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世界或许有很多是我没见过的,所有在听到的时候下意识否定。”辛克笑了下,认真反思,“也许就是这样,巨木林里会有恶魔,只是见过恶魔的人少之又少,除了神以惩罚作恶多端的恶魔的缘故,见过恶魔恐怖的模样,没人见过恶魔,就像我井底之蛙一样,总觉得天空只会有鸟飞过,于是不敢相信有一天天空中会有一双巨大翅膀的身影。”
博格卡翘起的一条腿麻了,就换了个令别人不舒服但自己舒服的姿势,“你对那双巨大的翅膀很好奇,就像对巨木林深处一样的好奇。”
“当然。我想听说这样一双能划过天空的巨大翅膀,谁都会按耐不住亲眼看看。”
“很稀奇对吧。”喝了点酒对博格卡与方才以雷霆之姿迅速约制三人的军人模样实在难以联系,他现在普普通通,和贪酒的好色的人一样,喝了点酒眼睛开始迷离,鼻子头微微泛红,“可惜再也见不到了,我不应该这样说,我只是见过这样一双翅膀,并不代表这世上只有那一双翅膀,只是我见过的翅膀坠入巨木林里,没有人能找到。”
“这一切归咎于我们见得太少。”辛克叹息几声,没有出声,和博格卡一同陷入沉默。
“所以你讲完了?”博格卡往嘴巴送了几次酒,但是到了嘴边又心事重重的放下,“离开巨木林,你想好吗?”
“是的先生。如果巨木林里有人无法抵御的恶魔,我当然想逃离这里。”
“我觉得你没想好。”博格卡站起来,走到辛克面前,松开他亲手捆上的绳子,可能是喝了点酒,手不稳,磨得辛克的手腕有些红了,“我可以把马车免费送给你,不过就算你运气好离开了巨木林,也没有用。”
“怎么会,有人在森林外建起城墙,喝酒唱歌,过的潇洒自在,总是有原因的。”
博格卡松开了绳子,拿着绳子往后退,“就等于你什么也不知道,你就是狼来了的故事里的小孩,迫不及待把有狼的事告诉村子,可村里每个人都知道有狼,于是对你的话并不在乎,结局是无论你怎么扯着嗓子喊狼来了,你都会和村子里人一起被狼吃掉。”
最新版的狼来了?辛克没听过这一版,搞不好是博格卡亲编的,看博格卡有意放过他,还上马车和威斯商量了一番,但只有博格卡嘴在动,威斯只是莫名其妙地看看博格卡,又看看马尔西和晕过去的西琪娜亚,点了头。
他们把马车让了出去。
威斯还好心给了马尔西涂抹的药,顺便责怪博格卡下手没轻没重把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弄得破了皮。
马尔西低下头。
博格卡已经从马尔西的身高判别出这人是男的,只是长得太漂亮了,至于威斯,年纪大了,看人不清楚,很正常,他没有对威斯的话上心。
辛克弯腰给博格卡道了声谢谢,他们现在必须走了,不知道为什么,辛克突然不想走了,他重重看了一眼博格卡,慢慢上马车,慢慢驾着马车离开。
马尔西在他背面,“辛克,长官们为什么会放过我们,还把马车送给我们。”
“无聊吧。”辛克说完,一股奇怪的感觉涌上来,说不上是顾虑、疑惑,他对这种奇怪的感觉进行分析,最后得出要死一次才行。
“对不起了,马尔西。”辛克说完这话,找好角度、高度,从疾驰的马背上坠下,完美死去。
…
辛克忽然停滞住,不知道该去哪,或者对过多的选择一时间无法下手,仔细想博格卡说得对,他就是孤落寡闻,对很多东西都不了解,大概是个只知道有狼的孩子,然后自以为是认定自己是村子里的救世主,扯几嗓子就变成了救世主,可是实际情况并没有这样简单。
