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时间他也会迟到

作者:王日安 更新时间:2024/3/30 23:23:20 字数:4968

与人交流这种事从不是我的强项,我也讨厌做太多的人际交往,讨厌到想找一个与世隔绝的工作的地步。

回到班级,我自顾自地看起小说。同学跑操回来我也不抬头问好。同学们对我的冷漠早已见怪不怪。

曾经,有同学暗地里非议过我的过去——有关朝海大地震,有关我的家事。

与他们爆发过一场冲突后,班主任训斥了那些传流言蜚语的人。之后这个班级里很少有人敢和我讲话了。

我不会因为这件事怨恨所有同学——说闲话的只是那么几个人,总不能恨屋及乌吧?

其实就算那些曾说闲话的人与我说话我也会给出回应。毕竟一码归一码,可打那件事后,这个班级里也只有尹闲和副班长乐意找我聊两句了。

“哟,秉性。”尹闲路过,拍了下我的头。

“我可以宰了你吗?”我放下小说,面上波澜不兴。

“我的荣幸,吾王。”尹闲把脖子伸到我面前。

看着眼前这粗壮的脖颈,我想起我的祖先——他们在野外闯荡的时候智齿还没成为天杀的垃圾,那时他们习惯用尖牙咬破敌人的脖颈。

看到这脖颈,我承认我心动了,远古的本能蠢蠢欲动。可惜我已不具备那样的牙口,这让我很失望——至于祖先有没有咬破别人脖子的习惯?我不知道,前面都是我瞎编的。

身体条件无法阻止我蠢蠢欲动的心,我悄悄推开碳素笔的笔盖,将笔尖对准面前肥厚的后脖颈,迅捷而精准地戳下——哗啦,一声惨叫如一根箭矢穿过我的耳膜,从另一侧的耳朵里冲破而出。

“卧槽你来真的啊?”,尹闲抽回脖子,呜哇一声弹到自己的座位上,惊怒交加:“会出人命的!”

我舔着笔杆,冷漠地说:“为伟大的事业献出心脏,你的荣幸。”

捂着酸疼的后脖颈,尹闲服气地说:“这里不能乱动的。”

“我知道,所以我戳了那里。”我露出真诚的微笑。

“你还真打算杀了我啊!”

“为了伟大的事业。”

“你滚啊!”

我们吵吵闹闹地直到上课,上课铃响过,不得不噤声。我收起小说,默道今天真不是个好日子,小说都没看几页。

其实我真没用多大力,我之所以敢扎下去,一是我相信尹闲到脖颈肉,二是刻意瞄准了他最没用的地方——不,尹闲哪里都是没用的。嗯……对的,尹闲这个人就够没用的。

我想起父亲对自己的谆谆教诲。虽然他的话让我恶心——学无所成,精神贫瘠,怠惰度日,是为无用。

快十年了,我依然习惯性的去认可老爸教授给我的价值观,尽管我的精神也是一片荒芜。

在心里默念:很抱歉,我成了你口中的无用之人了,可我对得起你。

下午五点半,离校的钟声敲响。我收拾书包走出教室——正常的高中生肯定没有这么闲,不过我的学校是特殊的,我在学校里也是特殊的。

这特殊要从九年前说起。

父母死于地震后我移居到叔叔家。对我这个孩子,叔叔不甚在意。

很早之前我就听说过(倒不如说是亲身经历),老爸性格乖张,与家人相处极其不融洽,其中与这个叔叔关系最为恶劣。

(真是绝了,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没忘掉这个混蛋男人?)

叔叔在小时候起就爱走街串巷,不喜欢读书。兄弟俩就像泾渭分明的两个世界的人。哥哥高考高分步入大学,弟弟初中毕业混迹社会。

直到朝海大地震的降临,陌生亲哥哥的孩子被送到他家。

他那时二十有四,没有娶妻。我到时就像他的兄长一样沉默寡言,坐在出租屋的沙发上一言不发。

“聋了?”叔叔拿手在我面前挥了挥。

我摇头。

“那就是性格的问题。和你爸一样,讨人厌。”叔叔抽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点燃,含糊不清地说,“不过他也死了。怎么说呢,真可怜啊。牺牲自己三十年的幸福,成家之后轻而易举地把他们全部葬送。我都不知道你算不算运气好,不用在那样的家庭长大……喂,你别瞪我啊小子,你以后还得靠我吃饭呢。”

我发声的时候,声音已经超乎预料的沙哑,以至于自己都被惊到了:“那把我爸我妈的钱交出来。”

“……”

烟气弥散,叔叔在烟雾中发出一声轻笑,低声笑骂了句:“臭小子。”

我爸叫张修服,叔叔叫张陆离。其名典故均取自《离骚》。

陆离,意为美玉——张陆离确实生得一副好皮囊,是块美玉。尽管在九年后年老色衰,那也是英俊不凡,剑眉星目,下颌线分明地描摹男性的阳刚。抛去他吊儿郎当的样子,也算是个美大叔。但他吊儿郎当的,对我的前途不太上心——这倒合了我的意。

按照我的境遇、成绩,本可以被分配到这座小镇最好的学校——也是市里最好的学校,面海市第一高级中学。

而我从地震结束后就不愿意接受管束,在小学上学第一天就坐在篮球杆下面眺望教学楼,对上课铃不闻不问。

凭什么?我爸妈都死了,凭什么还让你们来管我?

