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夜袭

作者:风间陌 更新时间:2024/5/6 8:00:01 字数:4098

当腹部被重物猛击,身体瘫倒在冰冷的地面上之际,其实约翰并未完全理解发生了什么。

当时他正在夜里摸着黑溜达,手里提着根小棍子东戳戳西戳戳,好半天才往前挪一步,同时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

约翰今年已经五十三岁了,在条件困苦,生存艰难的罪村里,属于难得长寿的老人。老约翰的身体仍然硬朗,年轻大小伙子们能干的活计,他也一样不落下。约翰每天最享受的时刻,正是从田里回来,用沾着泥巴的大手一把抱起小孙子,惹得小孙子哇哇大哭,他便开心的哈哈大笑。

三世同堂,含饴弄孙,那真是神仙一般的享受!只要看见小孙子那张像极了儿子的脸,日复一日的劳作便仿佛拥有了崭新的意义,即使再辛苦,也叫一个心甘情愿。

如果说约翰这辈子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么遗憾的名字一定叫做肯·塔克。

在那个遥远的童年里,肯·塔克的父亲是约翰家的邻居。虽然年龄相差六岁,但是两个孩子很快玩到了一起。约翰经常跟在肯·塔克身后,和他一起调皮捣蛋。肯·塔克爬到树上掏鸟蛋时,约翰便负责扶住树干,肯·塔克偷偷采摘人家院子里的果子时,约翰便蹲在外面放风。大人被孩子们闹的团团转之际,经常摇头苦笑道:“这两个聪明小子哟。”

虽然没有说出来,但是在约翰心中,他一直是把肯·塔克当做自己的亲大哥看待的。

随着两件事情的发生,二人之间的关系最终走向了破裂。

第一件事发生在十七岁时,约翰的青梅竹马嫁给了肯·塔克。

得知这个消息的约翰简直气疯了,他第一时间找到了肯·塔克理论。经过商量,肯·塔克愿意和约翰公平竞争,由姑娘主动挑选新郎。

当然,姑娘几乎没有犹豫,再次选择了肯·塔克。

觉得自己是被两人联手起来侮辱的约翰,从此再也没有和这位童年老友说过一句话。等到父亲将家族的事务全部交给他后,约翰第一时间换了座屋子,他要和肯·塔克离的远远的。

过了阵子,约翰渐渐的回过味来,其实肯·塔克并没有背叛他,是他自己欺骗了自己。

首先,约翰自认为那位姑娘是自己的青梅竹马,但是村子就那么大,所有的孩子都是一起长大的,姑娘和谁玩的更熟络还说不定呢。只是约翰自己分外在意那位金发的姑娘罢了。

其次,平日里胆大妄为的他只有在这件事情上分外害羞。少年的情窦初开被约翰自个儿藏的紧紧的,就连每天一起玩耍的肯·塔克和姑娘本人都没有发觉。

若是真的喜欢,那就把心思告诉对方呀。哪怕再拙劣,哪怕输的一败涂地,不说出来的爱情就像永远不成熟的果子,在腐败的前一刻还是酸涩的。

另外,约翰其实是知道的,姑娘生了很重的病,需要一种特殊的草药。而这种草药,一直由肯·塔克上山一点点采集,再熬给她喝的。这么多年,姑娘一次一次的进出肯·塔克的家门,约翰仍然固执的认为姑娘只和肯·塔克的父亲聊天,等她喝完药出来,仍然是独属于自己的青梅竹马。

爱情是最深的毒药,它让鲁莽的少年失去勇气,它让聪明的头脑失去判断力。

无论事情的过程如此,总之姑娘最后嫁给了肯·塔克,就像无论是非对错,总之肯·塔克就是个混账家伙。

第二件事情,发生在约翰的第三十七岁。

那一年,罪村的前一任村长因为年迈,在家中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而约翰再次没有竞争过肯·塔克。

这次约翰出离愤怒了。

明明是自己更加聪明,也更加强壮,那家伙只是凭借比自己虚长几岁,就坐上了村长的宝座!

大家伙都是瞎了眼吗?

