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夜拨开拒马,从防线后缓步走出。他最后回过头看了一眼,嘴角带笑。
库菲儿终于忍不住眼泪,她别过头,不想让秦夜大人看见自己软弱的模样。
村长却强行振作,他告诉自己要冷静,现在还没到万念俱灰的时候。既然秦夜大人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他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将造成的损失最小化。按照之前的决策,秦夜大人牺牲之后的第二顺位指挥官,正是他自己。利用秦夜大人争取来的时间维持住防线,或许村子还有一线机会存活下来。
哥布林们围着秦夜和自己的首领站成一圈,它们欢喜的嘶叫着,仿佛已经把秦夜看做口中的血食。
高大哥布林欣赏的看着秦夜,他露出一个友好(狰狞)的笑容,道:“不错,这才有个王的样子。”
“在开始战斗之前,首先允许我进行自我介绍,我叫做无敌,无敌的无,无敌的敌。你可以称呼我为无敌王。”
似乎没看见秦夜脸上微妙的表情,无敌接着说道:
“此战之后,我会按照人类的礼节,将你葬在坟墓里面——别担心,坟墓怎么个挖法,我也学习过了。”
“还有那位金发的雌性,那是你的妻子吧?我会把她和你葬在一起,这在你们人类那里,似乎被称作合葬之礼?”
“够意思吧?我不吃你的肉,也不用你的妻子帮助族群繁衍。你表现出了一位王应有的气概,那么,我将以王应有的规格对待你。”
无敌说完这些话,以一副等待表扬的滑稽表情看着秦夜。哥布林小兵们纷纷露出失落的表情。
王的许诺使族群失去了一个雌性和一个雄性,它们为此表示失望。但是王的命令是绝对的,它们只是单纯的流露出情绪。
秦夜站在哥布林们中间,他抬头看向无垠的天空。
这些无论是人啊还是畜生啊,一个个的,怎么都觉得自己一定就是输的那一方呢?
他秦夜看起来有那么弱吗?!
确实,他来到村庄之后,没有一次出手的记录。但这是因为他是一个文明人,不是因为他没有化身野蛮的能力!
在秦夜的童年时代,他很喜欢看电影。
那时正是古惑仔和武侠小说流行的年代,小小的秦夜跟着父亲一起,爷俩一起蹲在电视机前,看了很多古惑仔电影,有好片,有烂片,社会青年们手持西瓜刀和钢管打成一片,黑帮大佬在楼上的包厢里抽着雪茄。
从小,他就觉得那些年轻人很威风,他长大后也想成为那样的人。
可惜随着治安的变好,古惑仔已经只能在电视机里横行了。如果有人打扮成那样出门,那么八成是要被警察叔叔拦住问话的。
梦想落空的秦夜只得换了个方式。他在大学里参加了兵击社团,想要多少摸上一把武器试试看。
而社长对于“兵击”的理解似乎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一些偏差。通常意义上,兵击这个名词指代的都是无甲剑术,而这位脑回路清奇的社长,固执的认为兵击就是兵器交击,至于这个兵器,当然只要是件武器,就能够纳入社团的范围啦。
当然,条件所限,直到秦夜离开前,社团还是没能成功把热兵器也纳入收藏范围内。
拜这位神通广大的社长所赐,大学时期的秦夜得以将十八般兵器都摸了个遍,算是满足了小时候的夙愿。
在五花八门的冷兵器之间,秦夜最喜欢的就是长枪。这种武器无论是单挑,还是军阵,都堪称冷兵器时代的王者。当秦夜第一次拿起长枪时,感受到掌心的触感和手腕的重量之后,他就爱上了这种武器。
回家后,他从网上收集和枪术有关的视频,一遍一遍的观看,再在兵击馆内训练到深夜。
现在,手中传来熟悉的触感,感受那久违的重量。秦夜活动着筋骨,缓缓摆出一个枪架。
无敌拔出手中的巨剑,向秦夜赞赏的点点头。
“我们开始?”无敌问道。
“我们开始。”秦夜道。
“大人必胜!”村长举起右手,怒声吼道。
“必胜!”士兵们齐声喊道。
哥布林小兵似乎被震天的喊声吓到,一个个缩起了脖子。
“看来你的手下今天没什么精神呐。”秦夜望着面色难看的无敌,笑道。
无敌不再说话,踏步便要前冲。
秦夜却后退一步,将手中长枪递出,扫向无敌的双腿。
这招看似在进攻,实则为防御。无敌皱了皱眉头,只好停下冲锋的步伐,往侧边一跳,躲过了这一扫。
无敌调整架势,举剑正要冲锋,却看见秦夜再次一记横扫,目标还是下半身。
数十招过后,无敌怒道:“一直逃跑算什么本事?有种来与我堂堂正正对决。”
秦夜奇道:“是你一直在躲,凭什么说我逃跑?还不许人走位是吧?”
无敌想了想,竟然无法反驳,只好重新摆好架势。正准备发起冲锋时,眼角却又瞥见一记横扫自下方而来。
无敌:“……”
看着那位自称无敌的哥布林憋红的脸,秦夜几乎要乐出声来。
没错,他给自己订下的战术,就是不断的防御。
这场战斗其实是不对等的,两人的装备差距相当之大。
无敌手中的巨剑,生的锈再多,那也是一柄正儿八经的武器,而秦夜手中的所谓长枪,其实只是一根削尖的木头。更何况,无敌身上还穿着成套的铠甲。
在冷兵器对决中,无甲打有甲就好比是步兵打坦克,秦夜用长枪戳上十记,不一定能擦破无敌的皮,可是只要结实挨上无敌的一剑,秦夜恐怕当场就躺那了。
不过也不是完全不能打。
不同武器对决,最关键的胜负点,就是找对适合自己的攻击距离。我好好的长枪不拿来防御,还真能让你拿剑的近身呐?
无敌在破开防御阵线的时候,就是因为距离长枪队队员太近,不在长枪队最适合的攻击距离内,才取得的优势。当无敌突然暴起发难时,两名离他最近的枪兵被一瞬间杀死,就连像样的反击都没能做出。
这就是经验的差距了。
这位无敌兄一看就是那种丛林里一路杀出来的猛兽,虽然不知道从哪里学来了一整套的中二理论,但是畜生就是畜生,文明人都应该离畜生远一点。
面对着身挂全副铠甲,手持巨剑左冲右突的无敌,秦夜只需要略微抖动手中的长枪,就能不断消耗无敌的体力。
野兽虽然精于搏杀,但是作为经历过信息爆炸的现代人,秦夜积累的的理论功底无比扎实。只要能够一直消耗下去,那么鹿死谁手将未可知也。
无敌兄啊无敌兄,你还是嚣张的太早了,秦夜的嘴角浮现出微笑,他再次抖动手中的长枪,将无敌的攻势又一次逼退。
这个时候,秦夜看见不详的赤红渐渐染上无敌的双目。伴随着几乎要把所有空气都纳入肺中的深吸气,这位哥布林首领的身躯整个变粗了一圈。
无敌的喉咙发出山呼般的怒吼:“人类的王!来战!”
他以完全不同的速度和气势扑向秦夜,庞大的身躯几乎贴着地面飞行:
“王若见王,必有一陨!”
“接我无敌王此招!”
每个字都像重锤一样击打在秦夜的心头,他被震的气血翻涌,视线居然陷入了短暂的黑暗!
等到能够重新视物,无敌的剑锋已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