弗诺格推来酒,劝辛克喝来着,辛克并没有喝,他是个不沾酒的人,弗诺格把手搭到他肩上,他才从思绪里会过神,侧头看了看肩上戴了颗绿祖母戒指的手,这才想起来,此时此刻,他叫詹巴什,弗诺格的老同学,在未来是开酒馆的弗诺格的最大雇主之一。
“不了,今天没心情。”辛克开始模仿詹巴什的语气、神态,这都怪于弗诺格是个精明的人,他不得不伪装。
“还在想那件事?”弗诺格继续没脸没皮,喝着小酒,欣赏端着酒时手上那枚戒指。
对了,詹巴什在今早向寡妇玛莎求婚了,玛莎摸着凸起的肚子拒绝了他,这会儿的他很郁闷,需要酒精麻醉。
“要我说你也是活该,竟然向玛莎求婚,即便你再想女人,也不该拿玛莎开玩笑。”弗诺格对詹巴什还是了解的
詹巴什自己也分不清对玛莎到底是男人对女人的爱,还是长时间照顾玛莎,产生了搭伙过日子的想法。年轻人做事总不考虑后果。
“你说得没错。”辛克懊恼地点头,“我应该向玛莎道歉,玛莎明明那么爱她的丈夫,她未出生的孩子。”
弗诺格愣了一下,继而摇晃酒杯,怎么看怎么喜欢手上的戒指。
詹巴什的道歉就在今晚。自此救出玛莎,玛莎便一直住在弗诺格家里,詹巴什常在这里住,他没有固定的居所,来这里也只是为了找老同学弗诺格喝酒,一来二去,他算屋檐下的常客。面对玛莎,辛克的道歉显得他有些青涩和不好意思,好在这个时候的詹巴什也足够年轻稚嫩。
玛莎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性情也很温柔,对辛克的道歉笑笑,表示没忘心里记,玛莎温柔而贴心,詹巴什在很一段时间的相处,难免动心,只是现在太年轻,情窦初开,分不清什么是冲动,什么是喜欢。
记忆里玛莎与詹巴什的关系始终没有更近一步,玛莎失去丈夫后,一心求死,即便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了孩子,也没有放弃自杀的念头,弗诺格对詹巴什说女人在怀孕的时候更容易感到委屈,因为女人能感受到肚子里孩子的情绪。
但詹巴什知道玛莎是个坚强的女人,经历丈夫的死,被人贩子打骂,这些家破人亡的无端祸害,如今也愿意活下去,积极乐观,詹巴什内心是敬仰玛莎的。
“就要生了吧?”辛克眼神温柔地看玛莎的肚子,“想好取什么名字了吗?”
“想好了,叫西琪娜亚。”玛莎一脸幸福,“是个女孩儿的名字。”
“很好听的名字。”辛克没有问玛莎为什么只取女孩儿的名字,大家都默认这孩子一定会是一个女孩,继承她母亲的坚强,传递希望。
辛克没有等到玛莎的孩子出身,进了部队,他现在是个巡林军人,而弗诺格因为能召唤出骨骼,加上操控骨骼得心应手,破格提拔成了御人,一时间风光无限,但这御人对军规戒律总是记不到心里,时常跑到巡林军驻扎地找詹巴什喝酒。
弗诺格手上的宝石戒指又多了一枚。
“跟你说,上面打算从御人团里,组建一支调查队,往里巨木林送死。”弗诺格和詹巴什坐在马车上,马低头想吃草,但嘴上铁盔让马抬头又低头。
“你不看好?”辛克守了将近一年的锯尖草,也看了将近一年的漆黑庞大的巨木林。
“倒也不是。”弗诺格抬头看与黑夜融为一体的巨树,手指了指,“只是还没有人进去后能走出来。”他的手指开始比划,将巨木套在手指围成的圈中,“可真大,巨木林就像是克里斯的中心圈,到底有多大,没人知道,有没有可能克里斯只是巨木林边上很小的点,这个点不起眼,就像大树下的蚂蚁,既撼动不了大树,又不能得到大树的庇护,蚂蚁太小了,哪怕是滴落的水珠、一片枯叶,让蚂蚁受天大的灾难。”
