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
天亮了,刚刚。白郎对光很敏感,太阳只露了个头,他就睡不着了。直起身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他这时的表情大概会吓坏路人吧——如果有路人在的话。昨夜从哨所逃出来,径直向北奔了两个时辰,月光实在稀疏,没办法继续赶路,在确认没有追兵之后,挑了块大岩石,绑了马蹄,一直睡到刚才。这里已离开哨所近百里,匈奴人还不至于为了他一个逃兵组织人马这么大范围搜索——或者他们更有可能根本不知道还有人逃了出来。总之可以安心了,脱离了烦人的汉军和那个想他死的混蛋,又不用和匈奴人起冲突,恢复自由之身的感觉实在好极了。只要从此地向东北方奔上两天,就能回到草原,亲切可爱的大草原!烤黄羊烤硕鼠再配罐乌鲁木泉水,想想都让人感动!这趟出来折腾地确实有点过了,回去伏上个把月,等风头过了,再到南边找活儿去。
解开马蹄,喂些粮食和水,继续赶路。天气极好,无云,无风,正值秋日,不冷,不热。只可惜,荒凉。戈壁上见不到活物,尤其白天,四下里静的一点声音都没有。四下里看去,沙,石,红土,往远处,还是沙,石,红土。白郎像个断线的木偶,呆滞,茫然,随着马儿有节奏地,慢悠悠地一起、一伏,以及,快发疯了——
“额额额啊啊啊——所以我才讨厌戈壁”
他开始摸索身上有没有什么能撕下来的布条——上衣本来无袖,裤子的话,已经齐膝,再撕就太短了,自己又没带包裹,只有干粮袋——不管了!今日内肯定能到汉军本部的北部哨所,去那再向他们要点干粮,毕竟这些人对过剩的粮食还是很慷慨的。抖尽干粮袋,反绑遮住眼睛,用缰绳绑住身体,反躺在马背上,想着自己的大草原,甜甜的睡了过去。任凭老马带路吧,它总不至于自己跑到无水无粮的戈壁深处去的。
等到再醒过来已是午后,马儿已经自己停下了,而眼前的场景让白郎之前的轻松愉快灰飞烟灭。老马识途,这里是预计途径的本部北部哨所,只是样子变了——围墙缺了几段,塔楼变成焦黑色,哨所四处门洞大开,以及,遍布的汉军尸骨和狮鹫。
“该死,早该想到的——”
他们戍守的边镇,靖边,常驻汉军一个行军屯的兵力,另在靖边西偏南四百里、西偏北三百里、北偏西四百里处各设一哨,分别驻扎一队,以应不测,靖边至三哨沿途设驿所,如遇险情,哨所固守以延敌,驿站报警,靖边屯戒备,朔方郡部曲支援。匈奴掠边主以轻骑兵抢夺物资,遇靖边这般警备,匈奴兵少则不足用,兵多或演为大规模边战,或被拖入泥沼成为僵局。
照理,即便为入冬打算,匈奴也应从防备薄弱的村镇下手,不应直指靖边。白郎看补给异常,猜到后方生变,恐怕靖边已经失陷。但靖边如何失陷的?无论匈奴从哪里进军,都绕不开这三座哨所,既然不能突袭靖边,必然先攻一哨所——南哨有河,不利大队骑兵急行军;就现状,西哨无事;只会是北哨最先被灭。
那眼前的惨状也就不意外了,只是自己疏忽。回乌鲁木还要两天,要挨饿了——
但是,真的办得到么?从突袭哨所,攻略靖边,到被我们看到,这段时间让其他的哨所和驿站毫无察觉,真的有可能吗?不,应该想的是,他们已经做到了,怎样做到的——此次动用前锋就超过一千,作战本队可能近万人,这样庞大的骑兵队急行军四百里至少一昼夜;消息传出最多半天,朔方部曲集结行军,一天之内前锋骑兵可到靖边;靖边屯守兵一千,匈奴只能在半天内破城、清剿、掠夺,才能避免遭遇汉援军。
“半天之内,以骑兵破城,没有攻城器械,尽管十倍兵力也还是太不现实了。”白郎依旧认为自己没能想通他们如何做到,尤其是那些不善攻城的匈奴人。
“算了,事已至此,与我无干,早回——”
“喂,什么人?”
白郎一惊,才发觉营后转出一队匈奴骑兵。
“过路的猎人”
“猎人?在戈壁里,猎沙子吗?”
