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悄悄地冷了下来,清晨的草叶上不再滴着露水,而是粘着霜斑。从东边升起的太阳也不再浓艳,只在大草原上轻轻地撒了层晖,趁着凉意,笼罩着一支百余人的人马。
除去走在最前的草原人,队伍的其余人等都是汉人,却都穿着皮衣,带着毡帽,挎着弯刀短剑,背着弓矢长矛。这些人不是军队,护商队不会有这么大规模,那么是马匪吗?汉人的匪团由草原人带着北上,要做什么?其实除了他们的头领,也没什么人知道详细的情况。
“老爷子,咱们从朔方出来两天了,一直向北,要去什么地方?”队伍里一个年轻人,凑近旁边的‘老爷子’,轻轻地问道。这位老爷子其实也只有四十出头,但是脸上胡子长,褶子多,看起来比别人都成熟很多。
“我听前面的弟兄说,老大让那个草原人带咱们去和平乡,”老爷子看起来很不安,提到狼原的时候更局促了,“那地方在狼原。”
“和平乡是什么?这个狼原又是什么地方?有狼吗?为什么狼与‘和平乡’这种地方会扯到一起?”
“你在江湖上几年了?”
“整两年了!”小伙子很骄傲的讲
老爷子斜眼看了看他,叹了一下,清了清痰,对年轻人娓娓道来:
和平乡这名字是这几年才慢慢为人所知,但狼原的名头来源已久。
狼原,顾名思义,是由狼群主宰的草原。自朔方北境向北偏东行约五百里,过山脉,入草原,一路北上,草长势一路渐好;当草尖触及马腹时,可以眺见远处顺山而下的清泉,此时从所在之处再往前,皆是狼原。
狼原南疆即在此处,北疆就不为人知了,只知道狼原中有山,有水,有狼,从没有人。草原本没有汉人,周围的草原人都敬狼为神,从不敢轻易搅扰这里。据说狼原是附近所有狼群的故乡,每当天气转凉,四处的狼群都会汇聚到狼原过冬,等到来年天暖,再外出游走。夏至时分,水草最盛的时候,也只有最胆大的牧民才敢到狼原附近牧马,一入秋,即便草再肥美多汁,那里也再见不到人影。
“没人敢去?这我可不信。我知道草原人敬狼,可他们从不怕狼。狼杀人,人杀狼的事到处都有。牧民为了牛羊,从不惜性命与狼厮杀的。”
“是吗?”老爷子苦笑一声,“最近的一次大概在十年前吧。狼原西北的一支部落,因为草原大旱,牛羊活不下去,有位勇敢的猎人提出去狼原放牧,并由自己担任护卫。为了证明他能做到,那个猎人独自一人进入狼原过了一整个夏天,他回来的时候,带着五颗大狼的狼头。牧民被说服了,让他们的牛羊享用了狼原秋季肥美的水草,让部落活过了旱灾——”
“我就说嘛——”
“那年的冬天过后,再没人见过那个的部落。”
……
“那之后直到现在,无论汉人匈奴人还是其他草原人,对狼原秋毫无犯。”
“我们,去那种地方干什么?喂狼吗?”小伙子半信半疑,却心有余悸。
“有人传,是要去和平乡找什么人”
“那里不是没人吗?和平乡又是什么地方?”
“我刚才也说了,这个和平乡的传说,是这几年才传开的”老爷子慢慢地讲,同时也开始在脑海中搜罗着各种关于和平乡的‘传说’,“似乎正好是大汉和匈奴开战的前夕,狼原中有人的传闻开始传出来。一并传出来的,就是‘和平乡’这个名字,以及进入和平乡必须要守的规矩。
“汉匈对立,百姓受苦,生灵涂炭——却也不全是坏事。我们这些江湖人,边境的老百姓,偶尔会有人得罪权贵,待不下去,不过这些权贵对敌方的地盘可鞭长莫及——大汉待不下去,可以逃去匈奴;匈奴待不下去,可以逃去大汉。但如果两边都呆不下去呢?
“只有这种没有活路,无处可去的人,才会想去和平乡。在进狼原前,必须卸去身上所有的铁器兵刃,珠宝首饰,财物补给——简而言之,除了身上的衣裳,什么都不能带进去。如果能这样活着穿过狼原,走到和平乡,就可以留下来。”
抛弃一切,赌上性命,只为活下来。和平乡只收这种人,这就是那里的规矩。
“骗人的吧……怎么想都是骗人的吧,手无寸铁进狼窝,怎么可能有人活着?”
“或许真的是骗人的吧。如你所说,这两年虽然的确有各种各样的人进去狼原,守规矩也好不守规矩也好,都没见有人再出来过。或许喂了狼,或许真的到了那个和平乡,谁知道呢?不过传说一直流传着,而且内容从来没变过。”
“那,你信吗?”