除非让他们回来……

这想法很幼稚不是吗?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

平日逍遥自在的张陆离患上了偏头痛——毕竟他是我的法定监护人。

随后,我上了面海市第五高级中学。

学生平均分虽不如面海市第一高级中学。但五中的升学率一直和一中不相上下。他不仅有面海市数一数二的学霸,还有在文化课与艺术体育双面发展的特长生。

而且这所学校的特点就是管理宽松。

艺术这种东西本就需要想象与实践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学校让学生以及其家长决定是否参加晚自习。

我当然没有什么特长,小时候最引以为豪的艺术作品是正方形与等腰三角形盖的房子。至于体育?你怎么不让我去跑马拉松呢?

所以我和张陆离只是看上了这所学校宽松的教学环境。张陆离对我也不闻不问,宽松的校规自然也就让我钻了空子。

班主任自然不想让我自甘堕落下去,今天他又找我谈心:还是希望你可以回来上晚自习,以你的能力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班级前十。而且你只会学习,在其他领域又没有什么特长。马上就要高三了,你要想好啊……

从教室里出来的时候,太阳将落未落。

西风吹得我脚步快了些。

这些年来,我这样生活下去。活下去。曾经那个严厉的父亲给我定下的目标都没有了实现的动力。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动力。

毕竟一个自动遗忘过去的人,是没有资格眺望未来的。

离开学校,从学校的围墙里长出的枯桃木不甘地垂下,那黝黑的魔爪阻挠我。我低着头,让干枯的枝干擦过头皮。

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停下了,因为我看到熟悉的一幕:

一只树上松鼠将松果抱在怀里,四下逡巡,随后安心地蹲在树枝上啃起松果——这只松鼠肥硕健壮,皮毛闪着油光,明显和上午的不是同一只。

另一棵松树下,李秋兰呆愣愣地仰视那只肥松鼠。

我不动声色走过公路,想要离这个家伙远一点儿。我讨厌不必要的社交,谁知道李秋兰从自己的世界里挣脱出来叫住了我:“你好,又见面了。”

我止步,站在被夕阳用黄金铺盖的大地上,李秋兰的面上盖着金黄的流光。发丝折着诱人的色泽。时间也被染上这迷人的色彩。

“你好。”我回应。

李秋兰试探着问了个奇怪的问题:“我们认识吗?”

“啊?”这问题问得我不知所措,虽然我知道我记性不好,有点心虚。但真不至于认错人吧。

不过,我转念一想,随口回了句:“不认识。”

“应该是……认识的吧?”李秋兰试探着问。

“……”

四目相对,两人无言。

“那个…….没什么,一起回家吗。”李秋兰向大街的尽头望去。

“可以,如果顺路的话。”我说。

就这样,我和李秋兰结伴同行。路上李秋兰没说一句话,我和她一起维持这奇妙的沉默。直到一个十字路口,她做出转向的动作。

我看向李秋兰。她蓦地回眸,貌似打算说些什么。

她的额角已裹上纱布——应该是在医务室处理过。可纱布没有把红色的伤口完全覆盖,在秋风的猛灌下,缺口已经呈出紫红。

处理的这么不认真吗?我心想。

“临别前,我想给秉性同学念一首诗。”李秋兰忽然对我说。

“念诗?”我愣住了。“为什么?”

“因为想念给你听,可以吗?”李秋兰问。

这家伙不会是个文学少女吧?我迟疑的点了点头,接着说:“念吧。”

“我开始喽。”李秋兰露出和煦的微笑。

“开始吧。”我抬手示意她可以开始了。

她清了清嗓子,双手握在胸前,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尽管声音的主人低声细语,让它秋风中凌乱的前进,惹人怜笑。但它确实传到了我的耳畔:

【曾经,我见过一朵娇艳的花,以及它所在的海。】

【好奇它结什么样的果。日夜期待。】

【掂起贫瘠的果,我忘记曾经娇艳的花。】

【于是时间带我去看那片娇艳的花海。】

【我说啊:原来美好只存留在过去,与现在。】

她浅浅地点头后,轻声说了句“明天见”,离开了十字路口。

她走了。她想跟我说些什么——没有直接开口,只在诗的末尾加了句“明天见”。

这家伙太奇怪了,简直就像是从我的错觉中走出来的一样。

选择性失忆多年的我都开始怀疑曾经是否听过这首诗了。

这种忽然出现的即视感让我心情烦躁,无可奈何。

他们告诉我——我忘了许多许多事。

推开面店门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张陆离正自顾自地倚着柜台抽烟。十张桌子被擦的干干净净,与我出门前别无二致,店里的白炽灯射出惨白的光,令人目眩神迷。