“猎鹰,秋天的雕皮,能卖好价钱”
匈奴人骑着马,慢慢靠过来,听了白郎的回话,将手从弯刀柄上放下来。其实白郎的穿着长相本与匈奴人相似,匈奴语也说得流利,蒙混过去不难——只要腰间的短枪别被看见。北方草原和戈壁,缺铁,更缺木头。有限的木料尽数做成了箭矢,而不是长枪。汉军精锐多枪骑兵,排成阵列,并行突进,一往无前;游牧骑兵多弓骑兵,散点游击,袭扰破阵,可以说是笨重的枪骑兵的天敌。因此汉军与匈奴野战,即便人数众多,装备精良,依旧不敌匈奴骑兵。白郎的这对短枪,也是在南方让汉人打的,如果被眼前的家伙看见,绝没办法轻易开脱。白郎尽量自然地调转马头,让自己的右半身面向来者,左手则悄悄地将短枪提到皮衣内侧去。
“猎到好货了吗,我也想要件雕皮”
“运气不好,一整天都没遇到,明天去东北碰碰运气”
“哎呀,这可不好办了,我们几个有令在身,这两日,这里不能放过一个人去”为首的已到眼前停住,其余的几个还在向自己的侧向移动。总共六骑,一支侦察队的规模,皆备箭矢,腰间有弯刀,其中一人还捡了汉军步兵用的长枪握在手里,为了长度更适合骑兵作战,枪柄后面被砍掉一截。于是,四人围在周围,另两人,包括枪骑,在外圈警戒。不太可能就这么走掉了。白郎右手缩进怀里握紧短枪,脸上堆起的笑,却因为两道深沟显得骇人:
“有话好说嘛,猎了鹰,给你送长官——”如果只是贪财,给他无妨,但是对方的回复,让他一下子把所有的事都想明白了——
“不必了,比起鹰,我们头儿更想要白毛的狼——”
在已经攻陷的据点布兵,这本来就不是以掠夺为目的的匈奴部队会做的事;如果是为了确保退路,至少也要放一个大队,这些是侦察兵,至多只能执行搜索任务,搜索长着白发,面貌狰狞的人,搜索自己——匈奴骑兵半天内攻破靖边城防,这根本就不可能,也不需要,他们只需要汉军的内应。靖边的快速防卫依赖烽火的消息传递,从哨所经驿站至靖边,顺利的话,一个时辰足以将消息传到——只要他们愿意点燃烽火。反过来,只需要控制住离靖边最近的驿站,不再传递军情,靖边驻军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察觉到敌情。匈奴人完全可以悠哉地散步到靖边城下,然后围城慢慢打;也可以趁守军无备,一举破城。有权利和能力控制驿站的汉人,得到协助轻松获得一城财物的匈奴,他们之间交易的货物,是自己,如果自己猜的对,他们要的,是自己的命。
“还是让我过去吧,对我们彼此都好——”白郎脸上的笑容悄然消失,代替的是一张冰冷,僵硬的脸。匈奴人也意识到,这家伙不会乖乖投降了,重新将手放回腰间的刀柄上。白郎看在眼里,叹了叹:
“那就是没得商量了。”
白郎右手出枪,直刺他面前那人的左肋,那人早已右手握刀,刀在左腰只待出鞘,顺势侧身拔刀,隔开短枪——却因此重心偏到了白郎的左边。白郎早已伸出左手,拉住对方右肩,从马上扑出去,与那人一起翻到地上,只霎那后,左右两把刀挥过刚才他的所在。
“左边的出刀快”白郎余光瞥见刀刃,将被拉下马的大汉狠狠拍在地上,自己则借力侧滚一周,左手从右手护壁掷出匕首,未及收刀的右边的刀手便被刺穿了脖子,顿时瘫软落马,先前摔在马下的大汉本能地支起上身,胸膛却被白郎右手的短枪从背后开了洞。只是一瞬,六人中倒了两个。前面还有三个,枪骑在最远处,背后还有一个。白郎没有立即站起,而是躲在被刺死大汉的马侧腹下。
整个过程,他背后的骑兵看得真切,知道他躲的地方无法骑马靠近,早已下了马,从他背后横刀突了上去。他右手短枪陷在肉里,左手没有兵刃,在自己突上去之前,这白毛绝来不及捡地上的腰刀迎击,只要自己贴身逼上去,左边的快刀手就能跳过来削掉他的脑袋。但没等到自己扑上去,那白毛的却突然转向右后,侧身撞进自己怀里。因着没料到,自己架起的刀只在他右上臂开了条河,而快刀手的刀则伴随着‘嘣’的断弦声和飞散的箭羽,从他脑后擦过。
“算你狠,一条手臂换一条命,我下一刀宰了你——”可还没等自己将刀从他手臂上拉出来,只觉胸口一阵剧痛,身子随即轻飘飘的,不知怎么被他顶了起来,在空中划了半圈。正动弹不得之间,忽然眼前飘忽,视野飞转,没了知觉。
快刀手也看得愣了,不知那白毛怎么架起了自己人的身子挡自己的刀,刀快不及收,就这么砍飞了自己人的脑袋。刀刚挥过,他竟顶着残尸直直撞上来,闪躲不及,被撞在怀里。快刀手的目光,越过没有头的尸体,和白郎的眼睛对上了。
寒冷——没有愤怒,没有怜悯,没有愉悦,没有遗憾,甚至没有自己的倒影——空无一物,只有空洞的寒冷。为什么会觉得冷?因为那目光不是黑色的,不是人类的,是靛色的,是狼的——不对,不是目光,是真的冷,为什么会觉得冷?血,吗?我的血吗?哪里,是哪里?
