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因为所谓的‘魔剑大君’利库确实很有分量,我在轻松击溃他后,接下来与我对阵的两位选手纷纷选择了弃权。
结果我就这样成为了最快决出胜负的新生,顺利被接纳为德·席维尔的学员。
“很精彩。”
重新坐到观众席后,露娜如此评价了一句。
“能看得明白吗?”
“稍微能懂一些。”
“不妨说说看。”
“言灵。”
我不由得笑了,该说不愧是真祖后裔吗?在其他人都目瞪口呆的时候,她已经看穿了战局。
露娜忽然低下了头,盯起了自己的膝盖,看上去有些紧张。
我大略环顾四周,所有人都躲避我的视线,但他们互相低语的话还是落入了我的耳朵——什么“好可怕”“是诅咒吗”“那个女的和他一伙吗”之类的。
于是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会感到不舒服?”
“嗯......有点害羞。”
“那我们离开吧。”
“去哪里?”
“我已经通过了测试,明天才是正式上学的日子。你是免试的话,今天应该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吧——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我的时间还算宽裕。”
露娜皱起眉头思考了好一会儿,却摇了摇头:“我很少出来。”
原来是家庭管教比较严格的类型吗。
“这样吗......话说回来我也才刚来十几天而已,因为一直埋头研究历史的关系,除了图书馆之外确实也不知道尼姆海斯这座城市有什么好玩的地方。”
“学者?”露娜好奇问道。
“嗯?并不是,只是基于一些原因想了解一下这个时代而已。”我用拇指的关节托着自己的下巴,沉思了片刻,提议道:“不介意的话,要不要一起去逛逛?”
露娜从老旧西装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只金色的老式魔法怀表,打开看了一眼,然后转头望着我回答道:
“要。”
“之后有事情要做吗?”我指着她的怀表问道。
露娜摇了摇头:“只是习惯。”
“很漂亮的表。”
“重要的人留给我的。”
那就一定是重要之物了,三千年前送怀表意味着示爱,我当时也收到过很多。不过现在还有没有这个习俗就不知道了,或许只是恰好选中了怀表作为礼物而已。
“那我们出发吧。”
露娜站了起来,准备离开观众席,我朝她伸出一只手。
她不由得投来疑惑的目光。
“握住我的手。”
听到我这么说,露娜怔了一瞬,有些怯生生把羊脂玉一般的小手放到了我的手上。
“「转移」。”
魔法阵浮现在我们脚下,随后从下往上升起,待到魔法阵升到我们的头顶后,光景便变换了。
映入眼帘的风景是熙熙攘攘的街道,但似乎是因为凭空出现而引起了骚动,顿时有许多人好奇地围了上来。
“这是什么?”
“「转移」魔法,在我最引以为傲的魔法中,稳稳位居前三。”
“没听说过。”
“失传了?”
“根本没听说过,所以很厉害。”
就是连失传都算不上,根本就直接失落了啊。
“不过「转移」是我自己开发的魔法,对你的夸奖,我便欣然受之吧。”
“果然很厉害。”
“你都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露娜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会吗?”
“一点点吧。”我哈哈一笑,朝前头走去。
露娜小跑着跟上来,一直在扫视四周的商店与摊位,可能确实是家教太严格,似乎对任何事物都感到好奇。
“喂喂,小姐,还有那位帅哥,来看一看喽!”
戴着高高白帽子的大叔朝着我们招手,他身前摆着一个用红毯子铺成的地摊。我地走了过去瞅了瞅摊位上的货物。
基本都是些装饰品或是小手工艺品,我拿起一件衣服,展开后上头写着“我❤尼姆海斯”字样。然后看了看其他货品,基本上也都有类似的文字。
好土——
“应该是卖给外地人的伴手礼吧?”我不由得吐槽道。
“嗨呀,一看你就是行家,但这些不止在外国游客之间流行,就连王都的人们都可喜欢了,就连王宫中都流行这个呢!”
大叔说着还一把扯开自己的衣服,里头的衬衣上写着“宫廷御用”,还印着一个头戴宝冠的中年男人,我猜测可能是国王的画像。
“你有给王宫付代言费吗?”
听到我这么问,大叔嘿嘿一笑,答道:“那些大人们也巴不得王都经济繁荣起来,怎么可能会跟我们要代言费呢?毕竟前两年连摆地摊都要抓呢,说什么违反市容——现在可没那种事了,我可是王都市管局的三好商户。”
我被这一番话逗乐,转头看了眼露娜,发现她正蹲在地上盯着一串手链发着呆。
我也蹲了下来,稍微看了一眼,那手链是由黑色的丝线编制而成,上面缀饰着一颗小小的血红色珠子,和露娜的头发颜色很像。
“喜欢?”
“......嗯。”
“不买下吗?”
露娜不知为何呆了呆,片刻后回答道:“我没有钱......”
是在为这件事困扰啊。
我旋即指着手链问价:“这个怎么卖?”
“哦哦,你的女朋友眼光真好,这个可是本店的镇店之宝哦,价值一枚——不不,两枚,两枚银币哟!”
先不说为什么镇店之宝就那么随意丢在一堆货物之中,你刚才明明是中途改口了吧?
我从怀里去掏钱,结果却什么都没摸到。
“嗯?是不是昨天买书的时候用完了,毕竟我一直没什么金钱观念......这下伤脑筋了。”
大叔听到这话后,脸色顿时一变,气冲冲道:“喂喂,不是吧,没钱还来逛街?也不怕女朋友嫌弃你吗!”
“......首先,我们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另外,难道没带钱出来我就不能买东西了吗?”
“哈哈,你在说什么呢?没钱怎么可能买——”
他刚说到一半,却呆呆地看着我手中浮现出一个魔法阵,然后一大把金币就从里头撒了出来。
“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这!!!”
“很奇怪吗?不过是用魔法造出贵金属而已。”
三千年前的贵金属一点也不“贵”,因为金银在那时根本就不是一般等价物。反倒是这个和平的时代,贵金属开始充当起了一般等价物的职责。
不过前提是「物质创造」魔法已然失传。
这个魔法的上下限都很高,虽然创造用以打造魔具的传说金属比较困难,但只是金银这种级别的话那练习个数十年谁都能做到。
也不知道这种魔法是怎么失传的。
边想着这种事情,我的另一只手却没停,从上浮现出一个相似的魔法阵,老板或许觉得其中还要爆更多金币,但我只从中取出了两枚银币。
将银币甩给他后,我便拿起了手链。
“这个,我买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