“我试着养了一棵树,虽然没养活,但多少知道有一种叫火蚁的蚂蚁,它们会在树的内部筑巢,抢走树的养分,啃咬树皮,甚至还有保护蛀虫,让树生病。”辛克在离锯尖草不远处接近村子的交接处种了颗树苗,之前就有人劝这附近都没有树,把树苗种在这里会死的,辛克只是笑笑,把树苗种下,工作期间就来浇浇水,但时间不规律,那棵树苗似乎营养不良没多久就枯萎坏死了。
“哦,攻击力挺强,这蚂蚁够惹人头疼。”弗诺格带来的酒,全是自己在喝,然后头有些疼,就开始抱怨自己大老远跑来找詹巴什喝酒,结果詹巴什不够意思。
“你和博格卡怎么认识的?”辛克毫无怨言的接受弗诺格的抱怨,等弗诺格讲得嘴唇干燥停下下,插缝地问。
“这个人是个酒鬼,只要有酒,什么都做,没有底线可言。”弗诺格有惋惜的神情,“这么年轻就用酒精麻痹自己。”
“看样子你们喝过酒。”辛克根本就没从巡林军里找到博格卡的影子,又想到博格卡说过自己出身低贱,想来是地下城贱民,没有照太阳的权利,“我和他打过一架,他很强,我完全就是被他按着打的。”
“所以你想报复他?”弗诺格拍了拍詹巴什的肩,“算了吧,他被赶回地下城,没有克里斯公民权利,一辈子在地下城当只恶臭的老鼠,想想他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捡垃圾吃,也算你出口气了。”
能从地下城到地面,想来博格卡是个有用的御人,一是送到调查军里,直接去死,二是送到特米格拉实验基地,成为研究的样本,生死不计,这是地下城的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照太阳的唯一办法,当然实际情况会更复杂一些。
“你感觉他这个人怎么样?”辛克好似无聊,随便扯了点话题。
“我啊!”弗诺格想了想,评价道,“能喝,酒品还不烂。”不是什么烂人,也当成不好人,也许一心向阳,却处处泥潭沼泽,也许无心光明,身处黑暗也自得其乐。
辛克没有想到在这个时间线里弗诺格和博格卡竟然有这么深的羁绊。
“你说我什么时候能退休,打打杀杀根本就不适合我,你知道操控骨骼有多累吗?就像抱着一棵树挥来挥去,手臂都要断了,不仅如此,我还必须用小刀割破手指,每次指头上的血都会弄脏我的戒指,还不如早点退休,没准还能保命。”弗诺格又开始诉苦,抱怨自己这个表面风光受人敬仰,但背地完全就是苦得不能再苦的排头兵,早晚有一天要死在骷髅手里。
辛克听弗诺格抱怨了一个小时,弗诺格一会儿抱怨御团那些非人的训练,一会儿抱怨差点调动他去调查军,一会儿抱怨上次喝酒碰到的傻叉,似乎他的生活总是充满了不顺,命运总是多舛,为什么就不能是一个普通人,什么也没有,什么也不需要。
辛克把醉了的弗诺格送回去。顺便回去见见玛莎。见到詹巴什,玛莎十分热情。
年轻的詹巴才毕业,虽然与御团无缘,但未来会有一份安稳而体面的工作,也算前途无限,误打误撞和弗诺格救了一个被拐卖的女孩,顺藤摸瓜,竟然发现一个拐卖团伙,他们年轻、热血、壮志,维护正义不容辞,铲奸除恶悍勇无畏,如果不是弗诺格,不是那架尚未成形的骨骼,他们意气风发也只能遗憾收场。
玛莎是那些团伙想方设法要夺回来的,在从未见过的怪物前,那几个人只好先逃保命。