快刀手低头看向自己,自己与那具尸体被什么东西连接着,那东西贯穿了尸体,扎进了自己的左胸,血,从那个地方奔涌而出。
“原来,因为我,死了——”
白郎费了很大的力气,从那两个死人身体里抽出了自己的第二支短枪。右臂流血不止,整条手臂已经抬不起来了。他直起身,喘着粗气,左手握着枪,一动不动,而他脸上的表情,除了刚才拔枪的时候更显狰狞,就没再变过。
前面还有两骑,靠后的枪骑似乎根本不打算下马,而靠前的那个刀还没出鞘,大概还没明白刚刚到底都发生了什么。枪骑脸上写满了愤怒,朝着那人大喝一声,那人一惊,回头看看,又向白郎这边看看,晃了晃头,顿了一顿,然后拔刀高举,大叫着什么,策马驰来。白郎像是叹了一下,左手戳了短矛,用牙刁出左护臂的匕首,左手接过,一个蓄力,反手掷了出去。随后那个骑兵高举着弯刀,从白郎身侧掠过,手臂没有挥下,整个人从疾驰的马上落了下来,不再动弹。
枪骑没有立时冲过来,慢慢地横向移动坐骑,让他和白郎之间的直线,缓缓地避开马匹和尸体。渐渐地,白郎呼吸愈重,右臂的血滴滴答答地落到地上。枪骑很聪明,时间对他有利。或许此时应该绰了枪,用弓箭狙击,不过在换武器的时候对手可能会率先将短枪投过来,或者直接上马冲过来,论近战恐怕自己不是对手,自己还是有自知之明;枪在手里,就能保持距离,如果他要逃,就冲过去扎死他——步兵是无法对抗枪骑兵的,这是自己和大汉对抗多年的经验。
白郎这样僵持一会儿,看他无意攻过来,便捡起短枪,想要转身上马离开;还没靠近马匹,枪骑突然策马直突而来。没有长兵器和弓箭的步兵对上骑兵,通常必死无疑。也有鲁莽的新兵想过避过冲锋,砍断马腿,斩杀敌兵,但只有两种情况,这样的场景才能成立:一是他们用长柄大刀,类似关羽的偃月刀,二是他们屠杀的是静止的骑兵,就像刚刚白郎的所为。如果用类似腰刀这类武器直接砍向疾驰的马腿,先不说是否能避开马匹的正面冲撞,如果没有很巧妙的砍向马腿的膝关节,而是砍在腿骨上,刀身一定会被弹飞,薄一些的刀甚至会被震得粉碎;况且高速摆动的马腿极难瞄准,只是想砍到也要很高的技巧和定力。
因此,白郎瞄准的不是马腿,而是腿和马身的连接处,类似人的肩胛。他倾尽余力,由左手反手掷出短枪,飞向马的右前腿肩胛,骑兵冲得太快,没来得及用枪拨开飞来的短枪。短枪没有准确刺入关节,‘吭’的一声,撞上骨头后横向旋转着飞了出去,马的肩胛处也随即被掀了皮肉,露出白骨。马的右前蹄再次落地时,马儿大嘶一声,残腿因疼痛没能支起身体,向前侧翻出去。骑手右手持枪,左手握缰,来不及反应,也随着一头栽了下去。白郎另捡了腰刀,走过去想结果骑手,却发现那人已然摔断了脖子,断气了。
白郎面对枪骑,伫立许久,脸颊不觉松弛下来,慢慢地抬起头,仰起脸,看着渐黑的天幕,喃喃地说:
“命,捡回来了——”
绑好右臂的伤口,回收了自己的一双匕首和短矛,挑选了尸体上最好的一把弓,代替断弦的那把背在背上,最后是干粮和水。该走了,却有些走不动了。方圆一丈,六个死人,一匹瘸马,满地血迹。白郎的眼睛,渐渐地,有愤怒,有怜悯,有愉悦,有遗憾,然后一扫而空,转过身去,牵着自己的老马走开。
“终于,可以回去了——吗?”面前是东方,开阔,依旧荒凉,以及烟尘——愈来愈大的烟尘,在夕阳的红晖中滚滚而来——
“还是,该死呀——”
后背朝天,倒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