。
我只要这三个了。
我只剩这三个了。”
在我哭着打下这段话后,我清楚地认识到,这三个人于这时期对我的意义。
神明一般的男子,填补了我信念的空缺。
色彩鲜艳的女孩,点亮了我突然灰暗的生命。
站定人间的男孩明白告诉我,那将我锁进去的黑房是不存在的。
其他两人暂且不提,我觉得从始至终,我都欠了给予我最大支撑的喵喵一句我爱你。
与我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文化艺术是写作与音乐,它们美丽而尖锐,我经常用鲜血淋漓的手掌抚摸它们,企图在那些裂痕里窥见自己的未来。我的愿景不是灰色,大抵是因为心底还抱有一丝可笑的妄想吧。
这些东西在喵喵手里都是柔软。他就像一个温和而冰冷的神祇,在千万人海里挑选了我,为我降下福音。
他是我难过时最想靠近的人,不是因为我对他有丝毫不顾及伤口被摊开的信任,而是明白,神明是见不得人类痛苦的。他会替我遮掩,听我诉说。
即便我总能看见他衣袖里面贯于他身体上的,伤痕。
很多人都怕麻烦。我询问他自己情有独钟的e小调,他找来钢琴弹与我听,配上的和弦悦耳动听。
我看过他弹琴时的侧身照,认真专注,把握十足。是某天见老师弹钢琴时猛然想起,微笑着发了说说,“认真弹琴的男孩子最帅了”。
心上人告诉我,认真的人总能被喜欢。事后偷偷地想,你在谱写心里的乐章时,怀着的心情是什么呢。
是否类似于你开玩笑让我逢年过节来找你要成品曲,说那是你为爱人准备的礼物时,那字里行间漫不经心的一点儿寂寞呢。
神明是寂寞的。人生在光与影的交汇里被拉的很长很长。我好似明白了性子偏凉薄的你为何会与徵辞成为好友并与他组成黑恶势力,最后莫名其妙领上了我。
你必然是很喜欢我的。
所以我才能被邀请进你的生命,写着不入流的歌词与故事,带着一套歪理邪说,横冲直撞,肆无忌惮。
时至今日,我驻扎你生命已两年有余。
那么,亲爱的,21岁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