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睡的很晚还喝了酒,但格雷依旧起的很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到屋内时,格雷已经穿好背心短裤端着盆准备洗漱了。
早上六点,晨,安静。
在作风硬朗的卡隆堡巨剑士团中,匆忙穿戴好的士兵们此时应该正急匆匆地下楼往操场集合点跑,在古板教条的阿尔道夫西格玛大教堂中,导师们此时应该正在训斥那些满脸倦意和不耐烦的学徒们吧。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没有连长的哨声,军士长的喝骂,也没有牧师和僧侣们的诵经声。只能听到走廊里咚咚地响,那是瘦小的保洁奶奶拖地时拖把碰到墙壁的声音。
在这里,并不会有人因为你提前几秒钟到集合点、因为你军容整洁而夸奖什么。
格雷愣愣地坐在床上,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白色的墙壁,他在思考接下来是练剑还是背诵经文。最后,他决定都不做,只是把热腾腾的湿毛巾搭在脖子上,就这么清凉打扮地出门跑步。
这个习惯来自他的童年,来自他那同是老兵的父亲,老人家相信这个习惯能强身健体,同时还能锻炼意志力,或许能把自己那瘦小懦弱的孩子锻炼的男人一点。
这个习惯格雷一直保留着,事实证明这是个好习惯,而且效果显著。他打着赤膊,一身肌肉的倒三角身材,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浓浓的哲学♂气息。
常说适度锻炼吸引异性,过度锻炼吸引同性,事实上这也不一定,也有可能使同性畏缩,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男同。
循着记忆中小公园的方向,格雷从四车宽的主干道向内拐去,是水泥铺就的两车宽小路,中间高两边低,路两沿是一排下水道,边上还有砖石垒成的人行道。
这条路是近几年新修的,原来那条脏兮兮满是臭水和苍蝇的破路,因为巴托尼亚革命军占领时的破坏活动“不幸”被烧掉了。
附近住的人都知道这事情,那个卖早点的大妈见格雷感兴趣,凑过来悄咪咪地讲道:“幸好皇帝陛下心善,市长大人仁慈,从国库里拨了许多出来修路,还雇了专人每天打扫,如今这里才干净许多。”
干净吗?额,没有明显异味,也没有多少臭水,只有些烂菜叶子之类的垃圾,摊贩们衣着虽然朴素但不算破烂,倒也还能算是干净。
人行路上是一处自觉形成的小市场,格雷扫视着这些人的脸,揣着手畏畏缩缩一脸憨相的是从乡下来卖蔬菜瓜果的,直着腰杆守着摊贩和周围人有说有笑的想必是本地人,格雷过来时曾路过这些人聚居的城中村。
怒目圆睁颐指气使不时还踹上几脚的想必是黑老大和他的手下们,格雷随口吃了点,起身从人群中穿过,这些人或枯瘦或肥胖,都称不上健壮,纷纷在格雷的雄风面前败退下来,退到两侧。
穿过市场,就来到了格雷的目的地——小公园。
公园中心是一处小湖,周围是一大片绿植,环绕着湖是一条新修的跑道,来晨练的人们稀稀拉拉地走着跑着,大多是些发福的老头,偶尔还有些被父母拽来的孩子。
公园周围用栅栏围着,几个出入口都有专人把守,那些人都穿着制服,身材笔挺,至少看起来不错。
跑了一路,格雷也有些喘,他索性放慢脚步凑到那些保安面前好奇问道:“日安,这是怎么回事?想在这公园晨练还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那守卫上下打量了几下这个干净健壮的男人,鞠了一躬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日安大人,不需要办理手续,我们守在这只是为了盯着那些偷东西的小孩。”
守卫伸手指向巷子周围贼眉鼠脸的三个小脑袋,见状,那三个脏兮兮的小孩立刻躲回去消失不见了。
格雷上次来还是近5年前的三月,他和他的营跟着亲王阁下一路急行军,连营帐都没带,直接在城市中舍营,亲王殿下眼光毒辣,一眼就相中了这里作为自己的行宫。
是将星环绕的肃杀军营,还是黄发垂髫者怡然自乐,格雷不知道哪种景象更好,看起来历史暂时选择了后者,那他也只能平静接受。
乌佛瑞克公爵领的产业以农业和贸易为主,这里出产的葡萄酒曾经可是能与巴托尼亚产品齐名的好货色,可惜随着蒸汽的轰鸣和滚滚烟尘,还有上游怎么也禁不绝的废水排放,再加上隔壁邻居越来越针对性的贸易政策,本地农产品的口碑一落千尺,也只有大人物们包揽的少数偏僻农庄还在运作,每年产出正儿八经的帝国风味供大人们享用。
不过也得感谢这些大人物,战争使得通往西边的贸易线受到严重打击,本地农业看起来马上就要焕发第二春了。
格雷跑的很快,这毕竟是个魔法的世界,练过一阵的战士在身体机能上肯定要比普通人强上很多,他跑了一圈又一圈,不时有男人不服气也跟着加速,没一会就都气喘吁吁败下阵来。
他还能跑的更快,想当年,他还是个20来岁的小伙子,可以穿着20多公斤的全身板甲满操场乱跑,他还记得当年有一次打了败仗,他带着他的小队一小时内跑了快十公里,巴托尼亚的猎骑兵都追不上他们。
当然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了......
格雷越是跑,他的脑子里就越充斥着这些消极的想法。或许这就是他们这一代帝国军人的宿命,训练、装备、士气、战术......他们不比前辈们差,却要承受几次三番战败的苦果,当他们回到家,只能看到邻居们的白眼和妻子孩子们红彤彤的眼眶,不会有人对着他们喊——“好一个勇士!”
格雷不禁畅想:“如果我早生两百年,在弗兰茨皇帝、劳恩国王,傅玲茵殿下等英雄豪杰的手底下对战永世神选和他手下的恶魔大军,就算战死,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起码,他不觉得他会比当年的那位小铁匠——他的先祖做的差。
终于,他跑累了,慢走一圈后坐在长椅上休息,在教会里可找不到如此畅快奔跑的机会,那些老学究们讲究一个克己复礼,讲究一个过犹不及,你跑的太狠了人家反而会要求你停,还要教训你说:“你心不静”。
或许吧,或许确实是心不静。格雷不知道这是怎么了,突然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他的连曾经有一百多人,活到现在的恐怕十个都不到了,其中一大半都要拜昨天他搀扶着的某人所赐。
怨恨吗?想复仇吗?
怎么可能不恨呢?对她或许只是饭后茶足的消遣,对己可是数十条活生生的人命,那些朝夕相处的战友,吃饭时总是特意挑肉吃的战友,这些人一个个横死,如果他没有点心理波动,那也太不是东西了一点。
可又能怎么办呢?乘人之危,把战场上的仇恨带到和平生活中,对女人下手,那不更不是东西了?
思来想去,格雷重重地叹了口气,他现在倒是理解古代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决斗了,世界太复杂,还是真刀真枪的对抗简单惬意,不管谁死谁赢,仇恨一笔勾销。
“决斗,对了,应该决斗!”他顿时灵光一闪,感觉自己真是想到了个好主意,摆在他面前的是最后一个问题——他打不过希尔芙。
老天啊,那就是个怪物,一个人追着一个连队巨剑士砍的那种,那对冒着血色的蓝眼睛曾是格雷不知道多少次噩梦的主角,就算进入教会后个人实力增长了一些,那也顶多是一回合被砍死到两回合被砍死之间的差距罢了。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格雷最终放弃思考,决定专心于自己的任务,毕竟没有实力,想再多也是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