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神秘的种子

作者:风间陌 更新时间:2024/5/13 21:00:00 字数:2467

当秦夜睁眼醒来时,天色早已大亮,库菲儿仍然保持了早起的作息,此刻已经不见,应该是在洗晒衣服或者准备二人的早餐。在床铺边缘,秦夜摸到了一颗白色的种子。

秦夜仔细端详手中的这颗种子。种子着实不小,大约相当于一个苹果的体积。它通体纯白,浑圆无比,如果不是捧在手中摩挲时,确实有果实表皮的触感,秦夜真的会以为这其实是一颗蛋。

“菲儿也真是的,这么客气,临走了还下颗蛋送给我。”秦夜嘴上调侃着,心中却咯噔一声巨响,睡意顿时消散的一干二净。

他猛然意识到一件事情,这颗种子是和他一起来到异世界的!

这颗种子的存在,深深扎根于他的生活中。

当秦夜躺在地上,昏迷不醒时,他的怀中紧紧抱着这颗种子。

当他睡在草席上,库菲儿端来草药和清水喂秦夜喝下之后,总是会耐心的用软布,将这颗种子擦拭干净。

苏醒后的秦夜统率村民,上午训练长枪队,下午修建防御工事。当结束劳累的一天,回到家中后,他总是要第一时间看看这颗种子。

出门之前,秦夜会把种子藏在最安全的位置(埋在稻草下面)。

晚上睡觉时,秦夜需要紧紧抱着这颗种子才能安然入眠。

樵夫大叔见过这颗种子,村长先生见过这颗种子,甚至库菲儿晚上翻身时,都会被种子硌着。

种子融入了秦夜以及他身边之人的生活中,但是秦夜一直没有意识到这颗种子的存在,也没有人向他提起过、好奇过、聊过任何关于这颗种子的话题。

在所有人的记忆和意识中,这颗种子是“不存在”的。

一件来自地球现代社会的灰色外套,被罪村村民们当作秦夜是贵族的证明,反复的拿出来说事、讨论,最初的几天,甚至比秦夜本人的存在感还要来的更加强烈。

可是这颗神秘的种子,明明一直存在于那里,却不被人知晓、察觉。

这就像是一杯溶解了糖的水,可是喝下它的人却没有品尝到甜味。这种情况,要么就是品尝者味觉失灵了,可是秦夜更加偏向于后面一种可能,一种匪夷所思的可能,那就是这个世界存在更高阶的能量,将这种感受硬生生抹除了!

现在,就像一把锁被打开,一层迷雾被冲散,秦夜才终于能“看见”关于这颗种子的一切,它的形状、色泽、触感、过去自己关于它的记忆,以及一些玄之又玄、晦涩难懂的信息。

与这颗种子的形状、色泽一起被秦夜意识到的同时,秦夜也自然而言的明白了这颗种子的使用方法。

那是一则讯息,讯息向秦夜宣告:“这颗种子非常重要!只有王者可以拥有它。保护它,种植它,满足灌溉它的一切条件,你会得到超过你想要的。”

秦夜能感觉到自己的脑仁微微发热,这种感觉很熟悉,他从昏睡中醒来时遇到过,他从黄泉彼端归来后遇到过,这是了解世界本源时才会有的独特感受。

这颗种子与“世界”存在联系!获得和种子有关的信息,便是在获得与世界本源的信息。

(不过,此情此景,怎么感觉有点眼熟)秦夜在心中暗道。

他仔细端详着种子,只觉得白色在视野中的占比变的越来越大,最后纯白色的光芒将秦夜彻底笼罩。

……

光芒消散,秦夜发现自己来到了室外。不同于罪村的荒凉,这里被苍郁的植被覆盖着,两人合抱的大树光在视野范围内就有十几棵。除了自然风光外,自己周围还散落着一些原始的生活用具。

以秦夜的现代人眼光来看,罪村的生活用具相当粗陋,全部是手工制品,且大小、形状没有统一标准。但是在罪村,无论是锅碗瓢盆,即使脱离了工业体系,它们也都相当好用。因为罪村的所有用具,都是有一户人家专门负责制作的。村长和秦夜闲聊的时候谈及过,除非出现重大变故,否则一个家族基本都会是子承父业,这使得每位制作者的经验都非常老道,不存在半路出家的可能性。况且家庭主妇们也不是好说话的,如果器皿不耐用,她们就会去找制作者本人,要求更换。

但是秦夜面前的这些“生活用具”,仅仅是徒有其形而已,碗上有个老大的缺口,锅是用泥巴捏出来的,晾衣服的架子搭建的歪歪斜斜,随时可能倒下。比起日常使用的工具,看起来更像是孩童随手制造的玩具。

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奴隶社会,发展最成熟的都是农业科技。这里的条件比罪村还要原始,恐怕只有一句蛮荒之地可以形容。

就在秦夜猜测自己又被传送到了什么奇怪的地方时,一只哥布林鬼鬼祟祟的从大树的阴影后探出头来。

!!!

秦夜大惊失色!这里居然有哥布林!自己不是才刚刚击退了哥布林族群的进攻,现在怎么又要打哥布林?

经历上一场战斗,来自世界本源的信息汇入脑海,秦夜对于武道、对于剑术的理解已经非常深刻,达到了开宗立派的地步。再打上一场同样的战争,他有绝对的信心,能够取得完全的胜利。

但是,这并不代表,刚刚品尝了胜利的喜悦,经历了春宵一梦的他,想要再上战场,好好历练一番。

这就好比,你经过充分的准备,通过了期末考试,然而在假期的第一个清晨,忽然接到通知,学校要求你立刻回去再考上一门。

你会愿意吗?

秦夜现在就不太愿意!

更何况,他才刚刚起床,得先去解个手,喝口水,刷个牙,洗把脸,再打会盹,穿上正装,精神饱满的去迎接新的一天新的挑战,这样才比较合适,比较体面。您说是吧,哥布林先生们?

自己周围荒山野岭的(秦夜一开始到罪村,也觉得是片荒山野岭,不过凡事都是靠对比出来的,他目前也开始渐渐习惯罪村的景色了),我的库菲儿在哪里?我的长枪队又在哪里?至少要给我发一把趁手的兵器呐!

在秦夜一边瞪着那只哥布林,一边用眼角的余光寻找可以充当兵器的事物时,他的身后传来脚步声。

秦夜猛回头!只看见有一只哥布林,爪子里拎着一条不知道什么动物的前腿,正在向自己靠近。

该死,这厮一定是想从身后偷袭,用那条前腿砸晕自己,真是用心险恶呐。

秦夜抬起大脚,就把绕后偷袭的哥布林踹了个大跟头。

那只哥布林居然没有一点反抗,它咕噜咕噜滚了几圈,好不容易站稳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中那条前腿双爪高举过头,口中发出叽里呱啦的声音。

那姿势仿佛是正在向自己上贡这条前腿。

哼,秦夜七岁时就看过曹操献七星刀的话本故事,你个小样,是不可能骗的到我滴。

要不是这厮滚的太远,秦夜当即就想再补上一脚。

这时,在灌木丛的阴影里,在树干的背阴处,在这荒山野岭秦夜所能想象到的每一处角落里,都钻出哥布林来。它们包围秦夜,它们嘴中发出恶心的声音,它们在朝着秦夜……下拜!

秦夜突然发现,自己是能听得懂哥布林的语言的。

它们是在朝自己喊:“大王!”

大王?我吗?

秦夜伸出自己的手,瞧见一双毛茸茸的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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