约翰从此开始想方设法的找肯·塔克的麻烦。

他以为肯·塔克也会愤怒的报复自己,约翰甚至在脑海中构想过肯·塔克利用村长的职权,带着一群村民收拾自己的场景。

但是没有,没有愤怒,也没有报复,什么都没有发生。肯·塔克依然每天对自己笑呵呵的,分配给约翰家的田地和水源也都保持原样。约翰感觉自己的怨气像是一拳砸在了棉花里,这令他更加憋屈。

又过了几年,约翰不得不承认,村子在肯·塔克的治理下,确实正在变的更好,灾年也被稳稳当当的度过去了,没有饿死太多的人。

约翰自忖,如果换作自己,不一定能做的更好。从此也便偃旗息鼓,不再去找肯·塔克的麻烦。

哼,这可不是我认可你了,只是看在其他村民的面子上罢了!

但是最近,约翰对肯·塔克的怨气又大了起来。

兴许是年纪大了,总之抢走自己村长大位的那个老东西终于开始糊涂了。肯·塔克一直以小心谨慎闻名,哪知道一旦失去了判断力,就捅了个天大的篓子。

他竟然把村庄让给一个外来者领导!

自家村子的事情,外人能上心吗?看着那小年轻嘴边还没长毛的样子,办的事情能妥当吗?

真是个老糊涂!

果然,不出约翰所料,肯·塔克这边刚刚把村长的权力移交走,黑发黑眼的外来者马上发布了一堆稀奇古怪、闻所未闻的命令。

约翰本打算当个不听指挥的刺头,就像肯·塔克刚上任时那样。但是某一天的夜里,肯·塔克专门带着礼物,来找约翰谈心。肯·塔克握着约翰的手,诚恳的劝说他,冬天已经过去,道路开始解封,哥布林马上下山,田里的庄稼却仍然青黄不接,在这个村子陷入危机的当口,唯有万众一心,才能觅得唯一的出路。

看着老对头苍白的头发,和与记忆中几乎对不上的面容,约翰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反对的话。

而且约翰渐渐也看出来了,年轻人的古怪办法真的有效果。拥有长枪队和防御工事的村子,胜算看起来确实比之前各自为战时,要更大一些。

老约翰思前想后,决定再捏一把鼻子,忍了。

哼,这可不是因为你的劝说,而是我约翰以大局为重,我约翰才是最英明神武的那个人。

你等着,等到那个年轻人离开村子,村长的位置还是我的。你已经主动退下来了,就证明你承认自个儿干的不好,这一次可不能再和我抢了嗷。

就好好当个缩头乌龟,无论那个年轻人发布何等奇怪的命令,我约翰照样可以以大局为重,听上那么一听。

但这个命令也太奇怪了。

夜间巡逻?!

就没听说过有夜里还活动的哥布林!

更何况,大家伙夜里都看不见东西。只要太阳一下山,眼睛就不再顶用了,月亮再亮也没用。

一把年纪了,白天都老眼昏花,你给我整这个死出?

约翰一边嘴里骂骂咧咧的,一边在黑暗中独自摸索。

夜里寂静无声,只有他一个人抱怨的声音,在清冷的空气中回荡。

所以当泥土被拨弄,发出沙沙的声响时,老约翰仍然没有发觉。

“砰!”

有什么东西破空而来,老约翰的腹部结结实实挨上了一记。这一下势大力沉,着实狠毒!老约翰觉得自己的内脏仿佛一瞬间全部变了位置,他跌倒在地上,没能发出一丁点声音。

“沙沙。”

“沙沙。”

有什么人跨过约翰的身躯,向村庄的方向进发。

妈的,约翰在心里骂了一声。知道自己巡逻路线的就那么几个人,一定是肯·塔克你个狗东西,又在算计劳资。

最后一个人抬脚,跨过约翰的头颅。一块泥土脱落,打在约翰的下巴上,浓烈的腥臭味让他的思维恢复了几分清醒。

不对……事情有什么不对。

这些人的步距……为什么这么短?

他们一定非常矮小,矮小的就像是一队井然有序的孩童。

到底是怎么样的孩童,才能排列成一队整齐的队伍,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向着村庄方向进发?

还随手给了自己要人老命的一棍。

而且……这泥土里的血腥味,怎么会这么浓?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袭击自己的不是人类,而是哥布林!

