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我知道,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呢!”女人穿着单薄的长裙,跪在地上,抚摸着嵌进树里的人脸。
雾,自庄园散开,从村庄到农场,从黑林到茂河,蔓延在他一生走过的所有地方。
这一片天地,犹如沧海一粟,点缀在了时空的乱流中,亲吻在她回忆的剧院里。
格外香甜的吻,披着婚纱一样的雾。
零零散散的头骨,如玫瑰花海一般,铺出喜结着少女连理的红毯。
————
次日,东圣都东郊十里,神庭小道。
“没有丑到无法形容的工作服就知足吧。”
看着芙兰把新人骑士徽章丢在马车上,我捡了起来,再次递给了她。
“培训守则可是写着办公时要佩戴徽章表明身份的,特殊情况除外。”
监督队友执行任务时的着装,也是我的义务。
“我觉得作为色欲反面教材的黄文队长,可没有资格说我。”
她嫌弃地看着我,但还是接过了徽章,用手帕反复擦干净之后,一个挥手把手帕扔出车窗外。
“至于这么嫌弃么?”没有地位的我欲哭无泪,但目前不求她和好,只要别互相伤害就行了。
“啊,队长,你真的是色孽神选吗?”一旁的乌云想起什么似的看向我。
“别听那些谣传啊,我可不想剥夺人类这个族籍。”
我看着对面闭目养神的少年,黑发浓郁,五官凌厉,仿佛一座雕像,置身于另外一个世界。
这位是之前安德森叔叔说的,新加入我们的队员,他的队友在之前的混乱中都战死了。
不过这个人在学院倒是和我有些交集,他的名字叫做雷文,是圣剑家族的继承人之子。
没想到又一次相遇了,他是我学院时期的师弟,是我在图书馆遇到的书友,因为我超前的科学见解和前世背诵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让他无比尊重,认为我是个不受理解的天才。
“学长,我相信你,只是为了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真理,却被他们随意抹黑。”他睁开眼,漏出只有我懂你的眼神看着我。
当年没少给他洗脑反教条,现在反而感觉有点害怕了。
不过他倒是挺听我话的,这几天叫他跑腿和帮忙搬东西他是一点都不含糊,队伍里总算有一个管得动的了。
“啊,只要这个世界还有你一个人理解我,就够了。”我激动地抓起他的手。
一旁的芙兰坐得更远了,精神病已经被传染了一个,说不定下一个就是自己了。
四个人又开始了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
果然性格各异的人凑在一起,连话题都没有。
“出城差不多一个小时了,还没到么伯爵领地么?”
我准备探头出去问马夫。
今天的行程由农工团的人安排,但我总感觉有点不靠谱,因为他们说今天是个大晴天,而车窗外却是灰蒙蒙的。
拉开车帘,眼前已经是迷雾一片了,马车还在不停地行驶着。
怎么全是雾气,这里是哪儿啊?
车夫早已不知去向,只有骷髅马在重复着生前的动作,卖力地拉着主人的爱车。
“眼花了么,我也得闭目养神了。”
我关上帘子,回过头,马车里也是一片迷雾,伸手不见五指了。
里面视野为零了啊。
“喂喂喂,你们听得到吗?”
什么灵异事件?大伙儿都没发觉就要团灭了吗?
没有回应。
话说,我要干嘛来着。
我是谁……
我是……狗?
我是芙兰小姐的狗。
她是伯爵庄园里长大的仆人女儿,也是收养我的主人。
芙兰小姐是一位心地善良,温柔可爱的女孩子。
今天是她牵着我散步的日子,眼下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伯爵家里佣人们都在忙碌着,布置着婚礼的场景。
闻着遍地的玫瑰花香,我在温暖的草坪上打滚着。
“洛夕!”她温柔地抚摸着我毛茸茸的脑袋。
“今天是娜莎小姐和洛克先生的婚礼哦,你可不要乱跑!”她俏皮地捏了下我的狗耳朵。
一把把我包进怀里,我享受着这个和主人玩乐的时刻,但不知为什么,心里有一丝恐惧。
明明我只是一只牧羊犬,为什么会想这些呢?
不知道。
在这片领地里,我是这样的身份,也只能是这样的身份。
每个角色生来就有上天安排好的位置,命运是无法改变的。
看着庄园到礼堂的这段花路上,宾客和仆人们来来往往,我为什么会饥饿无比呢。
“看,那就是新娘,伯爵家唯一的千金娜莎小姐!”
在仆人的簇拥下,少女穿着雪白的婚纱,走过庄园的长毯。
另一头,新郎的脑袋也准备好了。
黑色礼服的神父从庄园的树里拔出着血淋淋的脑袋。
没有什么问题,那鲜红色是爱的象征。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婚礼正式开始了。
声乐团开始了演奏,乌云小姐和雷文先生在合唱团里歌唱着婚礼进行曲。
为什么我会特别关注他们呢?
我不知道,我只是一只狗而已。
“那么,把彼此脑袋里的深情,倾诉给爱神吧!”
神父掏出胸口的十字架吊坠,刺进了新郎的脑袋。
瀑布一般奔涌而出的脑浆,表达爱意一样,席卷着在场的所有人。
大家欢乐地沐浴着这充满爱的时刻。
伴随着轻快的琴声,新郎的血液喷洒到了我的鼻子上。
血液在沸腾着,灼烧着我的皮肤。
好美味!
饥饿感越来越强烈了,看着那血淋淋的人头,我快要忍不住了。
我想起来了,就算我永远都是狗的定位,我也要是一只随心所欲的狗。
我想要,成为人头狗!
刻在基因里的执念在蠢蠢欲动。
我要品尝那个美味的脑袋,即使会破坏掉这个婚礼!
“那么,新娘新郎开始宣誓!”
神父把脑袋摆放在高台上,新娘羞涩着缓缓走来。
她金发束在头纱里,面白如雪,风情一抹而百媚生。
“在神圣的礼堂前,我向你发誓,我会永远爱你,照顾你,尊重你,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我都会在你身边,直到永远。”
新娘甜蜜地俯下身去,亲吻着丈夫血红色的脸颊。
“你愿意吗?”她抱起瀑布一样倾泻出溪流的头颅,高高举起。
“汪!”
我一个飞跃,叼住新郎的头,沿着血路冲出庄园。
“洛克!”
身后的新娘似乎被惊呆了,然后一堆人开始追逐起我。
这是我的猎物,我要,吃掉新郎。
婚礼的现场变得混乱不堪。
但眼前的几棵树已经长出了藤蔓,飞驰向我。
我一个翻滚,新郎的头撞到石头,弹到了我的狗头上。
我的头被卡在里面了。
“找到你了!”正当我无法挣脱这个脑袋的时候,新娘已经出现在我旁边,一把抱起我。
“我们……回去结婚!”
她口中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声音热情而狂乱。
突然,一股暖流涌入我的脑海,无数新鲜的记忆告诉我,现在我已经是新郎了。
那么,为什么是这个脑袋的记忆,他是谁?
但头痛欲裂,我刚刚在想什么吗?
忘了……
我是洛克,我要和我最亲爱的娜莎小姐成婚了。
没错我是……洛克。
从现在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