“咱们汉人里有人信,大多草原人都信,至于我自己——如果我信的话就不来了。虽然我也不想闯到狼窝里去,不过这么大的队伍,又全副武装,不用怕什么狼群。只是到不熟悉的草原上走一走,如果什么人都没有就回去。这样安慰自己吧”
正说着,队伍慢慢停了下来。有人从队前向后传令:“老大指令,全员原地修整,检查装备。向导确认,今日进入狼原,开始搜寻乌鲁——”
“乌鲁?”小伙子显然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草原人是这么叫和平乡的,不过好像不是语言间的直译。不是乌鲁,应该是——”
——乌鲁木——
草原上偶尔会掠过一丝风,拨弄着草尖,像波浪一样向前荡去。草海中随意地落着些岛屿——白色的毛毡帐篷,三三五五,聚散有度,这些帐篷周围的高草被割短,只剩没脚踝的高度,修整过的原野上有羊圈,牛棚,马桩,篝火堆,挂肉架,以及各自闲暇与忙碌的人们。太阳尚高,牛羊的圈内都还空着,周围只闲散地拴着些马匹。聚落里看得见的,除了小孩子,大都是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年纪再大些的多是男人,且多是草原人,女人很少 ,年纪最大的应当是坐在边缘空地上的大胡子,脸上线条多而鲜明,肤色黝黑,伤疤的地方颜色稍浅一些,约莫有四十多岁,饶有兴致地看着面前几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摔跤,他身边围坐的都是年龄更小的孩子,轻轻地依偎在他身上。
正在场上僵持的两个年轻人,是一个短发矮小精壮的青年,与一个和他相比略显高佻梳着马尾的姑娘。女孩将皮衣的袖子撸过手肘,裸着双臂,弓着身子,步步紧逼,不时出手想抓住青年的臂膀;小伙子看起来比女孩强壮许多,仅是手臂就粗了一圈,肌肉结实线条明显,动作却似乎有些迟钝,害怕被女孩抓住痛处,只是一味地回避着。
“哈依客,你今天不在状态嘛,看来今天可以难得赢你一次了”
“你还是太浮躁了,萨雅——”
“哈哈,别摆着这种高手架子了,等会儿啃羊蹄的时候可别一个人躲起来~”
“放心吧,今天的羊腿也一样是我的——等着瞧好了——”哈依客说着,悄悄朝一旁的大胡子大叔试探性地递了个眼色,大叔没有什么回应,只是淡淡地笑着。
在持续纠缠的两人不远的地方是半人高的草丛,草叶茂密,从外面往里看只是漆黑的一片。草丛静悄悄的,远处仿佛有草尖在微微颤动,这股颤动慢慢地靠近,靠近,渐渐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剧烈。草丛依旧静悄悄的,却沿着一条笔直的线,草尖分开又闭合,一路向前——倏地,冲出草丛,伸长前肢,直扑哈依客的后背。萨雅被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到了,想喊出来警告哈依客,却一时着急发不出声音;将哈依客拉开也来不及,只剩眼睁睁地看着——看着哈依客头也不回,突然向右侧跨步,让过身后扑来的身躯,左臂顺势挽住它的腹部,右手按住它的脖颈,用力抬起左手,将它整个后翻过来,结结实实地拍到了地上去。
“啊——”
“狼哥,你的动作太大了。在远处抬头侦查的时候就被我看到了——”
“是你眼睛太好了——”白狼被哈依客摔得浑身酸痛,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惹得一旁看热闹的小鬼们哄笑起来,大胡子大叔也哈哈大笑着,很开心地向哈依客点点头,只有刚刚反应过来的萨雅,笔直的矗在原地,羞得满脸通红。大叔站起来,拍拍萨雅的肩膀,然后转向大伙大声宣布:
“今天的结果,羊腿依旧是哈依客的,至于羊蹄嘛——”萨雅脸更红了,“让狼小子啃吧”
“诶?”