面店门可罗雀——这也难怪,毕竟老板的面做得和人一样一言难尽。

“回来了?”张陆离问。

“嗯。”我独自上了二楼。

“这小子……性子真是越来越怪了。”张陆离嘀嘀咕咕,往嘴里灌了一大口。

第二天清晨六点,我被闹钟吵醒,悠悠坐起身的我迷茫在在床上摸索校服。

穿好校服,刷牙洗脸,我顺便把张陆离叫醒。

醒了后张陆离与我大眼瞪小眼,张陆离叹息一声后向后一仰,啪嗒——又躺了下去。

“该开店了。”我说。

“让我再睡一会儿。”张陆离说。

“你这种人竟然没被饿死。”

“你见过哪家面店六点半开门的?”张陆离说得有气无力。

这就是我们的日常。

刚来这里,我起床见到叔叔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心里不自在——于是莫名其妙地走进他的房间,将他叫醒。

这种事做两个月后我决定半途而废,毕竟张陆离还是挺可怜的。可造化弄人。那天下午放学回家,张陆离依旧躺在床上,跟头死猪似的睡着。

叫醒他后我当即问他——你怎么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谁知道张陆离反将一军:你怎么不早点把我叫起来,我脑袋都睡迷糊了。

我当时气笑了。

我俩怎么还没被饿死?

总而言之,我要长期当张陆离的闹钟——这虽然不能让他早睡早起,但肯定能防止他睡死在床上。

玻璃电子门自动关闭——这可能是面店里科技含量最高的物件了,毕竟店主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又不能在面店安防盗门,如果这样,面店就真成笑话了。

我想象了一下画面——不行,太美了……

秋分的秋色渲染了整条大街。太阳初升,不见正午人来人往的繁华,除我,只有地上跌跌撞撞翻滚的塑料袋。

“繁华不繁华的,都没客人呢。”

这里离学校有一段距离,公交车第一班在早上的六点半,与第二班相差三十分钟。

我不打算坐公交车,为了踩点到学校,我宁可走着去。

每一次走的时候我都会重新认知这条街的长度——这条街真的很长很长。

长到孩童时期的记忆中,张陆离把我带到这条街上。他指向遥远的五中说:那以后就是你要上的高中了。

这么远吗?我感觉那是一辈子都到达不了的距离。可现在一步一步地靠近,五中也一步一步的近——这一切让我没有了实感。

一步一步,我校准时间。算错一步,就可能会迟到。

最后,在那命运的十字路口,我再度邂逅身穿红白相间校服的李秋兰。

额头的纱布是新的,在路口的一角,她把手举过头顶莞尔而笑,向我挥手,像是在说——你终于来了。

她应该算美的,这种美是指五官身材。因为它不可阻挡,丑丑的校服穿在身上,它也会挣脱束缚,将美展现给世界。

我有些恍惚——没想到今天又和你见面了。

你在等我吗?

李秋兰走近问:“你怎么了……”

与李秋兰对视,我想起昨天的短诗。敷衍道:“只是觉得,你很漂亮。”

李秋兰低落起来,她说:“不,其实时间长了你会发现我不漂亮的……”

随后,她面向东方,怔怔出神。

那是学校的方向。

我说:“现在走还赶得上。你不会天天迟到吧?”

“嗯……”

“那今天尽量不迟到,我们走吧。”

“嗯。”

哪怕再不可能的事情——哪怕是自己放弃所导致的结局——在结局到来前的几秒,也要全力以赴——呵,我有什么资格说这句话呢?

今天,我走得很慢,走得漫不经心。因为李秋兰走的很慢——她的身子太弱,只要快走两步就会头冒冷汗。

这样下去,今天大概率会迟到,而我没想过哪天要真迟到又该当如何。

或许我也好奇那一天到来时我的表情,只是我从来没有给他到来的机会。

路很长很长。我曾想我不需要陪伴,不需要代步工具。同学超过我,他们吵闹着结伴同行,我也不会在意。因为我已经失去一切。

我想——就让我一个人走完这三年的路吧。

谁知道走着走着,李秋兰悄无声息的站在路边,不是她先说“带我走吧”,而是她先问“一起走吗”。我回答好,她安静地跟上,一路上不快也不慢,不急也不缓。

今天,她没问。

又或是她早就问过了,我没有在意?

路上,我们一同望向东方。

我想应该把她带进学校,她这样的正常人应该享受正常的生活,而不是和我这样的怪胎同行。迈进校门时,李秋兰的目光留在东方的旭阳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向教学楼上那口并不准时的大钟望去,我的面上波澜不兴。

“叮咚——”

预备铃早就响过了,现在是上课铃在响。

教学楼前几乎空无一人,只有老师板着脸,高声喝问:“迟到了知不知道?哪个班的!”

李秋兰呆呆的站在校门口,我面无表情的直面老师的批评。

入学一年来,这是我第一次迟到。

又或是迟到了一年,今天才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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