不行,要提醒村庄里的大家才行,绝对不能让村庄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遭遇袭击!

可是四肢好沉重,不说迈步奔跑,就连站起来都成奢望。老约翰张张喉咙,却没能发出任何声音,只有一口血痰落在了地上。

铺天盖地的疲倦感涌上心头,老人即将被淹没。

约翰想起自己在长枪队的儿子,儿子很争气,被秦夜大人安排站在队列的最前方。

用秦夜大人的话说,排头兵需要最优秀的士兵来担任。这位贵族大人最有见识,能让他夸耀上一句优秀,那么自己的儿子一定非常争气。

一直等到那位姑娘意外死亡之后,约翰才终于彻底死心。他在同村人的牵头下,收养了一个失去父亲的幼童,从此当做亲生儿子看待。他自己一生未娶,儿子却是个急性子,还没有长出胡须,就和隔壁家的小丫头私定了终生。自己这个做父亲的自然乐滋滋同意,果然,没过几年就添了个大胖孙子。

约翰想起自己的小孙子花了四个年头,才刚刚学会下地走路。秦夜大人说,这是营养没跟上,如果每天都能吃饱,那么会长的更快些。

结束一天训练的儿子还在酣睡,孙子还未长大成人。老约翰绝对不希望,当他们还在睡梦中时,就被哥布林的屠刀砍向毫无防备的脖颈!

最起码,要让肯·塔克这个老家伙,和那个黑发黑眼的年轻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就要在这里无声无息的死去了么?哪怕只是最简单的一声示警也好。

我可以死去,但是我不能不发一言。

约翰突然想到腰间还挂着一枚口哨。

秦夜大人说过,遇到危险时,吹响它,全村人都会知道。

他艰难的侧过身子,弯曲一只手臂,颤抖的手指摸索良久,终于触摸到了那只秦夜大人交代过的新奇玩意。

于是约翰便吹响它,即使肺部剧痛,也要拼尽全身力气。

嘹亮的口哨声刺破黑暗。

村庄立刻苏醒,所有巡逻队成员举起口哨回应,一时间口哨声此起彼伏,仿佛千军万马正在赶来。

约翰满足的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呵,这一次,总没人再说,我不如你了吧?

脚步声去而复返,只不过,比起去时的井然有序,这些哥布林在原路返回之际,显得既凌乱又急躁。

一只高大的哥布林一脚踹在老约翰的身上:“刚刚的声音!就是这家伙!”

哥布林……原来也是会说人话的么?

老约翰不着边际的想着。

“这条老狗!坏了族群的大事!”

越来越多的咒骂和拳脚砸在老约翰的头顶,他渐渐的没气了。

生命的最后,那些剧痛和嘈杂声仿佛消失了,老约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回到了七岁那年,他跟着十三岁的肯·塔克一起蹲在地上,把木头削成玩具。削好的玩具既精巧又好看,老人们见了连声赞叹:“好后生!好后生!”

约翰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儿子手举长枪,贯穿一只又一只哥布林的胸膛。

长大后的孙子既健康又强壮,他只从老人的嘴中听说过哥布林,却从未见过这种可怖的吃人怪物。

约翰想起了几天前,自己接到夜间巡逻的任务时,提出的那个问题:

“哥布林从不夜间行动,为什么夜里也需要放哨?”

黑发黑眼的年轻人用一个反问作为回答的开始:“那你可知道,哥布林为什么夜间从来不行动?”

“因为哥布林和我们一样,没有太阳就看不清路,所以它们夜间不会出来。”约翰根据自己的经验答道。

“根据推测,哥布林族群里出现了至少一位指挥者,这位未知的对手把哥布林族群拧成了一支军队。如果我就是那位指挥者,那么我将下令在夜里发动进攻。”

“现在,拿好你的口哨,遇到危险时,就吹响它,它能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还有问题吗?”

秦夜的身影渐渐从眼前淡去,约翰捏着手中的口哨,满足的闭上眼睛,赞道:“好后生!”

等秦夜带人赶到的时候,老约翰躺在地上,早已没了呼吸,只剩下一具冰凉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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