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麦克莱恩不住地抽烟,一根又一根,桌前胡乱地摆着一大摞资料,他紧锁眉头。
“咚咚。”办公室的门外传来敲门声。
“请进。”一位文职人员走进来,被满屋子的烟雾熏得直咳嗽。
麦克莱恩把抽了半截的烟掐灭在烟灰缸,他眉头皱得更紧了,又起身开了窗户。
“麦克莱恩警长,斯莱茵局长让您去他办公室一趟。”
“我知道了。”
“咣当”一声,麦克莱恩大踏步推开警局局长办公室的门。
“约翰,我说过吧,这门撞坏了你给我换一个。”斯莱茵局长用不善的眼神盯着他。
麦克莱恩厌烦地摆手,像要赶走不存在的苍蝇一样,说道:“局长,找我有什么事?”
斯莱茵靠在椅子上,躯体肥硕得一动椅子就嘎吱作响,他的左手轻敲桌面,缓缓说道:“那个菜鸟在13号大街失踪有头绪了吗?还有几个逃出阿卡姆的犯人怎么还没抓到?”
“斯莱茵局长,那位警官叫迪克,我手下的人正在排查那片区域,很快就会有结果了。至于有几条漏网之鱼——”
他烟瘾很大,才一会儿功夫又犯了,于是他掏出一只劣质烟和一个老旧的打火机,公然吞云吐雾。
“——呼,我估计也在那里,和迪克的失联脱不了干系。”
斯莱茵平日抽的都是雪茄之类的高档烟,哪忍得了这种杂牌货的二手烟,他当即下令:“给我滚出去!”
麦克莱恩耸耸肩,无所谓地走出去,而且手欠地不关门。
斯莱茵黑着脸,没有说话。换其他人,斯莱茵局长早叫他卷铺盖滚蛋了,但约翰·麦克莱恩不行。
因为这老小子很有能力,破获过众多重案、要案,亲手将一众重刑犯送入监狱;更有魄力和胆气,没有收过黑帮一分钱,甚至毫不妥协地对抗到底,他时常生死一线,在不夜城他名声在外,警局内部呼声很高。
麦克莱恩是在一个传统的天主教家庭长大的,他是叛逆者,对说教嗤之以鼻,却严格到刻板地遵循他自己的教条。他如果出生在欧洲中世纪,他或许是最狂热的基督朝圣者和十字军战士,但他生在不夜城,所以他成了警察。
“麦克莱恩警长,我们已经找到迪克警官的遗体和几个胡言乱语的犯人。”刚回到座位上,消息或者说噩耗已经传来。
“……走吧。”他暗自叹了口气,虽然预料到这个结果。他叼着烟,抓起外套,随手戴上警帽,雷厉风行地离开了办公室。
……
麦克莱恩警长关上车门,在他面前的是一座有着二楼的洋馆,洋馆周围被拉了一圈警戒线,几个警察在不同方位巡视。
如果你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警察,在看到这座建筑的时候,你会莫名想起经手过的凶杀案的案发现场——令人极度不安的凶杀现场。这不是玄学,而是不能言明的第六感,好比老练的猎人对危险的猎物有特别的预警。
麦克莱恩警长面色阴沉,弯腰钻过警戒线。走进庭院,他看到了有些荒凉的绿植,往日娇嫩的鲜花一半多枯死,两三个新人扶着树呕吐不已。他摇摇头,给他们各自塞了几片薄荷糖。
麦克莱恩打开房门,腐臭的气息铺面而来,他穿过客厅,径直赶往厨房,彷如屠宰场一般的场景映入他的眼睑。不知道是不是凶手的恶趣味,三根被泡在洗手池里的手臂中指朝上,似无声地嘲弄在场的每一位警察。
“除去留在现场的,其他人跟我来!”他用力的正了正头上的帽子,沉声说道。
即使在晦暗的阴影处,他警帽上的联邦警徽依旧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