“哈哈,谢谢查克尔大叔!不好意思啦,狼哥——”
“啊——太过分了,查克尔——”白狼有些无力地抗议道。
“是你自己要搅进来的。”看着孩子们都开心地去烤羊,查克尔慢慢蹲下,把白狼扶起来,检查白狼的身体,“哈依客下手很有分寸。”
“他越来越厉害了,可能比之前那几个还厉害。”
“这次把他也带上吧,我很看好他的表现。”
“不行,这次太危险,最好谁都不带,我大概也没余力护着他们。”
“如果有这么危险,那至少让我一起去,你一个人,我实在不放心。”
“在这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这你知道。你留下带队,乌鲁木你最熟,有你在,这些人就不会有事。”
……
……
“好吧,你说了算。”查克尔大叔还是有些担心,早上白狼说有人进入狼原的时候还是笑着的,现在却没那么轻松了。查克尔不怎么见到过绷着脸的白狼,记得之前,缺粮猎黄羊的时候,雷暴水灾的时候,被小鬼们扯耳朵拽头发的时候,被萨雅泼了一整筒冷水的时候,他都是笑着的,只有最大的几个孩子离开狼原的时候,他才会收起笑容,认真地叮嘱他们半天。所以这次,大概这次真的很危险吧。“他们有我看着,这边不会有事。放松点,你自己小心些就行了。”
“哈依客不是刚刚才帮我放松过吗?”白狼咧嘴一笑,他的尖虎牙似乎闪着光。
“查克尔大叔——白狼哥——开饭啦——”声音轻柔,甜美动人。篝火旁一名年纪稍大的汉人女孩挥着手,喊他俩过去吃饭。
“她也适应这里了。”
“这次的事,就不要告诉她了。”
“好。”
狼原的地形不算很复杂——靠南边是大片的山丘,丘陵中有多处泉水涌出,汇聚成溪,蜿蜒到山下,渐渐消失在广袤的草原中;往北则是一望无际的平原,略有起伏,植被茂盛,没有被牧草覆盖的,只有偶尔会出现的几个泡子。对马匪的队伍来说,在这样的平原驰骋本应是件十分惬意的事——如果不考虑狼的话。
进入狼原的前两天,队伍只在边缘搜索,向导战战兢兢的带路,一路无事;搜索未果,匪首决定深入,向导则是打死不肯带路,说狼原自己也没进去过,在里面用不到他。匪首把架在他脖子上的弯刀收起来,安排几个可靠的人把他扣在狼原边境,确保退路,然后带队直入狼原。第三天,翻过丘陵,进入平原,四下草苇茂盛,荒芜人迹,偶尔能看到几匹野马,或是成群的黄羊。第四天,野马和黄羊不常见了,即便有也只能远远望见,却无法接近;这一天,有两个去如厕的兄弟再也没回来,派去搜索的队伍什么也没找到;从这天开始,每个有月亮的夜里,都能在宿营地周围听到清晰响亮的狼嚎——
十四天,每天都会有人跑到匪首面前,劝说他带队掉头退出狼原。因为不敢分兵,队形不敢展开,搜索的进度十分缓慢;白天,在远处的高地上经常见到狼的灰影,有时一两只,有时则是整群,派人驱赶猎杀它们便退,继续行军它们又跟上来;夜里至少要有一半的人轮岗执勤,不用执勤的人里也有相当的数量被狼嚎吵得睡不着觉,连续多日,很多人熬不住,开始在执勤的时候打瞌睡。就在前一天夜里,狼群趁守备松懈突袭马队,等马匪们组织反击的时候,已经有十几匹马被咬死,另有十几匹伤残不能带人,愤怒的人们却连总共有多少头狼都没看清楚,就被它们逃掉了。今天的行军队伍里,被迫让大量的马匹带了两人,整支队伍人困马乏,几乎走不动了。
“老大,撤吧,这几天只找见几摊烧成粉的牛粪堆,半个人影都见不着;咱们自己折了人马不说,再这么被狼折腾下去,恐怕就没几个能回得去了。”
“你以为我不想回吗?可回去之后呢?你也知道让咱们来这的是什么人,这些年从他那拿了多少好处,讨回了几条命,你数的过来吗?空手回去,惹他翻脸,你我有几条命够他杀得?”
“这事咱们做不了,咱们认了。以后还有他用得着咱的地方,不一定置咱们死地。再说回不了朔方,就往西北投匈奴去,总有活路。可留在这——这些东西才真是放不过咱们的”说着,他伸手指了指右侧高地随着队伍缓缓移动的狼群。这两日身边围着的狼的数量越发多了。
匪首自己也清楚,这地方终究是狼的地盘,自己也不是它们的对手。草原人从来忌惮狼,尊狼为神,不是单单因为它们凶狠强悍,或是机智狡猾。他们是作为一个族群,作为统治者,支配着整片草原。它们懂得如何在这里生存,如何管理这里,如何与入侵这里的敌人作战。草原人从不认为是自己在支配草原,他们从来都只是在狼的支配下,学习生存,学习管理,学习作战,然后,学习反抗狼的支配。草原人与狼的对抗已持续了数百年,甚至数千年,仍然没能获胜,何况自己这些生在中原的汉人?
如果正面交锋,手里这一百多亡命的硬汉,碰上几百条狼也能杀出条活路——狼也知道。它们才不会拼命去打败仗,所以他们躲藏,等待,骚扰,偷袭,削弱对手,充实自己。等对手筋疲力尽,没办法战胜自己的时候——
“这次听你的,掉头,全速撤回去。我们已经没有再拖下去的筹码了。至于咱们的猎物,量他一个人在这里也待不下去,不是离开,就是入了狼腹了。”
撤退的命令迅速传遍全队,原本怨声载道的队伍总算松了口气,迅速掉头撤离;不过狼群依旧,在队伍的侧面、后面,缓缓地随着队伍移动。
在不远的草丛里,潜伏着的白发青年,狰狞的脸上露出了有些骇人的微笑——
在更远的草丛里,与蒙面的黑衣女子为伴的书生,清秀的脸上也露出了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