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镇

作者:二加十 更新时间:2024/1/30 17:33:16 字数:2441

斯陶图斯注意到,雨已经停下了,尽管它下得很早,下得突然,但它的结束也是一样的快,并且没有为任何人造成麻烦。

这场来得快,去得也快的雨没有为任何人造成麻烦,因为每个维音镇的人都知道这个季节容易下雨,正如他们知道,这座小镇从来都散发着不详。

位于人类文明最西南边的地理位置上,被有五座山峰的眠牙山脉横隔在野蛮与文明的分界线上,正好能够被称之为文明的维音镇其实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糟糕。河流为维音图斯人提供了农业,至今为止已经养育了三代人,而且这里的土地让农业能做到的不仅仅只有喂饱几张嘴,它们就像是被祝福过一样,任何农作物种在这里的田地上,都比外边任何一块田地长得更高、更大以及更多,并且三代人过去,这一祝福仍然存在。并且德拉蒙叠山脉和周围的森林,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藏宝库一样,埋藏了大量能够让任何一个人富裕的秘密。比如说有一种奇妙的植物被称作无花葵,看起来就像是没有花的向日葵,也不会朝太阳的方向看,这株看起来平庸的植物,最开始被视作杂草,但是后来人们发现它能够被用来制成一种疗效极佳的膏药,涂抹在伤口上连疤痕都不会留下。

当然,真的要论及最有价值的宝物,还是在维音镇所背靠的山脉中,有许多人从中采掘到了所有矿物中最具有价值的那种,从此以后一车一车的黄金被从山边的矿坑被运输出来,很快为这个镇子带来了富裕。维音镇迅速扩大,很快就聚集了上千人,临近于成为一座城市。它的发展之所以没有那么迅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它实在是太偏僻,当某人在这里挖掘出了黄金,想要使用的时候,却发现旅行的商人没有到来,因为要来到这里做生意,商人要承担比前往文明中心的大城市三倍以上的风险。野兽、土匪、地精等等舔着牙齿的贪婪丑恶的生物,虎视眈眈着一路上任何看起来肥美的家伙。

有些人认为这就是维音镇的不详,所以他们不再有顾忌地就来到了这片土地找生活,因为如果只是这点问题,维音镇很早就征服了它。最初来到这里的那一批人就在小心着这些家伙,因为这就像是天会下雨,田地里会长出野草,这可是文明与野蛮的边境,那就必然会有一群如狼似虎的直立者,或是一群诡计多端的走兽,有时候两者都要面对。最初的维音村村民是一群优秀的战士,他们能够在群狼环绕的环境下,抵抗着那些对他们所创造的财富眼红的饿鬼们。

他们却也明白,战士的孩子未必是战士,如同最好的果实的种子所结出的果实未必也是最好的,只是有着可能性罢了。所以几代人以来,维音镇伴随着城墙以及军队被建立起来。时至今日,维音镇的防御体系已经十分完善,随时可以被调用的一百二十名守卫,三台弩炮,两台投石车,这些大宝贝们已经超越了许多位于文明近处的同等规模聚落;足以让所有的土匪敬而远之。如果真的有一些敢于进攻的威胁,城门外的箭塔也会马上发现,并敲响警戒钟,如同灰尘落入水中,整个维音镇都会马上反应过来,并驱逐那些不识相的蠢货。

所以斯陶图斯并不会为占卜师撒的一把盐而感到畏惧,整个维音镇都不会,不过他们也不会因此而小看这一凶兆,因为上一次它出现的时候有一个巢穴的地精入侵了,上上次则来了山脉以西的野兽裔强盗,再上一次一群尖角山羊吃掉了不少庄稼。所以大体上,斯陶图斯还是打算严肃应对。

严肃应对,即他必须要详细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制定针对方案,让他的人随时准备好去应对一切,总而言之,要有把握。

他在书房里,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门边,侧耳听着什么,然后又坐下,用食指敲打着桌面。过了几秒后,他又站了起来,走到门边,又听了起来。一阵脚步声回应了他,他先一步打开了门,那是一个把自己埋在斗篷底下的家伙,轻便装束,腰上别着短刀,挂着一个可疑的小袋子。

“妳来了!我就猜到是妳来了!”,斯陶图斯的面庞上,那平直的嘴角向上翘了起来,双眼边挤出了鱼尾纹。他是个老人,满头白发,但是仍然板直着腰,比大部分年轻人强壮。

“是地精,有足足三巢穴,懂得骑蝠怪,位置都找到了,都标记在这里了。”,那个斗篷里的家伙说到,然后递出了一卷羊皮纸。

“干得好,菲米莫,没有让妳的老头失望,和斯陶图斯的其他人一样,妳是个称职的战士。”,老斯陶图斯兴高采烈地抓过羊皮纸,将它在书桌上展开,那是一张地图,包括了维音镇周边的情况。

斯陶图斯盯着地图看了一会,“它们在森林里?”

“是,这是三伙迁徙的地精,不管是什么,把它们逼到了这附近。它们达成了某种协议,打算联手夺下一个最舒适的巢穴。”

“别用那个去形容我们的城镇。似乎远在天边的麻哩滴丝的投机给了它们一些勇气,认为只要足够的地精和蝠怪就可以夺下一座边缘的小镇。哼。一群贪婪愚蠢的禽兽,麻哩滴丝用整整一千多个它们才拿下一座不足千人的小镇,三个巢穴也就至多五百个爬虫,它们怎么来的勇气?在长途奔袭以后,去攻击一座上千人,拥有弩炮和投石车的维音镇。”

“尽管如此,那仍是五百个地精,不可小觑。”

“当然,我知道,足够多的老鼠能够撑死一头大象,我怎么会不知道?我们仍然得小心翼翼,只打胜仗。我对我们的城墙和装备有四成把握,对我们的士兵有三成把握,妳、荷赛因、喀尔、我,每人可以添上半分胜算,这就有了九成,但还差了一成……”

“塞莉蒲丝会回来,只要再半个小时,她就到了。”

斯陶图斯点了点头,“那就有十一成胜算了。我们应该找很多人去接她,为她举办一场接风宴。”

“又或者”,菲米莫把头低了下来,有些呆滞地望着木头地板一会,“我亲自去接她,以前我和她最玩得来,她也不爱太铺张的场面,现在更是松懈不得的时期。”

“这镇子没人比妳更懂她,既然妳这么说,便按妳说的办吧。不过还是要请她过来吃一顿晚餐,她迁徙的距离恐怕比那群地精远得多了。”

菲米莫把兜帽摘下,推开了窗户,稻谷金黄的秀发随着她鬼魅的身法飘散如一条黄昏的长河,“我会的。”

她抛下这句话,从窗户跳了出去。

“妳在……!”,斯陶图斯见状双目圆睁,眼球跟要凸出了似的冲到窗边,等伸手去抓的时候,只能抓到迅捷的菲米莫留下的影子。只得顺势扑向窗边,只见她小小的身影在底下已然如麦粒一般,已经远去许多。

“对啊…她从这个高度跳下去不会受伤,已经是好久的事了。”,斯陶图斯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坐到了书桌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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