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阳高照——
清晨的阳光极好,将草原照的透亮,只是已入初冬,再明媚也依旧没有暖意。白发的青年在草原中循着滴落在草丛间的血迹前行,伴他一起的还有十几只三尺多长,牙尖爪利,体型壮硕的灰鬃狼。白狼从昨夜追寻血迹直到刚刚,之前的血都已干了许久,前面也再搜索不到血迹了。
“好快的脚程——”白狼有些担心地感叹,“当真是高手,瞎了眼还能跑这么快。可惜因这两人,折了十几条命。”
这十几条命,是昨夜狼群突袭马匪时,战死的狼。如果白狼的计划进展顺利,一把火惊走马匪的马匹,没有马的人群,只消让狼再围上几日,对方力竭,即可不战而胜;若他们突围,就将放出,从两侧威逼,将他们引到陷阱去;即便真的要厮杀,有白狼配合的狼群对战没有马匹、筋疲力尽的马匪,也未必会有伤亡——只是火没点起来,被书生阻断了。如果马匪醒来发现马匹缰绳被人动过手脚,加倍警戒,再想只身潜入根本不可能,强行与骑兵作战,狼群损失也会极大,于是被带离营地的白狼不得已用狼嚎对狼群下令,突袭——
“各个族群都有伤亡,虽未伤及筋骨,只是这个冬天不好过了。”
这百余人的马匪被突袭时,一半多人睡着就被咬死了;另有一些慌不择路,只顾逃命,甚至马都不骑就逃出营地,跑进草丛,这些人大概已经死无全尸;剩下的有二十几人,在惊醒的马匪首领指挥下,聚集上马,且战且退,一路向南狂奔而去,追之不及。在这些马匪的刀箭马蹄下,狼群伤亡最大。
至于书生与黑衣女,昨夜白狼与赶来与他会合的三头灰鬃狼和他俩对峙——
“你们俩不该多管闲事的。若是今夜狼群有伤亡,统统算在你们头上。”
“你本可以放那些马匪一马,他们并没在狼原找到你,何必一定要赶尽杀绝,徒增伤亡?”书生惊魂未定。
“你也知道狼原的规矩,这里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他们坏了规矩,就不能放他们回去,至于你们——”
“我们没带兵刃,守了规矩的——”黑衣女警惕着白狼和周围的动静,将书生挡在自己更加瘦小的身躯后面。
“你们活着走到乌鲁木,才是守了规矩。”白狼的表情消失了,眼神也变得冰冷——空洞的冰冷。这意味着即将开始的厮杀,不是因为仇恨,饥饿,恐惧,欲望——只是单纯的狼与人的厮杀,出于生存本能的厮杀。
黑衣女将从白狼那里缴来的短枪给了书生,自己则架起匕首,提防着白狼,以及四周黑暗中的蠢蠢欲动——天上依旧没有月亮,周围草丛中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到,白狼身旁的三头狼也慢慢隐入了这黑暗之中——狼在草丛中移动的声音几乎与风吹过的声音无异,即便对声音异常敏感的书生也没能完全掌握周围的状况,何况黑衣女。于是当厮杀终于开始的时候——
“当心——”书生顶开尚无察觉的黑衣女,用短枪的木柄扫开扑向她小腿的狼爪。在她险些失去平衡之际,白狼从正面飞速冲了过来,黑衣女索性一个侧翻,将左手的匕首向白狼胸口掷出去——的时候,一旁牵制灰狼的书生急喊了一句“不要杀他”,黑衣女则极不情愿地将目标改为白狼左肩。匕首终究是用来近战的兵器,构造并不适合投掷,本身质地过重,又不向飞镖的流线型那样避风;用惯匕首的白狼抛开不谈,黑衣女的掷击速度则显得太慢了。白狼躲也不躲,直接用左手反手接住匕首,突进到翻身站定的黑衣女面前,朝她脸上划了过去。黑衣女急忙用右手的匕首架住,却发现自己的力道不足与白狼相持,便将右臂也顶了上来,全然没发觉背后扑来的第二只灰狼——眼看要咬住黑衣女脖子的狼嘴,被书生手里的另一支枪柄架住,然后挡了回去,狼爪则在书生持枪的手臂上添了几道划痕。
书生顶在黑衣女背后,牵制一左一右随时准备伏身跃起的两头狼,黑衣女则在正面一一挡开白狼攻击。“你夸我力气大的时候没讲真心话吧——”黑衣女怨恨地咒骂白狼,白狼此时也全然没有回应,只是不停地向她各处要害斩击,并试图寻找破绽。突然,他撤回了刀刃,右手抓住黑衣女握刀的右手,左手的匕首则从黑衣女右身侧绕过,刺向她身后的书生。黑衣女也即刻反应,左手接过右手的匕首,侧过身来,将左手伸到自己右侧挡开白狼的匕首——却让自己的后背离开了书生的后背。第三只灰狼在此时跳了出来,前两头狼也同时跃起。
