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餐厅。
德克萨斯和我,共同经营着这家餐厅。平时客人不算太多,但也没有少得离谱。毕竟,整个叙拉古就只有这一家中西结合的餐厅。
“老板,要货,一份。”一个身穿西装、戴着黑帽的人走了进来。
“一份?这么少?够不够啊?”我问道,毕竟要这么少的客人属实少见。
“一份就够,清理用。”
“行!你跟我进来!”我指了指那边的厨房。
“就在厨房?不隐蔽一下?会不会有人知道?”
“放心!厨房里一般是不给客人进的!”
“那就好。”说罢,他便和我来到了厨房。
“尼娜!帮我看一下前台!我去客人拿点东西!”我向德克萨斯喊道。
她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她是员工?”
“是,也不算是。”
“店里没有其他服务员吗?”
“有是当然有…不过…今天他们休假。”
我说罢,便将一旁的货架移开,里面有一扇小门。我将其打开,拉出了藏在里面的箱子。
“货就在这里面,我给你打开一看!”我打开了箱子,从里面拿出来一个黑乎乎的包裹,里面装着一把手枪。
“兄弟,这把怎样?和拉特兰产的枪不同,我这枪好用得很!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搞来的货。”
“可以。”
“好!我就喜欢像你这样的!其他人要不就是不买,要不就是想买但不愿意给钱!你也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最讨厌赊账的人!”
没错,餐厅只是一个幌子,我是卖枪的,还是那种不合法的“黑枪”。
“子弹呢?你要多少?”
“一盒就行。”
我替他包好货物,交给了他:“一共一千二,掏钱吧。”
“好的。”他掏出了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沓钞票。我接了过来,打开一看,两张钞票中间夹着厚厚的一沓白纸。
“这…不够吧?”
他正在把子弹一颗一颗压进弹匣,随后将其装进弹仓,将子弹上膛。
“不够?”他看了我一眼,摆弄着手枪,“对于你来说,这些就足够了!”说罢,他便将枪对准了我。
“哎?你这什么意思?我警告你,别…别乱来啊!我劝你手下留情啊!”
“什么意思?哼,你当初杀克里斯的时候,怎么没有手下留情?”他用食指扣住扳机。
“难道你是…”
“既然你都知道了,那么,”他突然用手枪抵住我的腹部,“我也没必要不送你上路了。”
砰地一声,我失去了知觉。
…
“停!老板!这件事你都说过上百遍了!最后的结果无非是德克萨斯姐做掉了那个人,然后咱们再换了个地方重新开一个餐厅嘛!如果没有那个名叫凯尔希的医生从乌萨斯赶过来给你疗伤,你估计早躺棺材里了!再说了,你还打算做军火交易?”阿能咬着吸管,问道。
“这不是废话吗?不做军火交易咱们吃啥?毕竟我们帮派和其他帮派不一样,我们可不收保护费!”
“光开餐厅就行啊!咱们总共就没多少人,没必要为了利益铤而走险吧!”
“那你别忘了那次我是怎么进的监狱!这里的法律如同虚设,就算你再有理、证据再多,你都斗不过对方!真正的正义?存在吗?”
能天使依旧咬着吸管,沉默不语。
“少喝点酒!今天开业!你可别搞砸了!”
“我明白,老板。”阿能举起杯子,将里面的果酒一饮而尽,“空和可颂还在楼上换工作服,我上去看一看。”说罢,能天使便放下了手中的杯子,转身离去。
“我是不是说得有点过分了。”
“不,你说的确实对,不过你说得太绝对了。”德克萨斯对我说,“那一次要不是拉维尼娅给你做辩护,你估计现在还没出来。”
“可是,我不是故意杀人!我那是正当防卫!”
“说再多也没用,你杀的并非普通人,而是弗莱明家的领袖克里斯 !你认为他们会放过你?”
“……”
“你先是破坏了他们的毒品交易,再是救出那些被他们当成商品卖掉的小孩子们,最后又杀了他们的老大,你能活着回来就已经算你走运了!所以,我认为,那次的枪击事件,与你脱不了关系。”
“本来就与我有关,我是受害者好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袭击你的那个人,是弗莱明家派来做掉你的。”
“啥?”
“你做了不该做的事。”
“……”
“那…那个人说了些什么?”我问道。
“他说,他们是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那你把他扔哪去了?你只是跟我说你做掉了他,那尸体去哪儿了?”