得知玛莎的身份后,弗诺格就不得不将人带回家,因为他谁也不信,但他也苦恼怎么安顿玛莎和照顾玛莎,失去丈夫的玛莎毫无求生意识,本身就无法正常就医,这令玛莎的身体、精神每日况下,甚至有次玛莎精神恍惚的离家出走,不知怎么的走到克瑞拉街区。那天一个女人被债主逼到走投无路,从窗户口跳下来,砸到地面,肉泥软塌塌的,血沿着石板缝弯曲漫延至玛莎脚下。
如果不是詹巴什及时找到玛莎,后果不堪设想。弗诺格和詹巴什一合计,人是他们救的,要救就救到,两人试着轮流照顾玛莎,对外宣称玛莎是老家那边的妹妹。肚子越来越大后,玛莎能感受到孩子的心跳,一点点从阴影里走出来,她开始为做一名母亲对自己负责,对自己上心。弗诺格和詹巴什不认为这是自己功劳,他们清楚自己并没做什么,是玛莎的坚强让她走了下来。
小西琪娜亚刚睡下,辛克放低脚步声,走到儿童摇床旁,低下头,看她熟睡的侧脸,睫毛长长翘,红嘴唇嘟嘟的,脸颊圆鼓鼓。
辛克坐了一会儿,离开了。
玛莎正准备食物,要款待詹巴什,要詹巴什无论如何也要留下来住几天,她说现在家里弗诺格一个月回一趟家,有时御团里有事,就两个月回一趟家,至于詹巴什,她抱怨怎么现在才回家。
辛克说工作忙,然后对玛莎说他不能逗留太久,还有任务要做。詹巴什是军人,玛莎体谅他的难处,没有过多挽留,分别时送了又送。
这个晚上,地上的月光清冷像结了霜似的,天上的月亮朦朦胧胧,好似要破了散落一地白盐,而星星呈几颗白色的点,偶尔闪一下,就消失在广袤的深蓝夜色里。
首先御团对骷髅没有松懈过,而教廷也在积极研究骨骼,扩张教团的实力,海军也在秘密进行着什么,这起中还有一个组织,起源很早,但现在的目的不明显,暂时可视为反教廷组织。
其次,关于御人,骨骼不是判定御人的标准,最新草案是以受克里斯认可,忠诚克里斯,其职责包括不限于保卫克里斯领土完整统一,保护克里斯公民安全,予以使用骨骼能力的对象。新法律实施将在三年后正式生效,因此即便能召出骨骼,不是以克里斯认可授权的是愚人——不在法律内使用骨骼,以反克里斯的极端主义处理,最重要的是,即使本人无召唤骨骼能力,但只要克里斯认可,予以使用骨骼的能力,这些都说明,人造骨骼的初步成果,御团不会是克里斯最后的底牌。
最后,关于巨木林深处,文献记载是恶魔古莎,但这个记载时间是在一千多年前,与最早的文字记录时间上相差了一千年。另外,很多文字记载时间上出现错乱,很可能这些文字记载本身有捏造嫌疑。
现在选择离开玛莎,也就是詹巴什离开玛莎,时间线上会导致希耶赛地区的袭击事件中,詹巴什未能救下我、马尔西、西琪娜亚,时间线不存在,也有可能未能救下马尔西或西琪娜亚,改变时间线。
另一点,关于巨木的养分,根据巨木林的异木奇兽来看,很有可能巨木之下有着什么特别的如土壤成分,土壤下的水,或者是土壤中的微生物,这些需要从研究巨木林生态的特米格拉大学的医学生物学家研究确定。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还有这次回过去时间长十七年,时间上由近到远,但具体回到过去的时间能有多长,目前还不清楚。
辛克现在需要做两点,一提前解决维斯托夫,二找到巨木林里的恶魔,然后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