一只狼攻书生上段,一只攻书生下段,第三只则在书生侧后,向毫无防备的黑衣女的背后扑去。情势危急,书生不多顾虑,右脚弹地跃起,左手短枪格开攻自己上段的一只,左脚小心地踢开攻自己下段的一只,右手短枪格开扑黑衣女的一只。自己的四肢在空中已伸展到极限,勉强同时挡开了扑来的三只灰狼——两支短枪却都被死死咬住,收不回来。当书生诧异之时,突然发觉自己身下草丛另有异动。黑衣女双手与白狼相持尚处劣势,书生四肢大开,横在空中,向着他无法防备的右侧肋下,扑来了第四只狼——
书生的右肋处少了一块肉,几乎可以看到白皙的肋骨,腹部多了几条深深的开口,也都嘶嘶地往外淌着血,整个人瘫在地上挣扎着,却连坐都坐不起来。在白郎印象中,书生原本恬静淡然的脸庞现在也因疼痛扭曲着,人却依旧安静——一声不吭,安静的有些骇人。如果他的眼睛里有光,白狼想,瞪着自己的会是什么样的眼神呢?在白狼和书生之间,是架着匕首,面对白狼和四头灰狼的,颤抖着的黑衣女,在黑发和面罩之间,溢满愤怒的眼睛里,似乎有什么在闪着光。
“你们以多欺少——”黑衣女的声音也充斥着掩盖不住的颤抖。白狼和灰狼们则毫无反应,依旧小心翼翼地步步紧逼。“走——”声音依旧细若蚊鸣,从倒地的书生嘴里勉强挤出来。黑衣女不甘心,怎么可能甘心?她翻身跳到书生身旁,捡过短枪,随同手里的匕首一起,朝冲过来的灰狼们笔直掷过去。掷出的短枪太笨重,灰狼们机敏地躲过了,匕首却需要白狼来替它们挡下。等白狼再将视线移回来,黑衣女已背起书生,飞似的消失在夜色中了。
身后马匪与狼群还在激战,白狼没办法放下狼群不管独自去追,只让四只灰狼先行跟上去。等到激战结束,白狼安顿了受损的狼群各部,带了尚且完好的十头狼,与没能追上黑衣女的四头先锋会合,循着血迹,一直追到了天亮。
“血迹消失了,狼儿们也嗅不到气味。居然追丢了,这还是头一次。”血迹向东延伸,大概会从东边逃出狼原吧,白狼想。“嗷哦——”他长嚎两声,让一个族群的灰狼向东去了。自己则带着伤狼,向北行去。
“回乌鲁木,该过冬了。”
狼原——和平乡——乌鲁木——
这几个词在汉匈两界流传着的似乎是同一个意思,不过白狼他们却分的很清楚。狼原是属于狼的,乌鲁木是属于人的,而和平乡——其实白狼也不是很清楚这个名字的来历和所指,这个名字却在狼原之外的地方不胫而走,也常有各色人等慕名而来,大概是慕名而来吧。
汉匈交恶十余年,边境一带战乱不断,战争遗孤,逃难的百姓,从战场尸首堆里爬出来的伤兵,被各方追杀的权贵和江湖人,在他处没有活路的人们,有很多都为了能在传说中的和平乡谋一条活路踏足狼原——但真正活着走到乌鲁木的人很少。寻常百姓在看到这里成群的灰狼时就吓退了;胆子大又自负,会些武艺就不怕狼群的人都被狼撕碎了;躲避着狼群,小心翼翼搜寻和平乡,却不懂在草原生存的人,都在饿死之后喂了蛇和老鼠;剩下的人,都会被白狼和他的狼群一一找到。
白狼不喜欢人——至少不喜欢大多数人,他更不喜欢自己的领地被不喜欢的人入侵。在狼的眼里,这些擅自闯入的不速之客,是没有活下去的理由的。于是,经历重重苦难,躲避狼群,努力谋生,在这片草原上辛辛苦苦寻找和平乡的人,最终都会遇上这群冷血的杀手。
所以当黄昏时,白狼带着伤狼们回到乌鲁木的时候,他第一次在这片土地上感觉到了恐怖,来自内心,抑制不住的恐怖——有外人进入了,在自己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他在踏入乌鲁木时第一眼看到的,在营地中心,一个身长超过两米的粗壮巨汉,和在他身前坐着烤火的小个子老人。
“……”
“……”
“……”
白狼三个人对视着,不知所措;那两个人似乎看着白狼和负伤的灰狼群,不明所以;然后——
“纳命来——”突然从百米开外,传来一个大汉振聋发聩的呐喊。那人提着根木棍,似乎也才刚看到白狼,就叫杀着朝他冲了过来。
“住手!”另一边的小个子老人急忙出言制止,那大汉即刻停下了。只一个分神的功夫,白狼看时,那人已高举着木棍,几乎冲到眼前了。