“冰箱里,被我剁成了块,你还吃掉了一部分。”她平静地看着我,说。
“肉块…尸体…”我一时不敢相信,尽管我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没想到你竟然这么残忍…”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不也是把人折磨死再剁成块?你甚至还将那些尸块做成肉排给其他人吃!真正残忍的人是谁?约瑟夫,回答我的问题!”
我哑口无言,虽然我我认为杀的都是一些“恶人”。
“可是他们是真的罪该万死!”
“那你也不应该这样!以暴制暴不是个好方法!你这叫引火上身!整不好我们都得跟着遭殃!”
“……”
“去休息一下吧,今天开业,你也挺累的,这里有我和阿能就行。”她丢下这句话,去了前台。
“……”
我上了二楼,来到了一间办公室。为了工作方便,我在里面放了张床。在工作劳累或者是夜间值班的时候,我都会在这里休息。而另一间小屋则是为我和德克萨斯那年仅五岁的女儿准备的。
我躺着床上,思索着那件事。那一次的事件对我来说记忆犹新,包括上一次的刺杀事件,可能都与其有关。
那天正在下雨,开着我的那台银色阿斯顿·马丁DB9。估计是因为多起失踪案的缘故,街上的人并不多,这让我得以将车速提升上去。在一个黑帮横行霸道的地方,失踪这种事情也见怪不怪了。因为叙拉古那家“最好”的医院吊销了我的行医执照,所以我那天的心情特别不好,感觉心里燃着一团火,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将我焚烧成灰烬。
雨,渐渐下大了。
雨水滴滴答答,落在挡风玻璃上,汇集成一片,模糊了我的视线。我不得不启动雨刮器。被刮去的水滴汇聚成小小的水流,顺着挡风玻璃的边缘流失。玻璃暂时清晰起来,可是这清晰并没有维持多久,新的雨滴又落了下来,重新将视线模糊掉。
在这样的天气下,在这样视线模糊的环境下,我竟然会因为一时的“正义”而将自己推下深渊。
那是在一个小巷子里,我发现了被人殴打的、曾被我抛弃的女人。几个壮汉朝她挥舞着拳头,其中一人狠狠地锤击着她的腹部。她的脸上显现出极为痛苦的表情。
我是怎样发现的她,这点我早已忘记。我只记得,这个银发的女子需要帮助。
我只身一人走进那片肮脏的土地,手中的左轮枪已经放下了击锤。那几个穿着黑色雨衣的壮汉和一个撑着黑伞的西装男并不把我放在眼里,在他们眼中我不过是一个下雨不打伞的傻瓜。直到我走近了他们。
“放开她。”我握紧了手中的枪。
“你他妈的在说什么?”一个壮汉迈着嚣张的步伐走到我跟前,一手抓住了我的领子,“不想挨揍就抓紧给老子滚!”
我没有惯着他,右腿迅速往上抬,用膝盖在他肚子上来了一下子。他瞬间蔫儿了下来,双手捂住肚子,慢慢向下蹲去。
其他人迅速围了上来。那个女性已经被打得毫无抵抗力,我想,如果再给她一拳,她就会死过去。他们的头头,那个打黑伞的中年人,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我认出了他就是瓦尔多内•多索罗,一个黑帮集团的教父。
黑衣打手们掏出了黑手党侧跳刀,向我扑来。不过,我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曾经在炎国学习过武术的我尚且能够处理。
我迅速躲过一人的攻击,左手钳住他的肩膀,右胳膊肘往他肱骨上猛一砸,只听“咔吧”一声,那人的手臂垂了下去。又一个人冲了上来,我左腿给他来了一个侧踹,将他踹了过去。
接着又是第三个、第四个…
但是,我远远低估了他们的意志力,这些并不是那些街头混混,而是一群黑手党的打手。他们就像蟑螂一样死死咬住我不放。即使我再有本事,也没能阻挡住刺向我腰部的匕首。我只感觉腰部一阵剧痛,用手一摸,热热的,红色液体将手染红。我不敢再继续纠缠下去,便做了一个大胆的选择:
既然我手里拿着枪,为什么不用他一枪崩了那个头头?
那群打手动作很快,我瞄不准他们,况且,人数很多,远远多于我的子弹数。如果是打一个静止不动的人,那简直是轻而易举。毕竟,炎国有句古话说得好:擒贼先擒王!”
