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让我加入派对……”余墨口中哼着歌,拨动着琴弦,他此时犹如含着一口蜜一般,心情好得不行。
“哎呀,最近运气真好,先是余雨答应了我,再是死海也不见了。”他自言自语着。正如他所说,那天晚上在他停下自己上下嘴唇的碰撞和喉咙的振动时,余雨慢慢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虽然余墨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回应,但也高兴得当场向其他人挥了挥右拳。
再是死海,在余墨来到这场晚会前一个晚上,他仍然在死海中琢磨着该如何提前从这片纯白的监牢中逃离,但当他从昔日好友中离开,回到家中,躺在床上,闭上双眼时,他却并没有进入那片海洋。紧接着好几天他都仿佛切断了与它的联系,每天都和自己的老伙计以及余雨在一起。
“狂欢的原罪……”余墨右手轻抚过六根弦,抬头看了一眼时钟,“好了,老伙计,咱出发了!”一边说着,他一边将琴装入包中,背上琴包打开房门,留下一句“妈,我出门了。”便只听关门声了。
树梢上,蝉在嘶鸣着,仿佛已经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在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呐喊着。所以余墨才不喜欢它们,死到临头都要让别人心烦。
但余墨今天并没有锁起自己的眉头,他快步走着,他要去赴余雨的约——一起去附近的体育公园转转。不多时,余墨便到了余雨的小区门口。他在原地站定,盯着小区的大门,宛如一只锁定猎物的游隼。
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传来,余墨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在脚步声的主人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松了口气,笑肌抬起,“小水滴,我在这。”
“哦哦,来啦。”余雨也看到了余墨,她加快步伐向他走去。
今天余雨穿了一件水手领T恤,下身着一条百褶裙,头上束起了高马尾,马尾顶端有着一个淡蓝色的发圈,显得十分精神。而余墨这边就显得十分朴素,一件纯黑的短袖,一条纯黑的工装裤,一双纯黑的运动鞋——甚至连琴包也是纯黑的。
“你还很是喜欢黑色啊,难怪你会叫余墨呢。”
“你不是也很喜欢淡蓝色吗,雨滴的颜色呢。”
对于他们两人来说,几天前的确定关系并没有对他们的日常交往产生任何影响,他们仍然过着日常的生活。但青涩的情感已经在两人之间流露了出来,不经意间的触碰,眼神的对撞,都会使他们犹如触电一般避开对方,但又马上黏在一起。
……
“啪,啪,啪……”在那片虚无中……
“为什么突然鼓掌?”
“你不觉得很有意思吗?这小子不是也挺会讨别人开心的嘛,说不定这一次我们就能下班了呢。”
“……”
“怎么了?怎么不说话?”
“我说你什么时候能不这么天真,这才哪到哪,九年义务教育都没上完……”
……
余墨和余雨一路上聊着各种事情,自己的过去啊,喜欢的东西啊,兴趣爱好什么的,也有谈到几天前刚道过别的同学们,余墨线下见过面的除了余雨也就只有姚远和刘华澄。到公园后,余墨放下自己背上的伙伴,转头问道。
“到这里来你是要干什么啊,你应该不会主动运动的吧。”说罢,他假意戳了戳余雨的腰间。
“哼,我又不胖,我这不是选了个就近的地方嘛,正好这里风景也不错,还有树荫。”
“好好,那就让你看看我的音乐造诣。”
“听不懂,说明白点。”
“我要开始街头卖艺了。”
一边说着,余墨一边取出自己的伙伴,将它架在腿上,右手搭在音孔前。
“想听什么,还是说你唱,我弹?”
“《朔》你会弹吗?我还挺喜欢这首的。”
“那你唱?”
“好吧,第一次在外面唱歌,有点不自在。”
余墨轻轻点了点头,右手抚过琴弦,口中哼着旋律。
“你呼吸,蓝丝绒包裹身体……”余雨轻声唱着。
广场的长椅上,一个瘦削的男生弹着吉他,身边坐着一位清秀的女生为他伴唱,阳光从树荫中撒下,就连余墨讨厌的蝉鸣声此刻也成了伴奏。
一位路过的年轻人发现了这个场景,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瞬间,在它破碎前永远留存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