“大哥,让我他娘的拍死这个王八******!(省略部分不适宜出现在公共场合,请读者自行脑补)”
“不可,贺先生叮嘱过,不可杀他。”
“贺先生?”白狼暗自寻思着。这个小个子大伯无疑是伊秩訾王大帐内汉军的指挥者,那个巨汉倒似乎看起来小了些,是当时眼花了吗?眼前这个举着棍子的莽夫从没见过,至于他们口中的‘贺先生’,不会是——
“你们在干什么?”听到骚动,匆匆赶来的查克尔大叔一脸茫然的问道。
查克尔从中调停,两方也没有当即动起手来。白狼叫来萨雅,让她带着伤狼们上药去了,剩下的人们——白狼、查克尔、小个子大伯、巨汉,还有一个满脸不高兴的汉族壮汉,都卸了手里的家伙,在篝火旁落座。一个有些纤细的身影在略显破旧的木碗里倒好了羊奶酒,端庄地端到三位客人面前,然后转回篝火后面,料理羊肉去了。慢慢的,浓郁的肉香开始漫过白郎等人的座位,白狼与小个子大伯仿佛没发觉似的,静静地盯着对方,而某个直到刚才还义愤填膺的壮汉子,脸上的褶皱不知不觉消失了,喉头也开始有规律地一上一下轻轻蠕动着。
“你们怎么找到这的?”白狼先发问。查克尔坐在白狼身边,捋着胡子,不时看看白狼,又不时看看对面的三个来客。
“在草原上见到了你用来引开马匪的烧过的牛粪堆,就朝反方向过来了。虽然草原辽阔,这边地势又有起伏,不过方向对了,人的痕迹终究不难找。”
“你们这些汉人里,有了解草原的人?”
“哈哈,我可不记得对你说过我是汉人。至于了解草原的人,喏,这个大个子,他是匈奴人——”大伯说着,轻轻拍了拍像山一样坐在旁边的巨汉。巨汉满脸横肉,大眼,大耳,大鼻子大嘴,脸上似乎也都是硬邦邦的肌肉,菱角分明,好比山上的岩石,突兀有致;却是光头,而且没看到眉毛,自眼睛往上空空如也,却不油亮,布满褶皱,相当骇人;他身上穿的似乎是特大号的棉衣棉裤,袖子盖住了一双大手,领子裹紧了脖子和下巴,耳朵也用棉毡裹着,完全是看不出是草原人的打扮。他在端起木碗时露出的右手上,隐约看得见几条老伤的疤痕。
“你们,来干什么?”
“贺先生应当对你说过了,我们来这找你。”
果然,他们也是冲着自己来的,与那个书生——贺先生一起来的。
“你们,认识?”查克尔在旁边,见两人一来一往,自己却听不懂,便插了话。
“回来之前,突袭匈奴大帐的,就是这几个人。”白狼回了一句,查克尔了然于心,不再多问,转向大伯,“你们,是来寻仇的?”
“当然不是,他与我们并没有生死债。何况战场厮杀,生死有命,仇怨是非,都与江湖无关,没有日后寻仇的道理。”大伯脸上带笑,却说的白狼心虚,毕竟今日才刚与他们的那位贺先生厮杀过,他们若是东出狼原至少两天,何况重伤之下还有狼群围捕,凶多吉少。若是眼前这人知道了那书生死在自己手里,还会与自己这么讲话么?
“既然如此,你们依旧是乌鲁木的客人——”
“你怎么知道我与那个贺先生见过了?”白狼已往腿上注力,随时准备跃起。那位大伯依旧微笑着,静静地看着白狼,没有回话。少顷,他抬起手指向了白狼身后的一座毛毡帐篷。白狼有些不解,或者说不相信。他慢慢起身,时时回头盯着与查克尔饮酒的那三人的动向,向那座帐篷走过去——那是哈依客的帐篷,平时这小子都是第一个察觉自己的,这次回来这几时却还没见过他。那个小老头到底什么意思?白狼确认了一下自己的短枪和匕首,落在查克尔身旁不远,如果情况有变,凭老家伙的身手应能应付一阵。形势紧张,本想查克尔会回头与自己确认一下,顺便递个眼色给他让他早做防备,却不想老家伙与那小老头倒喝起劲了。他不应是这么粗心的人吧?
白狼走到帐前,定了定神,方才拨开帐帘。帐篷里火光很旺,暖意十足,却迎面一股血腥味,帐篷当中的毡褥中赫然躺着一人。白狼心想不好,定睛细看时,却发现那人就是书生,双眼紧闭熟睡着,脸上仍有血色,胸膛也缓缓地一起一伏。他身旁跪着的黑衣女子,此时已卸了面罩,回着头,一脸惊恐地盯着在门口张望的自己。四目相对之时,纵然暖意未消,周围空气却仿佛冻住一般,叫人不寒而栗。
继而突然,女子朝白狼跃起,咬牙握拳,如离弦之箭,直奔白狼脸面,躲闪不及。
帐外却连叫声都没听到,只见白狼忽然上身后仰,双脚离地,朝身后笔直地飞了出去——