随后,我便做出了一个极为冒险且让我后悔至今的事:我竟然真的遵从了内心的想法,开枪射杀了那位不可一世的家伙。
只听“砰”地一声枪响,火药燃烧推动子弹的巨响盖过了枪支机械运动的“咔嚓”声,一颗子弹呼啸而出,不偏不倚地击中了那人的胸膛:只见他右手紧紧捂住胸口右侧,左手向前伸着,好像要抓住什么“尊贵的东西。但他毕竟能力有限,抓不到只得不甘心地胡乱比划几下,然后,那支向前伸着的胳膊伴着他那沉重不堪的躯体一并摔在地上,没了动静。
失去狼王的狼群开始躁动起来,他们围着狼王的躯壳哀嚎着,好像这样就能唤回走失的灵魂。他们,包括狼王在内的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一匹不要命的黑狼会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去挽救一条同样疯狂却已经成为猎物的白狼。作为猎物,她本该被猎人们吃掉,可这猎物却在另一个同样也能成为猎物的家伙的帮助下,杀死了罪该万死的猎人为自己赢得了生命与自由。
我顾不上太多,忍着腹部的剧痛,一把拽起跪坐在地上的女人,朝着我那辆银色轿车跑去。一部分脑子反应过来的人便朝我们开枪,不知是我运气太好还是他们枪法太差,没有一发子弹打在我们身上。
“这真是一群十足的傻瓜!有枪为什么留到现在才用!”我拉开车门,将那名受伤的女子塞进副驾驶座,自己也跳进车内,顾不上没有关紧的车门,将汽车发动后猛踩一脚油门。车子咆哮着向前方冲去。趁着他们还没追上来,我迅速利用车上的东西给自己包扎伤口。
“他们为什么打你?”我试图跟眼前的女子搭上话。她虽然挨了打,但好在并没有挨刀子。
“我偷了他们家的东西。”
“偷东西也不至于被打成这样吧?所以,你到底偷了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值得耗费这么多的人力物力来找你?”
“一颗粉红色钻石而已,听说值几千万,谁知道呢。这东西不就是天然形成彩色玻璃嘛!我倒是没看出来那玩意值多少钱!再说了,我偷自己的东西能算偷吗?”她毫不在乎地说,似乎这一身伤痕并没能给她多少痛苦。
我并不了解她所说的“偷自己的东西”是什么意思,拿自己的东西,还得用“偷”这个字眼,实在是奇怪的很。不过我也不好意思再多说些什么。
“我要不是饿得两眼冒金星,也不至于冒这样的风险!”她说。
“那还是你自己脑子发昏,按理来说,像你这样偷东西的,被人家打死,也是罪有应得吧!”
“你还要我再重复一遍吗?我偷的是属于我的东西!也罢,像你这样喜欢用枪懦夫,脑子都不太灵光。”
听她这么一说,我不禁有些恼火。我猛踩刹车,待车子停稳后,我开口道:“下去!”
“哟,你还硬气起来了!当初把我害得这么惨的人是谁?是谁糟蹋了别人家的千金之后还能光明正大地跑去外国留学?是谁犯了错却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这人是谁呀?”
我感到脊背冒汗,只有极少数人知道我曾犯下的错,其他人对我的身世是一概不知。但眼前的这个女子,虽然有点眼熟,但我对她却没什么印象,除了她那头银灰色的头发让她看起来很像拉普兰德。但拉普兰德已经死了,就在十多年前,被她的父亲亲手杀害。 那这个家伙是谁?难不成是她的姐姐或妹妹?但这点我从未听说过。
“你是谁?”
“哈哈哈!你问我是谁?你难道忘了吗?拉普兰德,这个名字你熟悉吧,那位萨卢佐小姐。”
“不可能,萨卢佐小姐是个优雅大方的富家小姐,我了解她,并且,在十多年前,她已经死了。”
“死了?哈哈哈!死了,死得好啊!呵呵!没想到啊,我竟然是一个死了十多年的人了!”她狂笑着,看向我,说:“好久不见,约瑟夫。我就是拉普兰德·萨卢佐
她手里拿着不知从何处掏出来的匕首,将其抵住我的脖子。她冷冷地盯着我说:
“是时候做个了结了,约瑟夫·德克萨斯!”
我的大脑陷入一片空白,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去劝阻这个女人。她手里的匕首慢慢划着我的脖颈,只要她一用力,就会割断我的颈动脉。
就在这时,一声后车窗玻璃破碎的声音令她停下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